Q GDW 11595-2016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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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GDW 115952016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技术规程 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solation desig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s 2017 - 06 - 16 发布 2017 - 06 -16 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ICS 29.240 Q/GD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15952016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符号、代号 . 2 5 基本规定 . 3 5.1 一般规定 . 3 5.2 隔震设计要求 . 3

2、 6 地震作用及抗震验算 . 3 6.1 地震影响系数 . 4 6.2 地震计算 . 5 6.3 抗震验算 . 5 7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 . 6 7.1 一般规定 . 6 7.2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要点 . 6 7.3 电气设备隔震计算 . 7 7.4 隔震装置选型 . 8 7.5 隔震装置布置原则 . 8 7.6 隔震装置的连接 . 8 7.7 隔震装置的检验 . 9 7.8 隔震装置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 10 8 隔震装置的安装、验收和维护 . 10 8.1 一般规定 . 10 8.2 隔震装置进场验收 . 10 8.3 隔震装置的安装 . 11 8.4 隔震装置的验收 . 11 8

3、.5 隔震装置的维护 . 1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底部剪力法 . 13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 15 编制说明 . 17 Q/GDW 115952016 II 前 言 为规范电气设备隔震设计 ,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解释 。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程永锋、 张福轩、 孙宇晗、 卢智成

4、、 黄宝莹、杨 小 光、郭东锋、张自平、张伯艳 、 朱祝兵 、 高坡、 刘振林、李圣、张谦、林森、钟珉、 朱照清、韩嵘 、 赵凤新、 张鹏、李论涛、申加峰、 冯自霞 。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Q/GDW 115952016 1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110kV 1000kV、 11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 变压器、 高压电抗器 类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相关 技术要求和方法,包括 地震作用及抗震验算 、电气设备隔震 设计 、隔震装置 的 安装 、验收 与维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 6度 9度中位于 I0 III

5、类场地区域的电气设备, 9度以上地区或 IV类场地区域中该类型电气设备进行隔震设计需要专门研究。 2 规 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688.1 橡胶支座 第 1部分:隔震橡胶支座试验方法 GB 20688.3 橡胶支座 第 3部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02013 电力设

6、施抗震 设计规范 JGJ 145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Q/GWD 11132 特高压瓷绝缘电气设备抗震设计及减震装置安装与维护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precautionary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 一般情况,取 50年内超越概率 10%的地震烈度。 3.2 地震作用 earthquake action 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 动态作用,包括水平 地震作用 和竖向地震作用。 3.3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design basic acceleration of gro

7、und motion 50年内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为 10%的地震加速度的设计取值。 Q/GDW 115952016 2 3.4 时程曲线 time history curve 物理量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分别称为时程曲线。 3.5 反应谱 response spectrum 一定阻尼比的单自由度弹性系统在不同频率下的最大响应曲线 。 3.6 隔震 装置 isolator device 起隔震作用的支座类装置 。 3.7 橡胶隔震 装置 elastomeric seismic-protection isolator 由多层橡胶和多层钢 板或其他材料交替叠置结合而成的隔震装置 。 3.8 电气设备隔震

8、层 isolation layer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电气设备用隔震装置及与之相连构件形成的层状结构 。 3.9 电气设备 隔震 结构 structure with isolator device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电气设备 及其 隔震 层 共同构成 的结构。 3.10 隔震效率 energy isolation efficiency 在相同地震作用下, 与未安装 隔震 装置的电气设备 相比, 电气设备 隔震 结构 减少的应力 与 未安装 隔震 装置电气设备 的应力比值 。 3.11 电气设备本体 electrical equip

9、ment body 电气设备 不含套管、储油柜等附属 部件 的 部分 。 4 符号、代号 下列符号、代号适用于本文件。 FEk: 设备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eq: 设备等效总重力荷载 代表值 SEk: 水平地震作用效应 T: 结构自振周期 : 结构阻尼比 Q/GDW 115952016 3 5 基本规定 5.1 一般规定 5.1.1 按照本标准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 抗震设防目标 不应低于 GB 50260 2013 和 Q/GWD 11132 的 要求 。 5.1.2 一般电气 设备应采用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对应的 设计基本 地震加速度值 进行设 计 ;重要电气设备可 采用抗震设防烈度提 高

10、 1 度 或更严格的要求 设防 , 但抗震设防烈度为 9 度及以上时不再提高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以及重要电气设备设计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抗震设防烈 度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 抗震设防烈度 6 7 8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05g 0.10g 0.15g 0.20g 0.30g 一般电气设备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05g 0.10g 0.15g 0.20g 0.30g 重要电气设备设计 基本地震 加速度值 0.10g 0.20g 0.30g 0.40g 0.50g 注: 当设防烈度为 9度时,对于非特高压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地震加

11、速度值应符合 GB 50260 2013的要求,对于特高压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应单独研究。其中特高压电气设备指 10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 8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5.1.3 当电气设备遭受设防 烈度及以上强度等级的 地震 作用 之后,应对 隔震装置 进行检查和维护。 5.2 隔震设计要求 5.2.1 进行电气设备隔震设计前应收集并熟悉设备图纸、材料及相应参数、几何尺寸、质量分布、安装条件和运行条件等资料。 5.2.2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的抗震验算 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至少在 两个水平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隔震装置承担 ; b)

12、 抗震设防烈度 为 7 度 至 9 度时,大跨度设施和长悬臂结构应验算竖向地震作用。对于非特高压电气设备,地震动最大竖向加速度可取最大水平加速度的 65%;对于特高压电气设备,地震动最大竖向加速度可取最大水平加速度的 80%; c) 质量与刚度 非 对称 分 布 的设备,应考虑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5.2.3 电气设备隔震装置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隔震装置宜根据需要沿设备主轴方向设置,形成受力均匀、分布合理的结构体系 ; b) 隔震装置的设置, 应便于检查、维护和更换,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隔震装置使用环境、检查和维护要求。 6 地震作用 及抗震验算 6.1 地震影响系数 6.1.

13、1 电气设备 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 2 采用。 Q/GDW 115952016 4 表 2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抗震设防烈度 6 7 8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05g 0.10g 0.15g 0.20g 0.30g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一般电气设备 0.125 0.250 0.375 0.500 0.750 重要电气设备 0.250 0.500 0.750 1.000 1.250 注: 当设防烈度 为 9度时,对于非特高压电 气设备,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符合 GB 502602013的要求,对于特高压电气设备,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单独研究。 6.1.2 当场地条件

14、不明确或不充分时,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如图 1 所示 。 0.03 = 0.2- ( T - 4.5 ) m axT (s)0. 4 m ax6.04.50.90.10 m ax = ( 0.9/ T ) m ax图 1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 分析方法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表达式 按 公式 ( 1)公式( 4) 计算 : m a x2m a x2 m a x2 m a x2 1 m a x0.4 0 0.0 3- 0.4 0.4 ( 0.0 3 ) 0.0 3 0.1 0.0 70.1 0.90.9( ) 0.9 4.5 0.2 ( 4.5 ) 4.5 6.0TTTTTTTT ( 1) 0.050.90

15、.3 6 ( 2) 1 0.050.02 4 32 ( 3) 2 0.051 0.08 1.6 ( 4) 式中: Q/GDW 115952016 5 水平 地震影响系数 ; max 水平 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 T 结构自振周期 ( s) ; 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 ; 结构阻尼比; 1 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 当计算值 1 0时 , 1应 取 为 0; 2 阻尼调整系数, 当计算值 2 0.55时, 2应 取 为 0.55。 6.1.3 当场地特征明确时,计算地震作用的地震影响系数中的特征周期,应按照 GB 502602013 表5.0.3-2 中所示的特征周期基础上增加 0.05s

16、执行;计算地震作用的地震影响系数中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场地调整系数,应按照 GB 502602013 表 5.0.5 执行,其它参数取值依然按照本标准 第 6.1.2 条 取值。 6.2 地震计算 6.2.1 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抗震分析, 宜采用 动力时程分析法。对于以剪切变形为主或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电气 设备,可采用底部剪力法;对于其他类型设备, 可 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对于特别不规则或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抗震计算。 底部剪力法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参见附录 A 及附录 B。 6.2.2 进行 动力 时程分析法 计算时 ,可采用实际强 震记录或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作为地

17、震动输入时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输入 地震动时程不应 少于 3 条,其中至少应有 1 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 ; b) 合成地震动时程相对应的反应谱曲线应包络本 标准第 6.1 条规定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两者之差应在 0 10%之间,时程的总持续时间不应少于 30s,其中时程波的强震 段不应小于 20s; c) 实际强震记录的平均地震影响系数 曲线应与本标准第 6.1条规定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在统计意义上相符; d) 计算结果宜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较大值。 6.3 抗震验算 6.3.1 电 气设备用于抗震承载力验算所取的荷载组合应包括结构的总重力、地震作用

18、、 0.25 倍设计风荷载、端子拉力、设备内部压力等,荷载组合如式( 5)所示: PDWEG 25.0 GGQAGA ( 5) 式中: A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的组合; GG 设备自重标准值,包括设备本体、连接软导线组合引下线、附属连接金具等重量; AE 地震作用标准值; QW 风荷载标准值,按照设备最大设计风速取值; GD 端子拉 力 标准值,当与端子连接的是具有足 够冗余度的软导线时,端子拉力取 0;当与端子连接的为硬导体(包括弯曲刚度较大的四分裂导线、管型母线),端子拉力取 0.75 倍的静态端子最大允许机械载荷值; GP 设备 内部 压力标准值。 6.3.2 抗震强度验算时,按照 所得设

19、备的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应小于设备或材料的 容许应力值 。对于套管和绝缘子 对于瓷套管和瓷绝缘子,当采用破坏应力(破坏弯矩)进行判定时,应满足 公 式( 6)和公式( 7)的规定: tot-p v-p/1.67 ( 6) Q/GDW 115952016 6 Mtot-p Mv-p/1.67 ( 7) 式中: tot-p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 在套管和绝缘子上 产生的总应力 ( Pa) ; v-p 套管和绝缘子 材料的破坏应力值 ( Pa) ; Mtot-p 地 震作用和其他荷载 在套管和绝缘子上 产生的总弯矩 ( N m); Mv-p 套管和绝缘子 材料的破坏弯矩 ( N m) 。

20、对于 金属构件 , 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的应力值 应满足公式( 8) 的 规定: tot-m 0.9S ( 8) 式中: tot-m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 在金属构件上 产生的总应力 ( Pa) ; S 金属构件材料屈服强度标准值( Pa) 。 7 电气设备 隔震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 计算分析模型应同时包括 电气设备 与 隔震层 。 7.1.2 确定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 的 方案时,应 与 非隔震 设计的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7.1.3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时应符合下列 要求: a) 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 本体 高宽比 宜 小于 4; b) 场地类型宜为 I、 II、 III 类,并应选用

21、稳定性较好的基础类型 ; c) 风荷载和其他非地震作用的水平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总水平 力不 宜 超过结构总重力 的 10%; d) 隔震设备在地震下产生的 位移不应影响相连接设备或相邻设备的正常功能和使用。 7.2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要点 7.2.1 对于一般电气设备,应进行设防地震作用下水平位移的验算;对于重要 电气设备,应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或提高 1 度后的地震作用下水平位移的验算。其中隔震装置以上结构的 水平地震作用应根据水平向 隔震 系数确定 。 7.2.2 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应进行竖向承载力的验算;对于非特高压电气设备,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峰值加速度 0.2g、 0.3g、 0.4

22、g、 0.5g 对应的设防标准下分别不应小于隔震层以上结构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 20%、 30%、 40%、 50%;对于特高压电气设备,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峰值加速度 0.2g、0.3g、 0.4g、 0.5g 对应的设防标准下分别不应小于隔震层以上结构总重力荷载代表值 的 25%、 37%、 49%、62%。 7.2.3 电气设备隔震设计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隔震结构 的 计算简图,应增加由 隔震装置 组成的质点; b) 对变形特征为剪切型的结构可采用剪切模型; c) 当 隔震装置 以上结构的质 心和隔震 层 刚心不重合时,应计入扭转效应的影响 ; d) 采用 时程 分析 法

23、 进行隔震计算 时 ,输入地震波应满足本 标准 第 6.1 条 的要求。 7.2.4 电气设备用 橡胶 隔震装置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用于电气设备的橡胶 隔震装置 ,在电气设备重力荷载作用下的竖向压应力不应超 过 10MPa; b) 隔震装置在 工作状态下的极限 变形 的允许值 ,应大于其有效直径的 0.55 倍和 隔震装置 内部橡 胶总厚度 3 倍二者的较大值 ; Q/GDW 115952016 7 c) 在经历耐久试验后, 隔震装置 的刚度、阻尼特性变化不能超过初期值的 20%;徐变量不能超过 隔震装置 内部橡胶总厚度的 5%; d) 在罕遇地震 或提 高 1 度后 的水平和竖向地震同

24、时作用下,橡胶层拉应力不应大于 2MPa。 7.3 电气设备隔震计算 7.3.1 确定 隔震装置 计算参数时,竖向荷载应 符合 本 标准 第 7.2.2 条 的规定;对水平向 隔震 系数的计算,应取剪切变形 100%的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对罕遇地震 或 提高 1 度后 地震 验算,宜采用剪切变形 250%时的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当 隔震装置 有效 直径 大于等于 600mm 时可采用剪切变形100%时 的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当采用时程分析时,应以试验所得滞回曲线作为计算依据。 7.3.2 隔震计算采用的水平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可采用 式 ( 9)和( 10) 计算: Kh

25、=Ki ( 9) eq=Kii/Kh ( 10) 式中: Kh 隔震装置 总体水平等效刚度 ( N/m) ; eq 隔震装置 总体等效粘滞阻尼比; Ki 第 i个 隔震装置 由试验确定的水平等效刚度 ( N/m) ; i 第 i个 隔震装置 由试验确定的等效粘滞阻尼比。 7.3.3 隔震后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可按 6.1.2 条确定。其中,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 式 ( 11) 计算: max-g=max/ ( 11) 式中: max-g 隔震后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max 非隔震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本 标准 第 6.1.1条采用; 水平向 隔震 系数,为按弹性

26、计算所得的隔震与非隔震底部剪力的最大比值; 调整系数,对于一般橡胶 隔震装置 ,取 0.80。 注: 弹性计算时,简化计算和反应谱分析时宜按 隔震装置 水平剪切应变为 100%时的性能参数进行计算;当采用时程分析法时按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输入进行计算 。 7.3.4 隔震层 以上结构的总水平地震作用不得低于非隔震结构在 6 度设防时的总水平地震作用,并应进行抗震验算。 7.3.5 隔震装置 的水平剪力应根据 隔震层 在罕遇 或 提高 1 度后 地震下的水平剪力按各 隔震装置 的水平等效刚度分配;当按扭转耦联计算时,尚应计及 隔震装置 的扭转刚度。 7.3.6 隔震装置 对应于罕遇 或提高 1 度

27、 地震水平剪力的水平位移,应符合 式 ( 12)和( 13) 要求: uiui ( 12) ui=iuc ( 13) 式中: ui 罕遇 或提高 1度 地震作用下,第 i个 隔震装置 考虑扭转的水平位移 ( m) ; ui 第 i个 隔震装置 的水平位移限值;对橡胶 隔震装置 ,不应超过该 隔震装置 有 效直 径的 0.55倍和 隔震装置 内部橡胶总厚度 3.0倍二者的较小值 ( m) ; uc 罕遇 或提高 1度 地震作用下 隔震层 质心处或不考虑扭转的水平位移 ( m) ; i 第 i个 隔震装置 的扭转影响系数,应取考虑扭转和不考虑扭转时 I隔震装置 计算 位移的比值。当电气设备的质心和

28、 隔震层 的刚度中心在两个主轴方向均 无偏心 时,边 隔震装置 的扭转影响系数不应小于 1.15。 Q/GDW 115952016 8 7.4 隔震装置 选型 7.4.1 电气设备 隔震装置 选型的基本要求如下: a) 应按照预期 隔震 目标,并满足设备应力控制要求,设置合适的 隔震装置 ; b) 与 未安装 隔震装置 的电气设备 相比,电气设备 隔震 结构 基频 应显著降低, 尽量避开 地震动卓越频率。 7.4.2 隔震装置 选择原则如下: a) 隔震装置 应根据电 气设备结构类型、地震反应控制目标 、 应用所处的抗震设防烈度 和 安装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 b) 考

29、虑变电站绝缘要求及位移限制,电气设备用 隔震装置 主要包括 铅芯橡胶 隔震装置 、高阻尼橡胶 隔震装置 、平面摩擦 隔震装置 等。 设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选择技术较为成熟的隔震装置 ; c) 隔震装置应具有合适的水平刚度和阻尼,同时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和复位能力 , 在 设备应用所在当地 最大设计风速 的 标准风荷载作用下,隔震装置不应进入滑动或者屈服阶段 ; d) 隔震装置 应具备良好的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 e) 隔震装置 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环境适 应性 ; f) 隔震装置 的隔震效率应 达到 50%以 上; g) 隔震装置的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其 性能参数应经试验确定 ;

30、 h) 隔震装置应具有 性能 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 i) 隔震装置的性能参数及布置数量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7.5 隔震装置布置原则 7.5.1 隔震装置应设置在电气设备的底部,并安装在受力较大的部位,且隔震装置之间间距不宜过大。 7.5.2 采用隔震设计的电 气设备周边应设置竖向隔离缝,缝宽不宜小于各隔震装置在罕遇 或提高 1 度地震下最大水平位移的 1.2 倍且不小于 200mm。对相邻隔震装置,其缝宽取最大水平位移之和,且不小于 400mm。 7.5.3 隔震装置的布置 宜使设备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相近。 7.5.4 可采取合理形式增加隔震装置的相对变形或相对速度,提高隔震装置的

31、隔震效率。 7.5.5 隔震装置的布置不应使设备结构出现抗震薄弱部位。 7.5.6 隔震装置的设置部位,应采取便于检修和替换的措施。 7.6 隔震装置的连接 7.6.1 隔震装置预埋件通过锚筋与基础连接,锚筋应按拉剪构件或纯剪构件计算总截面面积,且 锚筋设计应符合 GB 50010 和 JGJ 145 的规定。 7.6.2 隔震装置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高强螺栓,高强螺栓的计算、构造要求应符合 GB 50017 的规定,强度应能传递罕遇 或提高 1 度 地震下隔震装置的最大水平剪力 和弯矩。 7.6.3 预埋件及节点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 7.6.4 预埋件应采取防锈措施。预埋件的锚

32、固钢筋应与钢板牢固连接,锚固钢筋的锚固长度 宜大于 20倍锚固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0mm。 7.7 隔震装置 的检验 7.7.1 隔震装置 的检验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 隔震装置 的检验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和性能检验; Q/GDW 115952016 9 b) 所有 隔震装置 均需进行外观检验和尺寸检验 ; c) 进行性能检验的隔震装置应不少于本工程中所采用该型号隔震装置总数的 3%,且不少于 2 个; d) 进行检验的 隔震装置 外观、尺寸及性能检测均达标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7.2 隔震装置的性能检验分为型式检验 和出厂检验。其中隔震装置新产品认证鉴定,或已有隔震装置的

33、规格、型号、结构、材料、工艺方法等有较大改变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隔震装置在工程应用前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试验项目应符合 GB/T 20688.1和 GB 20688.3 的规定。 7.7.3 隔震装置 的外观检验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电气设备 隔震装置 的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尺寸允许偏差 气泡 单个表面起泡面积不超过 50mm2 杂质 杂质面积不超过 30mm2 缺胶 缺胶面积不超过 150mm2,不得多于 2 处,且内部嵌件不允许外露 凹凸不平 凹凸不超过 2mm,面积不超过 50mm2,不得多于 3 处 胶钢粘连不牢(上、下端面)

34、 裂纹长度不超过 30mm,深度不超过 3mm,不得多于 3 处 裂纹(侧面) 不允许 钢板外露(侧面) 不允许 7.7.4 隔震装置 的尺寸检验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电气设备用 隔震装置 的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 尺寸允许偏差 内部 每层橡胶层厚度 产品设计值的 10% 橡胶层总厚度 产品设计值的 5% 钢板厚度 0.5mm 钢板直径或边长 1.0mm 外部 总高度 产品设计值的 1.5%,且不大于 3mm 外直 径或边长 产品设计值的 1%,且不大于 3mm 中孔直径 1mm 橡胶包覆层厚度 1mm 平整度 0.25% 侧表面垂直度 隔震装置 总高度的 1/100 7.7.5 隔震装

35、置 的竖向和水平向力学 性能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Q/GDW 115952016 10 表 5 电气设备用 隔震装置 竖向和水平向力学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 性能要求 1 竖向性能 竖向刚度 实测值应在产品设计值 20%以内,在平均值 10%以内;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 10%以内 竖向极限压应力 不应小于 20MPa 竖向极限拉应力 不应小于 2.5MPa 2 水平向性能 水平刚度 水平滞回曲线在正、负向具有对称性,正、负向最大剪力和变形的差异不应大于 15%;实测值应在产品设计值 20%以内,在平均值 10%以内;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 10%以内 屈服后水平刚度 等效粘滞阻尼比 水平极限变形

36、能力 极限剪切变形不应小于橡胶总厚度的 350% 7.7.6 隔震装置 的耐久性能 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 6 电气设备用 隔震装置 耐久性 要求 序号 项目 性能要求 1 老化性能 竖向性能 变化率不大于 20% 水平刚度 等效粘滞阻尼比 水平极限变形性能 隔震装置 外观 目测无龟裂 2 徐变性能 不大于橡胶总厚度的 5% 3 疲劳性能 竖向刚度 变化率不大于 20% 水平刚度 等效粘滞阻尼比 隔震装置 外观 目测无龟裂 7.8 隔震装置 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7.8.1 隔震装置 的标识应提供以下信息: a) 生产厂家的信息; b) 隔震装置 类型 ; c) 隔震装置生产日期或出厂

37、日期 ; d) 生产序号或产品编号。 7.8.2 每件产品应采取可靠包装或按照用户要求包装,便于运输和搬运安全。 7.8.3 隔震装置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淋,严禁与酸碱、油类、有机溶剂等接触 , 并不得磕碰。 7.8.4 隔震装置 应贮存在干燥 、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并远离热源的场所。 8 隔震装置 的 安装 、验收和维护 8.1 一般规定 8.1.1 隔震装置 应作为电气设备整体结构的子部分进行 安装 和质量验收。 Q/GDW 115952016 11 8.1.2 隔震装置 的 安装 作业 ,宜划分为 2 个阶段: 隔震装置 的进场验收和 隔震装置 的安装。 8.1.3 隔震装置 的尺寸、变形、安装部位、螺栓、表面处理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8.2 隔震装置 进场验收 8.2.1 隔震装置 的加工单元,宜根据加工、安装和运输条件确定。 8.2.2 隔震装置 进场验收时,应具备产品检验报告 。 8.2.3 隔震装置 所用钢材、螺栓,应具有质量合格证书,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8.3 隔震装置 的安装 8.3.1 隔震装置 的 安装顺序,应由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和生产厂家共同商讨确认,并符合 GB 50204的规定。 8.3.2 隔震装置 平面与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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