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GDW 11583-2016 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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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 / GDW 11583 2016 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equipment supervision for pumped-storage power station 2017 - 05 - 18发布 2017 - 05 - 18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ICS 27.140 Q/GD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1583 2016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规定 . 1 5 委托人、监造单位及制造单位职责和权限 . 2 6

2、监造工作实施 .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设备监造项目表 . 6 编制说明 . 37 Q/GDW 11583 2016 II 前 言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抽水蓄能电站主要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造要求,对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内容和见证方式提出指导性意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黄悦照、荊岫岩、王洪玉、佟德利、葛军强、 吕鑫昌、胡清娟、王凯、尹熙、魏春雷、 杨志义、闫营臣、江献玉、田侃、凌超、郭盈。 本

3、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Q/GDW 11583 2016 1 抽水蓄能电站 设备监造技术 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抽水蓄能电站主要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造要求,对抽水蓄能电站主要设备监造内容和见证方式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本标准适用于依据合同对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4、于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 3.1 制造单位 manufacture 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卖方法人单位,包括其分包商和分供方。 3.2 监造单位 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 受委托人委托,根据 设备采购 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 的单位。 3.3 停工待检( H 点) hold point 重要工序节点、隐蔽工程、关键的试验验收点或不可重复试验验收点 , 必须有用户和(或)监造人员参加,现场检验签证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 3.4 现场见证( W 点) witne

5、ss point 在现场对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某些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 应有监造人员(或用户与监造人员共同参加)在场对制造单位的试验、检验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3.5 Q/GDW 11583 2016 2 文件见证( R 点) record point 查阅制造单位提供的有关合同设备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及制造过程中的检验、试验记录等资料。由监造人员对符合要求的资料予以签认。 4 一般规定 4.1 设备监造是以设备采购合同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规章、标准为依据,按合同确定的设备质量见证项目,在制造过程中监督检查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程是否符合设备采购合同、有关规范、标准

6、包括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 4.2 设备监造的目的是监造单位代表委托人见证合同产品与设备采购合同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规章、标准的符合性,协助和促进制造单位保证设备制造过程质量,严格把好质量工序检验关,消除常见性、多发性、重复性质量问题,把产品缺陷消除在制造厂内,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4.3 设备监造工作 建立在制造单位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良好运行基础上。监造工作不代替制造单位自行检验,也不代替用户对合同设备的最终检验,设备的质量由与委托人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设备制造单位全面负责。 4.4 用户与制造单位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时,应参照本标准附录 A 的 表 A.1 A.12 确定该设备的监造部件、见证

7、项目及见证方式( 停工待检( H 点) 、 现场见证( W 点) 和 文件见证( R 点) )。用户与制造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调整该设备的监造部件、见证项目和见证方式。 4.5 监造单位与设备制造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4.6 监造单位应具备抽水蓄能电站设备监造的相关资质和业绩。 4.7 设备监造一般采取驻厂监造的模式,即监造单位派出监造组织或监造人员,常驻设备制造单位,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监造。对于个别设备和分包 /分供部件,经委托人同意,也可采取巡回检查的监造模式,即监造单位派出监造人员不定期赴制造单位对设备制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两种监造模式均应完成设备采购合同

8、或设备监造协议中规定的 设备监造项目表 的内容。 4.8 监造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并熟悉 GB/T 19001。总 监造工程师应有从事专业工作 5 年以上的经验,并为注册设备监理师。 5 委托人、监造单位及制造单位职责和权限 5.1 委托人职责和权限 5.1.1 委托人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标采购或其它方式选择具有良好业绩和相应资质、经验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工作。 5.1.2 委托人与制造单位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时应将制造单位为监造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需的工作便利,以及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等内容写入合同。 5.1.3 设备监造服务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及时向监造单位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包括合

9、同附件)和有关文件资料。 5.1.4 委托人在设备监造工作实施过程中,应对设备监造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 督查,并要求监造单位更换不合格的监造人员。 5.1.5 委托人应及时答复制造单位和监造单位发出的见证通知、质量问题处理意见等联络函件,对于与制造单位之间达成的与监造设备相关的意见(包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审查意见等)应及时通报监造单位。 5.2 监造单位职责和权限 Q/GDW 11583 2016 3 5.2.1 监造单位应对被监造设备的制造质量承担监造责任,具体责任应在设备监造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5.2.2 监造单位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出示相应的资质业绩证明和人员资格

10、文件。 5.2.3 监造单位在监造服务合同签订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监造大纲”和“监造实施细则”,并 按要求提交委托人 ;监造工作开展前,应将总监造工程师及其他监造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报送委托人审核、备案。监造单位更换总监造工程师必须得到委托人的同意;监造单位更换 监造人员 应向委托人备案,同时通知制造单位。 5.2.4 监造单位不得转包或转让设备监造服务合同。 5.2.5 监造单位应核查委托人提供的设备采购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对于其中发现的疑问及与现行国家或行业法规、规章、标准不符的内容,应及时向委托人提出。 5.2.6 监造单位根据设备监造服务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的要

11、求,查阅制造单位的设备制造工艺、技术标准和生产计划,并及时提出意 见。 5.2.7 监造单位及监造人员应对制造单位申明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 5.2.8 监造单位及监造人员应遵守制造单位的相关规定。 5.2.9 监造单位要适时督促制造单位按时提交关键部件的采购、加工、组装、检查、发运的进度安排并报送委托人。应了解、分析影响设备交货进度的重要环节,对可能出现影响按时交货的 情况 应提前预报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同时报送委托人。监造单位应按照设备监造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形式、数量、时间向委托人报送各类设备监造有关的报告和文件。 5.3 制造单位职责和权限 5.3.1 制造单位应认真履行设备采购

12、合同中有关设备监造条款的要求,积极配合监造单位的设备监造工作。 5.3.2 制造单位应向监造人员提供查阅监造所需的图纸、资料和试验 /检验记录等,及时提供分包 /分供商清单,及时按约定提供监造设备的生产进度计划。 5.3.3 对于监造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制造单位应予以重视并及时解决,对于提出的书面意见,制造单位均应及时按约定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 5.3.4 制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造单位对分包 /分供部件有效地实施设备监造工作。 5.3.5 制造单位应根据设备采购合同或设备监造协议的要求,在质量见证点实施前及时通知用户和监造人员 参加见证。 R 点随着生产过程中质量记录的产生随时由监造人

13、员进行文件见证, W 点、 H 点在预定见证日期以前( H 点不少于 5 天, W 点不少于 3 天),制造单位应同时通知用户和监造人员。如制造单位未按规定提前通知,致使用户和 /或监造人员不能如期参加现场见证,用户和 /或监造人员有权要求重新见证。 5.3.6 如用户和监造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提出变更见证时间而又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见证时,制造单位将认为用户和监造人员放弃监造,可进行下道工序。 W 点则转为 R 点见证;但 H 点没有用户书面意见时,制造单位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用户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 如 见证时间更改 后,用户 仍未按时到达, H 点可转为 R 点后进行见证。 6 监造工

14、作实施 6.1 监造合同的签订 Q/GDW 11583 2016 4 6.1.1 委托人应与监造单位签订设备监造服务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监造的依据及标准、监造设备名称和数量及 设备监造项目表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的修改和不可抗力等。 6.1.2 委托人应与制造单位、监造单位签订设备监造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监造依据及标准、监造工作实施内容、设备监造范围和监造方式、设备各零部件见证项目及见证方式、各方权利和义务、监造期限等。 6.2 设备监造的依据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设备采购合同 ; b) 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15、 ; c) 设备监造相关标准、规程和规范 ; d) 设计单位的设备技术规范书、图纸和材料清册等 ; e) 经委托人确认批准的制造单位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和修改通知单等 ; f) 委托人与制造单位间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会议纪要、来往文件、书信、函电等 ; g) 设备监造服务合同 ; h) 设备监造协议。 6.3 设备监造的范围 6.3.1 监造单位应对设计、制造、厂内组装、试验、检验、包装发运及交货批次和进度进行全过程设备监造,主要监造设备包括水泵水轮机、主进水阀、发电电动机、主变压器、大型闸门、启闭设备、桥式起重机等。 6.3.2 监造单位应根据需要派出设备监造人员到供货商生产地点进行驻厂监造或巡

16、检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主要部件设备制造工艺文件 ; b) 主要部件原材料检验 ; c) 设备制造过程质量检验。 6.4 监造工作准备 6.4.1 设备监造服务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及时向制造单位发出书面监造通知,制造单位应该按照通知要求接受监造。 6.4.2 监造单位应按照监造服务合同的约定,任命总 监造工程师,并配备专业配套、数量满足需要的专业 监造 人员组成项目机构。 6.4.3 监造单位应编制设备监造大纲, 并 报委托人审批。 6.5 现场监造工作 6.5.1 监造人员应熟悉制造单位的质保体系和合同设备的图纸,掌握设备制造标准,了解制造工艺流程和检验、试验方法。 6.5.

17、2 监造单位应编制设备监造实施细则,并报委托人备案。 6.5.3 监造人员应审核制造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和主要检验、试验人员的上岗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协助委托人对分包商的资质 及分包范围 进行审查。 6.5.4 监造人员应审核制造单位的检验、试验设备是否满足设备生产过程检验和各项试验的要求。 6.5.5 监造人员应查验制造单位的装配场地和整机试验场地的环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Q/GDW 11583 2016 5 6.5.6 监造人员应审核制造单位对合同设备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书和试验报告,签署意见,并通知委托人。 6.5.7 监造人员应查验制造单位提

18、供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毛坯铸锻件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6.5.8 监造人员负责 设备监造项目表 内容的实施。设备质量见证完成后,监造人员填写设备质量见证单,用户(如果参 加)、监造人员和制造单位人员应在质量见证单上签字确认。 6.5.9 监造人员在设备制造过程中除实施质量见证外,还应以日常巡检的方式跟踪监造设备的质量状况及制造单位的质保体系运行状况。 6.5.10 监造人员应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鍵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应按制造单位生产进度计划和相应标

19、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 知制造单位,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 6.5.11 监造人员应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修改和制造改进情况。 6.5.12 监造人员应了解质量见证项目中规定的重要部件的原材料、铸锻钢件的理化检验和元器件的筛选检验。 6.5.13 监造人员应了解重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执行情况,了解加工过程的中间检查和主要附件的组装情况。 6.5.14 监造人员应参加制造单位的

20、试组装、总装配和整机试验、出厂试验,对装配和试验结果签署意见。 6.5.15 监造人员应了解合同设备出厂前的防护、维护、入库保管和包装发货情况。检查制造 单位对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并予以签认。 6.5.16 驻厂监造人员应记录现场工作情况,定期报告监造工作情况。 6.5.17 监造人员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与制造单位有关方面联系解决,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委托人报告。如与制造单位意见不一致时,首先应本着实事求是、主动协商的精神和制造单位商讨,争取达成共识。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由现场总监下达暂停制造指令,

21、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委托人。 6.5.18 监造单位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设备监造工作情况。按监造协议的约定时间及时向委托人提供监造工作简报,通报内容包括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和总装生产进度、对存在的问题处理情况等。 6.6 监造资料整理 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指完成全部监造协议规定的项目),监造单位应及时汇总、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主要包括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监造周期性报告、见证报告等,并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报告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委托人。 Q/GDW 11583 2016 6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设备监造项目表 A.1 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监造项目参见表 A

22、.1。 表 A.1 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监造项目表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1 尾水管 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2 焊接探伤检查 3 单节尺寸、摞节装配尺寸检查 4 进人门 4.1 加工尺寸 4.2 销钉、紧固螺栓等材质、强度等检查(如果有) 4.3 进人门开、关动作试验 5 管道开孔、灌浆孔等 5.1 开孔的数量、位置、形式、尺寸等检查 5.2 开孔处补强焊缝探伤检查(如果有) 5.3 盘形排水阀材料、预装检查 6 防腐检查 6.1 表面检查 6.2 油漆品牌、厚度及附着力等检查 2 蜗壳 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2 单节成型尺寸、与相邻节配合尺寸检查

23、 Q/GDW 11583 2016 7 表 A.1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2 蜗壳 3 蜗壳焊接(外观及探伤检查) 4 与座环预装及尺寸检查 5 蜗壳进人门 5.1 加工尺寸、粗糙度检查 5.2 紧固螺栓等材质、强度等检查 5.3 蜗壳进人门开、关动作试验 6 防腐检查 6.1 表面处理 6.2 油漆品牌、厚度及附着力等检查 3 座环 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2 固定导叶材料和加工尺寸检查 3 座环焊接(外观及探伤检查) 4 座环加工尺寸及分瓣面间隙检查 5 座环厂内预装检查 如果有 6 防腐检查 6.1 表面处理 6.2 油漆品牌、厚度及附着力等检

24、查 4 导水机构 1 顶盖、底环 Q/GDW 11583 2016 8 表 A.1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4 导水机构 1.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1.2 探伤检查 1.3 加工尺寸、粗糙度检查 1.4 顶盖与座环连接螺栓抽检 2 顶盖止漏环、底环止漏环 2.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2.2 焊接探伤检查 2.3 加工尺寸、粗糙度检查 3 活动导叶 3.1 铸件材质及探伤检查 3.2 导叶加工型体尺寸及表面波浪度、粗糙度检查 4 操作机构(控制环、拐臂、连杆等) 4.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4.2 焊接及无损探伤检查 4.3 加工尺寸、粗糙度检

25、查 5 导水机构装配 5.1 顶盖、底环配合尺寸、同心度检查 5.2 导叶端面、立面间隙、导叶垂直度检查 Q/GDW 11583 2016 9 表 A.1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4 导水机构 5.3 动作试验、开度检查 5 转轮 1 材质及探伤检查 2上冠、下环机加工尺寸检查 3 叶片加工型线尺寸及表面波浪度、粗糙度检查 4 转轮焊前装配尺寸检查 5 焊后尺寸及探伤检查 6 热处理检查及热处理后的尺寸和探伤检查 7 转轮机加工尺寸、粗糙度形位公差检查 8 静平衡试验 6 主轴 1 材质及焊接探伤检查 2 加工尺寸、形位工差及表面粗糙度检查 7 连轴螺栓

26、1 材质性能及探伤检查 2 加工尺寸、硬度及外观检查 3 螺栓与螺母的预装配 8 主轴密封 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2 焊接无损探伤检查 3 加工尺寸,表面粗糙度及表面探伤检查 4 水压试验 (如果有) Q/GDW 11583 2016 10 表 A.1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8 主轴密封 5 厂内预组装及试验 6 表面防腐检查 9 导轴承 1 轴瓦 1.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1.2 轴瓦加工质量和瓦面粗糙度及加工表面探伤检查 2 轴承座 2.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2.2 焊接无损探伤检查 2.3 加工尺寸、表面探伤及外观检查 3 厂内预

27、组装 如果有 4 冷却器水压试验 5 防腐检查 10 导叶接力器 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2 加工尺寸及外观检查 3 耐压试验、动作试验 11 机坑里衬 1 材料检查(材质证明书) 2 焊接无损探伤检查 3 加工尺寸及外观检查 Q/GDW 11583 2016 11 表 A.1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11 机坑里衬 4 防腐检查 12 调相压水气罐 1 罐体材料检查 2 焊缝无损探伤检查 3 加工尺寸、开孔位置等检查 4 耐压试验 5 防腐检查 13 专用工器具 1 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2 加工尺寸及外观检查 14 其它 1 过程检验 Q/GDW

28、 11583 2016 12 A.2 主进水阀监造项目 参见表 A.2。 表 A.2 主进水阀监造项目表 序号 监造 部 件 见证 项目 见证 方式 备注 H W R 1 主进水阀 1 阀体、活门 1.1 材质检查 1.2 焊接及探伤检验 1.3 加工尺寸、表面粗糙度、形位公差及探伤检验、外观检查 1.4 阀体及上下游法兰连接螺栓抽查 1.5 阀体压力试验 2 枢轴 2.1 材质检查、锻件探伤检验 2.2 机加工尺寸、表面粗糙度、形位公差检查及探伤检查 3 密封 3.1 材质检查、锻件探伤检验 3.2 机加工尺寸、表面粗糙度、形位公差检查及探伤检查 4 伸缩节及上下游连接管 4.1 材料检查(

29、材质证明书) 4.2 加工尺寸及外观检查 4.3 探伤检查 Q/GDW 11583 2016 13 表 A.2 (续) 序号 监造 部 件 见证 项目 见证 方式 备注 H W R 1 主进水阀 4.4 伸缩节压力试验 5 主进水阀接力器 5.1 材质检查 5.2 加工尺寸、粗糙度、探伤及外观检查 5.3 油压装置和操作机构 5.4 总装及耐压试验、动作试验 6 主进水阀本体与操作机构的密封试验、压力试验与动作试验 7 出厂验收 2 专用工器具 1 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2 加工尺寸及外观检查 3 其它 1 过程检验 Q/GDW 11583 2016 14 A.3 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 监

30、造项目参见表 A.3。 表 A.3 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监造项目表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1 定子 1 定子机座 1.1 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1.2 结构焊接及探伤检查 1.3 尺寸及组合面间隙检查 1.4 定位筋材料检查 1.5 上、下齿压板的外形尺寸、加工精度等 2 定子冲片 2.1 硅钢片材质及电磁性能试验 2.2 冲片尺寸及外观、漆膜检查 2.3 首台预叠检查 3 定子线棒 3.1 电磁线材质检查(质量证明书) 3.2 线棒、汇流排外形尺寸及电气试验 首台首批线 棒为 H点 3.3 线棒包装检查 4 定子铁芯拉紧螺杆材料性能及尺寸检查 5 主要绝缘

31、材料检验报告 6 线棒支撑环非导磁性检测 Q/GDW 11583 2016 15 表 A.3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1 定子 7 定子机座防腐涂装检查 8 定子铁芯装配 如果有 9 定子装配 如果有 2 转子 1 转子中心体及转子支架 1.1 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1.2 结构焊接及探伤检查 1.3 加工尺寸及组装检查 2 磁轭冲片 如果采用 2.1 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2.2 冲片外观及叠检或三维检测 3 磁轭厚钢板 如果采用 3.1 材料检查及探伤检查 3.2 加工尺寸及整体预装检查 4 磁轭键材料检查 5 磁极 5.1 铁芯及电磁线材质检查(

32、质量证明书) 5.2 磁极铁芯叠压质量及尺寸检查 5.3 磁极线圈尺寸及匝间耐压试验检查 Q/GDW 11583 2016 16 表 A.3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2 转子 5.4 铁芯及线圈套装检查 5.5 磁极电气试验及称重检查 6 制动环板 6.1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6.2 制动环板尺寸及外观耐磨表面检查 3 发电机轴 /上端轴 1 材料检查及探伤检查 2 加工尺寸、形位工差及表面粗糙度检查 3 发电机轴、上端轴和转子中心体 连 轴 检查 4 上端轴绝缘性能检查 5 转子中心体和发电机轴 连轴螺栓 5.1 材质性能及探伤检查 5.2 加工尺寸及

33、外观检查 6 发电机轴与水轮机轴同轴度检查 如果有 4 空气冷却器 1 材质及外观检查 2 耐压试验 5 上、下机架 1 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2 结构焊接及探伤检查 3 加工尺寸及组装检查 Q/GDW 11583 2016 17 表 A.3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6 推力轴承 1 各部件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2 镜板加工尺寸及表面粗糙度检查 3 推力头加工尺寸及探伤检查 4 推力轴承座结构 尺寸检查 5 推力瓦加工质量及探伤检查 6 轴瓦支柱螺栓配合及硬度 如果采用 7 弹性支撑元件出厂试验报告审核及高度复检 如果采用 8 油冷却器耐压试验 9 油

34、槽渗漏试验 10 推力轴承负荷试验 如果有 11 推力轴承厂内预装配检查 7 导轴承 1 轴瓦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2 轴瓦加工质量和瓦面粗糙度检查 3 厂内预装配 4 油冷却器耐压试验 8 制动器 1 制动器组装及耐压试验 2 动作试验及行程试验 Q/GDW 11583 2016 18 表 A.3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9 高压油顶起装 置 1 材料检查 2 高压油顶起装置单向阀试验 10 集电环 1 材料检查 2 外形尺寸、圆度、平行度、配合面加工精度 11 中性点接地装 置 1 产品合格证书 12 专用工器具 1 材料检查 2 加工尺寸及外观检查

35、 13 其它 1 过程检验 Q/GDW 11583 2016 19 A.4 主变压器 监造项目参见表 A.4。 表 A.4 主变压器监造项目表 序号 监 造 部件 见证 项目 见证 方式 备注 H W R 1 硅钢片 1 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2 磁感应强度试验 3 铁损试验 2 导线 1 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2 机械强度试验 3 导电率 4 化学成分分析 3 绝缘油 1 油耐压试验 2 油介质试验 3 化学成分分析 4 绝缘材料 1 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2 理化检验 5 油箱 1 材料检查(质量证明书) 2 焊接状况 3 变形及渗漏检查 6 铁心 1 叠件平整检查 7 绕组 1 绕

36、组绕制质量 Q/GDW 11583 2016 20 表 A.4 (续) 序号 监 造 部件 见证 项目 见证 方式 备注 H W R 7 绕组 2 接头焊接状况 8 套管 1 质量保证书 2 性能试验报告 9 冷却器 1 质量保证书 2 出厂或型式试验报告 10 组装 1 绕组铁心组装 2 绕组铁心在油箱内的固定 3 工厂整体组装 11 变压器工厂试验 Q/GDW 11583 2016 21 A.5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IS)监造项目参见表 A.5。 表 A.5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IS)监造项目表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1 盆式、支撑绝缘子

37、 1 材质、外观及尺寸检查 2 电气性能试验 3 机械性能试验 2 触头、防爆膜 1 材质检验 2 机械尺寸 3 外壳 1 材质检查 (材质证明书) 2 焊接质量检查和探伤试验 3 水压试验 4 出线套管 1 配套厂家出厂试验报告 2 外观检查 抽检 3 机械尺寸检查 抽检 5 伸缩节 1 质量保证书 6 电压互感器 1 配套厂家出厂试验 7 避雷器 1 配套厂家出厂试验 8 电流互感器 1 一般结构检查 2 绝缘电阻测量 3 线圈电阻测量 Q/GDW 11583 2016 22 表 A.5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8 电流互感器 4 极性试验 5 工频耐

38、压试验 6 误差试验 7 励磁特性试验 9 断路器 1 一般结构检查 2 机械操作试验 3 闭锁装置动作试验 4 二次线路确认 5 安全阀试验 6 液压泵充油试验 7 机械特性试验 10 隔离开关 接地开关 1 一般结构检查 2 分、合试验 3 电气联锁试验 11 运输单元组装、套管 单元、母线单元 1 SF6气体密封试验 2 一般结构检查 3 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4 主回路电阻测量 Q/GDW 11583 2016 23 表 A.5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11 运输单元组装、套管 单元、母线单元 5 主回路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6 主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7 超

39、声波检查 8 局部放电测量 12 包装及待运 1 现场查看 Q/GDW 11583 2016 24 A.6 高压电缆监造项目参见表 A.6。 表 A.6 高压电缆监造项目表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1 导体 1 材质检验 (材质证明书) 2 结构 3 标称截面积 4 最少单线根数 单线直径 5 导线外径 2 导体半导电屏蔽层 1 材质检验 (材质证明书) 2 绕包半导电带(层 厚度) 3 挤包半导电层厚度 3 绝缘 1 材质检验 (材质证明书) 2 厚度 3 偏心度 4 绝缘半导电屏蔽层 1 材质检验 (材质证明书) 2 厚度 3 外径 5 缓冲层 1 材质检验 (材质证明书) 2 厚度 6 金属套、外护套 1 材质检验 (材质证明书) Q/GDW 11583 2016 25 表 A.6 (续) 序号 监造部件 见证项目 见证方式 备注 H W R 6 金属套、外护套 2 外形尺寸检验 7 防腐涂层 1 材质检验 (材质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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