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11ICS 97.220 Y 55 备案号: 19073-2006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6062006出口汽油机滑板车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gasoline scooter for export 2006-04-19 发布 2006-06-19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6062006 I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星月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国民、倪小军、施军晓、金志颖、虞锦唐。 DB33/T 6062006 1 出口汽
2、油机滑板车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汽油机滑板车的术语和定义、抽样、检验、结果判定及不合格的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汽油机滑板车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3565-2005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T 3566-1993 自行车
3、 装配要求 GB/T 4570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53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 GB/T 5382.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试验方法 制动距离 GB/T 538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 14023 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462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怠速法 GB 17284-1998 汽油机助力自行车 JB/T 5135.1-2001 通用小型汽油机 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SN/T 2003.1 电子电气产品中铅、汞、镉、铬、溴的测定 第一部分:
4、X射线荧光光谱定性筛选法 SN/T 2004.1 电子电气产品中汞的测定 第一部分:原子荧光光谱法 SN/T 2004.2 电子电气产品中铅、镉、铬的测定 第二部分: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SN/T 2004.3 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 第三部分: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SN/T 2005.1 电子电气产品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测定 第一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2005.2 电子电气产品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测定 第二部分:气相色谱法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汽油机滑板车 以汽油发动机驱动,排量小于50 ml,具有踏板 功能的,不在公路上使用的,主要用于休闲的两轮车辆。 3.
5、2 检验批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合同、同规格型号,在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下制造的单位产品,简称批。 3.3 型式试验模式 DB33/T 6062006 2 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型式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 4 检验 4.1 检验监管模式 采用型式试验模式。 4.2 检验方式 检验方式为型式试验和抽批抽样检验。 4.3 型式试验 4.3.1 要求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首次出口或一年以上未出口而再次出口时; b)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或主要配套件变更,可能对产品的质量性能产生影响时; c) 质量不
6、稳定,连续3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 d) 新产品研发鉴定时; e) 质量监督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型式试验时; f) 型式试验有效期到期时。 4.3.2 抽样 样本抽取可在批的形成中或形成后,所抽取的样本应能代表周期的制造技术水平。样品应从需检验的产品中随机抽取4辆。 4.3.3 检验内容 型式试验的项目、 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见表1, 型式试验应包括表1中的所有检验项目。 如进口国 (地区)技术法规高于表1的要求,则按进口国(地区)技术法规检验。 4.3.4 结果判定 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3.5 不合格的处置 型式试验不合格的,允许整改后重新提交型式试验。 4.4 抽样
7、检验 4.4.1 抽样 采用GB/T 2828.1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不合格分类、检验水平和接收质量限(AQL)见表2。 4.4.2 检验内容 抽样检验的项目、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见表1。如进口国(地区)技术法规高于表1的要求,则按进口国(地区)技术法规检验。 4.4.3 结果判定 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4.4 不合格的处置 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后,允许重新提交检验一次。 5 检验有效期 在正常仓储条件下,检验有效期为12个月。 DB33/T 6062006 3 表 1 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不合格分类 序号 检验分类 检 验 项 目 质 量 要
8、求 检 验 方 法 不合格分类1 汽油机排量 汽油机名义排量应标示在发动机等显眼部位,并清晰可见;名义排量与实测排量都应50 ml,且其大小应符合下式要求: -0.5 ml实测排量名义排量0.2 ml。 实测(计算值精确到0.1) 2 抽样检验 排气污染物 a) 一氧化碳 C O4.0%; b) 碳氢化合物 HC(610,HC 容积分数值按正己烷当量) : 四冲程,1000;二冲程,6000。 按 GB 14621 进行试验 A 采用抱闸制动器的,最高车速应32 km/h;按GB 17284-1998中7.1.6进行试验 3 抽样检验 最高车速 采用机械或液压的鼓式或盘式制动器,最高车速应50
9、 km/h。 按GB 5384进行试验 A 4 抽样检验 折叠机构 如可折叠,则要求支起、折叠方便、锁紧装置牢固可靠。 感官检验 A VIN代码a按 GB 16735 的规定,须在车架或不易移动与更换的部件打上 VIN 代码;且要求其字高5.0 mm,字深0.2 mm。 量具实测 A 5 抽样检验 车 辆 标 志 安全警告语 在车身等显眼部位应有醒目的安全警告语。内容至少包括: a)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 b) 非道路用,勿在公路行驶; c) 使用时须穿戴防护用具; d) 适用正常人的年龄警示。 其中“非道路用”安全警告语应能永久保持。视检 A 力矩试验 按GB 3565-2005中6.5
10、的规定。 按GB 3565-2005中26.1.1进行试验 A 6 抽样检验 把立管 弯曲试验 按 GB 3565-2005 中 6.5 的规定。 按GB 3565-2005中26.1.2进行试验 A 7 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 按GB 3565-2005中6.5的规定。 按GB 3565-2005中26.2进行试验 8 把横管和把立管部件的疲劳强度 按GB 3565-2005中6.6项的规定。 按GB 3565-2005中26.4进行试验 9 抽样检验 制动距离 以202 km/ h的车速行驶时,其干态制动距离4 m。 采用抱闸制动器的,按GB 3565-2005中2 4的干态试验进行试验;采
11、用机械或液压的鼓式或盘式制动器,按GB/T 5382.1进行试验。 A DB33/T 6062006 4 表 1 (续) 序号 检验分类 检 验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不合格分类10 电磁兼容a按 GB 14023 的规定。 按 GB 14023 进行试验 11 有毒有害物质a同质物料中所含的浓度重量百分比为镉0.01%; 汞0.1%; 铅0.1%; 六价铬0.1%;多溴联苯 (PBB) 0.1%; 多溴联苯醚 (PBDE)0.1%。 按下列标准进行试验: SN/T 2003.1、SN/T 2004.1、SN/T 2004.2、SN/T 2004.3、SN/T 2005.1、
12、SN/T 2005.2。12 抽样检验 起动性能 应能在268 K303 K(-530)的环境温度范围内顺利起动,起动时间30 s。 按JB/T 5135.1-2001中7.1进行试验 B 13 最低空载稳定转速(怠速) 怠速应2700 r/min,在该转速下能稳定10 min,其转速波动率应10%,运转10 min后,突然开大节气门,汽油机应不熄火。 按 GB 17284-1998 中 7.1.10 进行试验 14 整车可靠性试验 试验中未出现GB 17284-1998中7.5.3.3表5故障分类规定的致命故障或严重故障。 按 GB/T 5374 对轻便摩托车的要求进行试验,但试验总里程为1
13、00 km。 15 整车耐久性试验 试验中未出现GB 17284-1998中表5故障分类所规定的致命故障或故障频繁发生, 造成试验无法进行。 按 GB/T 4570 对轻便摩托车的要求进行试验,但试验总里程为 400 km。 轮辋径向、端面圆跳动 5 mm 按 GB 3566-1993 第 23 章进行试验 前后轮中心面的相对偏差 7 mm 按 GB 3566-1993 第 27 章进行试验 前后轮辋与前叉、车架平、立叉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 5 mm 按 GB 3566-1993 第 26 章进行试验 抽样检验 密封性 连续行驶距离10 km,停车5 min,不应有明显渗、漏(油、气、液)现象。
14、 感官检验 B 抽样检验 照明信号与喇叭 如有前照灯、转向灯、后刹车灯、反射器、喇叭等,则要求功能运行正常。 感官检验 B 抽样检验 相对运动件 各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无卡滞与松动现象,且不相互干涉;不动件不允许与运动件相互碰擦; 需要复位的动作件复位时运动迅速;机械传动装置传动流畅;变速装置应操纵灵活,变速时均匀可靠。 感官检验 B 抽样检验 方向把与方向柱 方向把转动灵活,限位机构可靠,方向柱无卡滞及轴向窜动。 感官检验 B 16 抽样检验 整车运行检查 操纵机构 前、后制动操纵摇臂、离合器操纵摇臂、制动踏板、节气门操纵机构应功能可靠、操作灵活。 感官检验 B DB33/T 6062006
15、 5 表 1 (续) 序号 检验分类 检 验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不合格分类17 抽样检验 电线装置 按GB 17284-1998中5.2.8.1的规定。 按 GB 17284-1998中 7.3.9 进行试验 C 18 抽样检验 轮胎 轮胎应无杂质印痕、气泡或损伤、缺胶、不平、帘线断裂或裸露、胎里压物、字迹不清、气门嘴损伤和漏气。 感官检验 C 19 抽样检验 整车装配 a) 零部件组装正确,无错装和漏装; b) 各紧固件应紧固到位、可靠; c) 重要螺纹连接采用自锁或带开口销螺母; d) 各对称部件应与车架中心面左右对称,无有明显的倾斜。 感官检验 C 20 抽样检验
16、外观零部件 a) 各外露零、部件表面应清洁光滑,无油渍、锈蚀,无尖锐角与锐边; b) 商标、贴花完整、清晰; c) 电镀件表面色泽均匀、光亮、无起泡、烧黑、露底、露黄及明显毛刺、花斑、针孔、麻点; d) 油漆件表面无龟裂和明显的流疤、集结的砂粒、皱皮、漏漆; e) 塑料件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飞边、划伤、裂纹和凹陷; f) 焊接件应平整、均匀;焊接无漏焊、焊瘤、夹渣、裂纹、气孔及飞溅物; g) 铝合金表面氧化膜应连续、均匀、致密,色泽一致,无陈化、烧损、粉化、剥落、露底、后斑效应及明显碰伤、水迹、流痕、条纹。 感官检验 C 21 抽样检验 说明书 每辆汽油机滑板车须附有说明书,并有下列内容: a
17、) 安全使用说明,包括未在仔细阅读说明书,未了解汽油机滑板车的性能之前,不要使用汽油机滑板车,不要借给不会操纵汽油机滑板车的人骑行; b) 产品名称、型号及技术参数; c) 汽油机的正确调整和保养方法; d) 需要润滑的部位及润滑周期及推荐的润滑油; e)车闸调整和对闸皮调换的建议,注意雨、雪天骑行应增加制动的距离; f) 汽油机滑板车的折叠机构和鞍座调节锁紧扣应锁紧后方可使用; g) 进口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款。 视检 C a 进口国(地区)或客户对此有要求时,该条款适用。 DB33/T 6062006 6 表 2 不合格分类、检验水平和接收质量限(AQL) 不合格分类 检验水平 AQL A S-3 不允许 B S-3 6.5 C S-3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