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2019-2016 蚕种生产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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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020.30 B47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T 2019 2016 代替 DB33/T 217.4-2007、 DB33/T 217.5-2007、 DB33/T 217.6-2007、 DB33/T 217.7-2007 蚕种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ilkworm eggs production 2016 -12 - 31 发布 2017 - 01 - 31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0192016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蚕种繁育

2、2 5 冷藏 . 16 6 浸酸 . 18 7 催青 . 2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盐酸的生物鉴定及配制方法 . 2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蚕卵解剖方法及胚胎识别 . 25 DB33/T 2019 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3/T 217.4-2007桑蚕种 第 4部分:桑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DB33/T 217.5-2007桑蚕种 第5 部分: 桑蚕种冷藏保护技术规程、 DB33/T 217.6-2007桑蚕种 第 6部分:桑蚕种浸酸技术规程 、 DB33/T 217.7-2007桑蚕种 第 7部分: 桑蚕种催

3、青技术规程 。本标准 与 DB33/T 217.4-2007、DB33/T 217.5-2007、DB33/T 217.6 -2007、DB33/T 217.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 技术 变化如下: 增加了原种生产桑园配备要求,调整了一代杂交种生产 桑园配备 要求(见 4.6.1.2) , 原 标准春期每饲养 1000g 蚁量,配专用桑园 10 hm2; 简化了桑园施肥要求 (见 4.6.2.1.1)、 病虫防治 要求 (见 4.6.4) ; 调整了桑叶浸渍消毒技术规范(见 4.8.4) , 原标准 3 龄以后用 0.3% 0.4%有效氯浓度的漂白粉或消特灵对桑叶进行浸渍消毒,

4、浸渍时间为 20min; 调整了蛾盒处理要求(见 4.7.5.7) ,原标准在袋蛾 3d 后,方可日晒或用 70以下温度烘干 ; 增加了滞育卵冷藏 技术(见 5.3.2.3); 增加了原种催青技术要求(见 7); 增加了高密度催青设备及操作技术要求 (见 7.1、 7.3)。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浙江省种植业管理局、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湖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海宁市蚕桑技术服务站、桐乡市蚕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谷利群、周金钱、陈阜新、徐杰、何恩洁、

5、吴怀民、戴建忠、李有江、赵根松、董久鸣 、孟正乐 。 本标准 代替 了 DB33/T 217.4-2007、 DB33/T 217.5-2007、 DB33/T 217.6-2007、 DB33/T 217.7-2007。 DB33/T 217.4-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DB33/T 217.3-1998、 DB33/T 217.3-2002、 DB33/T 217.4-2007; DB33/T 217.5-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DB33/T 217.5-2007; DB33/T 217.6-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DB33/T 217.6-2007; DB3

6、3/T 217.7-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DB33/T 315-2001。 DB33/T 20192016 1 蚕种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蚕种生产的术语和定义,以及蚕种的繁育、冷藏、浸酸 和催青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蚕种生产 与 蚕种 质量检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1026 养蚕用药技术规程 NY/T 1027 桑园用药技术规程 DB33/T 217 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DB33/T 990

7、雄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DB33/T 21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蚕种保护 silkworm eggs preservation 在 蚕卵 产 下 后至 入库 冷藏期间, 将越年蚕种 置于适宜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下, 使蚕卵生理过程保持在正常状态 。 3.2 滞育卵 diapause egg 蚕卵产下后逐步进入发育停滞阶段, 即使 在适合胚胎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下 , 也不能继续发育孵化的蚕卵。 3.3 冷藏 cold storage 通过一定的低温保护,解除滞育卵的滞育或抑制活性卵的发育,使 胚胎整齐发育 , 蚕种能按预定日期 出库 的过程。 3.4

8、 浸酸 acid treatment DB33/T 2019 2016 2 蚕卵经盐酸处理,促使胚胎活化的过程。蚕卵产出后在 20 h 内浸 酸的,称为即时浸酸;蚕卵产出后 先冷藏再浸酸的,称为冷藏浸酸。 3.5 比重 gravity separation 用一定浓度的盐水 ( Nacl) 淘汰不良卵的过程。 3.6 催青 incubation 将解除滞育的蚕卵,保护在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线、空气等环境条件下,使胚胎 整齐发育至孵化。 3.7 起点胚胎 incubation beginning embyro 开始加温催青的胚胎,一般指丙 2胚胎。 4 蚕种繁育 4.1 适用品种 以下规定适用于

9、 雄蚕种以外的 蚕品种繁育, 雄蚕种繁育按 DB33/T 990 规定。 4.2 繁育制度 蚕种繁育实行三级繁育、四级制种制度。即饲养原原母种制原原种并择优留原原母种,饲养原原种制原种,饲养原种制一代杂交种。 4.3 饲育形式 4.3.1 原原母种 采用单蛾区育,每 1蛾蚁量为 1饲育区,饲育量应不少于 15蛾区 , 制种前 不并区。 4.3.2 原原种 采用蛾区蚁量育,每饲育区为 2 g 4 g 蚁量。 4.3.3 原种 采用分区蚁量育,每饲育区蚁量不超过 50 g; 3 龄后 , 经预知检查未检出 微粒子病的 可 并区。 4.4 制种方 式 4.4.1 原原母种、原原种 实行同品种同品系异

10、蛾区交配制种。每蛾单独产卵,制成 14个卵圈为 1 张的框制种。 4.4.2 原种 实行同品种异品系(或异饲育区)交配制种,多元杂交的原种按规定的组合交配。每蛾单独产卵,DB33/T 20192016 3 制成 28 个卵圈为 1 张的框制种。 以生产条件相似的若干饲育区所制的蚕种作为制种批,一个制种批的毛种数量应不超过 2 000张。 4.4.3 一代杂交种 按规定的杂交组合进行异品种交配。以同一杂交组合(正交或反交)条件相似的若干饲育区或农户为单位所制的蚕种作为制种批,一个制种批的毛种数量应不超过 10 000 张。制种批内可按制种日分段,原蚕 区也可按制种户分段。 经母蛾微粒子病检疫合格

11、的 制种批,不能合并或拆分。 4.5 质量预控 4.5.1 要求 在蚕种生产过程中,选除不符合品种固有性状及不良的卵、蚕、茧、蛹、蛾;淘汰补正及预知检查中带有微粒子病的饲育区。 4.5.2 种茧质量要求 各级种茧质量要求,见表 1、表 2、表 3。 表 1 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质量要求 项目 熟蚕虫蛹生命率( %) 茧层量( g) 茧层率( %) 多 丝 量 品 种 春 制 中系 88 0.40 22.5 日系 86 0.35 22.5 秋 制 中系 84 0.33 22.0 日系 82 0.30 22.0 中 丝 量 品 种 春 制 中系 90 0.32 20.0 日系 88 0.30 19

12、.0 秋 制 中系 86 0.26 19.5 日系 84 0.24 18.5 注 1: 原原母种留种蛾区全茧量区间开差应 控制在 0.1 g 以内;区内个体开差 应 控制在 0.2 g 以内。茧层量蛾区内个体选择标准应控制在当期留种区的全茧量平均值乘以茧层率要求所得的值以上; 注 2: 原原种留种蛾区全茧量区间开差应 控制在 0.2 g 以内;区内个体开差 应 控制在 0.3 g 以内。 表 2 原种种茧质量要求 项目 克蚁收茧量 ( g) 死笼率 ( %) 茧层量 ( g) 茧层率 (%) 多 丝 量 品 种 春 制 中系 2800 10 0.40 22.5 日系 2600 10 0.35

13、22.5 秋 制 中系 1800 13 0.33 22.0 日系 1600 13 0.30 22.0 DB33/T 2019 2016 4 表 2 原种种茧质量要求 (续) 项目 克蚁收茧量 ( g) 死笼率 ( %) 茧层量 ( g) 茧层率 (%) 中 丝 量 品 种 春 制 中系 3000 8 0.32 20.0 日系 2800 8 0.30 19.0 秋 制 中系 2200 10 0.26 19.5 日系 2000 10 0.24 18.5 表 3 一代杂交种种茧质量要求 项目 死笼率( %) 春制 12 秋制 15 4.5.3 补正及预知检查 以饲育区为单位,对收蚁后的残蚁、死卵进行

14、微粒子病补正检查;对各龄迟眠蚕、不良蛹、不良蛾等进行微粒子病预知检查;及时淘汰 带 有微粒子病的饲育区。 4.5.4 淘汰不良饲育区及个体 做好品种、品系之间饲养、制种时的隔离工作,防止品种、品系混杂,及时淘汰性状不良的饲育区或个体。 4.5.5 淘汰不健康饲育区 因 发育明显不齐、暴发蚕病、中毒等导致蚕健康度严重下降而产生大批淘汰蚕、种茧的,应严格控制制种。凡淘汰率达到 40%以上的饲育区,不能制种。 4.5.6 种茧选除 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蛾区选除率应不低于 28%,蛾区内个体选除率应不低于 25%;选茧后良茧率达到 100%的,方可制种。 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选除率超过 60的蛾区不

15、能留种。 原种种茧个体选除率应不少于总收茧量的 5%,选茧后良茧率在 90%以上的,方可 制种。 4.5.7 特殊种茧处理 3眠蚕、 5眠蚕的茧可计入收茧量,但不能制种;双宫茧不能制原种 及 以上各级蚕种。 4.6 桑园 4.6.1 基本要求 4.6.1.1 园地 选择地势平整,土质肥沃,土层深厚,土壤 pH 值呈微酸性或中性,能排能灌,氟化物、硫化物等有害气体和农药污染较少的环境。 DB33/T 20192016 5 4.6.1.2 桑园面积 1 期生产原种 10 000 张,应配桑园 8 hm2以上,并配 15% 20%的小蚕专用桑园; 1 期生产一代杂交种 10 000 张,应配桑园 5

16、 hm2以 上。 4.6.1.3 桑品种 选择适应当地条件的优良桑品种,应早、中、晚生桑适量搭配。 4.6.1.4 群体结构 以每667 栽 桑不超过 1 000株,中杆偏低养成,留有效条 7 000条 8 000条。 4.6.2 桑园管理 4.6.2.1 桑园施肥 氮、磷、钾配合施用。全年每 667 纯氮 施用量不少于 35 ,氮、磷、钾以 5:3:4为宜,提倡测土配方。 桑园施肥方法,见表 4。 表 4 桑园施肥方法 施肥时期 占全年施肥量( %) 肥料种类 施肥时期 春肥 25 氮、磷为主,配施钾肥 清明前 夏肥 45 氮肥为主,配施钾肥 第 1 次夏伐后,第 2 次疏芽后 秋肥 10

17、氮肥 8 月上中旬 冬肥 20 有机肥为主 桑树休眠至土壤封冻前 4.6.2.2 摘芯 春蚕期根据天气情况、用叶时期,分期分批进行。一般在 5 龄用叶前 12 d结束,摘去一芯一叶。 4.6.2.3 伐条、疏芽、剪梢 4.6.2.3.1 伐条 以夏伐为主,在春叶采后 7 d 内结束,也可结合春叶利用剪伐。春伐按树型养成或用叶需要,在 2月底 前结束。 4.6.2.3.2 疏芽 当夏伐桑新梢长到 15 cm 20 cm 时, 进行第 1 次疏芽;新梢长到 30 cm 时,进行第 2 次疏芽。 疏芽应去弱留强,留枝分布均匀。 4.6.2.3.3 剪稍 在冬季落叶后进行,剪去枝条长度的 30% 50

18、%,或平顶剪 梢。 4.6.3 桑叶收获 4.6.3.1 采叶时间 根据用叶要求适时采摘。应避免在高温烈日下采叶。 DB33/T 2019 2016 6 4.6.3.2 采养结合 采叶应 注意采养结合。 7 月下旬 8 月上旬摘 除 枝条下部 1/3 桑叶,或作早秋蚕饲养用叶。晚秋蚕期结束后至少留梢部 3 片 4 片叶。 4.6.4 病虫防治 按 NY/T 1027规定。 4.7 养蚕制种 4.7.1 基本要求 4.7.1.1 周围环境 养蚕场所周围环境清洁,水源充足,用电有保障,交通方便。生产基地远离工业“三废”、农药等污染源。 4.7.1.2 场地布局 生产用房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办

19、公区分隔。 4.7.1.3 原蚕区 原蚕户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每户饲养蚁量在 10 g以上,并具备相应的桑园及基本生产条件。 4.7.1.4 生产用房 蚕种生产用房配备要求,见表 5。 表 5 蚕种生产用房配备要求 单位: m2/100g 蚁量 生产用房 蚕室 蔟室 贮桑室 附属室 保护室 一代杂交种 100 70 50 70 按生产越年种的数量 以 150 张毛种 /m2 原种 100 100 50 100 原原种、母种 按每 4 蛾区折合 1 g 蚁量计算 注: 还应配备相应的催青室、能保持 5 10 温度的雄蛾保护室和消毒、检验设施设备等。 4.7.2 催青收蚁 4.7.2.1 出库

20、 春期蚕种出 库日期, 以 4月中旬为宜。确定出库日期,应以大批为主,适当 兼顾前后批 开差,应 注意对交蚕品种的龄期差距。 夏秋蚕种出库日期,根据生产布局酌情确定。 4.7.2.2 催青 催青标准与方法,按 本标准第 7 章 规定。 DB33/T 20192016 7 4.7.2.3 收蚁 具体要求如下: a) 收蚁前,将蚕室环境调节到温度 24 ,湿度 80% 85%。收蚁前 3 h 感光。中系品种在盛孵化( 50%左右孵化)后 2 h 3 h 为收蚁适时,日系品种可适当提前 ; b) 单蛾育收蚁可采用直接桑收法;蚁量育可采用网收法或棉纸吸引法;逸散性强的品种,可结合用打落法收蚁。同一卵圈

21、的蚁蚕,不能分入不同饲育区 ; c) 收蚁后,保留残蚁、残卵以备质量追溯。 4.7.3 饲养 4.7.3.1 饲养标准 各龄 饲养标准,见表 6。 表 6 饲养标准 龄别 1 龄 2 龄 3 龄 4 龄 5 龄 目的温度 ( ) 27 28 26 27 25 26 24 25 24 25 目的湿度 (%) 85 90 85 90 80 85 75 80 70 80 给桑次数 (次 /d) 3 3 3 3 3 除沙 眠除 1 次 起、眠除各 1 次 起、眠除各 1 次 起、中、眠除各 1次 起除 1 次,每天中除 1 次 蚕体消毒 收蚁、将眠各 1 次 起蚕、将眠各 1 次 起蚕、将眠各 1 次

22、 起蚕、盛食、将眠 各 1 次 起蚕、见熟各 1次,龄中每天 1次 最大蚕座面 积 ( m2/2g 蚁量) 0.24 (收蚁 0.06) 0.65 2.00 4.00 10.00 注: 多丝量品种 1 3龄宜适当偏高温度。各眠眠中降低 1温度。 4.7.3.2 用叶标准 各龄用叶标准,见表 7。 表 7 各龄用叶标准 期别 龄 别 收蚁当日 1 龄 2 龄 3 龄 4 龄 5 龄 春 期 叶 色 黄绿色 嫩绿色 绿色 较深绿色 深绿色 深绿色 叶 位 最大叶上 1叶 最大叶 最大叶下 13 叶 止芯芽叶或片叶 止芯芽叶或片叶 全部采摘 DB33/T 2019 2016 8 表 7 各龄用叶标准

23、(续) 期别 龄 别 收蚁当日 1 龄 2 龄 3 龄 4 龄 5 龄 秋 期 叶色 黄绿色 嫩绿色 浅绿色 绿色 较深绿色 深绿色 叶位 最大叶 上 1 叶 最大叶 最大叶 下 1 叶 第 6 7叶 第 8 12叶 梢部 5 6 叶以外 4.7.4 上蔟与种茧处理 4.7.4.1 上蔟 4.7.4.1.1 蔟中环境 上蔟初期温度为 26 27 ,形成茧壳后保持 24 ,湿度 75%以下。保持弱光、适当通风、避免强风和振动。 4.7.4.1.2 蔟具 以塑料折蔟为宜 。原原母种、原原 种上蔟须加覆蔟网 。 4.7.4.1.3 上蔟方法 以饲育区为单位分区上蔟。蚕见熟时随时挑出熟蚕上蔟;大批适熟

24、时,挑出未熟蚕另行给桑;少量迟熟蚕基本熟后,一次性上蔟。 4.7.4.1.4 上蔟密度 以 每平方米 500头 为宜 , 分层上蔟时 下层蔟应适当降低密度。 4.7.4.2 采茧 原则上实行早采茧,即蚕吐丝基本结束为采茧适时(上蔟后 60 h 72 h) 。采茧前,应剖茧观察,若已开始化蛹,则应改为迟采茧,待全部化蛹后采茧。 4.7.4.3 种茧保护 将种茧平摊于蚕匾,用温度 23 25 ,湿度 75% 80%保护。见苗蛾后,湿度为 80% 85%;羽化前保持自然明暗,羽化前夜保持黑暗。 4.7.4.4 选茧 选 除 各区中的 薄皮茧、烂茧、畸形茧、绵茧 等不良茧 和不符合品种固有性状的茧 。

25、 4.7.4.5 种茧调查 4.7.4.5.1 调查时期 从上蔟数量最多的 一 天算起的第 7 d 10 d 进行。熟蚕结茧率调查,在采茧期进行 。 4.7.4.5.2 取样方法 DB33/T 20192016 9 具体方法如下: a) 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以蛾区为单位,全部取样 ; b) 原种种茧以饲育区为单位,逐匾随机抽取代表性样茧,总量不少于 2 。抽样前不得选茧 ; c) 一代杂交种种茧以饲育区为单位,逐匾随机抽取代表性样茧,总量不少于 2.5 。 4.7.4.5.3 调查要求 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a) 克蚁收茧量:除薄皮茧、烂茧以外,其余种茧均计算收茧量,并按下列公式计算克蚁收茧量。

26、 GGGtntcnc ( 1) 式中: Gnc _克蚁收茧量,单位为千克( kg); Gtc _收茧量,单位为千克( kg); Gtn _饲育区蚁量,单位为克( g)。 b) 死笼率:原原种整个蛾区抽样,原种每饲育区从样茧中随机抽取 300 颗,一代杂交种每饲育批从样茧中随机抽取 400 颗,调查死笼茧颗数(僵、伤、蛆茧不计入死笼茧内), 按下列公式计算死笼率。 100 NNRcdcdc ( 2) 式中: Rdc _死笼率,单位为百分率( %); Ndc _死笼 茧 颗数,单位为颗; Nc _调查茧颗数,单位为颗。 c) 熟蚕 虫蛹生命率:采茧时,调查各蛾区蔟中病死蚕头数、不结茧蚕头数和结茧蚕

27、头数。先按下列公式计算熟蚕结茧率。 100 NNN NRcncslcc ( 3) 式中: Rc _熟蚕结茧率, 单位为百分率( %);Nc _结茧蚕 头数 ,单位为头; Nsl _蔟中病死蚕头数 , 单位为头; DB33/T 2019 2016 10 Nnc _不结茧蚕头数 ,单位为头。 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熟蚕虫蛹生命率。 )1( RRRdcclp ( 4) 式中: Rlp_熟蚕虫蛹生命率 , 单位为百分率( %) ; Rc _熟蚕结茧率, 单位为百分 率( %); Rdc _死笼率,单位为百分率( %)。 d) 茧层量与茧层率:从样茧中随机抽取雌、雄茧各 25 颗,剥除茧衣后,分别称取雌、雄

28、茧的全茧重量、茧层重量。并按下列公式计算茧层量、茧层率。 NGG ctcscs ( 5) 式中: Gcs _茧层量,单位为克( g); Gtcs _雌雄茧合计茧层 量 , 单位为克( g); Nc _调查茧颗数,单位为颗。 100 GGRtctcscs ( 6) 式中: Rcs _茧层率,单位为百分率( %); Gtcs _雌雄茧合计茧层 量 , 单位为克( g); Gtc _雌雄茧合计全茧 量 , 单位为克( g)。 4.7.4.6 削茧、鉴蛹 削茧、鉴蛹在蛹体复眼着色后开始,发蛾前结束。鉴蛹前先挑出病蛹、死蛹、出血蛹、半蜕皮蛹、特小蛹和畸形蛹等不良蛹,初鉴后进行复鉴。鉴蛹后,分雌、雄及时将

29、蛹摊放在有垫料的蚕匾上保护,防止蚕蛹滚动、堆积。 4.7.5 制种、袋蛾 DB33/T 20192016 11 4.7.5.1 发蛾调节 种茧期发蛾调节应及时观察发育程度,并根据品种发蛾习性,通过温湿度调节,做好“提头、留尾、对大批”,确保对交品种雌、雄蛾大批发蛾时间和数量基本吻合。 4.7.5.2 发蛾、捉蛾 、选蛾 4.7.5.2.1 发蛾 发蛾当日,雌蛾在捉蛾前 4 h6 h感光,雄蛾根据需要感光。 4.7.5.2.2 捉蛾 在蚕蛾鳞毛充分干燥,蛾翅展开,蛾体收缩后进行。按先中系品种,后日系品种;先雌后雄;先落地蛾(繁育原原母种、原原种及原种落地蛾应淘汰)、匾边蛾,后自上而下逐匾进行。捉

30、出的雌蛾以每平方米 200 蛾 250 蛾均匀置于蚕匾中。 4.7.5.2.3 选蛾 在捉蛾、投蛾、交配过程中,及时选除病态蛾、半蜕皮蛾、大腹蛾、特小蛾、黑节蛾和鳞毛脱落蛾等不良蛾以及纯对蛾、苗(末)蛾。 4.7.5.3 交配、理对、拆对 4.7.5.3.1 交配 交配室内应确保无风、弱光、安静,温度为23 25 ,湿度 75% 80。交配在发蛾后 4 h 6 h进行。将雄蛾均匀撒在雌蛾匾内,撒蛾数量多于雌蛾数的 5% 10;新鲜雄蛾与再交雄蛾分开 使用。 雄蛾交配次数,中系以 2 次为限,日系以 3 次为限。交配时间 4 h 6 h。产卵性能差、残存卵多的品种,应适当迟交、长交。 4.7.5

31、.3.2 理对 交配10 min后捉出单只雌、雄蛾,另行交配。 4.7.5.3.3 拆对 按交配时间先后拆对。雌蛾待充分排尿后送产卵室,需再交的雄蛾冷藏保护。 4.7.5.4 投蛾、巡蛾 、产卵 4.7.5.4.1 投蛾 框制产卵按框投蛾,平附产卵以每10 2投 1 蛾,平产 1 层为宜。 4.7.5.4.2 巡蛾 投蛾后固定专人巡蛾。捉出逸出蛾、雄蛾及不良蛾,扶正朝天蛾,吸干蛾尿。框制种补足空蛾圈。 4.7.5.4.3 产卵 产卵室温度 25 、湿度 75%。产卵性能差、残存卵多的品种, 温度可适当偏高。室内要保持黑暗,注意换气,切忌闷热 。 DB33/T 2019 2016 12 4.7.

32、5.5 蚕蛾保护 新鲜雄蛾和再交雄蛾应分开冷藏保护。冷藏室温度为 5 7 , 并保持黑暗。冷藏时间不超过 3 d。雌蛾应当日利用,尽量避免冷藏 。 4.7.5.6 袋蛾、收种、送种 4.7.5.6.1 袋蛾 袋 蛾方法按 DB33/T 217规定 。 4.7.5.6.2 收种 从投蛾产卵至袋蛾收种的时间,即时浸酸种在 10 h以内,冷藏浸酸种在 12 h以内,越年种在 16 h以内。不受精卵多的品种,应适当缩短时间。 4.7.5.6.3 送种 即 时浸酸种应于中心卵龄 14 h内 将蚕种送达浸酸场所; 冷藏浸酸种 应 于产卵36 h内 将蚕种送达冷库。高温时应尽量缩短送达时间。不同批(段)次、

33、不同产卵时间的蚕种,应分别放置,并填写送种清单。送 种应专人负责并随带清单。送种途中防止高温、日晒、雨淋 。 越年 种在收种后清点数量,送蚕种保护室保护。 4.7.5.7 蛾盒处理 蛾 盒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虫鼠害场所,不得堆积。为防止腐烂,袋蛾第 2 d应 送烘蛾室,先用 30 温度预烘,待各批蛾盒送齐后,用 50 60 温度烘干 至母蛾头胸部干燥、腹部稍软。烘干 后应妥善保管,防止发霉和遗失,直至送达蚕种质量检验机构。 4.8 综合防病 4.8.1 清洁 4.8.1.1 养蚕前清洁 消 毒前彻底打扫、清洗生产用房及养蚕用具。 4.8.1.2 蚕期中清洁 定 期除沙,保持蚕座清洁;操作前后应

34、洗手;进出蚕室、贮桑室应换鞋;生产用具应经常清洁、消毒。 4.8.1.3 养蚕后清洁 及 时处理生产废物,清扫环境,集中处理污物;用药剂对生产用房、用具进行消毒。 4.8.2 消毒 按 NY/T 1026规定。 4.8.3 控制病源传播 DB33/T 20192016 13 做好生产区与生活区、蚕室与贮桑室、室内用具与室外用具的隔离;蚕沙、病毙蚕、蛹壳、垫料、已交配过的雄蛾以及其它养蚕污染物必须焚毁、深埋或作堆肥发酵;养蚕过程中及时分批提青和除沙,淘汰病小蚕并进行蚕体蚕座消毒,防止蛹期创伤感染。 4.8.4 桑叶浸渍消毒 1龄2 龄用有效氯 为 0.3%的氯制剂 液 浸渍,时间为 5 min,

35、浸渍后清水漂洗,脱水晾干后给桑; 3龄以后用有效氯 为 0.3% 0.5%的氯制剂 液 浸渍,时间为 15 min。桑叶经消毒脱水晾干后及时喂蚕,防止再污染 。 4.9 越年蚕种保护 4.9.1 保护要求 按标准做好温、湿度调节,防霉、虫害、鼠害工作。并特别 注意湿度的调节,防止湿度过低。 4.9.2 保护设施 隔温性能良好的保护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冷暖空调、吸湿机、电扇等环境调节设备。 4.9.3 蚕种排放 蚕种用排笔逐张(块)掸净卵面上的附着物后,按品种、批次悬挂在蚕种保护室内,并保持与窗面垂直,离地、墙各1 m以上;卵面间距,散卵布为 6 , 蚕连纸为 1 。 4.9.4 保护标准 4.

36、9.4.1 春制越年蚕种的保护标准 春制越年蚕种的保护标准,见表 8。 表 8 春制越年 蚕 种保护标准 保 护 时 期 温度 () 湿度 ( %) 注 意 事 项 产卵后 1 周内 24 75 80 对容易产生不越年卵的蚕品种,在产卵后用 20温 度保护5d 7d。 6 月下旬 9 月上旬 25 26 75 80 避免接触 28以上高温,注意通风换气和补湿。 9 月下旬 11 月上旬 24 20 80 85 温度应 逐步下降,如室温低于 20,应加温至 20。含多化性血统品种应不低于 21。后期注意补湿。 11 月中旬 20 13 80 85 温度应 逐步下降, 11 月中旬前期在保护温度范

37、围内宜偏高。 11 月下旬浴种 13 10 80 85 12 月后在保护温度范围内力求偏低。 浴种后入库 7 5 75 80 / 4.9.4.2 秋制越年蚕种的保护标准 秋制越年种的保护标准,见表 9。 DB33/T 2019 2016 14 表 9 秋制越年种保护标准 4.9.4.3 春制越年种 洗落保护 4.9.4.3.1 适用品种 适用于化性稳定的品种。 4.9.4.3.2 洗落适期 以 产卵后 15 d 20 d为洗落适期。 4.9.4.3.3 洗落水 温 洗落最适水温为 25 ,避免 21 以下、28 以上的温度。 4.9.4.3.4 洗落技术 洗 落时按常规脱粒、过筛、漂洗后,用有

38、效氯 0.2的氯制剂 液 浸渍 5 min,脱药干燥 后摊卵。 4.9.4.3.5 洗落后保护 具体方法及要求如下: a) 摊卵: 蚕卵干燥后摊于垫有细尼龙纱等垫料的蚕具内,摊卵量为 每平方米 2 3 ,厚薄均匀; b) 换气: 洗落后至冬季浴种前每 天 换气 1 次 2 次,每次换气时间 15 min 30 min,保持室内温湿度均匀,空气新鲜 ; c) 翻卵: 2 d 3 d 翻动一次蚕卵,翻卵时勿剧烈摩擦 ; 制种期 保护时期 保 护 时 间 温度() 湿度 ( %) 注意事项 早 秋 初 期 产卵后 5d 内 。 24 75 80 对容易产生不越年卵的蚕品种,在产卵后用20温度保护 5

39、d 7d。 中 期 30d 25 75 80 防止干燥,及时补湿。 后 期 每 2d 降低 1或每 d 降低 0.5,降至与春制越年种同温保护。 25 10 75 80 / 浴种后至入库前 / 7 5 75 80 / 中晚秋 初 期 产卵后至蚕卵固有色 。 24 75 80 / 中 期 15d 25 75 80 含多化性血统蚕品种应保护 30d。 后 期 每 2d 降低 1或每 d 降低 0.5,降至与春制越年种同温保护。 25 10 75 80 / 浴种后至入库前 / 7 5 75 80 / DB33/T 20192016 15 d) 保护 : 按 4.9.4.1 规定。 4.9.5 浴消整

40、理 4.9.5.1 浴消前的准备 蚕种浴消前,应将所有浴消用房及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晾种室和蚕种保护室应有降温、防冻设施,备好仪器、药品等。做好不良卵及带微粒子病蚕种的淘汰。按先春制种、后秋制种,先中系品种、后日系品种,含多化性血统蚕品种最后的原则安排好浴种计划。 4.9.5.2 浴种适期 11月下旬 12月中旬。 4.9.5.3 散卵蚕种的浴消 4.9.5.3.1 取种 在浴种前 1 d,核对品种、批(段)次、数量,做好标识 。 4.9.5.3.2 浸种、脱粒、漂浆 蚕种在清水中浸渍 1 h 2 h,蚕卵易脱落后,刮下蚕卵,用清水脱浆 。 4.9.5.3.3 消毒、脱药 蚕卵脱浆后,用有效氯

41、0.3%的氯制剂 液 浸渍 9 min,滤液1 min。消毒后用清洁流水逐级漂洗脱药,脱药时间 30 min 60 min,至药味脱净。消毒液不可重复使用。 4.9.5.3.4 比重、脱盐 脱药后的蚕卵用盐水比重。先轻比,比重为1.075 左右 ,淘 汰浮 游卵;后重比,比重 为1.085 左右,淘汰下 沉卵。轻、重比 开差为 0.010 0.015。比重后,蚕卵即用清水脱盐,至盐味脱净。 4.9.5.3.5 脱水、干燥 蚕卵脱盐后,经脱水机脱水,快速风干后,摊放在晾种室保护。保护温度为 5 ,避免3 以下、7 以上 温度 。 4.9.5.4 框制蚕种的浴消 4.9.5.4.1 取种、浸种 浴

42、种前 1 d按计划取种、捆扎,分品种、批(段)次写明标签。浴种当日将蚕种浸渍在水温 10 左右 的清水中, 浸渍时间 20 min 40 min,至蚕连纸充分浸透 。 4.9.5.4.2 消毒、脱药 蚕种浸渍后,滤去水滴,用浓度为 3.5% 4.0%甲醛液浸渍消毒。消毒液温 20 ,消毒时间 40 min。消毒后用清洁流水逐级漂洗脱药,脱药时间1 h左右,至药味脱净,消毒液经补充药量后可重复使用 。 4.9.5.4.3 浴洗、脱水 蚕种脱药后,在清水中用排笔洗除卵面上不洁物,漂洗干净。浴洗后,用脱水机脱水。 DB33/T 2019 2016 16 4.9.5.4.4 晾种、收种 蚕 种脱水后,

43、悬挂或平摊在晾种室。晾干时间控制在24 h内。蚕种晾干后,置于温度为5 的保护室保护。 4.9.5.5 整理、装盒(箱) 散 卵 经浴消干燥后,按 DB33/T 217规定逐批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称量装盒、装箱,及时送冷库冷藏。 框制种晾干收种后 ,在保护 室逐张检查, 挖去不符合要求卵圈,用同一制种期、同一品种、同一 批次的蚕种 贴 补 ,达到 DB33/T 217 规定要求后, 分品种、批次,及时送冷库冷藏。 5 冷藏 5.1 冷库基本要求 冷库应配备与冷藏容量相适应的库房、制冷及温湿度调节设备。至少有 2 台制冷机组,有温湿度自动控制设施。库房应无有害气体,无鼠害,易消毒,材料耐腐

44、蚀。 5.2 越年种的冷藏 5.2.1 冷藏标准 越年种冷藏标准,见表 10。 表 10 越年种冷藏标准 用种期别 春蚕用种 春夏兼用种 夏蚕用种 第 1次冷藏 入库时期 1月中下旬 胚胎发育程度 甲 冷藏温度() 2.5 第 2次冷藏 入库时期 3月上旬 4月上旬 4月中旬 胚胎发育程度 丙 1 丙 1 丙 1 冷藏温度() 2.5或 5 2.5 2.5 注: 第 2次冷藏春蚕用中丝量品种可用 5。 5.2.2 冷藏方法 5.2.2.1 第 1 次冷藏 当胚胎绝大多数发育到甲 胚胎 时,按蚕种批次逐批进行冷藏。 5.2.2.2 中间感温 第 1次冷藏结束后,提高保护温度,使胚胎发育到达丙 1

45、。 a) 感温时间 : 春蚕用种 2 月中下旬,春夏兼用种 3 月中下旬,夏蚕用种 4 月上旬 ; b) 预备感温 : 感温开始前 7 d,用 5 7 温度进行预备感温。春夏兼用蚕种,感温前 10 d15 d 用 5 7 温度进行预备感温 ; DB33/T 20192016 17 c) 感温 : 将蚕种逐批移出冷藏场所,缓慢升高温度(日升温幅度不超过 3 )。 先在 9 10 温度下保护;当胚胎发育到乙 1乙 2胚胎时,再用 10 13 温度保护。一般春蚕用种 经12 d 18 d、夏蚕用种经 7 d 12 d 到达丙 1胚胎。当 90%以上胚胎发育到丙 1且未见乙 2时,中间感温结束。 5.

46、2.2.3 第 2 次冷藏 当胚胎到达丙 1后,春蚕用多丝量品种、春夏兼用种、夏蚕用种用 2.5 冷藏;春蚕用中丝量品种可用 5 冷藏。冷藏时间不超过 60 d。 5.3 浸酸蚕种冷藏 5.3.1 冷藏前的保护 蚕种送达冷库后,应保护在温度为24 25 、湿度为 72%83%的环境下,避免接触 30 以上或 20 以下温度。 5.3.2 抑制与冷藏 5.3.2.1 即时浸酸种 5.3.2.1.1 适用范围 即时浸酸种在蚕种到达当日或 4 d内不能浸酸时,先进行抑制再浸酸;或蚕种即时浸酸后,不及时出库,需进行冷藏保护。 5.3.2.1.2 方法 具体方法如下: a) 浸酸前的抑制 : 产卵后用

47、24 25 温度保护 20 h 左右,待积温接近浸酸适期时,先用10 13 温度保护 2 h,再用 5 温度 冷藏,时间不超过 5 d; b) 浸酸后的冷藏 : 若蚕种浸酸后保护时间在 7 d 内的,可于浸酸后将蚕种放在 24 25 温度下保护 40 h 左右,待胚胎发育到达丁 2时 ,先 用 10 13 温度保护 4 h 8 h,再 用 5 温度冷藏,冷藏时间 不超过 7 d。 若蚕种浸酸后需保护时间较长(如 早秋蚕用),应在浸酸后将蚕种放在 24 25 温度下保护 20 h 22 h,待胚胎发育到达丙 1时,先 用 10 13 的温度保护 4 h 8 h, 再 用 2.5 温度冷藏,冷藏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d。 5.3.2.2 冷藏浸酸种 5.3.2.2.1 适用范围 春制秋用蚕种。 5.3.2.2.2 方法 5.3.2.2.2.1 浸酸前的冷藏 根据预定冷藏的时间、有效积温和卵色,确定蚕种冷藏时期和冷藏温度。冷藏浸酸 种浸酸前的冷藏标准,见表 11。 DB33/T 2019 2016 18 表 11 冷藏浸酸种浸酸前的冷藏标准 预定冷藏日数( d) 冷藏适期 冷藏温度 冷藏时限( d) 产卵后 24 保护下 卵色 经过( h) 积温() 40 44 40 49 560 689 浅赤豆色 50d以内 5, 50d后降至 2.5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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