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 41/ T 6632010 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规范 报批稿 2010 - 12 - 30发布 2011 - 03 - 01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41/ 663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济源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济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景炜、尚光贞、张利平、吴明、郑霞娟、武明昆、李明利。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王地动、贾永贵、吴荣平、汪醒平、晋四清、张建、张培玉、成翠霞、李新宽。 DB41/ 6632010 1 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
2、标准规定了蔬菜的产品分类、检验项目和限量值、检验方法、抽样、判定依据和原则、检测结果填报。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生产或销售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
3、测定方法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3 产品分类 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主 要 分 类 根茎类 块根类(白萝卜、胡萝卜、芋头、马铃薯、荸荠、藕等)、茎类(芹菜等) 叶菜类 普通白菜(青菜、小白菜)、大白菜(包心白菜)、蕹菜(空心菜)、韭菜、苋菜、菠菜、芥蓝、荠菜、芫荽(香菜)、生菜等 甘蓝类 花椰菜(花菜)、结球甘蓝(卷心菜、包菜、甘蓝、圆白菜)等 果菜类 番茄、茄子、长辣椒(尖辣椒)、甜椒等 豆类 豇豆(长豇豆)、毛豆、菜豆(刀豆、四季豆)、扁豆、豌豆(青豆、荷兰豆)、蚕豆等 瓜菜类 黄瓜、南瓜、冬瓜、丝瓜、苦瓜、葫
4、芦、西葫芦等 其它 除以上种类外的蔬菜产品 注:产品种类可根据抽查工作的需要增补。 4 检验项目和限量值 检验项目和限量值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具体见表2。 DB41/ 6632010 2 表2 检验项目和限量值 序号 检验项目 限量值(mg/kg) 序号 检验项目 限量值(mg/kg) 1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a2 (0.02) 甲拌磷 不得检出a(0.01) 3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a4 (0.02) 久效磷 不得检出a(0.03) 5 甲胺磷 0.05 6 磷胺 0.05 7 对硫磷 0.02 8 水胺硫磷 0.03 9 马拉硫磷 0.5 10 克百威 0.1 11
5、乙酰甲胺磷 1.0 12 敌敌畏 0.2 13 杀螟硫磷 0.5 14 三唑磷 0.05 15 氯氟氰菊酯 0.2 16 百菌清 5.0 17 三唑酮 0.2 18 联苯菊酯 0.5 19 氟氯氰菊酯 0.1 20 甲氰菊酯 0.5 21 氯氰菊酯 叶菜类1.0 其它0.5 22 溴氰菊酯 果菜类0.2 其它0.5 23 氰戊菊酯 块根类0.05 瓜菜类0.2 果菜类0.2 叶菜类0.5 甘蓝类0.5 24 毒死蜱 叶菜类1.0 甘蓝类1.0 韭菜0.1 番茄0.5 茎类0.05 25 亚硝酸盐(以NaNO 24.0 计) 26 砷(以As计) 0.5 27 铅(以Pb计) 0.2 28 镉(
6、以Cd计) 0.05 注:检验项目可以根据当地质量安全状况作适当调整。 a 表示不得检出,括号内为检出限。 5 检验方法 5.1 农药残留的测定 按NY/T 761的规定执行。 5.2 亚硝酸盐的测定 按GB/T 5009.33的规定执行。 5.3 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的规定执行。 5.4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的规定执行。 5.5 镉的测定 DB41/ 6632010 3 按GB/T 5009.15的规定执行。 6 抽样 6.1 抽样准备 6.1.1 抽样前应制定抽样方案。 6.1.2 应事先准备好抽样袋、保鲜袋、纸箱、标签、封条(如需要)等抽样用具,抽样用具应
7、洁净、干燥、无异味、无污染。抽样过程不应受雨水、灰尘等环境污染。 6.2 抽样人员 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人。抽样人员应持个人有效证件(抽样证或工作证)、抽样单和相关文件等。 6.3 抽样时间 6.3.1 生产地 应安排在蔬菜成熟期或上市前抽样。 6.3.2 批发市场 应在批发前或交易高峰期抽样。 6.3.3 农贸市场和超市 应在零售开始前抽样。 6.4 抽样量 抽样量见表3,抽样时,应轻轻除去蔬菜上的泥土、黏附物以及明显腐烂、萎蔫和病虫害部分。 表3 抽样量 抽样地点 每个样本抽样量(kg) 单个大于0.5 kg时(个) 单个大于1 kg时(个) 生产地 3 10 5 批发市场 3 8 5 农贸
8、市场 1.5 5 3 超市 1.5 5 3 6.5 抽样方法 6.5.1 生产地 种植面积小于10ha时,每1ha3ha设一个抽样单元;种植面积大于10ha时,每3ha5ha设一个抽样单元。每个抽样单元内根据实际情况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式法、蛇形法等方法采取样本,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应不少于5个,在每个抽样点随机取样。 6.5.2 批发市场 应视样本不同,分层多点随机取样。 DB41/ 6632010 4 6.5.3 农贸市场和超市 应视产品品种不同随机抽样。 6.5.4 填写抽样单 抽样人员应现场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与被检单位共同签字、盖章。 7 判定依据和原则 所检测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者,则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8 检测结果填报 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出具监督抽检结果和分析报告。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