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T 874-2013 地理标志产品 河阴石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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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DB41 河南省 地 方 标 准 DB 41/T 874 2013 地理标志产品 河阴石榴 2013 - 12 - 25 发布 2014 - 02 - 25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874 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 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荥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荥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莹、陈祥、张聚臣、张东阳、安冕、马永兴、高杨 。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斌。 DB41/T 874 2013 1 地

2、 理标志产品 河阴石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河阴石榴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河阴石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5009.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

3、合理使用准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 取样方法 GB/T 12456 食品中总 酸的测定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844 绿色食品 温带水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河阴石榴 在第 4章规定范围内符合本标准质量 要求 的 石榴。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河阴石榴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

4、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地域范围,即现河南省荥阳市辖区域内的广武镇、高村乡、王村镇、 汜水镇,见附录 A。 DB41/T 874 2013 2 5 要求 5.1 产地环境 条件 5.1.1 地理 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位于豫西邙山的余脉,东西走向,为浅山丘陵区,海拔 150m 250m,土层厚,无砂礓砾石。 5.1.2 土壤 土壤为沙瓤褐土,土质较细松软,耕作性好,保水力强。土壤有机质含量 1.0%以上,pH 值 7.1 7.4。 5.1.3 其它环境要求 其它环境要求应符合 NY/T 391的规 定。 5.2 生产技术规程 见附录 B。 5.3 质量要求 5.3.1 感官 5.3.1

5、.1 基本要求 感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果形完整、新鲜,无病斑; ; b) 果面完好,无影响消费的机械损伤; c) 具有本品种应有光泽,形状规则、果形端正,果实饱满; d) 果梗统一剪除; e) 石榴皮薄,籽粒色泽鲜红,汁液多,甜度高。 5.3.1.2 质量 等级 质量等级见表1 。 表 1 质量 等级 级别 单果质量 g 感官特征 果面光洁度 果实色泽 外伤 特级果 350 光洁 光泽度好 无 一级果 250 349 光洁、有星状果锈 光泽正常 允许有轻微外伤 二级果 200 249 光洁、有点状 果锈 光泽正常 允许有轻微外伤 5.3.2 可食率 籽粒软渣,可食率应在 85%以上。 5

6、.3.3 理化指标 DB41/T 874 2013 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可滴定酸, % 0.5 可溶性固形物, % 12.0 固酸比, % 24.0 5.3.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 NY/T 844的要求。 5.4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6.1.1 单果重 、光洁度、色泽、杂质及组织形态 每批取单果样品 10个,用天平分别称 量 ,取其平均值,将样品放入直径 200 mm的洁净平盘中,在室内自然灯光下观察其色泽、杂质、组织及形态。 6.1.2 口感

7、将样品放入直长径 200 mm洁净的平盘中,用味觉品尝其滋味。 6.2 可食率 按照 GB/T 5835中附 录 A.1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可滴定酸 按 GB/T 12456的规定执行。 6.3.2 可溶性固形物 按 GB/T 5009.7的规定执行。 6.3.3 固酸比的计算 固酸比按式(1 ) 进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SX A (1) 式中: X 固酸比; S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 DB41/T 874 2013 4 A 可滴定酸含量, %。 6.4 净含量检验及允许短缺量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 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批次 同一

8、品种、同一等级、同一生产技术规范条件下生产的河阴石榴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7.2 抽样 按 GB/T 8855的规定执行。 7.3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进行交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收。检验项目为感官、质量等级。 7.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b)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 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5 判定规则 7.5.1 交收检验时,在整批产品中各等级不合格品率超过规定值时,判定其等级不合格,允许降等或重新分级。若有一项不合格,则整批交收检验不合

9、格。 7.5.2 型式检验时,感官特征和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 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产品。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产品。 8 包装、标志、运输、贮 存 8.1 包装 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的包装应确保产品不受伤,包装应采用卫生、洁净的包装材料,并能避免产品受到损伤。容器应符合质量、卫生、透气、耐压的要求。 8.2 标志 8.2.1 获 准 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的生产者 可在其外包装上使用 应符合 GB/T 17924规定的防伪专用 标志。 8.2.2 每一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标志上的字

10、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8.3 运输 DB41/T 874 2013 5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严禁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 8.4 贮存 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贮存温度 5 8 ,相对湿度 80% 90%,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共存。 A DB41/T 874 2013 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 A.1。 图 A.1 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DB41/T 874 2013 7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河阴石榴生产技术规程 B.1 园地选择与规划 B.1.1 原地选择 石

11、榴园应优先在沙滩地、丘陵地和缓坡山地选址建园。土壤为沙壤褐土,厚度 1m, pH值 7.0 7.5之间,有机质含量 1.0%。 B.1.2 园地规划 建园时应做好生产区 、 道路、排灌系统的规划设计。 B.2 品种选择 采用符合果实均匀、果面鲜亮、皮薄籽大、渣软籽粒可全部食用等特征的河阴石榴品种。 B.3 栽植 B.3.1 栽植密度。采用 3m2m或 3m2.5m的行株距。 B.3.2 栽植时期。分为秋植和春植两个时期。秋植多在 11月下旬至12 月 中旬落叶后进行,也可以在落叶前带叶栽植。春植多在 3月上中旬至 4月中旬,土地解冻后、石榴苗萌芽前。 B.4 土肥水管理 B.4.1 土壤管理

12、B.4.1.1 深翻改土 幼树(树龄 3 年以 下)采用扩穴深翻。成树(树龄在 3 年以上)采用全园深翻。 B.4.1.2 中耕除草 降雨或灌水后,及时中耕松土,铲除杂草,保持土壤疏松。中耕深度 5cm 10cm,以调温保墒,防止土壤板结,增强蓄水保墒能力。 石榴园禁止使用化学除草剂除草。 B.4.1.3 园地覆盖 园地覆盖在春季施肥、灌水后进行。覆盖材料可以用麦秸、麦糠、厩肥、落叶、玉米秸、干草等。把覆盖物覆盖在树冠下,厚度 10cm 15cm,上面压少量土,连覆3年 4年后浅翻 1次 。也可结合深翻开大沟埋草,以提高土壤肥力和蓄水能力。 B.4.1.4 种植绿肥 成龄果园的行间,可以种植毛

13、叶苕子、紫云英、黄花苜蓿、黑麦草等绿肥,以有效保持水土,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地肥力。 DB41/T 874 2013 8 B.4.2 施肥 B.4.2.1 施肥原则 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及土壤微生物活性。所施用的肥料不应对果园环境和果实品质产生不良影响。 B.4.2.2 肥料要求 施用的肥料应按 NY/T 394的要求执行。 B.4.2.3 施肥量 基肥应在秋季果实采收后施入,以农家肥为主,混加少量氮素化肥。施肥量幼龄树每株施有机肥10kg;结果树按生长 1000kg果实,施入 1500kg 2000kg农家肥。盛果期石榴园每 667m2施 3000kg有机肥。 追肥每年

14、 三 次,第一 次是花前追肥,以速效氮肥为主;第二次是盛花末和幼果膨大期追肥,此次追肥氮、磷配合,适量施钾;第三次是果实膨大和着色期追肥,以磷、钾肥为主。结果树按每生产 1000kg石榴施氮 0.8kg,五氧化二磷 0.4kg,氧化钾 0.9kg。 根据树体营养诊断适量施用微量元素。 B.4.3 灌溉和排涝 B.4.3.1 灌溉 灌溉水的质量应符合 GB 5084的要求。依据石榴树生理特点和需水特点,可分为四个时期的灌水,即萌芽水、花前水、催果水、封冻水。分别于 3月萌芽前、 5月中旬、 6月下旬到 8月中旬、采果后土壤封冻前进行。成熟前 15天直至采收禁止灌水。 B.4.3.2 排涝 当果园

15、在短期内大量降水或连阴雨天造成积水时,要利用沟渠或机械及时排水。 B.5 整形修剪 B.5.1 整形修剪的原则 有利于造就科学合理的丰产树形;有利于光能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实现营养生长与生殖生长之间的平衡;有利于立体结果;有利于再生产及丰产稳产。 B.5.2 整形修剪的目标 调整树体结构,确保通风透光。树冠高度2.2m ,每株总枝量在 360条以下,生长枝与结果枝比例为 1: 1,叶面积指数 4。 B.5.3 适宜树形 以自然纺锤形或自然开心形为最佳。 B.5.4 修剪 修剪以夏季修剪为主,冬季修剪为辅。 B.5.4.1 幼树修剪 DB41/T 874 2013 9 种植第一年,夏季抹芽、摘心,

16、冬季不剪。第二年始,对幼树进行整形、修剪,每棵石榴树培养 34个主枝,逐步使整个树冠形成内疏外密、通风透光的树形。 B.5.4.2 初结果树的修剪 将主枝两侧位置适宜、长势健壮的营养枝培养成侧枝或结果枝组,疏除或改造徒长枝、萌蘖枝成为结果枝组,对长势中庸的营养枝缓放促其开花结果,对长势弱的多年生枝轻度回缩复壮,以轻剪、疏枝为主。 B.5.4.3 盛果期树的修剪 更新结果枝组,适当回缩枝轴过长、结果能力下降的枝组和长势衰弱的侧枝,疏除干枯病虫枝、细弱枝、纤细枝、萌蘖枝,培养以中小为主的健壮结果枝组,重点留春梢,适当留夏梢,抹除秋梢。 B.5.4.4 衰老树的修剪 以回缩复壮地上部和深耕施肥促生新

17、根为主,同时剪除老枝、枯枝,多留新枝、强枝,培养基部萌蘖,更新复壮,恢复树势,延缓衰老。 B.6 花果管理 B.7 授粉 花期采用放蜂、人工授粉。 B.7.1 疏花疏果 当花蕾能分辨筒状花和钟状花时,及时疏去钟状花,并疏去全部三次花;疏去细长果枝梢部的花和过于密集的花。留住筒状花,保留稀疏适宜的花。 采用多留头花果,选留二次果,疏去三次果方法。强树、强枝多留,弱树、弱枝少留。疏果应在幼果座稳(基部膨大色泽变青)时进行。 B.8 病虫害防治 B.8.1 防治原则 病虫害防治要按“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以农业和物理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为核心,科学使用化学防治技术,有效控制病虫危害。 B.8.

18、2 防治措施 B.8.2.1 农业防治 采取剪除病虫枝、消除枯枝落叶、刮除树干翘裂皮、翻树盘、地面秸杆覆盖、科学施肥等措施减少病虫害发生。 B.8.2.2 物理防治 根据害虫生物学特性,采取糖醋液加农药诱杀蛾类,树干缠草绳诱杀蚧壳虫,频振式杀虫灯和黑光灯诱杀蛾类、金龟子;人工捕捉天牛、蝉、金龟子等害虫。 B.8.2.3 生物防治 DB41/T 874 2013 10 人工饲养或释放捕食性草蛉、瓢虫等天敌防治蚜虫、蚧壳虫;土壤施用白僵菌防治桃小食心虫,利用大袋蛾多角体病毒和苏云金秸菌喷洒防治蛾类,;使用性诱剂诱杀害虫。 B.8.2.4 化学防治 B.8.2.4.1 用药原则 按G B 4285、

19、 GB/T 8321和 NY/T 393中 A级 绿色食品的规定, 根据防治对象的生物学特性和危害特点,优先使用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和低毒有机合成农药,有限度地使用中毒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控制农药使用浓度、次数和安全间隔期,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含 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的有机合成产品)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其中菊酯类农药在作物生长期只允许使用一次)。注意轮换用药,合理混配。 B.8.3 主要病虫害 B.8.3.1 主要病害 包括早期落叶病(黑斑病、褐斑病)、干腐病、根腐病、线虫病等。 B.8.3.2 主要害虫 包括石榴茎窗蛾、蚜虫、蚧壳虫、椿象等。 B.9 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物质的特别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B.10 采收 适期采收,采摘时一手拿石榴一手持整枝剪,将果实从果柄处剪下,避免碰伤、刺伤。 B.11 贮存 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贮存温度要求 5 8 ,相对湿度 80% 90%,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共存,目前常用的贮藏保鲜方法有室内贮藏法和土窑洞贮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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