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 T 1151-2016 页岩气地震勘探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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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页岩气地震勘探技术规程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shale gas seismic explorationDB43/T 11512016 ICS 75.020E 24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2016-03-11实施2016-01-11 发布DB43/T 11512016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地震勘探地质任务 24.1 二维地震勘探地质任务 24.2 三维地震勘探地质任务 25 地震勘探设计 25.1 地震测线设计原则 25.2 资料收集 35.3 工区踏勘 35.4 采集参数设计 3

2、5.5 表层结构调查和野外静校正 45.6 试验方案 45.7 数据处理工作设计 55.8 资料解释工作设计 55.9 设计编写 66 地震数据采集施工要求 66.1 施工前验收工作 66.2 测量工作 66.3 试验工作 76.4 激发工作要求 76.5 接收工作要求 86.6 钻井工作要求 96.7 磁带及班报填写要求 96.8 表层结构调查 96.9 VSP 数据采集工作要求 97 数据处理107.1 处理前准备工作107.2 数据处理基础资料107.3 现场处理117.4 二维地震数据处理11DB43/T 11512016 II 7.5 三维地震数据处理127.6 弯线、宽线数据处理1

3、27.7 特殊处理137.8 VSP 数据处理147.9 处理成果图件及要求147.10 处理报告148 资料解释158.1 基础工作158.2 二维地震资料解释158.3 三维地震资料解释188.4 VSP 资料解释188.5 工作站解释特殊要求188.6 解释成果图图面要求199 报告编制199.1 报告编制要求199.2 报告编制提纲1910 质量检验与评价1910.1 质量检验基本规定1910.2 仪器设备质量控制1910.3 记录质量现场控制2010.4 室内质量检查内容2010.5 原始记录质量要求及评价标准2110.6 处理成果检验与评价标准2310.7 时间剖面质量要求及评价标

4、准2411 资料保管和归档2411.1 资料保管2411.2 成果归档2512 仪器使用和保养2512.1 仪器使用注意事项2512.2 仪器保养25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数字磁带盘管理规定及标识格式 26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仪器班报表格式标识 28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生产、试验记录和分析资料、图件封面标识格式 32附录D (资料性附录) 辅助数据存储盘、小折射记录、微测井记录标识格式 33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可控震源检测软盘、现场处理剖面外套标识格式34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地震剖面档案卡标识格式 35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地震工程量计算与统计 41DB43/T 11512

5、016 III 附录H (资料性附录) 地震勘探设计编写提纲43附录I (资料性附录) 成果报告编制提纲44附录J (资料性附录) 测量施工总结46附录K (资料性附录) 测量结果整理格式47DB43/T 11512016 IV DB43/T 11512016 V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程由湖南省煤田地质局提出。 本规程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湖南省煤田地质局、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湖南省煤炭地质勘查院、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湖南省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石化地球物理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湖南省有色地勘局247队。 本规程主要

6、起草人:方大为、胡斌、王国霞、李建兵、申建平、潘志刚、刘海彬、秦英译、邓专、晏月平、丁建强、谭巨刚、贺检桥、王灿、陈园平、梁本旺、曾娟、龙飞、江可文、杜春龙、陈权、张鑫。 DB43/T 11512016 VI DB43/T 11512016 1 页岩气地震勘探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页岩气地震勘探的工作程序、地质任务、工作设计以及地震资料的采集、处理与解释、成果报告的编写、质量检验及评价等工作的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湖南省内页岩气的地震勘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7、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T/T 897 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 SY/T 5171 陆上石油物探测量规范 SY/T 5314 陆上石油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范 SY/T 5331 石油地震勘探解释图件 SY/T 5332 陆上地震勘探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SY/T 5481 地震勘探资料解释技术规程 SY/T 6290 地震勘探辅助数据SPS格式 SY/T 5769 陆上地震勘探辅助数据P1/90格式 Q/SH 0265 SERCEL 428XL地震数据采集系统检验项目及技术指标 3 术语与定义 3.1 页岩气 shale gas 以吸附和/或游离状态赋存于富含有机质页岩地层中,具

8、有商业价值的生物成因/或热成因的非常规天然气,成份以甲烷为主。 3.2 地震勘探 seismic exploration 利用地下介质的弹性差异,通过观测和分析大地对人工激发地震波的响应,推断地下岩层的性质和形态的地球物理勘探方法。 3.3 静校正 statics 地震勘探解释的理论都假定激发点与接收点是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地层速度横向上是均匀的。但实际上地面常常不平坦,各个激发点深度也可能不同,近地表低速带的波速与下伏地层的波速又相差悬殊,所以必将影响实测的时距曲线形状。为了消除这些影响,对原始地震数据要进行地形校正、激发深度校正、低速带校正等,这些校正对同一观测点的不同地震界面都是不变的,

9、因此统称静校正。广义的静校正还包括相位校正及对仪器因素影响的校正。 DB43/T 11512016 23.4 垂直地震剖面法 vertical seismic profiling(VSP) 垂直地震剖面法是指将检波器置于深井中,在地面激发,深井中不同深度的检波器依次接收后,得到(Z,t)剖面图(Z表示深度,t表示接收时间)的工作方法。 3.5 振幅-炮检距分析技术 Amplitude Versus Offset technique(AVO技术) 用于研究地震反射振幅随炮点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即炮检距(或入射角)的变化特征来探讨反射系数响应随炮检距(或入射角)的变化,进而确定反射界面上覆、下伏介质

10、的岩性特征及物性参数的技术方法。 3.6 倾角时差 dip-moveout (DMO) 倾角时差由地震勘探中激发点两侧对称位置观测到的来自同一倾斜界面的反射波旅行时差。 4 地震勘探地质任务 4.1 二维地震勘探地质任务 a) 了解覆盖层厚度及变化情况; b) 了解工作地区构造轮廓; c) 了解页岩地层的分布范围; d) 提供参数井井位。 4.2 三维地震勘探地质任务 a) 查明勘探区内的主要地质构造; b) 查明页岩地层的分布范围、赋存厚度及变化情况; c) 预测含气层深度、完整性,为储层预测提供基础数据; d) 提供参数井井位。 5 地震勘探设计 5.1 地震测线设计原则 5.1.1 二维

11、地震测线设计原则 根据地质任务要求,按区域地质单元进行整体规划。一般采取先设计骨干测网,然后逐步加密的部署原则。 a) 主测线应尽量垂直主要构造走向或地层走向,尽可能与地质勘探线重合;并在垂直主测线方向布置联络测线。测线长度应能控制勘探区边界和边缘构造; b) 测线尽可能按直线布置;无法按直线布置时,可按折线布置(限于山区和其它地表障碍区); c) 在直测线、折测线无法设计时,采用弯线设计; d) 地震测线要通过主要勘探井; e) 综合勘探时,地震主测线线距原则上应为地质勘探线距的1/2; f) 相邻工区、不同年度、不同野外采集方法的两条测线连接时,其连接点应在各自的满覆盖段内。 DB43/T

12、 11512016 3 5.1.2 二维地震测线命名及编排 测线命名应由测区名、项目开始年份、测线类型、测线编号四部分组成。命名形式举例如下:XZ2014-D1,“XZ”表示测区名“湘中”,“2014”为项目开始年份,“D”为地震主测线(“L”为联络测线),“1”为测线编号。测线编号由西向东、由南向北递增,在规则测网情况下,测线编号尽可能以千米为单位;测线桩号编排由西向东、由南向北递增,并以米为单位。 5.1.3 三维地震测线设计原则 a) 根据地质任务要求,以区域地质单元为单位,采取整体规划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 b) 工区边界应尽可能规则,以矩形为宜,边界拐点尽可能少,避免拐点过多带来的地

13、震边界效应; c) 合理设计镶边的宽窄度,确保最深目的层的地震偏移成像效果; d) 三维地震勘探采用线束状观测系统时,线束方向一般宜垂直地层走向或主要构造走向。 5.1.4 三维地震测线命名及编排 接收点编号采用8位数表示,1至4位数表示接收线号,5至8位数表示接收点号。接收线号采用10014999,接收点号采用50019999,编号按西小东大、南小北大的原则编排,增量“I”代表一个道距。 激发点编号采用8位数表示,1至4位数表示激发线号,5至8位数表示激发点号。激发线号采用50019999,激发点号采用10014999,编号按西小东大、南小北大的原则编排,增量“I”代表一个道距。 5.2 资

14、料收集 资料收集工作按照SY/T 5314的规定执行。 5.3 工区踏勘 a) 了解测区内地形、地物和行政管辖、工农业布局、人文交通、气象等情况; b) 踏勘工区内控制点的位置、检查控制点标志的稳定性及可靠性; c) 组织物探、地质、测量人员实地踏勘测线的位置和走向,编写踏勘报告,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 5.4 采集参数设计 5.4.1 观测系统 观测系统设计按照SY/T 5314的规定执行。 5.4.2 激发因素 a) 采用炸药震源激发时,井深和药量应使激发的频带较宽,高频部分有足够能量,波形不失真,表层滤波特性最佳,目的层弱反射有一定的信噪比;激发深度一般应在高速层顶界面 35m以下,尽可能

15、选在粘土、砂质粘土或基岩等激发效果好的层位上,减少面波和声波干扰,使记录有较高的信噪比;对于潜水面过深、炮孔难以达到潜水位以下的地区,激发层位应尽量选在不漏水的致密层中,并采取灌水及埋实等方法,以消除和减弱声波、面波等干扰。有条件时可通过双井微测井方法确定虚反射界面深度,通过试验来调节激发井深;组合井激发时,组合井的井间距应大于爆炸半径的倍,并进行组合特性分析,组合井间距由理论计算和试验确定,以最大限度地压制干扰,突出有效波; DB43/T 11512016 4b) 采用可控震源时,必须对震源台数、扫描方式、扫描频率、扫描长度、振动次数、组合形式、驱动电平等参数进行充分试验,有利于改善子波和提

16、高信噪比。扫描频率试验前,应对试验的扫描频率一致性进行检查,扫描频率应大于或等于倍频程。 5.4.3 接收因素 a) 应在分析区内地震地质条件和试验的基础上,选择检波器自然频率、类型、组合形式、联接方式、组内距及组合基距,但同一勘探项目不得使用不同型号和不同参数的检波器; b) 检波器组合应有利于压制规则干扰和环境噪音干扰; c) 检波器组合应保证有效波不被削弱,保护好高频有效信息; d) 根据表层结构参数对组合高差引起的时差进行计算,其时差应小于反射波视周期的1/4; e) 检波器埋置应保证与大地最佳耦合和避开环境干扰。 5.4.4 仪器因素 a) 仪器类型选择应针对不同地质目标和地表条件;

17、 b) 仪器因素的选择应使仪器有较高的灵敏度和较宽的动态范围,应有利于提高信噪比; c) 记录长度根据试验确定。 5.5 表层结构调查和野外静校正 表层结构调查和野外静校正工作设计按照SY/T 5314的规定执行。 5.6 试验方案 5.6.1 试验目的及内容 5.6.1.1 试验目的 根据调查勘探工区内地质与地球物理特征,为正确选择最佳工作方法和采集参数提供依据,以取得最好的资料效果。对室内分析无法确定的施工参数和对采集质量有影响的施工参数应进行重点试验。 5.6.1.2 试验内容 试验内容包括表层结构、干扰波和环境噪音调查、地层响应特征、激发因素、组合检波、仪器因素、观测系统等。采用可控震

18、源激发时应对扫描长度、台数及组合、驱力和扫描频带等参数进行试验。 5.6.2 试验方案编制 5.6.2.1 试验方案设计前期工作 应充分收集以往资料,分析工区存在的地质和地球物理问题,调查工区表层、深层地震地质条件,并进行方法技术论证。重点试验应先进行现场踏勘。 5.6.2.2 系统试验点、段的选择 系统试验点应选择在测线交点处或其它有典型代表性的地段,且分布应比较均匀。试验点或段(束)应选择在不同表层、深层地震地质条件处,且能控制全区的地方,以便进行对比试验。试验段(束)应进行现场踏勘。 5.6.2.3 制定试验方案 DB43/T 11512016 5 在技术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试验方案。采集方

19、法技术论证的作法是:在建立工区表层和地下构造模型的基础上,针对要解决的地质和地球物理问题,通过定量计算对激发因素、组合参数、观测系统、仪器因素等采集参数进行预测,制定试验方案。 5.6.2.4 试验方案编写内容 试验方案编写内容包括:试验的任务目的、试验区的地质情况、地震工作程度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方法论证结果、试验方案及参数、试验要求及工作量、资料现场处理分析项目及要求。 5.6.3 试验工作要求 a) 试验目的明确,针对性强,因素单一,关键参数应重复试验; b) 试验点(段)应实测,提交相应测量成果; c) 新工区应做系统试验,全面分析试验资料; d) 规范整理试验分析资料,记录备案。 5.

20、7 数据处理工作设计 5.7.1 数据处理流程设计原则 在详细分析原始资料特点,了解工区地表、地质构造特征的基础上,结合类似地区数据处理经验,本着“高信噪比、高分辨率、高保真度”的原则制定数据处理流程。 5.7.2 数据处理技术要求 a) 总结和分析工区及周边以往地震数据处理成果和经验,对预处理结果认真分析对比,结合地质任务要求确定批量处理的最佳流程和参数; b) 结合表层结构调查资料,选择合适的静校正方法; c) 加强叠前去噪处理,消除相干噪音及随机噪音等干扰波的影响; d) 求取准确的速度资料,保证叠加速度和偏移速度模型的精度; e) 建立合理的偏移速度场,提高时间剖面的横向分辨能力,确保

21、断点清晰,成像可靠; f) 对于地质构造复杂的地区,应使用叠前深度偏移方法,以获得构造的可靠偏移结果; g) 加强处理过程中的质量监控,与项目组解释人员密切配合,对处理成果进行分析和对比,根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和确定下一步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处理技术方案。 5.8 资料解释工作设计 5.8.1 资料解释流程设计原则 严格按照项目地质任务及设计要求,根据由已知到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由点到面,充分利用解释工作站的灵活、高效、直观的特性,综合已知地质测井资料或其它地球物理资料进行综合解释,在分析测区地质、地震资料特点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工区的资料解释流程。 5.8.2 资料解释技术要求 a) 收集整理工区

22、的地质、物探、钻井、测井及邻区的有关资料,检查基础资料; b) 利用工区及邻区地震地质及钻测井资料确定目的层,标定层位; c) 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开展层位对比和构造解释; d) 建立合理的速度场,做好时深转换,提高构造图的成图精度。 DB43/T 11512016 65.9 设计编写 5.9.1 设计编写提纲 设计名称为“盆地(地区)年度二维(三维)地震勘探设计”,其主要内容及编写格式参见附录H。 5.9.2 设计图 5.9.2.1 二维地震勘探设计应提交图件 a) 二维地震勘探工程部署图(有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图面以主要目的层(或地震构造图)为背景,标出工区内主要地物及探井、施工单位和测线号,

23、比例尺不小于1:50000; b) 二维地震勘探工程布置图:图面以卫星图片或地形图、地质图为背景,标出测线位置、测线号、起止桩号,图框应有坐标或经纬度,比例尺不小于1:50000。 5.9.2.2 三维地震勘探设计应提交图件 a) 三维地震勘探工程部署图(有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图面以主要目的层等深线或等时线为背景,明确地标出施工面积、资料面积、满覆盖面积,标出工区内主要地物及探井; b) 三维地震勘探工程布置图:需标出详细的地物、束线位置及编号等,比例尺不小于1: 50000; c) 三维地震勘探束线位置图:适当标明接收点、线及激发点、线,注明束线号和桩号,比例尺不小于1:50000。亦可与工

24、程布置图合并编绘; d) 观测系统类型图:将观测系统参数设计的结果用图表示,给出一个完整的排列图形及一个排列的接收点和激发点; e) 共中心点(CMP点)位置图和覆盖次数平面分布图; f) 应用不规则观测系统施工时,应单独绘出三维地震勘探工程布置图、共中心点(CMP)位置图和覆盖次数平面分布图。 6 地震数据采集施工要求 6.1 施工前验收工作 a) 仪器(含采集站)的年检或月检; b) 爆炸系统的信号对比测试工作及其它非炸药震源的检测; c) 电缆、检波器的测试及与仪器连接后的极性检查; d) 测量仪器的校验和检定; e) 其它装备的检修和检验; f) 同工区多台仪器施工时,需进行一致性对比

25、测试; g) 人员、装备配备情况。 6.2 测量工作 6.2.1 测线偏移和变观要求 a) 二维地震测线测量遇障碍物时,按设计提前偏移,测线可平行移动不大于1/4线距;如平行移动仍无法避开时,可在整数道上提前转折,转折角不大于6,转折段偏离原设计位置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3线距,并应回到原设计的测线位置和方位上; DB43/T 11512016 7 b) 二维地震采用弯曲测线施工时,弯曲的地段应增加覆盖次数,以保证覆盖次数均匀;宽线测线布置应采用线性正交排列型;测线转折时转折角一般宜小于 30,并应在测线拐弯处设置激发点和检波点; c) 三维地震施工时,如遇各种地面障碍无法放样布设激发点,则偏

26、移激发点仍按照正常观测系统参数进行数据采集。三个以上的偏移激发点应位于障碍物的两侧,偏移激发点不应与其它正常激发点重合。偏移激发点按其实际对应的测线桩号编号,每一偏移激发点所能偏移的距离一般不超过10个道距。偏移的激发点必须实测,确保覆盖次数的均匀性。 6.2.2 测线(束)实测要求 a) 所有物理点必须实测坐标与高程,并按规定提供测量成果; b) 放样的接收点和激发点应设明显、牢靠的标志; c) 测站应有牢固的测站标识标明位置。动态 GPS(RTK)放样测量时,流动站距基准站的距离不大于15km;每隔40km必须有GPS静态定位点,并对RTK点的闭合情况进行检查; d) 测线(束)的各线的两

27、个端点必须布设测量控制点; e) 在需进行地形静校正的地区,应沿测线实测地形剖面; f) 每测量一条测线后应及时进行测量成果室内处理,并绘出标有明显地形地物的测线草图。未经计算闭合的测线不得进行地震工作。 6.2.3 测量精度要求 测量精度要求按照SY/T 5171的规定执行。 6.3 试验工作 6.3.1 试验工作目的 生产前应进行试验,以了解勘探区内的地震地质条件和有效波、干扰波的发育情况,选择最佳激发、接收条件,确定完成地质任务采用的基本工作方法。 6.3.2 试验工作实施 试验工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如遇无法实施需要变更,需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且以能完成试验目的为前提。 6.3.3 试验资

28、料处理与分析 试验资料的处理分析按SY/T 5314的规定执行。 6.3.4 试验工作总结报告 试验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试验目的、试验内容(参数)、工作量、试验点(段)位置、试验效果和结论、最佳野外采集方法、主要参数分析数据及图件。 6.4 激发工作要求 6.4.1 炸药震源激发 a) 激发前,应做好激发点、接收排列周围警戒。遇干扰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或减弱干扰; b) 选择井深和药量,应使激发频带较宽,并有足够的能量; DB43/T 11512016 8c) 组合井激发时,其组合中心应位于在以测量标志为中心、半径为5m范围内,严格按设计的组合方式、井距、井深要求钻井,地形起伏区各

29、井井底高差不超过2m; d) 激发深度以药包顶面为准; e) 应采用地震勘探专用雷管引爆炸药。 6.4.2 可控震源激发 a) 可控震源组合基距应准确,组合中心对准桩号,可控震源组合相对高差大于2m时,应调整可控震源的组合方向;若仍无法满足时,可缩小组合基距; b) 工作时,应保持其设计的组合图形,震动器平板与地面耦合良好。每台可控震源生产时,可控震源的标准信号与扫描信号之间的相位差应小于2;多台震源同时工作时,其工作频率、相位一致性应符合要求,各台驱动幅度、扫描参数一致,至少保持一条测线不变。 6.5 接收工作要求 6.5.1 采集仪器系统检查 a) 开工前应对采集仪器系统进行极性检查,极性

30、统一规定为初至下跳(磁带记录为负数),可控震源生产时,其极性使用炸药震源激发检测; b) 正式投入生产前应完成仪器(含采集站)的合格年检工作。按期进行仪器(含采集站)月检,月检周期以日历天数计算不超过两天; c) 每日生产前,至少记录一张环境噪声记录; d) 同一工区或至少同一条测线的记录因素不变; e) 使用两台仪器双站联合工作时,仪器型号、性能一致,互换性良好; f) 激发前应检查电缆和检波器的通断、绝缘、道序及警戒等情况。 6.5.2 采集仪器辅助系统一般要求 a) 做好地震电缆和各种检波器串的日常维护,修理后的电缆线和检波器串应进行测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b) 保证地震电缆线

31、、检波器型号统一(水陆交互带除外); c) 生产前,所有的地震电缆和检波器串都应测试,确保导通良好,外线绝缘电阻不小于10M,生产中如更换电缆和检波器,应进行性能测试; d) 在水深小于1.5m的各类水域,不应使用水中压电式检波器; 6.5.3 检波器埋置及大线布设要求 a) 电缆严禁拖、拉、踩、压,过道路时应做防压保护;收线应及时盖好插头防护盖; b) 电缆插头和检波器接头应接触良好,不沾水和泥污,电缆应保持干燥,防止漏电; c) 检波器必须挖坑埋置,做到插直、插紧、插准,必要时应使用加长尾锥。检波器组合时应严格按组合图形埋置,且中心点对准桩号,特殊埋置条件应在班报中注记; d) 因特殊情况

32、,可适当移动检波器位置。二维地震沿测线方向移动不得大于1/5道距,垂直测线方向移动不得大于1/2道距,三维地震沿测线方向和垂直测线方向移动均不得大于1/5道距。移动后应在仪器班报中注明。同一道内检波器的组合高差不得大于2m; e) 因有障碍而无法安置检波器的道,应在仪器班报上注明为空道及原因; f) 检波器应轻拿轻放,不准强拉引线,工作结束后应将检波器擦拭干净并短路; g) 采集站应有专人保管,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摔碰,保持干燥,不沾水和泥污。 DB43/T 11512016 9 6.6 钻井工作要求 a) 单口炮井应钻在以测量标志为中心、半径为,高差小于的范围内,如遇特殊情况,井位沿测线方向

33、偏离距离应不大于1/5道距,沿垂直测线方向偏离应不大于1个道距; b) 双井组合时,井间距离应不小于,炮井应以测量标志为中心,垂直测线分布; c) 多井组合爆炸时,井距、位置和图形应符合设计要求; d) 应遵守钻机操作规程,电力线、光缆及其它地下管线30以内不得施工钻井; e) 每口井的井深应达到设计要求,并做到井身直、井壁光滑、沉砂冲尽、封好井口; f) 对钻完的每口炮井应及时填写钻井班报表,必要时,绘出岩性柱状图,在激发前交仪器组使用,并由技术员检查核对,保存到施工结束。 6.7 磁带及班报表填写要求 a) 每一线(束)内文件号统一编制,同一线(束)文件号不能重复。同一盘带内不得录制不同线

34、(束)记录。补炮记录采用重编文件号,所有磁带记录应符合格式标准; b) 磁带盘号统一编制,记录磁带盘应做好标识和填写带盘标签,具体内容见附录A; c) 仪器班报表由操作员逐炮填写,具体内容见附录。激发前,操作员应严格核对炮点、桩号、激发因素等内容。每完成激发后,操作员应及时填写班报,另外应依据评价标准进行记录的初评。 6.8 表层结构调查 表层结构调查应与测线(束)生产同期进行,并在测线(束)生产前完成。要求如下: a) 小折射:宜采用相遇时距曲线观测系统,排列长度应为低(降)速带总厚度的810倍。选择检波点距时,低速层、降速层和高速层至少均应有3道控制; b) 微测井:每个速度分层至少有3个

35、观测点,在速度变化的拐点附近应加密观测。井口观测点(或激发点)离井口位置应不大于1m。 6.9 VSP数据采集工作要求 a) 采用三分量检波器接收,选择波形重复性好的震源类型,并保持激发条件稳定。 b) 观测方式、观测段范围和观测点距应根据地质任务的要求确定,观测点距应满足空间采样定理; c) 零偏移距VSP偏移距不大于1/8井深;非零偏移距VSP偏移距不大于井深; d) 在整个观测段中,每200m选择一个试验点,以验证激发因素和仪器因素等是否合适。试验点可作为校核检查点,校核检查点总数不少于全部观测点的10%; e) 经试验后确定的工作因素不得随意改变,且整个观测段的工作方法应一致; f)

36、施工前应冲洗钻井,电缆和检波器应绝缘良好,绝缘电阻不小于2M; g) 施工时,应先做试验点和校核点,然后在检波器提升过程中进行正式记录。为衰减电缆波,井中检波器提升到接收位置推靠固锁后,应放松电缆。检波器在固定位置上不得停留时间过长,禁止在井底10m以内滞留; h) 为了监视震源子波波形变化,应设置子波检波器。子波检波器井至震源的距离应小于震源子波主频的波长,一般为10m左右。井深应大于激发井深,并保证子波不受干扰; i) 施工中应及时分析监视记录,作出质量评述和初步整理,应检查观测点深度,重复观测点之间的时间误差不应大于1ms,否则应及时校核和补充观测; j) 当VSP孔不在地震测线上时,应

37、穿过钻井作联井测线; DB43/T 11512016 10 k) 激发点附近,应做低(降)速带测定。 7 数据处理 7.1 处理前准备工作 a) 将仪器班报表与原始记录磁带以及测量、爆炸、钻井等班报表进行核对,各种班报表按测线顺序装订成册; b) 地震折射(包括小折射)、VSP、微测井、干扰波调查等监视记录上靠初至波左侧应标注初至时间,小折射每道还应标注检波点桩号;VSP、微测井每张记录上应注明井号、文件号、检波点或炮点深度、炮点或检波点至井口距离及初至波时间;干扰波调查记录应标明道距、偏移距等;具体格式参见附录D; c) 二维地震观测系统图第一炮的45线首、尾端应注明接收道序号,首端下方0.

38、5cm处注明文件号(炮号)和激发点桩号,并画出观测系统投影。每炮均应注明文件号,每5炮标注一次桩号,空炮不应空号。空炮、废炮(可利用废炮除外)可分别用红线和蓝线表示清楚; d) 三维地震勘探除应画出观测系统的整体示意图外,还应画出接收线和激发线的平面位置,激发点、检波点位置分布图,整个工区激发点、检波点编号不得重复; e) 宽线应画出主测线的观测系统图及炮点平面位置图,并标明文件号和测线方位角。弯线应按实际坐标绘出全部炮点、检波点的平面位置图,标明文件号及检波点简化桩号; f) VSP施工时应画出井场布置平面图; g) 勘控点、炮点、检波点、拐点、特征点的测量成果坐标及高程数据表(格式参见附录

39、J、附录K)。 7.2 数据处理基础资料 7.2.1 野外原始资料 a) 磁带或硬(光)盘、仪器班报表; b) 观测系统图; c) 测线位置图(包括地质构造和钻井位置); d) 地震测线和钻井坐标数据; e) 表层静校正资料(地形高程剖面、低降速带厚度及速度); f) 现场处理剖面; g) 三维地震数据处理时,还应提供三维地震勘探观测系统平面图、以往二维地震勘探成果和激发点、检波点的坐标和高程(应用硬(光)盘提供,格式见附录A); h) 宽线处理时还应提供标明激发点、检波点排列方式的测线位置图; i) VSP数据处理还应提供井场布置图及激发点与深井井口的水平距离、方位、高差; j) 资料重复处

40、理时还应提供原处理剖面及参数测试资料及原处理流程。 7.2.2 处理说明书 处理说明书由业主提供,其内容包括:概况、野外施工方法、激发及接收因素、原始资料质量、处理目的及对处理成果的要求。 7.2.3 处理计划 处理计划由业主与处理单位共同制定,分为试处理计划和批量处理计划。试处理主要是选择 l2DB43/T 11512016 11 条有代表性的测线(包括反射波质量好、波组连续突出的地段及信噪比低的地段)进行模块、参数测试,并最终确定批量处理流程;批量处理计划包括处理顺序、进度安排及对最终剖面和图件的要求。 7.3 现场处理 野外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现场处理系统,可使用小型工作站进行,处理软件可采

41、用如PROMAX等方便、快捷的处理软件。所获剖面如达不到地质任务要求时,应改变处理流程重新处理。 7.4 二维地震数据处理 7.4.1 处理内容 a) 叠前处理:道炮编辑、真振幅恢复、去噪、静校正、反褶积、叠加速度及剩余静校正量求取等; b) 叠后处理:去噪、频率补偿、反Q滤波、反褶积、偏移等; c) 共中心点叠加或倾斜时差校正叠加(DMO)。 7.4.2 处理要求 7.4.2.1 预处理要求 a) 观测系统定义要正确; b) 按单次覆盖抽显单炮记录,剔除废炮、坏道,对于畸变值作时窗切除; c) 初至切除合理; d) 解编炮数与记录长度要和处理说明书要求一致; e) 对未相关的可控震源资料,相

42、关前应显示辅助道,选用业主提供的正确扫描信号相关。 7.4.2.2 静校正处理要求 a) 静校正量正负号应符合资料处理规定,静校正数据应仔细检查,做到准确无误; b) 绘制地面高程、低速层底、浮动基准面、高速层顶面深度和静校正量剖面(平面)图,且测线交点应闭合; c) 充分利用已建立的静校正数据、野外表层调查资料,使用统一的计算方法求取静校正量; d) 静校正量变化较大区段,应显示静校后的单炮记录和动校后的共中心点(CMP)道集; e) 剩余静校正应选择合适的标准层及时窗长度; f) 做初至折射静校正时,交点处的地表结构模型应吻合,求出的静校正量应一致; g) 井炮施工时,静校正量计算还应充分利用准确的井口时间,进行井深校正。 7.4.2.3 叠加速度和偏移速度处理要求 a) 速度分析点应选在地形起伏不大、地层倾角平缓、反射波品质优良及波组齐全的地段,并根据构造复杂程度适当加密; b) 解释速度谱时要考虑纵向及横向变化的规律性,对速度跳跃点附近要加密谱点,并分析原因。在测线交点处应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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