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3/T 8932014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产品通则The general rules for feed vitamins premixes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ICS 65.12046B2014-08-10 实施2014-06-10 发布DB43/T 8932014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1 4 检验方法 2 5 检验规则 3 6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4 DB43/T 893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
2、学院、湖南省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湖南伟业动物营养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热军、杨建武、曹满湖、佘伟明、方成堃、李四元、张凯、杨润泉、陈彩辉。 DB43/T 8932014 1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产品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产品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3、 GB/T 5918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4700 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 GB/T 14701 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 GB/T 14702 饲料中维生素B6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6764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 GB/T 17778 预混料中d-生物素的测定 GB/T 17812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3 复合预混料中烟酸、叶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6 饲
4、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 邻苯二胺荧光法 GB/T 17817 饲料中维生素A 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8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9 维生素预混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8397 复合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18872 饲料中维生素 K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3 要求 3.1 感官 色泽均匀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臭。 DB43/T 8932014
5、 2 3.2 水分 水分7%。 3.3 加工质量指标 3.3.1 成品粒度 1.25mm 分析筛全部通过,0.80mm 分析筛筛上物10%。 3.3.2 混合均匀度 混合应均匀,变异系数(CV)5 %。 3.4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13078的规定。 3.5 维生素品种 维生素品种应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的要求。 3.6 成分指标 维生素含量指标应符合农业部公告第1224 号的要求。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鼻嗅目测。 4.2 粒度的测定 按GB/T 5917.1的规定执行。 4.3 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按GB/T 5918的规定执行。 4.4 水分的测定 按GB/T 6435的规
6、定执行。 4.5 卫生指标的测定 按GB 13078的规定执行。 4.6 维生素B1 的测定 按GB/T 14700的规定执行。 4.7 维生素B2 的测定 DB43/T 8932014 3 按GB/T 14701的规定执行。 4.8 维生素B6 的测定 按GB/T 14702的规定执行。 4.9 生物素的测定 按GB/T 17778的规定执行。 4.10 维生素E的测定 按GB/T 17812的规定执行。 4.11 烟酸、叶酸的测定 按GB/T 17813的规定执行。 4.12 总抗坏血酸的测定 按GB/T 17816的规定执行。 4.13 维生素A的测定 按GB/T 17817的规定执行。
7、 4.14 维生素D3的测定 按GB/T 17818的规定执行。 4.15 维生素 B12 的测定 按GB/T 17819的规定执行。 4.16 泛酸的测定 按GB/T 18397的规定执行。 4.17 维生素K3 的测定 按GB/T 18872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组批。 5.2 抽样方法 按GB/T 14699.1的规定执行。 5.3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DB43/T 8932014 4 5.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混合均匀度、主要维生素、净含量、标签。 5.3.2 型式检验 正常情况下,应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停产3个月产品需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全部检测项目。 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4.2 检验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按GB/T 18823的规定执行。 6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 应符合GB 10648的规定。 6.2 包装、运输和贮存 应符合GB/T 1676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