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140.30 P 02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598.8 2015 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 8 部分 : 非营利性 体育 设施 项目 Tianjin construction project land control targets Part 8: Non-profit sports facilities project 2015 - 09 - 18 发布 2015 - 11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 管理 委员会 发布 DB12/T 598.8 2015 I 前 言 DB12/T 598 2015天 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分为
2、18个部分: 第 1部分:工业项目 第 2部分:教育系统项目 第 3部分:卫生系统项目 第 4部分:仓储项目 第 5部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第 6部分: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 第 7部分:公益性科研机构项目 第 8部分: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 第 9部分: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 第 10部分: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 第 11部分:电力工程项目 第 12部分:水利设施项目 第 13部分:新建铁路工程项目 第 14部分:公路项目 第 15部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项目 第 16部分:特殊用地项目 第 17部分:墓葬项目 第 18部分:河港码头工程项目 本部分为 DB12/T 598 2015 的第 8
3、 部分。 本 部分 按照 GB/T 1.1 2009 的编制规范编写。 本 部分 起草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本 部分 主要起草人员: 张志升、张晓洁 、 张振东、 徐健 、 王鑫、 李宏、陆方兰、刘汉 青 、王绍 艳 、陈鹏、吕利昭、陈婧。 本部分 是 首 次发布。 DB12/T 598.8 2015 1 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 8部分 : 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 1 范围 DB12/T 598 2015 的本部分 规定了天津市非营利性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在土地利用上的控制标准。 本 部分 适用于新建、扩建、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及其配套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 控
4、制指标 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控制指标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 控制指标 。 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 (建标 2011 21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 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2 13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 控制指标 。 3.1 服务半径 Service radius 是指市民能够到达的最远距离。 3.2 用地规模 Land use scale 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的用地面积。 4 基本规定 4.1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所在城市及社区的人口规
5、模、社会经济、气候、民族和传统习俗等特点,并考虑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合理确定城市社区体育项目规划布局和用地。 4.2 体育训练场的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和 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尽可能地利用荒地、劣地。 4.3 体育训练场和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就近布局、统筹使用。 4.4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可设置在适宜的公共绿地中,同时应合理利用已有的学校体育设施和城市公共体育设施。 4.5 体育训练场应以集中建设为主,分散建设为辅。 DB12/T 598.8 2015 2 4.6 训练场馆建设用地指标包含训练
6、场馆建筑基底面积(或训练场地及缓冲用地面积)、辅助用房建筑基底面积(或辅助用地面积)和建筑或场地之间的用地面积(包括合理间距内的部分交通和绿化用地)。综合基地中训练场馆的用地面积为 多种训练项目用地面积的总和。 4.7 通用配套用房用地和综合绿地、交通用地控制指标可参照 建标 2011 214 号 的有关条文执行。 4.8 训练场馆对场地、看台及附属用房有特殊要求的,可参照 国土资发 2012 132 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 5 用地控制指标 5.1 体育训练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1.1 训练场的总平面布局应满足以下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的要求: a) 训练场内的建筑物、场地设施和道路,应充分利用
7、地形地势。 b) 训练场内的建筑物及其布局,应考虑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体育项目场地的朝向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形体、层数和间距,节约用地。 c) 联系密切的生活建筑应 集中布置,训练场馆与场地也应相对集中布置。 d) 体育训练基地内的多个项目应综合利用体能训练等场馆,各个项目的训练场馆宜组合成适当规模的综合训练场馆,提高使用效率,节约用地。 e) 分期建设的体育训练基地,应远近结合、统筹规划、分期征用;近期建设应合理布局、适当集中,并为远期建设适当预留发展余地。 f) 坡度大于 10%且不大于 20%的山地丘陵地区,用地指标调整系数为 1.1。坡度大于 20%的山地丘陵地区,用地指标调整系数为
8、1.2。 5.1.2 田径训练场馆用地 控制指标 田径训练场馆用地面积 应不超过表 1规定。 表 1 田径训练场馆用地指标 场馆名称 用地 规模 ( m2) 综合基地 专项基地 室外田径训练场 22000 44400 室内田径训练场 13000 投掷练习场 9400 5.1.3 水球、游泳、花样游泳等项目每个单项训练场馆用地面积均为 6800m2。跳水训练馆用地面积为12400m2。 5.1.4 体操训练馆用地面积为 7900m2。艺术体操、蹦床等项目每个单项训练馆用地面积均为 5400m2。 5.1.5 拳击、跆拳道、举重、摔跤、柔道、武术、击剑项目每个单项训练馆用地面积均为 5400m2。
9、 5.1.6 250m 赛道自行车训练场地用地面积为 10200m2, 333.33m 赛道自行 车训练场地用地面积为14700m2, 400m 赛道自行车训练场地用地面积为 18300m2。 5.1.7 射击训练场馆用地指标应 不超过 表 2 规定。射击训练场的用地面积为 30000m2。 DB12/T 598.8 2015 3 表 2 射击训练场用地指标 训练项目 场馆名称 场地规格 用地 规模 ( m2) 综合基地 专项基地 射击 射击训练馆 50m 靶场, 80 个靶位 11500 51200 20m 靶场, 12 组 60 个靶位 5700 10m 靶场, 80 个靶位 3700 1
10、0m 移动靶场, 5 组 1500 飞碟靶场 设置安全挡墙 34000 注 1: 若建设项目靶位数不同于表中数目,应按靶位比例折算用地面积。 5.1.8 综合基地中足球训练场按 24 片配置,用地面积为 18400-34400m2;足球专项训练基地训练场按 68 片配置,用地面积为 52300-68800m2。 5.1.9 篮球训练馆以综合基地建设时,用地面积为 7900m2,以专项基地建设时用地面积为 15800m2。 5.1.10 排球训练馆以综合基地建设时,用地面积为 7900m2,以专项基地建设时用地面积为 15800m2。 5.1.11 乒乓球、羽毛球项目每个单项训练馆用地面积为 7
11、900m2。 5.1.12 以综合基地建设时,网球室内训练馆用地面积为 7900m2,网球室外训练场用地面积为 2880m2;以专项基地建设时,训练场馆用地面积为 26880m2。 5.1.13 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训练馆用地面积应 不超过 表 3 规定。 表 3 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训练场馆用地指标 训练项目 场馆名称 用地 规模 ( m2) 综合场地 专项场地 手球 手球训练馆 7900 7900 曲棍球 曲棍球训练馆 7050 21100 棒球 棒球训练馆 27020 51870 垒球 垒球训练馆 14540 26910 5.2 城市社区体育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2.1 本控
12、制指标包括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运 动场馆、场地以及必要的配套设施、缓冲用地和通道等建设用地。 5.2.2 排球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应 不超过表 4 规定。 表 4 排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 长度 ( m) 宽度 ( m) 边线缓冲距离 ( m) 端线缓冲距离 ( m) 场地面积 ( m2) 标准排球场地 18 9 1.5-2 3-6 290-390 DB12/T 598.8 2015 4 5.2.3 足球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应 不超过表 5 规定。 表 5 足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 长度 ( m) 宽度 ( m) 缓冲距离 ( m) 场地面积 ( m2) 11 人制足球场地 90-120
13、 45-90 3-4 4900-12550 7 人制足球场地 60 35 1-2 2300-2500 5 人制足球场地 25-42 15-25 1-2 460-1340 5.2.4 门球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应 不超过表 6 规定。 表 6 门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 长度 ( m) 宽度 ( m) 缓冲距离 ( m) 场地面积 ( m2) 门球场地 20-25 15-25 1 380-730 5.2.5 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应 不超过表 7 的规定。 表 7 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 长度 ( m) 宽度 ( m) 边线缓冲距离 ( m) 端线缓冲
14、距离 ( m) 场地面积 ( m2) 网球场地 23.77 10.97 2.5-4 5-6 540-680 乒乓球场地(两台一组) 10-13 5.5-9.5 40-85 羽毛球场地 13.4 6.1 1.5-2 1.5-2 150-175 5.2.6 游泳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应 不超过表 8 的规定。 表 8 游泳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 长度( m) 宽度( m) 池侧缓冲距离 ( m) 池端缓冲距离 ( m) 更衣室面积 ( m2) 设备用房面积 ( m2) 场地面积 ( m2) 标准游泳池 50 21-25 3-4 2-3 200-300 30-100 1680-2250 普通游泳
15、 池 25 12-15 3-4 2-3 60-100 30-100 610-910 小型游泳池 150-300 5.2.7 轮滑、滑冰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应 不超过表 9 的规定。 表 9 轮滑、滑冰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 长度 ( m) 宽度 ( m) 护栏外缓冲距离 ( m) 场地面积 ( m2) 轮滑场 28 15 1-2 510-610 滑冰场 DB12/T 598.8 2015 5 5.2.8 长走(散步、健步走)、跑步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应 不超过表 10 的规定。 表 10 长走(散步、健步走)、跑步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 跑道与步行道面积指标 长度 ( m) 场地面
16、积 ( m2) 长走(散步、健步走)、跑步项目 60100 300-1000 100200 500-2000 200400 1000-4000 注 2: 如果跑道长度在 60-100m之间,应设置为直道;跑道长度大于 100m时应设置为环形跑道。 注 3: 跑道分道数按 4-8条考虑,每条宽度为 1.25m。 5.2.9 棋牌 项目的场地面积宜为 40-150m2。 5.2.10 台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应 不超过表 11 的规定。 表 11 台球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 长度 ( m) 宽度 ( m) 场地面积 ( m2) 斯诺克(最大) 7 5 35 美式 8 球(最小) 6 4 24 5.2.11 器械健身项目设在室内时,健身房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宜为 80-400m2,且每处不小于 60m2。健身器械设在室外时,其场地面积应依据设置器械的尺寸、数量和缓冲距离综合计算确定。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