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450-2016 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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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200 A90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 450 2016 代替 DB11/T 450-2007 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安全条件 Safety requirement of using bottled LPG for commercial customer 2016 - 08 - 10发布 2017 - 03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 450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瓶组气化间 . 3 6 气瓶 . 3 7 供气系统 . 4

2、 8 用气设备 . 4 9 安全装置 . 5 参考文献 6 DB11/ 450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第 4.7条、 4.8条、第 5章、 6.2条、 6.5条、 7.1条、 7.4条、7.9 条、 8.2条、 9.1条、 9.3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11/T450 2007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要求,与 DB11/T450 2007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条件(见封面, 2007版的封面); 修改了第 4章职责 (见第 4章

3、, 2007版的第 4章); 修改了 当采 用强制 气化 方式 供气 时 ,瓶组间的设置要求(见 5.3,2007版的 5.2.11-5.2.13); 适 用范围 中增加 了非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见第 1章, 2007版的第 1章); 增加 了瓶组 、自 管和 托管 3个定义(见 3.1、 3.3、3.4 ); -增加 了餐饮服务单位 应与液化石油气供 应企 业签订供用气 合同 的要求(见 4.3); 增加 了瓶装液化石油气 储存量上限 要求(见 5.1); -增加 了橡胶软 管使用 年限应符合 CJJ12的要求(见 8.4); 增加 了安装 、使用 可燃 气 体探测器等 安全 防护 装置的要

4、求 等(见第 9章); 删 除了 高层建筑采 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要求(见 2007版 5.1.2); 删 除了液化石油气管 路上连接密 封措施 的要求(见 2007版 6.5); 删 除了 钢瓶与 灶具连接 管要求(见 2007版 6.8)。 本标准 由北京市城市 管理 委员会提 出并归口 。 本标准 由北京市城市 管理 委员会、北京市 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 局、北京市公 安局消防局 , 以及北京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其他 单位组 织实施 。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城市 管理 科技 协会、北京市燃 气 协会、北京市 液化石油气公司、北京市房 山区燃 气开 发中 心、北京市 顺 义宏达 液化石油气 有

5、限责任 公司 。 本标准起草 人: 李美竹 、 李毅、 李家 名、 李岩 、 韩江 、 张春田、 许红、由 涛 、 张丽莉 、 左恩岩、 王 璠、赵雪玲 、张崇贤 、姜永利、 刘振祥 、张永革 、谭伟。 DB11/ 4502016 1 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基本要求, 以及 瓶组气化间 、气瓶 、工艺 系统 、用气设备、 安全装置 等的设置 、安装 、使用的安全条件。 本标准 适用于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从事 餐饮服务 、食品 加工、 熟食 制作的 所有单位。包括但不 限 于: 经营 性的餐 馆 、 宾馆饭店 、 民俗度假村、 农家乐

6、等 ; 非经营 性的 各机关 、 部队 、 学校 、 社会 团 体、 企 事 业单位 内部食堂 、招待所、建 设工地食堂 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 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 于 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 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 于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规范 GB 50028 城镇 燃气设 计 规范 CJ50 瓶装液化石油气 调压 器 CJJ12 家 用燃 气燃 烧器具 安装 及验收 规程 CJJ/T 146 城 镇燃 气报警控制 系统技术规 程 DB11/T 949 液

7、化石油气气瓶标 签应 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标准。 3.1 瓶组 Bottle group 两 个及以上 气瓶组 合在一 起的供气装置。 3.2 瓶组气化间 bottled vaporizing workshop 配 置 2个 或以上 液化石油气气瓶, 采用 自然 气化 或强制气化方式 将液 态液化石油气 转 化为气 态液 化石油气 后, 经稳压后通过 管 道供气的的 专门场 所。 3.3 自管方式 self management DB11/ 4502016 2 餐饮服务单位 在使用液化石油气 作为气 源从事 饮 食服务和 食品加 工活动 中 ,自 行 按照本技

8、术条 件 及 相关 标准的要求, 对供气系统和用气设备 进行 管理和 维护 的方式 。 3.4 托管方式 entrusted management 餐饮服务单位 在使用液化石油气 作为气 源从事 饮 食服务和 食品加 工活动 中 ,委托获得 许 可的供 气 企 业或 相关 设备单位按照本技术条件 及相 关标准的要求, 对供气系统和用气设备进行 管理和 维 护 的方式 。 3.5 用餐场所 public dining area 指非 家庭 的、公 共 的用餐 区域 ,包括 大厅 、包 间 等。 4 基本要求 4.1 餐饮服务单位 应按照安全 生产、燃 气、 特种 设备和 消防等 相关 法律法 规

9、、 标准的规定, 建立 安全 用气责 任制 度。 4.2 餐饮服务单位 应与 取得 本市 核 发燃 气经营 许可 证的液化石油气供 应企 业签订 供用气 合同 ,合同中 应明确划分 对供气系统 、气瓶和用气设备的安全管 护责任 。 4.3 餐饮服务单位 对液化石油气气瓶的管理 应符合 下列 规定: 餐饮服务单位 应使用供气 企业提 供的气瓶, 并应签订 气瓶 租赁 合同 。餐饮服务单位 现存 的 自 有 产 权 的气瓶应通过 供气企 业在质量技术监督 部 门 建立档案并由供气 企业统一 管理且应逐年 淘 汰 , 不 应 新 增自 购气瓶。 餐饮服务单位 应检查 液化石油气气瓶的 信息 化标 识

10、 (包 含一维 条码 、 二维 条码 和 电子标 签等 ) 、 气瓶注 册登记 代码 钢印 是否完好 、清晰 ,不 应使用 无信息 化标 识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餐饮服务单位 在每次购 气时应索 要购 气凭证 , 并 对购 气 凭证 上记载 的气瓶 信息 化标 识 、 气瓶注 册登记 代码 钢印 、 气瓶 检验 时 间、 气瓶规 格、 配送车辆牌 照等 信息进行核 对。 对购 气凭证登记 不全或登记 内容 与实 际不 符的,餐饮服务单位 应拒绝 接 收, 并应 留存 购气 凭证 。 4.4 餐饮服务单位 应安 排专 人每 天 对供气系统和用气设备 进行 巡视 和检查 。每次 换气后 ,应 对供气

11、系 统与气瓶 连接 处进行 测漏 检查并 记录 检查 结果 。管 护方式 为托 管的, 受托方应 按照 协议 对供气系统和用 气设备 进行检查 ,检查后 双方应 在检查记 录上签 字确 认 。 4.5 餐饮服务单位 应在 用餐 场所 显著 位置设 立燃 气安全 信息公 示栏 。公 示信息 内容 应 包括 :本单位瓶 装液化石油气安全 负责 人照 片 、姓 名,安全 承诺书 ,供气单位 信息 ,安全 检查记录 等。 4.6 餐饮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用气设备 操作人 员应具 备必要的安全 生产 知识 ,熟 悉 有关 的安全 生产 规章制 度和安全 操作 规程 ,掌握 燃气安全使用 知识 和安全 操

12、作 技能 。 4.7 餐饮服务单位 不应 从汽 车槽 车 直接 给气瓶 充装液化石油气, 不应 在气瓶 之间 倒灌液化石油气;气 瓶残液 应由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 企业 回收 处理, 不应自行 处理气瓶 内的 残液。 DB11/ 4502016 3 4.8 餐饮服务单位 不应 在用餐 场所储存 和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和气 体卡 式炉 。 5 瓶组气化间 5.1 采用瓶组 方式 供应 液化石油气的, 应设置瓶组气化间,存储 的气瓶 总容 积应 在 1m 3 以 下( 约 8个 50kg气瓶)。 5.2 当采用 自然 气化 方式 供气 时,瓶组间 可设置 在与 建筑 物 (住宅 、重 要公 共建筑

13、和 高层 民用 建筑 除 外)外 墙毗 连的单 层专 用房 间 内, 不应 设置 在地 下室 、 半地 下室 、 地 窖等 通风 不 良场 所及建筑物内, 并 应符合 下列 要求: 建筑物耐 火等 级不 应低于 GB 50016规定的 二级 标准; 应通风良 好, 并设 有直 通室 外的 门, 门、 窗应 向外 开; 与 其他房 间相 邻的 墙应 为无门、 无窗洞 口的 防火 墙; 瓶组间 室温 范围为 0 0 C -40 0 C。 5.3 当采用 强制 气化 方式 供气 时,瓶组气化间 应为 高度不 低于 2.2m的独 立房 间, 其建筑 要求 应符合本 标准 5.2条的相 关要求, 且与建

14、筑 的防 火间 距不 应小 于表 1的规定: 表 1 独立瓶组间与建筑的防火间距 项 目 防火间距(m)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25 重 要 公 共 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15 民 用 建筑 10 道 路 ( 路 边 ) 主要 10 次 要 5 5.4 瓶组间和气化间的 通风 方式 分 为自 然通 风和 强制 通风 。 采用 自然通 风的, 其下 通 风式 百叶窗 应不 少于 2个,气瓶间 每平 方米 的 通风 面积 不应 小于 0.03 ,通 风口应 与室 外大气 连 通, 通风 口下 沿距室 内地坪宜在 0.2m以下, 采 用独立 的强制 通风 方式时 ,通风 设施应 与可燃 气体探测器连

15、 锁并符合防 爆要 求。 5.5 瓶组间和气化间 内不 得有 暖气沟 、 地 漏及其 它地 下建 构 筑物 , 地 面材料 应采 用不发生 火花的材料。 5.6 瓶组间和气化间 内的 电气设备应 为防 爆型 ,电 气开关 应 安装 在室 外。 5.7 瓶组间和气化间 应按标准的要求 配备 干粉灭 火器 ,且 数 量不 应少于 2个。 5.8 瓶组间和气化间 内不 应设置 燃 气燃 烧器具以及其他 明火, 不应 堆放易 燃、 易爆物品 ,不 应作 为其 他用途 使用 。 6 气瓶 6.1 采用瓶组气化供气 方式 宜选 用 YSP-118系 列( 50kg)气瓶。 6.2 应使用 充装单位 提供的

16、 合格 气瓶。 不应 使用 无检验 合格标 识或 标签 无法识 别的气瓶。 DB11/ 4502016 4 6.3 使用的气瓶瓶 体上 的制 造钢 印 标记 、定 期检验 钢印 标记和 注册登记 标记 等各 类印记 、标 记均 应清 晰可辨 识, 且应加 装符合 DB11/T 949要求的标 签,记 录充 装、 配送 、使用全 过程的 可溯 源信息 。 6.4 气瓶护 罩应 无焊缝断裂 、 无 脱落 ;气瓶 底座 应无 腐蚀 、 无变 形 、 无 破裂 、 无脱落;气瓶 应能直 立; 气瓶阀 的阀 口应 无损伤 。 6.5 空瓶与 实瓶 应分 区放 置, 并应有 明显 的区 分标 志。 6.6

17、 气瓶应 直立 放置, 放置 点不 应 靠近热 源和 明火 ,不 应使用 明火 、蒸 汽、 热水 等热源 对液化石油气 气瓶加 热。 7 供气系统 7.1 单瓶供气 时,气瓶 不应 设置 在 地下 室、 半地 下室 或通 风 不良 的场 所,气瓶与 燃具的 净距 不应 小于 0.5m。 7.2 瓶组气化间供气系统的设置 应符合 GB 50028的相 关 规定, 总输 气管的出 口, 应 设置 紧急切断阀 并 与 可燃 气体探测器 联锁 及符合防 爆要求。 7.3 供气管 道应采 用钢 管, 且应采用 硬连接方式 。 7.4 管道穿 过建筑 物墙 体时 ,应 敷 设在两 端密 封的 套管 中。

18、7.5 管道系统为 法兰 连接 的, 法兰盘 之间 应做 防静 电跨 接并接 地。 7.6 气化器应 是由具 备相 应制 造许可 证的 厂家 生产 的合 格产品 。 7.7 瓶装液化石油气 调压 器应符合 CJ50的规定, 调压 器应具有 防止擅 自改变 调压 器的设定 状态 的可靠 措施, 调压 器应 在有 效使用 年限 内使用。瓶组供气系统应 选用 非家 用调压 器, 调压 器应 有警 示色 7.8 当管道 需要 离开 墙面 架空敷 设 时, 应采 用管 支架 、管 卡 或吊 卡固 定, 且应 安装 稳 定牢固 。 7.9 供气系统的安装 、改装 、拆 除 作业 应由 取得 燃气 工程 施

19、 工资 质, 或燃 气燃 烧器具安装 、维 修资 质 的单位 承担 ,并应 按照 国家 、 本市 有关 设计 、施 工及 验收 的相 关规范和标准 执行。 8 用气设备 8.1 液化石油气的用气设备, 应选用 取得 生产 许可 证的 厂家生产 的具 有产 品合 格证 、产 品安装使用 说 明 书 和质 量保 证书 、有 产品 标 牌及 有出 厂日期 的合 格产品 。 8.2 设置用气设备的 房间 应具 备良好 的通 风条件, 人防 工程和 普通 地下 室不 应使用液化石油气 。 8.3 设置用气设备的 房间, 净高 度不 得低 于 2.2m, 并应配 备 数量 不少于 2个干粉灭 火 器并 保

20、持 完好有 效 。 8.4 用气设备前 连接 管宜 选用 金属管 道硬 连接方式 ,当局 部 采用 软管 连接时应符合 下 列规定: 使用金属 软管 时两 端应采 用螺纹 连接方式 ; 单瓶供气使用 耐油 橡胶软 管时 , 软 管的长 度应 控制 在 1.2m到 2.0m之间 且没 有接口 , 软管 不 得 穿越墙 壁、 顶棚 、窗 门等 ; DB11/ 4502016 5 瓶组供气管 道到 达用气 场所 的用气设备前使用 耐油 橡胶软 管时 ,软 管的 长度不 应 超过 1m; 软管的使用 年限应符合 CJJ12的要求,出 现老 化、 破损等 现象 ,应 立即更 换。 8.5 设置用气设备的

21、 房间 内不 得使用 其它 火源 。 9 安全装置 9.1 瓶组气化间 、用气设备 房间 内 应设置液化石油气的 可燃气 体探测器 ,当 设置 紧急切断阀 、强制 排 风 装置,设置 应符合 GB50028的要求。设置 可燃 气体 报警控 制器时 ,应 将其 安装在 有人 值守 的房 间 内 。 9.2 可燃气 体探测器应按 CJJ/T 146的要求设置 、安装 并校验 。 9.3 用餐场 所内有 液化石油气管 道 和用气设备 时,用餐 场所内 应安装液化石油气的 可燃 气体探测器 。 DB11/ 4502016 6 参 考 文 献 1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安全 生产法 .2014年 12月

22、1日 2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消防 法. 2008年 12月 28日 3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建 设部 .家用 燃气 燃烧 器具 安装维 修管理规定 . 2000年3 月 1日 4 北京市燃 气管理条 例. 2007 年5月 1日 5 北京市 安全 生产 条例 .2011年 5月27 日 6 北京市消防 条例 . 2011年 5月27日 7 GB17905-2004 家用 燃 气燃烧 器具 安全管理规则 8 GB50140-2005 建筑 灭 火器配 置设 计规范 9 GB8334-2011 液化石油气钢 瓶定 期检验 与评 定 10 GB5842-2006 液化石油气钢 瓶 11 TSG R0006-2014 气瓶安全技术 监察 规程 12 北京市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 示范文本 13 北京市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 示范文本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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