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587-2009 民用燃煤取暖炉安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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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120 Y 09 备案号:26213-2009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DB11/ 5872009 代替DB11/ 5872008 民用燃煤取暖炉安全要求 2009-10-14发布 2009-1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 587 2009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1 4 安装与使用 . 4 5 试验方法 . 4 6 检验规则 . 4 7 标志、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运输、贮存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民用燃煤取暖炉室内安装及使用要求 7 DB11/ 587 2009 II 前 言 本标准的 3.2

2、、3.3、 3.4.1、4 、7.1、7.2 条款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代替了 DB11/ 587-2008民用燃煤取暖炉安全要求。 本标准与DB11/ 587-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外观3.1.2 条款的内容; 增加了7.2 条款“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 增加了A.1.1“必备设施”中立体四通; 增加了“图A.4立体四通示意图”; 修改了3.2条款“产品尺寸”中壁厚、炉瓦 高度 、封火盖中 心孔径、 封火盖边孔径的尺寸; 调整了图示的位置 。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预防 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 室提出 。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

3、口。 本标准在生 产领域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 施, 在流通领域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实 施,在其他领域由北京市公安 局组织北京市预防 煤气 中毒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实 施。 本标准由北京市轻工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一站、房山区石楼乡农具 修配厂、 北京创字 炉具有限公司、 北京桑普阳光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天昊日光辉节能 设备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老万生物质能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负责起草 。 主要起草人: 李传和 、杨颖梅 、李来福 、尹伏瑞 、张伟 、 杜雪松 、王权山 。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DB11/ 587-2008 。 DB11/ 587 2009 1 民用燃煤取

4、暖炉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民用燃煤取暖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及使用要求、标志、产品安装使 用说明书、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 于以型煤 作为燃料 的民用燃煤取暖炉。 本标准不适 用于民用 水暖煤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 过本标准的引用而 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 有的 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 的内容) 或 修订版均不适用 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 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 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 检验程序 第 1部

5、分 : 按接收 质量限(AQL )检索的 逐批检验 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 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适用 于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3 要求 3.1 外观 3.1.1 炉具各部位 应平整光 滑,不能有 尖端、 毛刺。 3.1.2 炉具 外形为圆形或方形 。 3.2 产品尺寸 应符合表 1规定,示意图见图 1、图 2、图 3、图 4、图 5。 表 1 单位为 毫米 项目 符号 尺寸 烟道 高度 A 55 烟道宽 度 B 100 壁厚 C 2.75 炉瓦 高度 3块煤 D 260 4块 煤 340 5块 煤 420 炉 盘高度 E 80 烟道 口高度 F 7 烟道 口内 径 G 80 炉外

6、 圈至烟道 口的 距离 H 65 炉体内壁 至炉瓦外壁的 距离 I 3040 炉 盖厚 度 J 2.5 炉 小圈 厚度 K 2.5 炉 大圈 厚度 L 2.5 DB11/ 587 2009 2 表1(续) 封火盖 直径 M 155 封火盖 厚度 N 2.5 封火盖 中心孔径 Q ( 5 12) 封火盖边孔径 Q1 (3.5 8) 封火盖 突弯 高度 P 2530 3.3 密封性能 3.3.1 炉圈应平整 ,不应翘 起。 3.3.2 炉盘与炉体、炉底盘 与炉体连 接处应密 封良好, 不应 漏烟。 3.3.3 各部件装配 后应配合 紧密,不应 泄漏, 确保烟气 从烟囱排出。 3.4 结构 3.4.

7、1 民用燃煤取暖炉应符合 图 1的要求。 3.4.2 整体结构设 计合理, 操作方便 。 3.4.3 各部件铸造 厚度应均 匀,不能有 裂纹、 砂眼、气孔 ,表 面 光 滑 。 3.4.4 炉瓦不能有 残缺、裂纹 、变形 。 11 12 10 9 I F D C Y Y X方向 7 8 E 1 4 5 62 X方向 H G 3 Y-Y放大 A B1炉 盖 7炉 盘 2炉 小圈 8烟道 3炉 大圈 9封火盖 4炉体 10炉瓦 5炉 门滑 道 11炉 蓖 6炉 门 12炉 底盘 图 1 炉体结构示意图 DB11/ 587 2009 3 J图2 炉盖示意图 A A K A A A图3 炉小圈示意图

8、L图4 炉大圈示意图 DB11/ 587 2009 4 4- Q1均 布 M M/2 P N Q图 5 封火盖示意图 3.5 封火时间 10h。 4 安装与使用 应符合附录A 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目测。 5.2 产品尺寸 用盒尺、游 标卡尺等测 量 。 注 :炉瓦 高度 的测 量, 从炉 篦上面 量到 炉口 的距离 。 5.3 密封性能 目测。 5.4 结构 目测,其中炉瓦在试验前目测 检查,然后 在 炉 具中 放入 煤,正常 燃烧后目测 检 查 。 5.5 封火时间 将火盖盖严 ,炉门留 有一定的 缝隙情况 下封火。 5.6 安装与使用 测量、目测 。 6 检验规则 检验分

9、为出厂 检验和型 式 检验。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须经生 产厂质量 检验部门 按本标准检验合格 后方 可出厂,并 附有使用说明和检验 合 格证 。 6.1.2 出厂检验按 GB/T 2828.1规 定 进行 ,采 用正常检验 一次抽样方案, 特殊检查 水平 S-2,其检验的 项目、要求、试验方法、不合 格分类、 合格质量 水平 AQL值见表 2。 DB11/ 587 2009 5 表2 序号 检验 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 格分 类 合格 质量 水平AQL值 1 外观 3.1 5.1 C 65 2 结构 3.4 5.4 6.2 型式检验 6.2.1 有下列情况 之一时, 应进行

10、型 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 产品转厂生 产的试 制定型鉴 定; b) 正式生产后 ,如结构 、材料、 工艺有较大 改变, 可能 影响产品性 能时; c) 正常生产后 ,对批量 产品进行 抽样检查 ,每年至 少一 次; d) 产品停产半年 后 , 恢复 生 产 时; e) 出厂检验结 果与上次型 式 检验 有较大差异 时 ; f) 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机 构提出进 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 6.2.2 型式检验按 GB/T 2829规 定 进行 , 采 用判别水平 为 的一次抽样 方案。其 检验项目 、要求、试 验方法、不合 格 分 类、 不合格 质量水平 RQL值、 样本 大小、判定数 组 见表

11、3。 表3 序号 检验 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 格分 类 不合 格质量 水平RQL值 样本 大小 判定数 组 1 外观 3.1 5.1 B 120 2 1 2 2 产品尺寸 3.2 5.2 A 65 0 1 3 密封 性能 3.3 5.3 4 结构 3.4 5.4 5 封火 时间 3.5 5.5 6 标志 不符合 7.1要求 判为 不合 格 7 产品安装使用 说明书 不符合 7.2要求 判为 不合 格 7 标志、产品安装使用 说明书、 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上应附 有耐久性标 签 和 如下中文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厂名 、厂址; c) 规格型号; d) 执行标准编

12、号; e) 在炉体显著 位置标明如下警示 语: 1) 小心煤气中 毒; 2) 应定期清理 烟道和烟囱 内的烟 垢; 3) 定期检查炉体 各 部 位连 接 处 的密 封 性; 4) 在雨、雪等 恶劣天气 或封火后应注意使用 场 所 通风 ; f) 安装和使用 详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7.2 产品安装使用 说明书 7.2.1 应在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封面 显著位置 注明:“安装、使用产品前,请阅读 产品安装使用说明 书”。 7.2.2 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应包括如下中文内容: a) 产品名称; DB11/ 587 2009 6 b) 产品规格型 号; c) 与型号相符合 的图片 及图片中 结构

13、各部 位名称; d) 本标准7.1中 e)警示语 ; e) 安装及使用说明; f) 维护保养说明。 7.3 运输 运输过程中要 小心轻 放,防止碰撞损坏 。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 在干燥、通 风 、 防雨 的 场 所。 DB11/ 587 2009 7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 民用燃煤取暖炉室内 安装及使用要求 本附录规定 了民用燃煤取暖炉 在实际使用中与烟囱等 配套产品的安装及使用要求。 A.1 要求 A.1.1 必备设施 炉具、烟囱 、弯头、 三通或立体四通、 风斗(见 图A.1 )。 A.1.2 烟囱连接 A.1.2.1 烟囱应顺茬 连接,见 图A.2。 A.1.2.2 烟囱大

14、头直 径为(9.5 0.1)cm, 小 头 直径为(9.1 0.1)cm。 A.1.2.3 烟囱伸出窗 外时所需 的开孔直 径为(9.5 0.5)cm 。 A.1.3 密封要求 A.1.3.1 各连接部位 应紧密牢固 , 各节 烟囱接缝处 应 用 密封 材料 密 封 。 A.1.3.2 烟道缝隙应 用耐火材 料密封, 不应有漏烟 现象。 A.1.4 整体安装要求 A.1.4.1 各部件连接后 , 应 保证烟气顺畅 排 出 。 A.1.4.2 烟囱安装时,烟囱 的 出口应 安装三通或 立体四通。 水平 方 向 烟囱的垂 直高度由室内 逐 渐向 室 外方向降低 ,坡度为 烟囱长度 的1%,水平 长

15、度不 超过2.5m(见图A.2 )。 A.1.4.3 风斗的尺寸 见图A.3, 在安装过程 中 不应 小于该 尺寸。 A.1.5 使用要求 A.1.5.1 换煤或封火 后应加强 室内通风 。烧乏的煤 禁止存 放在 室内。 A.1.5.2 民用燃煤取暖炉使用30 天 应 清理 烟道和 烟囱内的 烟垢 。 A.1.5.3 与民用燃煤取暖炉配 套使用的 烟囱不应 破损,并 且在 使用中应经常 检 查烟囱 是否有 损坏。 A.1.5.4 定期检查炉 盘与炉体、炉底盘 与炉体连 接处以及 烟道 是否密封良好 。 1 2 3 4 5DB11/ 587 2009 8 1炉具; 2烟囱; 3弯头; 4三通(立体四通); 5 风斗。 图A.1 取暖炉安装系统 示意图 小径 大径 炉体 烟囱图 A.2 烟囱 安装示 意图 350 300 170注 : 本图标 注尺寸 适用 于12m 2 房 间使用,如 不在此 范围内, 可根据 房间 大小调整 风斗 尺寸。 图 A.3 风斗 示意图 DB11/ 587 2009 9 3 3 3 2 11主烟道; 2主管道; 3分支管道 。 图A.4 立体 四通示 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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