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076-2009 钟表维修服务质量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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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30 A 12 备案号:25288-2009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钟表维修服务质量要求 The quality requirements of clocks and watches maintenance service 2009-05-27发布 2009-09-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076 2009 代替 DB11/T 0761997,DB11/T 0771997DB11/T 0762009 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DB11/T 0761997 钟表修理质量标准和 DB11/T 077 1997钟表修理服务规程。 本标准与 DB1

2、1/T 0761997、 DB11/T 077199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来的钟表修理质量标准和钟表修理服务规程合并成钟表维修服务质量要求; 修改了钟表走时长度的要求; 修改了自动手表延续走时要求; 增加了具有摆轮游丝振荡系统的精密手表走时日差的要求; 增加了钟表的防水性能要求; 增加了钟表维修单; 增加了钟表保修条件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 A和附录 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 位 :北京 一 商 集团 有 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汤维新、 刘锦钟、 段丕壹。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076 1997、DB11/

3、T 077 1997。 DB11/T 0762009 1 钟表维修服务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钟表维修服务接待流程、维修质量、 检验 与 交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钟表维修 业 的 经营 与 管 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 件中的条 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 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 的内容)或 修 订版 本均不适用于 本标准, 然而 , 鼓励根据 本标准 达成协议 的 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 件的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明日 期的 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 适用于 本标准。 QB/T 1897 钟表 防水手表 3 术语和定义

4、 下列术语 和 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钟表维修 clocks and watches maintenance 运用必要的 检测手段 , 通过维修 人员的服务技能, 对带 有 故 障 或损坏的钟表 进行调校 、修 配 、加 工 制作使钟表 恢复到约 定的使用 功能, 同 时运用清洗润滑等手段使 钟表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延长钟表使用 寿命。 3.2 清洗 cleaning 清洗是指对 钟表进行拆 、 洗 、剔 、 刷 、烘干、调整 、装配、注油等 单 项 或多项活动的 总称。 4 服务接待流程 4.1 经营者应坚持先议后 修的原则, 向消费者 提 供 服务的 真实信息,并 对 消费者 的询问做

5、 出明确答复。 4.2 经营者在收取消费者需 要维修的钟表时, 应按以 下程 序操作: 认真听取消费者关于 钟表故障 的陈述, 以及有关 修复 的具体要求; 初步观察钟表的外观 和内部机 件的状况 ; 经消费者同意 后 , 运用必要的 检查和测 试手段, 判断 并确定发生 故障的部 位; 将检查、 测试结果 和修复后所 能 达 到的质量或 效果, 以及所需的 费用等 ,如实向消费者说明; 征得消费者同意后, 填写钟表维修单,参见 附录 A和附录 B。 4.3 经营者应在钟表维修单上盖章 , 经 手人 双 方 签字 。钟表维修单为一式三联,第一 联作为存 根,第 二联作为消费者取件 凭证,第三联

6、作为保修单使用 。 4.4 修理员应检查钟表维修单记 录与待修的钟表实物 是否一 致 ,如发现有 事先未发现 的重大故 障或损 坏的零配件,并需变 更修理项 目和费用 时,应及 时通 知消费者, 在征得消费者同意 后,做好 通知记录, 方可修理。 5 维修质量要求 5.1 清洗要求 5.1.1 钟表清洗后 外观应清 洁无污垢 ,镶嵌物 不应脱落 。 5.1.2 机心各部位 、钟表盘面 指 针 应无异物、 指印。 5.1.3 各种钟表应使用 合格的溶剂 、油品进行清洗和注 油, 注油应适量,不 得溢出油槽 ,不应漏注 , 擒纵叉的叉 口、叉轴 及圆盘钉 、摆轮、游丝等部 位不 应沾油。 5.2

7、调校要求 DB11/T 0762009 2 5.2.1 摆轮振荡时 不偏摆,游丝圆、 平、匀, 螺丝松紧 适度, 柄头正,时、分、 秒针间隙 均匀。 5.2.2 多功能盘面 的窗口应 对准,指 针应对准 刻度。 5.2.3 当时针与时 符中心重 合时,分针偏离“12 ” 时 符中 心的 角 度 不 应超 过 30 5.3 走时要求 5.3.1 机械表上满 条后,延续走时不 应少于 30h, 机 械钟 上满 条 后 延续走时不应 少于 26h。 5.3.2 机械表走时 误差不应 超过60s/d; 机械 钟走时误 差不 应超过3min/d。具有摆轮游丝振荡系统 的精密手表走时误差 不应超过 15s

8、/d。 5.3.3 指针式石英 表走时误 差不应超 过1.5s/d 。 5.3.4 有报时装置 的机械钟和表,报 时精度误 差不应超 过 5min。 5.3.5 日历表换日 以夜间 12点为准, 误差不超 过15min, 星期换历完毕 时 间允许 滞 后 5h。 5.3.6 自动表自动 上条延续走时不应 少于 28h。 5.4 修配钟表零配件要求 5.4.1 修配使用的 各种零配 件、原材 料、辅料 应符合使用 要求。 5.4.2 配钟表摆轴 应平、圆 、正、铆 紧,双圆盘 不 变 形。 5.4.3 修配游丝静 态时应处 于同一平面 , 间隙 均匀,无 硬弯 。 5.4.4 改制柄轴方 子要正

9、,长 短 合 适,与夹板 配合间隙 适当 ,转动灵活 ,工作可 靠。 5.4.5 配发条应与原 发 条的长度、宽 度、厚度相 一 致 。 5.4.6 配钟表玻璃 和表盘要 光亮,无 杂点、无 划痕、不 蹭针 ,牢固。 5.4.7 电子表更换的电池 , 其 外 径、 厚 度、电压 等应与原表 使用的电池相一 致,安装后不 松 动,正 负 极接触良好 。 5.5 其他要求 5.5.1 手表有防水标 记 的要 达到 QB/T 1897的密 封 防水要求。 5.5.2 残、 老等特殊钟表的维修 效果, 其走时精度、走时长度 及 防水要求 应 与 消费者事先 商定并确认 。 6 检验与交付要求 6.1

10、检验要求 6.1.1 外观检验 在 8W日光灯下, 距被检表 30cm处用正 常视力观察清洗 后的钟表应 符合 5.1.1、 5.1.2、 5.2.2、 5.4.6、 的要求 6.1.2 机心检验 在 8W日光灯下,用 3倍放 大 镜 观察机心各 部位应符 合 5.1.3、5.2.1 、 5.4.2、5.4.3 、5.4.7 的要 求。 6.1.3 时、分针协 调差的检验 在 8W日光灯 下,手动 拨针目测 观察,时、 分针协 调差 应符合 5.2.3 的要求。 6.1.4 日历换历指 示差的检验 目 测 观察时 分针指示 差应符合 5.3.5的要求。 6.1.5 走时误差的 检验 用日差测试

11、 仪检验, 机械表应 达到 5.3.2的要求, 石英 表 应 达 到 5.3.3的要求。 6.1.6 自动表延续走时的检验 手表经过模拟 上 条 6h后,放置 观察实走长度应 符合 5.3.6的要求。 6.1.7 配制柄轴在 手表上使用 应 符 合 5.4.4的要求。 6.1.8 机械表、机 械钟延续走时的检验 机 械 表、机 械钟上条 后,放置 观察延续走时应符 合 5.3.1的要求。 6.1.9 防水表的防水 测 试 手表使用防水 测 试 仪进行测试 ,符合5.5.1的要求。 DB11/T 0762009 3 6.2 交付要求 6.2.1 钟表维修后 应观察 2天3 天 ,确认符 合质量要

12、求 后, 交付消费者 。 6.2.2 消费者凭钟表维修单提 取钟表。经营 者在交付 维修 好 的钟表时, 应将保修单 连同所换下的 零 件,一起 交由消费者 验 收 。 DB11/T 0762009 4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钟表维修单 表 A.1 钟表维修单 _ 钟表维修单 单 号 : 00000X 地 址 : 电 话 : 修理 回修 更换电池 加工、订 做 手表描述栏 品牌 修表日期: 年 月 日 取 表日期 : 年 月 日 手表型号、 盘号 原修 理号 原 因 购买 日期 手表序号 外观原始状 况 机芯型号、 序 号 表壳 玻璃 把头 表带型号、 节数 表盘 机芯 表针 其它 表带

13、 后盖 其它 维修 栏 取 表时付款 维修、保养价 格 更换零件价 格 更换电池 修理 项目 电池型号 前胶圈 后胶圈 把头 防水情况 整机功耗 合计金额 维修员建议 : 接修员: 付表员: 修理员: 店名: 单 号 : 00000X 实收金额: 修理内容 : 第 一 联 存 根 第 二 联 取 表 第 三 联 保 修 单 DB11/T 0762009 5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钟表保修条件说明 B.1 钟表保修条件说明应 附在钟表保修单上 。 表 B.1 钟表保修条件说明 1.北京市 XXX公司所 修机械表、 石英表 六个月内 ,快慢 不 准、无 故停走, 功能失灵 。 2.如人为原 因造成的 摔碰伤残 、进水受潮 、 零 部件 损坏 、 电池无 电等收取 零件费。 3.凭此单可 到 XXX公司各维修 站就近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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