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235-2015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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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220.01 P 51 备案号 :47604-2015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235 2015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技术规程 Urban transport comprehensive survey technic code of practice 2015 - 09 - 23发布 2016 - 04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235 2015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I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基本要求 . 2 4 调查准备 . 3 5 调查方案设计 . 4 6 调查实施 . 5 7 数据分析

2、. 6 8 成果编制和存档发布 . 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流程 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居民出行调查基本调查问题设计 . 1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类 . 12 DB11/T 1235 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 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春艳、俞宏熙、袁宏伟、杜华兵、赵晖、安志强、张德欣、刘常平、董升伟、 王方、许国华、王书灵、章小军、陈大琳 DB11/T 1235 2015 1 城市交

3、通综合调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城市交通综合调查的基本要求 、 调查准备、 调查方案设计 、 调查实施 、 数据分析、 成 果编制和存档发布。 本标准 适用于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 本文件。 2.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urban transport comprehensive survey 为获得 城市交通 需求 、供 给和运 行的 特征及 规律,对 人 、物 的 移 动 状况 和车辆停放状况等开 展的调 查。 2.2 出行 trip 为了一个明确目 的,移 动距离超过 300米或步 行时间5 分 钟以上, 并占用 交通资源 的 活动。 2.3

4、 出行段 trip leg 一次出行中 ,按照交通 工具变化所划 分的 若干段 。 2.4 出行方式 travel mode 从一个地 方到 另一个地 方采 用 的方 式, 包括 步行 或采 用 其他 交通 工具 。 2.5 主要出行方式 main travel mode 一次出行 采用 多种 交通方 式时距离 最长 的交通方 式。 2.6 出入境调查 cordon line traffic volume survey 对 进 出城市 边界 的交通 量开 展的调查。 2.7 漏报率 under-report rate DB11/T 1235 2015 2 居民出行调查中 ,漏报 、忘报、 错报

5、 的出行 次数 占总 出行 次数的 比值 。 3 基本要求 3.1 调查原则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应遵循客观真 实、 流程规范 、技 术先进 及资 源节约 的调查 原则。 3.2 调查目标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应通 过收集城市和交通的 相关 基础 资料 , 调查 采集各 类人口、 车 辆出行 特征 数据 , 分析城市交通出行规 律,为 制定城市交通发展 战略 、编制规 划以及 交通 管理 等工作 提供 数据 支持 。 3.3 调查范围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范围 应包括北京市行 政边界 以内 的区域 , 可根 据实 际需 要扩大到对 北京城市交通 影响显著 的区域 。 3.4 调查对象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6、 对象应包括常 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各类车 辆和交通基 础设施。 3.5 调查项目设置 3.5.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应分 为核 心调查和 辅助 调查。 3.5.2 核 心调查 应包括 居民出行调查、 流动人口出行调查 、核查 线调查和出 入境 调查。 3.5.3 辅助调查 应包括公共 交通调查、 出租 车调查 、客 流吸 引 点调查 、停 车调查和 货运调查。 3.6 调查时间和周期 3.6.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周期应与 人口 普查和 经济普 查的 开展周期相 对应 。 3.6.2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应结 合五年城市 国民 经济 和社 会发展规 划的制定 开展 ,宜在 国 民经济 和社 会

7、 发展规 划制定的前 一年 实施。 3.6.3 核 心调查 应在 一个 周期内 开展多 次小 样本的 特征 调查 , 辅助 调查 宜结 合城市交通发展 需求 适时 开 展。 3.7 调查流程 3.7.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流程 应包括设 置调查 目标 、调查准备工 作、 调查方案设计 、预调查 、正式 调 查、数据录 入、 样本数据分析、 数据 加权扩样 、数据综合调 校、 成果编制和成果存档发布 等步 骤。 3.7.2 调查流程 应符 合附录 A的规定。 4 调查准备 4.1 准备工作内容 调查准备 工作应包括 交通 小区划 分、 道路核 查线 划定 、 基础 资料调研和 收集 等。 DB11

8、/T 1235 2015 3 4.2 交通小区划分 4.2.1 交通小 区的 划分 应综合 考虑 城市规 划的 功能 分区 、 街 区 分区 、 组 团分 区和 国土 资 源的 空间分区。 4.2.2 交通小 区的 划分 应与 人口 、就业 等普 查小 区边界相 协调。 4.2.3 交通小 区划 分应 保持 延续 性,如 需调 整宜 基于 既有 交通小 区细 化。 4.2.4 中心城范围的交通 小区 面积 应 小于 2平 方公 里, 其他 地 区可 适当 扩大 。 4.3 道路核查线划定 4.3.1 道路核 查线 划定 应满足 城市交通调查数据分析和综合调校 的要求。 4.3.2 道路核 查线

9、应结 合铁 路、 河流、 山体 、高速 公路 和城市快速 路划 定。 4.4 基础资料调研和收集 4.4.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应收集 城市经济社 会发展 、土 地利 用、 交通基 础设施 等基 础资料 ,数据 来源 应 准 确可 靠。 4.4.2 城市经济社 会发展数据 应包括调查 年人口 、就业 、教育、 医疗 、机动车 保有 量、经济 发展 等总 量 及 分布 ,宜 细化到 居( 村)委会。 4.4.3 城市土 地利 用数据 应包括 调查年 和规 划年 的土 地性 质和强 度数据 ,宜 细化到 控制性 详细 规划 层 级。 4.4.4 交通基 础设施数据 应包括道路设施 、公共 交通 系

10、统 (线路 、站 点、 场站 )、 综合枢纽 (机 场、 火 车 站、 公路客 运站 )、停 车设施 、货 运场站 等。 4.4.5 公共交通 运营 数据 应包括线路配 车数 、车 辆额 定载 客人数 、行车计 划表 、卫星 定位数据 、刷卡 数据和 票务 数据 等。 4.4.6 出 租 车运 营数据 应包括 出租 车 总量 、单 双班 车数 量、 卫星 定位数据和计 价器 数据等 。 4.4.7 综合枢纽 运营 数据 应包括 分时段 航空 、铁 路、 公路客 运等 方式 到发车流 量和 客流量 。 4.4.8 停 车 场运 营数据 应包括 刷卡 数据和 视频 采集 数据 等。 4.4.9 道

11、路交通 管理 数据 应包括公 交 专用 道、 潮汐 车道 、禁 行 道路 、限 行道路 等设施数据 及监测 流量 数据。 5 调查方案设计 5.1 调查方案设计内容 调查方案设计 应包括 调查 内容、 调查方 式及 抽样 率等 。 5.2 调查内容 5.2.1 居民出行调查 应以 出行 段为 单位 收集 全日 出行 信息 ,基本调查 内容 设计 应符 合附录 B的规定。 DB11/T 1235 2015 4 5.2.2 流动人口出行调查 应包括 流动人口的 个人 信息 、在 京驻留 时间、到离 京交通方 式 、一 日出行 信 息,基本调查 内容 设计 参照居民出行调查。 5.2.3 核 查 线

12、调查和出 入境 调查 宜包括 全日 或高峰 时段每 15分 钟双向断面 机动车 、 非机动车的车流 量 和客流 量, 车型 划分 应参 照附录 C的规定。 5.2.4 公共交通调查 应包括 轨道 交通和 公共 电( 汽)车的 乘客个 人信息 ,以及 出行 目的、 换乘 接驳 方 式、换 乘接驳 距离等 出行 信息。 5.2.5 出 租 车调查 应包括 载客 人数和乘 客个 人信息 、出行 目的等 信息 。 5.2.6 客 流 吸引 点调查 应包括 机场 、 火车 站、 长途 客运 站等 综合 枢纽 调查 ,以及大 型商业 、办 公、 医 院、学 校、 娱乐 设施 、宾馆 、 旅游景 点等 公建

13、 设施调查,具 体要求 如下 : 综合 枢纽 调查 应包括 乘客来 源地、 乘客 个人 信息 、到离 站交通方 式等 ; 公 建设施调查 应包括 用地规 模、 建筑 规模、停 车设施 、 出 入口设 置等 建筑 物 基本 属性和 进出 公建设施的人员 个人 信息 、出发 地点 、出行方 式、 出发及到 达时间等 。 5.2.7 停 车调查 应包括 车辆停放地 位 置、停 车设施类 型及 分时段 进出车 辆数 等。 5.2.8 货 运 调查 应在货 运场站 和货 物到 发终端 分别 开展 ,内 容 包括货 物种 类、运 送方 式 、车 辆的出发 及到达 时刻 、出发 及到 达地 。 5.3 调查

14、方式 5.3.1 各 分 项调查 应在 充分 考虑利 用 信息 数据和 先进技 术的基础 上, 辅以 人工 调查。 5.3.2 居民出行调查 应充 分利 用各种先进技 术手 段,以 卫星 定位 、互联网 和移 动通 信网相结 合的方 式 记录全 部出行 信息 ,宜采 取入户 调查。 5.3.3 道路核 查线 调查 、 出 入境 调查的流 量获 取应 充分 利用 电 子监测 设备 , 车 型分类 可辅 以人 工 调查。 5.3.4 公共交通调查 应充 分利 用刷卡数据 、卫星 定位数据 ,辅以 站点 和随 车抽 样调查。 5.3.5 出 租 车调查 应以 计价器 数据 、 卫星 定位数据 为主要

15、 采集手 段, 乘载率 等指 标可辅以 人工 调查。 5.3.6 流动人口出行调查和 客流 吸引点 调查 应在 充分 利用 相关电 子信息 资源 的基 础上,辅助 现场抽 样 补充调查。 5.3.7 停 车调查 应以 刷卡 数据 、视频数据 为主要 采集 手段, 路边 停车 可辅 以人 工调查。 5.3.8 货 运 调查 应充 分利 用货 车卫星定位数据 ,辅 以问 卷抽 样 调查。 5.4 抽样率 5.4.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应采 用抽 样 调查。 5.4.2 抽 样 率应 满足 交通 模型参 数标定 及建模 的要求。 5.4.3 居民出行调查 样本 应涵盖 居民住 户和 集体驻 地, 抽

16、样 率 应根 据城市人口规 模计 算 确定 ,并 满足 所 有 交通方 式或 交通 目的的 最 小抽 样要求 ,抽 样率 不小于 0.5%,小 样本调查抽 样 率可 适当 降低 。 5.4.4 流动人口出行调查的 抽样 率宜根 据流动人口数 量及 出行特征确 定, 抽样 率不 小于 0.5%。 DB11/T 1235 2015 5 6 调查实施 6.1 调查实施步骤 调查实施 应包括 调查组织 、调查 宣传 、调查 培训 、质 量 监控 、预 调查 、正式 调查和数据录 入。 6.2 组建调查机构 调查准备 阶段 应成 立调查组织和 技术 支持 机构 ,明确 部门 分工 和人员 职责 。 6.

17、3 调查宣传 6.3.1 调查宣传 工作宜在 调查实施前开 始, 并持 续至 调查 工作全 部结 束。 6.3.2 调查宣传 工作宜 充分 利用 报纸、 电台 、电视 、网络 等大众媒 体, 并可 利用 墙报 、 横幅 、标语 等 方式。 6.4 调查培训 6.4.1 在 调查实施 之前 应编制调查 培训手册 ,组织调查 培训 。 6.4.2 调查培训 过程 宜集 中分 步骤进行 ,包括 讲解 、讨论 、答疑 、考 试、 总结 等环 节。 6.5 质量监 控 6.5.1 各 分 项应 分别 制定方案设计 阶 段、 实施 阶段、 录入 阶段的 质量 监控 方案。 6.5.2 调查人员 应分 为调

18、查实施人员和组织 管理 人员 ,组织 管理 人员 负责 对调查实施人员的 工作进 行 监督和 检查。 6.5.3 调查实施 过程中 ,调查 管理 机 构应进 行数据 质量 抽查。 6.6 预调查 正式调查 之前 应开 展预 调查 , 优化 调查方案设计。 6.7 正式调查 6.7.1 居民出行调查和流动人口出行调查 宜同 期开 展。 6.7.2 正式调查 时, 应避 开恶劣天气、 学校 假期 、节 日、 重大活 动等 影响 出行 特征 的日期 。 6.7.3 居民出行调查 应对 抽样 选中 家庭 中的 6岁以上 成员 进行调查 ,并分 为两 次入 户,第 一次 入户 发 放问卷 , 讲解 如何

19、填写 出行 日 记, 第二 次入 户在 调查 日 的当日 晚上或次 日晚 上, 引 导被访者回忆, 填写 问 卷 。 6.7.4 流动人口出行调查 宜在 流动人口 集中 驻地开 展, 包括 宾馆 、酒店 、工地、 宿舍 等 。 6.8 数据录 入 6.8.1 调查实施前 应设计调查数据 库 、制定数据录 入方案和编制录 入程 序。 6.8.2 数据录 入程 序应包括 数据的 初 步逻辑 校核 。 DB11/T 1235 2015 6 7 数据分 析 7.1 数据分 析步骤 数据分析 应包括样 本数据分析、 数据 加权扩样 和数据综合调 校三 个步 骤。 7.2 样本数据 分析 应 对 各分 项

20、调查的 样本数据 进 行统 计分析 ,获得 各分 项 调查 样本数据的交通 特征和 相关 指标。 7.3 数据加权扩 样 数据加权扩样应在样 本数据分析的基 础上, 基于 人口 、 户数 、年 龄分布 、机动车等 总体控 制数据, 对 样 本数据 进行 加权扩样 ,具体 要求 如下 : 居民出行调查和流动人口出行调查中 , 可 按照 家庭属 性( 如有 车家庭 、 无 车 家庭 ) 、 人口构成 ( 如 常住 人口 、流动人口)分类 ,通 过样 本数据和 总体控 制数据 同类 型指 标的 比值 分别 确定 权重; 核 查线 调查和出 入境 调查中 , 可基 于时段、 车型, 通过 与同 类型

21、调查 点的交通特征 的比 较确 定 权 重; 公共 交通调查中 ,基 于刷卡 数据和 票务 数据 ,通 过 同类 型指 标的 比较 分别 确 定权 重。 7.4 数据综合调 校 7.4.1 应 运用 交通 模型 及公共 交通 客 运量 、 出 租客 运量 等总量控 制数据 ,对 加权扩样 数据 进行分 时段、 分方式 的综合调 校。 7.4.2 应 运用 出行 总量 、出行分布 、 出行方 式、 出行 目的 、出行 距离及 漏报 率等 指标 反映 综合调 校精 度 。 8 成果编制 和存档 发布 8.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 应编制成果报 告, 包括总报 告、 分项调查 报告 、技 术报 告和 工

22、 作实施 报告 。 8.2 综合调查数据和成果 应及时 存档。 8.3 成果报 告应 按照 有关 规定发布。 DB11/T 1235 2015 7 A A 附 录 A ( 规范 性附录)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流程 A.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流程 。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流程 见图 A.1。 图A.1 城市交通综合调查流程 图 B DB11/T 1235 2015 8 B C 附 录 B ( 规范 性附录) 居民出行调查基本调查内容设计 B.1 居民出行调查基本调查内容 居民出行调查基本调查 内容 设计 见表 B.1。 表 B.1 居民 出行调查基本调查内容设计 表 信息类别 基本问题 问题描述 家庭信息

23、 家庭地 址 具体的 家庭 地理住 址或 指定的交通 小区 家庭成员数 量 调查当日 居住在 被调查 户内 的 所有 成员 成员关 系 各成员 之间 的亲 属或 非亲 属关系 机动车数 量 家庭拥 有的机动车数 量 房屋所 有权 自有或 租用 家庭收入 年 家庭 全部 收入 成员信息 性 别 出 生 年份 人员类 别 包括全日 制学 习、非 全日制 学 习、学 龄前 儿童 、退休 人员、 无职 业、 全职 工作 、兼职 工作 职业 包括工 人、 企业 公司 员工、 商 业 /服务业 人员、 公务 员、 事业单位员 工、 农林牧渔业 人员 、 社区 工作 人员 、个 体业主 或经 营者 、 专职

24、 司 机、 教职 工、 医护 人员 、军 人 /警察 、自 由职 业 是否在 京居 住半 年以上 工 作 或学 校地 址 具 体 的工 作或 学校 的地 理住 址 或指 定的交通 小区 调查当日 是否 出行 无 出行 原因 车辆信息 车 辆 类型 包括小 客车 、 中客 车、大客 车、小 货车 、大 货车 、 客 货两用 出行信息 出发时间 到 达 时间 出发地 点 具体出发的 地理住 址或 指定的交通 小区 出行目 的 包括工 作 、公 务外 出、上学 、个 人事 务、 家务 、休闲 娱乐健身、 购物、 吃饭 、 探亲访友、 接送 人、 陪同他 人 、 取送 货物 到 达 地点 具 体 到达

25、 的地 理住 址或 指定的交通 小区 交通方 式 包括步 行 、小 客车 、客货两 用 车、货 车、 摩托 车、地 铁 、公 交、 出租 、班 车、校 车、 普通 自行车 、租 赁自 行车、 电动 自行车 、普 通三轮车 、助 动三轮 车 同 行人员数 量 只对小 客车 驾驶 员填写 出行费 用 过路费 、停 车费 、公共 交通 票 等全 部交通 费用 DB11/T 1235 2015 9 C D 附 录 C ( 资料 性附录) 车型分 类 C.1 车型分 类 车型分类 如下 : 机动车 宜分 为小 客车 、中客 车、大 客车(非 公交)、 空驶 出租 车、 载客 出租车 、单机 公交车、 铰 接 公交车 、小 货车 、中 货车、大 货车 、摩托 车; 非机动车 宜分 为普 通自 行车 、助 动自 行车 、普 通三轮 车、 助动 三轮 车。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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