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199-2015 农村既有单层住宅建筑综合改造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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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199 2015 农村既有单层住宅建筑综合改造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retrofiting of existing rural single-story residence building 2015-04-30发布 2015-08-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前 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 质监标发 2013136号),由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

2、术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地基和基础、抗震加固、节能改造措施、农 宅综合改造验收。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员 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 负责管理 ,由北京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员 会归口并组织实 施,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负责具体 技术内容的 解释 。本规程属首次 编制,为 了提高 农 村既 有单层 住宅 建筑 综合改造技术规程的编制质量和 水平, 请在执行 本标准的过 程 中 , 注意 总结经 验, 积累资料 , 如 发现需 要修改和 补充之处 , 请将意见 和有关资料寄至 北京市房地产 科学技术研究所(地 址: 朝

3、阳区华威 北里 18号 楼, 邮编: 100021)。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规程 参编单位:北京市房 屋安全鉴 定总 站 清华大 学 北京交 通大 学 中冶建筑 研究总 院有 限公司 北京市 金房科技 工程 实业公司 北京华澳志诚工 程技术有 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 起草人: 杨威 王满生 朱尔玉 赵作周 胡亮霞 刘辉 陈俞 田昕 林志伸 纪晓东 李珂 许庆 张明波 刘 震 李晓明 赵晓敏 张超 李树利 张宁 王 皆腾 高 维未 魏 建 友 郭兵才 熊军 本规程主要 审查 人 :高小旺 苏经 宇 王 庆生 张天申 杨 于北 祝根 立 徐晨辉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4、 2 3 基本规定 3 3.1 一般规定 3 3.2 抗震加固 3 3.3 节能改造 4 3.4 施 工 质量验收 5 4 场地、地基和基础 6 4.1 场地 6 4.2 地基和基础 6 5 抗震加固 7 5.1 承重墙体 7 5.2 前纵墙 8 5.3 柱 . 14 5.4 屋 盖 . 16 5.5 圈梁 18 5.6 钢筋网砂浆包角 . 19 5.7 内 隔墙 20 6 节能改造措施 22 6.1 外墙 22 6.2 门窗 29 7 农宅综合改造验收 31 7.1 原材料进场检验与 验收 31 7.2 施 工过程验收 31 7.3 竣 工 验收 33 本规程用词说明 . 35 引用标准目录

5、 . 36 条文说明 . 3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3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 3.2 Seismic strengthening . 3 3.3 Energy saving 4 3.4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5 4 Site, soils and foundation . 6 4.1 Site . 6 4.2 Soils and foundation . 6 5 Seismic strengthenin

6、g . 7 5.1 Load-bearing wall 7 5.2 Front-longitudinal wall 8 5.3 Column 14 5.4 Roof diaphragm . 16 5.5 Ring beam . 18 5.6 Wrapped corner with mesh wire and mortar 19 5.7 Inner partition wall 20 6 Energy saving comprehensive measure . 22 6.1 Exposed wall . 22 6.2 Door and window . 29 7 Acceptance of c

7、onstruction quality of comprehensive reconstruction . 31 7.1 Materials . 31 7.2 Construction procedure . 31 7.3 Acceptance of finished construction . 3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 3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36 Explanation ofprovisions37 1 1 总则 1.0.1 为了 贯彻 执行城 市减灾 和节能的 相关 法规,加

8、强北京地 区农 村既 有单 层住宅建筑 ( “农村既 有单 层住宅 建筑” 以下简称“ 农宅” )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的 管理 ,提高 施 工质 量,做到 技术 可靠 、经 济合 理 ,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 适用 于北京地区 农 村既 有单 层住宅的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的方 案制定、施 工 与 验收。 1.0.3 北京地 区农 村既 有单层 住宅的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 除应遵守 本规程 之 外, 尚应符 合 国家 和北京市 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 2.0.1 农宅综合改造 comprehensive retrofit for rural residence 依 据抗震 与

9、节能 评估 和经 济性分析 结果, 对有 价值的农宅 进行 抗震加固 与节能改造, 使其满 足本地 区抗震 设防 和节能 保温 要求 。 2.0.2 农宅抗震加固 seismic strengthening for rural residence 通 过 对 承重 结构 、构件及其 相 关部分采取增 强、局 部更换或调整其 内力等 措施,使 农宅达 到北京地 区抗震 设防 要 求所 进行 的设 计及 施工 。 2.0.3 农宅节能改造 energy-saving retrofit for rural residence 通 过 对 外墙 、屋 面及 门窗进 行改造, 使农宅 达到 北京地 区节

10、能要 求的 设计方案及 施 工 。 2.0.4 增砌 墙体 加固 strengthening with addition of brick wall 在 门窗 洞口 一侧或两侧增砌 墙 体的加固措施。 2.0.5 混凝土框 加固 strengthening with reinforced concrete door or window frame 在门窗 洞加 设钢筋 混凝土 门框或 窗框 的加固措施。 2.0.6 钢框 加固 strengthening with steel door or window frame 在 门窗 洞口 加设 钢门窗 框的措施。 2.0.7 钢圈梁 steel r

11、ing beam 在 房 屋 的 檐 口 标 高处 ,沿 外墙水平 方向 加设 的扁 钢或 角钢 带。 2.0.8 配筋砂浆 带圈梁 reinforced mortar ring beam 在 房 屋 的 檐 口 标 高处 ,沿 外墙水平 方向 加设 的配置 钢筋网砂浆 带。 2.0.9 钢筋网砂浆 包角 reinforced mortar layers around exterior corner 2.0.10 前檐 高度 height of front eaves 在 前 檐 位 置 , 室 外 地 坪 到 卧檩底面 的标 高。 2.0.11 端墙 end wall 承重外墙 尽端 至最近

12、侧 门窗 洞边 的墙 体。 3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农宅综合改造 前应对农宅的 建筑 抗震性能、 结构 安全 和节能 状况 进行 评估 , 依 据评 估 结 果, 按照 本规程 进行 综合改造。 3.1.2 农宅 应按当遭受低 于本地区 抗震 设防烈度 的多遇 地震 影响时, 一般 不需修 复 可继续 使用, 当遭受 相当 于本地 区抗震 设防烈度 的地震 影响时, 主体结 构不 至于 严重 破坏 , 围 护结构不 发生大 面积 倒塌 的原则 进行 抗震加固。 3.1.3 本规程 中农宅节能改造包括 外墙 和外门窗 的改造,农宅 屋面 具备 改造 条件时 , 宜 进 行

13、屋面 节能改造。 3.2 抗震加固 3.2.1 抗震加固方 案制定 应符 合 下列 要求 : 1 抗震加固方 案应 结合 原结 构 的特点 综合 分析 ,分 别采用 房屋 整体 、构件 和节 点 加 固,并结 合维 修改造改 善使用功 能, 注意 美观 。 2 根据场地、地基基础的 现状, 采用 合适 处理 方案 。 3 优先选 用对 内装饰 破坏 较少的加固方 案。 4 加固方 法应 便于施 工, 并应减 少对 生产、 生活 的影响, 防止火 灾等 安全 事故 的发 生。 3.2.2 抗震加固 使用 材料 应符 合 设计要 求并满 足下 列规定: 1 抗震加固 材料 宜就 地取 材、因 地制

14、 宜。 2 砖的 强度等 级不宜低 于MU10 ; 砂浆 面层 的强 度等 级不宜低 于M10 、 砌 筑砂浆 的 强 度等级 不宜低 于M5 。 3 混凝土 的强 度等 级不应低 于C20 ,钢筋 不宜低 于HPB300 级钢筋 。 4 型钢 宜采用Q235 钢 。 5 加固所 用材 料类型 与原 结构相 同时 , 其强 度等 级 不应低 于原 构件 材料 的强 度等级 。 3.2.3 抗震加固施 工应符 合 下列要 求: 1 采取 措施 避免 或减 少原 结构的 损伤 。 2 原结 构或 相关 工程 隐蔽 部位的 构造有 严重 缺陷 时, 应 暂停 施工 ,必 要时 立即 采取 临时安全

15、措施, 处理 后方 可继续 施工 。 3 采取 必要的 安全 措施, 防止施 工中 出现 农宅 倾斜 、开裂 或倒塌等 情况 。 3.2.4 对 原 结 构 抗震加固 可采用 以下 措施: 4 1 水泥 砂浆 或钢筋网 水泥 砂浆面 层加固 承重墙 体。 2 门窗 洞口 增砌 墙体 、 钢筋网水 泥砂浆 面层 或设 置钢筋混凝土框、 钢框 加固前纵墙 。 3 钢筋网 水泥 砂浆 面层 等措施加固 前檐 砖柱 。 4 增设 拉杆 、剪刀撑 、水平 系杆 、角钢 等措施加固 屋架、 墙、 柱等 连接 部位。 5 采用 现浇叠 合屋 面、 新增 圈梁 、增 设钢 拉杆 、设 置角钢 增加 屋面 板搭

16、接长 度等措 施加固 预制 屋面 板。 6 增设 圈梁 、增 设构 造柱 或采用配 筋砂浆 带包 角增 加结构整 体性。 7 增设 抗震 横墙 、内 隔墙 抗震加固 等措施 控制 横墙 最大间距 。 3.3 节能改造 3.3.1 改造 后复 合外墙 的平均传热系数 应不 大于 0.45 W/(m 2 K), 外门窗 的传热系数应不 大 于 2.7 W/(m 2 K)。 屋 面宜按照 既有 居住 建筑 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11/381中 的相应 要求 进行节能改造。 3.3.2 农宅节能改造 宜在 抗震加固完 工后 进行 ,并 不得 在 有明 火的 条件 下施 工。 3.3.3 农宅节能改造

17、工程 应 有设计改造方 案, 勘 查设计 与 施工 应由 具有 相应 资质的单位和 专业技术 人员 承担 。 3.3.4 农宅节能改造 宜优先采用本地 区的 材料、 设备, 严禁 使用国家 和北京市明 令禁止 使 用 和 淘汰 的材 料、 设备 。 3.3.5 对外墙进 行节能改造宜采用 外墙外 保温 做法。 可 选 用下 列几种 外墙外 保温 系统 , 其 它保温 体系 可参 照北京市地标执行 。 1 粘贴泡沫塑 料保温 板外墙外保温 系统 (简称 粘贴 保温板 外保温 系统 )。 2 胶粉聚苯颗 粒贴 砌聚苯板 外墙外 保温 系统 (简称 贴砌聚苯板 外保温 系统 )。 3 岩棉 板外墙外

18、 保温 系统 (简称 岩棉 板外 保温 系统 )。 4 泡沫 水泥 保温 板外墙外 保温系统 (简称 泡沫 水泥板 外 保温 系统 )。 3.3.6 外窗 改造 在满 足传热系数要 求的同 时, 外窗 气密 性 等级 应不低 于国家 标准 建筑 外 门窗气密 、水 密、抗 风压 性能分 级及 检测 方法 GB/T 7106中规定的6 级。 外窗 改造可 采 用以下 措施: 1 更换 为符 合本规程要 求的 新 外窗 。 2 将原 有单 玻窗 改造为 满足 热 工性能和 气密 性要 求的 中 空玻璃 窗。 3 采用 密封 等措施 提高 原有 中 空玻璃 窗的 气密 性至 不小于 6级 。 3.3

19、.7 外门 的节能改造 可采用更换 外门 或者 在门 芯板 中填充 保温 材料 等措施。 对 常 开启 的 户 门 ,宜 安装避 风间 。 3.3.8 外墙 节能改造所 选用的 保温 材料 应满 足燃烧 性能 等 级不低 于 B 1 级的要 求。 5 3.3.9 农宅节能改造 设计 时 , 应优先选 用已 有的施 工技术标准, 并采用对 居民干扰小 、 工 期短、 环境污染 小、 安装便 捷 的工 艺。 3.3.10 农宅节能改造施 工前 , 应编制施 工技术方 案, 并 对施 工人员 进行 技术 交底和 专业 技术培训 ,施 工时应按 相关的施 工技术标准 对施 工过 程 及结 果实行 质量

20、 控制。 3.3.11 农宅节能改造 工程竣 工 后, 应加 强对 成品 的保护。 3.4 施工质量验收 3.4.1 农宅综合改造验收 应 包括原材 料进 场检 验和验收、工 序验收、 竣工 验收 三部分 。 凡本规程有规定的 应按 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 未规定 者,应按 有关的 现行 国家 规范或 北京 市其他 相关地标 执行 。 3.4.2 农宅综合改造 工程的原材料 检验和验收 应按 批次 进 行复 验和验收。 3.4.3 农宅综合改造 工程的每道工 序均 应按 本规规程 进行质量 控制。 各工 序完成 后 应进 行 工 序 验收, 并留存 工序 验收 资料 ,验收项目 应包括本规范 所

21、列 相应 内容。 3.4.4 农宅综合改造 工程完成 后 应进 行竣 工验收。 竣工 验收 应包括 工程 实体 验收和资料 验 收 两部分 。 3.4.5 农宅综合改造 工程 在 保修范 围和 保修 期限 内出 现质量 缺陷 ,施 工 单位 应当 履 行保 修 义务进 行保 修。 保修 期从 工程竣 工验收合 格之 日起 计算, 保修 期限 依据 现行 国家和地方 标准执行 。 6 4 场地、地基和基础 4.1 场地 4.1.1 应按 表4.1.1 对不 同农宅场地 进行 地段 划分 。 对不 利 地段 的农宅,加固 时应 视 情况采 取加强 基础 或上 部结 构整 体性构 造措施。 4.1.

22、2 对建 造于 危险 地段 的农宅, 应结 合规划 迁址 重建 。 表 4.1.1 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 4.2 地基和基础 4.2.1 对地基 稳定,基础 无明 显 不均 匀沉降 的房 屋, 可不进 行地基 处理 和基础加固; 当出 现如下 情况时 ,应 进行 地基 处理 、基础加固 或将 农宅 拆 除后 重建 。 1 基础 腐蚀 、酥碎 、折断 ,导致 结构严 重倾斜 、位 移、裂 缝、 扭曲 等。 2 基础 已有 滑动 ,水平 位移持续增 加并在 短期 内无终 止 趋势 。 3 主要 承重 基础 已产 生危 及结构 安全 的贯 通裂 缝。 4.2.2 基础加固 需根据 现场

23、实 际 情况,通 过经 济、 安全 评价 后因 地制 宜采用 合理 的加固方 法。 1 提高 基础 承载 力时 可采用 加 大基础 底面 积或 加深 基础等 措施。 2 提高 地基基础 抵抗 不均 匀沉降 能力时 可采用增 加基础圈梁 或加固基础 圈梁 等措 施。 4.2.3 对于 特殊 基础 形式 , 应根据 工程 具体 情况 进行处理。 地段类型 地质、地形、地貌 有利地段 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均匀的中硬土等 不利地段 软弱土、 液化土、 湿陷性黄土、 条状突出的山嘴、 高耸孤立的山丘、 非岩质的陡坡、 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如故河道

24、、 疏松的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和半填半挖地基)等 危险地段 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采空区等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 发生地表错位的部位 一般地段 其他地段 7 5 抗震加固 5.1 承重墙体 5.1.1 承重 砖墙 加固方 法应符 合 下列 要求 : 1 当承重 横墙 的间距 大于 10m时,宜采用增 加抗震 横墙 的方 法来 增强 结构 的横 向抗 震性能。 2 当承重 横墙 的间距 大于 14m时,应采用增 加抗震 横墙 的方 法来 增强 结构 的横 向抗 震性能。 3 山墙 或横 墙可 根据 砌筑 砂浆强 度等 级选 择不 同的加固方 法: 1) 当砌 筑砂浆强

25、度小 于1.0MPa 或用 泥浆 砌筑 时,宜采用钢筋网 水泥 砂浆 面层 加 固; 2) 当砂浆强 度大 于1.0MPa且小 于2.5MPa时 , 宜采用钢 丝 网水 泥砂浆 面层 加固 墙 体; 3) 当 砂浆强 度大 于2.5MPa 时 , 宜采用 水泥 砂浆 面层加固墙 体; 5.1.2 墙体 加固 面层 的设 计 与施工 ,应符 合下 列要 求: 1 面层 的材 料和 构造 应符 合下列 要求 : 1) 面 层的 砂浆强 度等 级, 不宜低 于M10 ; 2) 水 泥砂浆 面层 的厚 度宜 为 20mm, 钢筋网砂浆 面 层的厚 度宜 为35mm, 钢筋外 保护层 厚度不应 小于 1

26、0mm, 钢筋网 片与墙 面的 空隙 不宜小 于5mm; 3) 钢筋网 的钢筋 宜为 4或 6; 实心 墙钢筋网 宜为 4200mm或 6300mm; 4) 单 面 加固 面层 的钢筋网 应采用 6的 L形 锚 筋 ,用 水 泥砂浆 锚固 在墙 体内 ;双 面加固 面层 的钢筋网 应采用 6的 S形 穿墙筋 或 6的 L形锚筋进行 连接;L 形 锚筋的 间距 宜为 600mm, S形 穿 墙筋 的间距 宜为 900mm, 并 且呈梅花 状布 置; 在 室 外地 面宜 加厚 并伸 入地 面 以下 不小 于200mm。 5) 钢筋网 应与 四周构件可靠连接 , 宜采用 锚 筋、 插入短 筋、 拉结

27、 筋等进 行 连接; 6) 钢筋网 的横 向钢筋 遇门窗洞 口时 ,单 面加固 宜将 横 向钢筋 弯入 门窗 洞口 侧边 进行锚 固; 双面 加固 宜将 两侧横 向钢筋 在洞 口侧边 进行闭 合; 7) 洞 口四 周各 加三道 6锁 口 钢筋 。 2 面层 加固施 工宜符 合下 列要求: 1) 水 泥 砂浆 或钢筋网砂浆 面 层宜按 下列 顺序 施工 :原墙 面清 底, 钻孔 并用 水冲 刷 (砂浆强 度低时应控 制 清底时 水用 量), 安设 锚筋 、 铺设 钢筋网 , 浇水 湿润 墙 面 ,抹 水泥 砂浆 并进 行养 护 ,装饰 墙面 ; 8 2) 原墙 面碱 蚀严 重时 , 应 先 清除

28、 松散 部分 , 并 用 1:3水 泥 砂浆 抹面 , 对 已松动 的 勾 缝 砂浆 应剔 除; 3) 在墙 面钻孔 时, 应按 设计要 求先 划线 标出 锚筋 (或穿 墙筋 )的位 置, 并用 电 钻打孔 。 锚 筋孔直径 宜为 锚筋直径 的2 2.5倍, 穿 墙孔直径 宜比 S形 穿墙筋 大 2mm, 锚 筋 的 孔 深 宜 为 100120mm。 锚 筋 ( 或 穿 墙筋 ) 插入孔 洞后 , 应采用 水 泥 砂浆 填实 ; 4) 铺设 钢筋网 时, 竖向 钢筋应 靠墙 面布 置并 采用 6的短 钢筋 头或 砂浆 块垫 起 ; 5) 抹 水泥 砂浆 时, 应先 在墙面 刷水 泥浆一 道,

29、 再分 层 抹灰 ,每 层厚 度不应 超过 15mm; 6) 抹灰 层应 浇水 养护 ,防 止 阳光曝晒 ,冬季 应采取防冻 措施。 5.2 前纵墙 5.2.1 农宅 前纵墙 的抗震加固,应 根据房 屋的 具体 情况分别 采取增 设钢筋 混凝土 门 (窗) 框或钢门 (窗 )框 、增砌 墙体、 窗间 墙和 窗下墙 加钢筋网 或钢 丝网 水泥 砂浆 面层等 加固 措施。 钢丝网水泥砂浆或钢筋网水泥砂浆加固 5.2.2 当前 檐高 度不 大于3.6m , 且端墙和 窗间 墙的 宽 度不小 于0.8m 时, 宜采用以下方 法进 行加固: 1 当砌 筑砂浆强 度低 于1.0MPa 时 , 采用 钢筋网

30、 水泥 砂浆面 层加固 墙体 ,钢筋网 采用 4200mm 或 6300mm 的 双 向 钢筋网 片; 2 当砂浆强 度大 于1.0MPa 且 小 于 2.5MPa时 ,采用 钢丝 网 水泥 砂浆 面层 加固 墙体 ; 3 加固 范围 为端 墙、 窗 间 墙及窗下墙 , 窗下墙加固宽 度不 小于 砖柱 内皮 以外 300mm。 宜对山 墙转 角进 行包 角。加固设 计与 施工 方法 应符 合本规程 第5.1.2 条的规定。 5.2.3 当前 檐高 度超 过3.6m 、 或端 墙和 窗间 墙的宽 度 小于0.8m 时, 宜采用 钢筋网 水 泥砂浆 面层包 裹端 墙、 窗间 墙表 面, 钢筋网 采

31、用 6250mm的 双 向 钢筋网 片。加固设 计 与施 工 方 法 应符 合本规程 第5.1.2 条的规定。 开洞墙增砌砖墙加固 5.2.4 当前纵墙 满足 以下 情 况之一 时, 宜采用增砌 砖墙 的方 法进 行加固。 1 前纵墙 的开 洞率 超过 55%; 2 端墙 或窗 间墙 的宽 度小 于0.8m ; 3 房屋 前檐 窗洞 口宽 度大 于2.1m 。 5.2.5 采用增砌 砖墙 加固 前纵墙的 设计, 应符 合下 列规定: 1 增砌用 砂浆强 度不应低 于M5 , 砖 的 强 度等 级不应低 于 MU10; 9 2 宜采用 窗口 一侧或两侧增砌墙 体的方 式进 行加固( 见 图5.2

32、.5-1 、 图 5.2.5-2、 图 5.2.5-3)。加固 后7 度 ( 0.15g)地 区 窗 间 墙与 端墙 宽度不应小 于0.8m , 8度地 区窗 间墙和 端 墙宽度不应 小于 1.0m。 1.原墙体 2.后增砌墙体 1.原墙体 2.后增砌墙体 1-原墙体 2- 后 增砌墙体 图5.2.5-1 窗 口 上 增砌墙体加固 示意图一 1.原木柱 2.后增砌墙体 2.后增砌墙体 1.原木柱1-原 木 柱 2-后 增砌墙体 图5.2.5-2 窗 口 上 增砌墙体加固 示意图二 10 2.后增砌墙体 2.后增砌墙体1.原混凝土柱 1.原混凝土柱1-原 预 制 混凝土柱 2- 后 增砌 墙 体

33、 图 5.2.5-3 窗 口 上 增砌墙体加固 示意图三 5.2.6 当前 檐高 度大 于3.6m , 增砌 砖墙与原 有砖 墙宜采用钢筋网 水泥 砂浆 面层 包裹 , 网 片 应包裹 整个 增砌 砖墙与外 侧原有 砖墙 ,还 应向 下延 伸到地 面高 度以 及窗下墙 ,窗下墙 加 固 宽 度不 小于 砖柱 内皮 以外 300mm( 见 图 5.2.6)。加固 设 计与 施工 方法 应符 合本规程 第 5.1.2条 的规定。 1.原墙体 2.后增砌墙体 1.原墙体 2.后增砌墙体 包 裹 长 度不小 于 1-原墙体 2- 后 增砌墙体 图5.2.6 窗 口 上 增砌墙体与原有 砖墙钢筋网水泥砂

34、浆面层加固示意图 5.2.7 增砌 墙体 采用 拉结 钢筋与原墙 体进 行连接 。 增砌砖 墙 沿高 度每 500mm设 置 2 6拉 结 钢筋或 1 6的 U形拉 结钢筋 , 拉 结钢筋 或 U形 拉结 钢筋 的 开口 端通 过M10 水泥 砂浆锚 固在 11 原 砖 墙 内, 锚固 深度不 小于 100mm。 增砌端 墙与 山 墙交接 处各 300mm宽 范 围 内的山 墙表 面外包 钢筋网 水泥 砂浆 面层 , 面层设 计与 施工 应符 合本规程 第5.1.2 条的规定。 门窗洞口加混凝土框加固 5.2.8 当前纵墙 存在 本规程第 5.2.4条情 况且 现场 增砌 砖墙宽 度受 到条件

35、 限制 时, 可采用 在 原门窗 洞口 增加 钢筋 混凝土 封 闭门 框或 窗框 的方 法进 行 加固。 5.2.9 采用 门窗 洞口 加钢筋混凝土框 的方 法加固 前纵墙 , 应符 合下 列规定: 1 混凝土 强度等 级不应低 于C20 ,纵筋 不宜低 于HRB335 ,箍 筋不宜低 于 HPB300; 2 钢筋 混凝土 门框两侧 立柱 的 截面 宽度不应 小于 120mm, 厚 度 与 砖 墙 或 立柱 宽 度相 同。 立柱 内纵 向钢筋 不应 少于 12, 箍 筋不应 少于 6250mm, 在 门窗洞 口 附近箍 筋宜 加密为 6150mm。 沿 门窗洞口高 度范 围内 每500mm宜

36、设 置 一 道 2 6的 拉 结 钢筋或 1 6 的U 形钢筋与原墙 体进 行 拉结 ; U形钢筋 开口 端锚入 原墙体 或柱 内不应 少于 100mm, 并 用 水 泥 砂浆 灌实 ; 3 顶部 过梁 的截 面高 度不应 小 于240mm, 宽 度不应小 于 200mm。 过 梁纵向 钢筋 不应 小于4 12,箍 筋不应 少于 6200mm, 端部500mm 范 围 箍 筋 宜 加 密 为 6100mm。 4 钢筋 混凝土 门框 的底 梁底面置 于原 基础 上, 如果 原来结 构没 有设 置条 基, 可局部 开挖到原 基础 底面 高度或 地表以下 350mm, 原 地基 土夯实 后用 水泥

37、砂浆 铺设 基础,地 梁 高 度不应 小于 300mm, 宽 度不应 小于 240mm, 上 下 表 面宜 各配置 3 12纵向 钢筋 , 箍筋 不 应 少 于 6250mm, 端部500mm范 围 内 箍 筋 宜 加 密 为 6100mm; 5 钢筋 混凝土 窗框 的厚 度宜 为 120mm, 高 度宜与墙体 厚 度相 同或 略窄 ,以 方便 外墙 表面保温 层的施 工。 沿窗 框高度 每500mm设 置 一 道 2 6拉 结 钢筋 或1 6的 U形 钢筋与原 墙 体 或柱进 行拉 结; U形 钢筋开 口端 锚入 原墙 体或 柱内不应 少于 100mm, 并 用 水 泥 砂浆 灌实; 6 8

38、度 抗震 设防 区或 前檐 高 度大于 3.6m时, 还 应用 钢筋网水 泥砂浆 面层 加固 原有 砖 墙 ( 柱 )与钢筋 混凝土框 ; 7 混凝土框 施工 时要 求分 三层浇 注到柱 顶,通 过侧 口浇注 混凝土 ,初 凝后 剔除 浇 注 口 附 近剩余 混凝土 ,或采用 预 制钢筋 混凝土或 钢过 梁,两端 预留 钢筋 或型 钢与立柱可靠 拉结。 12 钢筋网/ 钢丝网 钢窗框 RC窗 框 拉 结 钢筋 RC门 框 钢 钯钉 钢 钯钉 卧檩 砖柱 地梁 室 内地面 锚筋 锚筋 钢拉杆 钢拉杆 室外地面 (a )前纵墙加固(采用钢筋混凝土门窗框或钢窗框,钢筋/ 钢丝网砂浆外包) (b )采

39、用钢筋混凝土门框加固 接缝 拉结 钢筋 RC窗 框 RC窗 框 拉 结 钢筋 钢门 框 钢钯钉 钢钯钉 卧檩 砖柱 地梁 室 内地 面 钢 拉杆 钢拉杆 室 外地 面 ( c) 钢门框与预制钢筋混凝土窗框 图5.2.9 门窗洞口加混凝土框加固 13 IV 门窗洞口加钢框加固 5.2.10 当前纵墙 存在 本规程 第 5.2.4条 情况 且现 场增砌 砖 墙宽 度受 到条件 限制 时,也 可采 用增设 型钢钢 框的方 法进 行加固。 5.2.11 采用 门窗 洞口 加钢框 的方 法加固 前纵墙 ,应符 合 下列 规定: 1 钢框应 根据 门窗 洞口 的实 际 大小进 行制 作。 钢框 的截面 尺

40、寸 :槽 钢不应 小于 10, 不等边 角钢 不宜 小于 63 40 6,等边 角钢 不宜 小于 63 6; 2 钢框 装配时宜沿 墙轴 线居 中 布置 ,槽 钢的 背面或 角钢的 长边应 与周 边砖 柱、 砖 墙 以 及 顶部 的卧檩 可靠 拉结( 图5.2.11-1) ,并应符 合下 列规定: 1) 钢窗 框直 接安 装于 前檐 木卧檩 下方 时 , 应 在窗 框两 上角和 斜撑点 处焊 接150mm 长 的 50 5角钢 ,角钢 的 另一肢 可钻 三个 孔用 木钉 与卧檩 进行 连接 ,或采用 10的螺栓 进行 连接; 2) 钢框 与砖 柱或 砖墙可通 过 植栓 可靠 拉结, 每侧不应少

41、 于4 根, 沿高 度均 匀分 布 。 3) 木柱 、预 制混凝土 柱两侧钢 框之 间宜采用 钢板 焊接, 钢板 宽度不 小于 50mm, 厚 度不 小于 6mm, 每 侧不应 少 于2 块。 木 柱 连接钢板 钢钯钉 钢钯钉 卧檩 钢 拉杆 钢拉杆 钢窗 框 钢窗 框 室 内地面 室外地面 连接钢 板 填缝 木 方 钢门框 连接钢板 填缝木方 脊檩 (a ) 木柱结构 砖 柱 连接 钢 板 钢 钯钉 钢 钯钉 卧檩 钢拉杆 钢拉杆 钢窗框 钢窗 框 室 内地面 室外地 面 钢门 框( b) 砖 柱 结 构 图 5.2.11-1 钢门窗框加固 14 3 钢框 可采用 以下 三类 形式 : 1)

42、 窗框 上部 加横撑 和斜撑 ( 见图 5.2.11-2a、 图5.2.11-2b)。 2 ) 窗 框 上 部 加 横撑 和两 段圆弧 撑( 见图 5.2.11-2c)。 3 ) 窗 框 根据 原窗 户的 形状 加 横竖 撑( 见图 5.2.11-2d、 图 5.2.11-2e)。 (a) (b) (c) (d) (e) 图 5.2.11-2 门窗洞口加钢框加固 形式 4 钢框侧面应 与屋 架主 柁侧面有 效连接 。 5 当房 屋采用 预制 钢筋 混凝土柱 、木 屋架 时, 预制 钢筋混凝土 柱竖 向承 载力 满足要 求, 但侧向 刚度不足时 , 也可采用增 加钢筋 混凝土 门框或增 加型 钢

43、钢 框的方 法进行 加固。 6 钢框应 进行 除锈 、防 腐处理, 表面 涂刷 防锈漆 ,以 提高 钢框 的防 腐能 力。 5.3 柱 5.3.1 承重柱 包括 砖柱 、 木柱 、 预制 钢筋 混凝土柱 、 石柱或其 组合 等形式。 应 根据房 屋前 檐高度 、承重 横墙 间距 、窗 间 独立 砖柱 的高 度、 砌筑 材 料以 及设 防烈度 的不 同,选 择合 理的加固方 案。 砖柱 5.3.2 砖柱 的加固 应符 合下列 规定: 1 当承重 横墙 间距 不超 过10m 时,当砖柱 截面 的最 小宽 度大于 370mm, 可 采用 砖 柱表 面抹水 泥砂浆 面层 的方 法加固; 当砖 柱截 面

44、的 最小 宽度小 于或等 于370mm, 应采用 钢筋 网水泥 砂浆 面层 的方 法加固。 2 当承重 横墙 间距 超过 10m时 , 砖柱应采用 钢筋网 水泥 砂浆 面层 的方 法加固。 5.3.3 采用 钢筋网 水泥 砂浆加固砖 柱时 ,应符 合下 列规定: 1 钢筋网 片宜 包裹 砖柱 四个 侧面 。加固 设计 与施 工应符合本规程 第5.1.2 条的规定。 2 当砖 柱采用 泥浆 或强 度低 于 M1.0的 砂浆 砌筑 时, 钢筋网 水泥 砂浆 面层 加固 范围不 仅包括 砖柱 部分 , 还 宜加 厚 向下延 伸到 地面 以下 不少 于200mm, 水 泥 砂浆 等级 不低 于 M10

45、 砂浆厚 度不 小于 35mm。 5.3.4 当采用 水泥 砂浆 面层抹灰加固 砖柱 时, 水泥 砂浆 等 级不低 于M10 ,厚 度不 小 于 25mm。 15 木柱 5.3.5当 木柱 底部 发现 腐烂 、开裂 或虫蛀 等严 重损伤 时,应 考虑替 换木 柱, 采用 新 木柱 、 砖 柱 或钢筋 混凝土 柱代替 。 5.3.6 当木 柱质量 良好 , 底部 没 有发 现腐 烂、 开裂 或 虫蛀等严 重损伤 或轻微 损伤 且 满足 承 载 要 求时 ,宜 结合 前纵墙 采用包 钢、 外包 砖墙 、加 钢筋混凝土框或 加钢 框等 措施加固 木 柱 , 并应符 合下 列规定: 1 采用 包钢 加

46、固 木柱 时, 宜选用 缀板连接 的格 构式 包钢构件 ,外 包角钢 的型 号不小 于 63x5, 沿高 度每 800mm设 置 一 层水平 缀板 ,缀板 厚 度不 小于 6mm, 缀 板横 截 面高 度 不 小 于80mm。 保 证 外 包 格 构 式 构件 在木 柱丧失 竖向 承载力时不 发生 失稳 破坏 , 并保 证窗 下墙顶 部附 近木 柱处 与砖 墙、钢筋 混凝土框或 型钢钢 框 的连接 构造措施。 2 当采用 外包 砖墙 、加 钢筋 混凝土框或 加钢 框等 措施加固 木柱 时, 应分 别符 合下列 构造要 求。 1) 当采用 包钢 或钢 框加固 时 ,拉 结钢筋 或 U形 拉 结钢

47、筋 的封 闭端应 与包 钢或 钢 框 可靠 连接 ,并 对木 柱进 行适当 装饰 处理 ,隐蔽拉 结钢筋 或 U形 拉结 钢筋 ; 2) 当采用 钢筋 混凝土框 加固时 ,拉 结钢筋 或U 形拉 结 钢筋 的封 闭端应 与加固 框 中 的 钢筋可靠 连接 ,并 对木 柱进 行适 当装饰 处理 ,隐蔽拉 结钢筋 或U 形 拉结 钢筋。 3) 当采用增砌 砖墙 加固 时,增砌 砖墙 宜包 裹原 木柱 。 增砌 砖墙 沿高 度每 500mm 设 置 2 6拉 结 钢筋 或1 6的U 形拉 结钢筋 , 拉结 钢筋或 U形 拉结 钢筋 的封 闭端 应 紧 密环 绕原 木柱 。 预制钢筋混凝土柱 5.3.

48、7 预制 钢筋 混凝土 柱承重 房 屋抗震加固 应符 合下 列规定: 1 当预 制钢筋 混凝土 柱竖 向承载 力不足时 ,宜采用 型钢加固。 2 当预 制钢筋 混凝土 柱竖 向承载 力满 足要 求, 但结 构侧向 刚度不足时 ,宜采用增加 配筋砖 墙、加 设钢筋 混凝土 门 框或 窗框或 加设 型钢门 框或 窗框等 方法 加固, 并应分 别符 合本规程 第5.2.45.2.7 条、 第5.2.85.2.9 条和 第5.2.105.2.11 条 的规定。 3 当屋 架或 梁浮搁 在预 制钢筋混凝土 柱上 时, 宜在 柱顶设 置环形 钢扣 件,通 过环形 钢扣件 加强柱与 木屋 架的 可靠连接 ,

49、或 与支 承的 钢屋 架 支座焊 接,加 强预 制钢筋混凝土 柱与屋 架的 连接 。 5.3.8 当采用 外包 砖墙 、加设 钢筋 混凝土框 、加 设钢 框等措施加固 预制 钢筋 混凝土柱 时 , 应分别 符合 下列 构造要 求。 16 1 增砌 砖墙 宜包 裹原 预制 钢筋混凝土 柱。 增砌 砖墙 沿高度 每500mm设 置 2 6拉 结 钢 筋 或 1 6的 U形 拉 结 钢筋 , 拉结钢筋 或U 形 拉结 钢筋的 封 闭端应 紧密环 绕原 预制 钢筋 混凝 土柱。 2 采用 加设 钢筋 混凝土框 加固时 ,拉 结钢筋 或U 形拉 结 钢筋 的封 闭端应 与加固 框 中 的 钢筋可靠 连接 。并 对预 制钢筋 混凝土 柱进 行适 当装饰处理 ,隐蔽拉 结钢筋 或U 形拉 结 钢筋。 3 采用 加设 钢框 加固 时, 拉结钢筋 或U 形 拉结 钢筋的 封 闭端应 与钢 框可靠 连接 。 并 对 预 制钢筋 混凝土 柱进 行适 当 装饰 处理 ,隐蔽拉 结钢筋或 U形拉 结钢筋 。 石柱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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