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223-2015 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监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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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1223 -2015 备案号: J201 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监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Subitem Electric Consumption Monitoring for Large Public Buildings 2015 07 08发布 2015 11 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 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监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Subitem Electric Consumption Monitoring for Large Publi

2、c Buildings 编 号:DB11/T 1223 -2015 备案号:J -201 主编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办公室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 2015年 11月 01日 2015 北京 前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京质监标发 201220 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中国建 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总结北京市用电分项监测工程的实施 经验 , 参考全 国 相关工程 的标准规 范, 进 行 了广泛 的调查 研究,结 合 北京市建筑类型和

3、 用能 特点 , 并 在广泛征 求意见 的 基础上 ,通 过反复讨论 、修改 与完善 ,制订 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 内容是 : 1总则 、 2术 语、 3基本规 定 、 4建筑 信息采集 、 5用电分项监 测系统 技术要求、 6 施工、 调试及验收 、7 运行 维护 、 附录 A 建筑 基本 信息表 、 附录 B 建 筑类型 划分 信息表 、 附录 C配 电系统信息表 、 附录 D电能表安装一览表 、 附录 E能 耗数 据编 码 、 附录 F楼宇 分项监测工程验收表 、 附录 G监测 系统软件功 能测 试大纲 、 附录 H身份认证 和数据 加密传输过 程、 附录 J北京市行 政区 划代

4、码 ,附录均 为资 料性 附录 。 本规程由北京市 住房和城乡 建 设委员 会和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共同 负责 管理,由北京 市 住房和城乡 建设委员 会归口并组 织实施,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负责 具体 技术 内容 的解释 工 作 。 本规程在 执行 过程中, 请各 单位 注意 总结 经验 , 积累 资 料, 随时将 有关 意见和 建 议反馈 给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 址 :北京市北 三环东路30 号 ;邮 政编码 100013), 以供今后 修订 时参考 。 本规程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办公室 本规程 参编单位: 建研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 铭 基

5、电子 技术(北京)有 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 设计院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检验 中 心 北京东 方广 场有 限公 司东 方君悦 大酒店 分公 司 本规程主要 起草人 员: 田桂清 贾琨 王虹 王良平 魏铮 牛利敏 李聪 王碧玲 朱华伟 曹勇 刘辉 胡登峰 李超 孙博 袁扬 吕志伟 张 建奇 本规程主要 审查 人员 : 吴德绳 魏东 赵添 王麟琨 寇捷 路小 北 李强5 目次 1 总则 . 7 2 术语 . 8 3 基本规定 9 4 建筑信息采集 . 10 4.1 一 般 规定 10 4.2 建筑信息 10 5 用电分项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 11 5.1 一 般 规定 11 5.2 通

6、 信 网络 要求 12 5.3 设 备 要求 12 5.4 用电分项监测 软件 要求 13 6 施工、调试及验收 . 14 6.1 一 般 规定 14 6.2 施工、 调试 要求 14 6.3 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数 据验证 15 6.4 验收 15 7 运行维护 . 17 7.1 一 般 规定 17 7.2 楼宇内设 备运 行维护 17 7.3 用电分项监测 软件运 行维护 17 附录 A 建筑基本信息表 18 附录 B 建筑类型划分信息表 20 附录 C配电系统信息表 . 22 附录 D电能表安装一览表 . 24 附录 E能耗数据编码 . 25 附件 F楼宇分项监测工程验收表 . 30 附录

7、 G监测系统软件功能测试大纲 . 31 附录 H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传输过程 . 35 附录 J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 . 37 本规程用词说明 . 38 引用标准名录 39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7 2 Terms 8 3 Basic Requirement 9 4 Building Information Collection 10 4.1 General Requirement 10 4.2 Building Information 10 5 Techenical requirements of Subitem Electric Consumption

8、 Monitoring System. 11 5.1 General Requirement 11 5.2 Communication Network Requirement 12 5.3 Device Requirement 12 5.4 Software requirements of Subitem Electric Consumption Monitoring System 13 6 Construction Debuging and Acceptance . 14 6.1 General Requirement 14 6.2 Construction and Debuging Req

9、uirement . 14 6.3 Data Verification of Subitem Electric Consumption Monitoring System . 15 6.4 Acceptance Contents . 15 7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17 7.1 General Requirement 17 7.2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The Device Inside the Building 17 7.3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the Software of Subitem Elect

10、ric Consumption Monitoring System . 17 Appendix A Building Basic Information Sheet . 18 Appendix B Buiding Type Classification Information Sheet 20 Appendix C 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 Information Sheet 22 Appendix D Electric Energy Meter Installation List 24 Appendix E Energy Data Coding 25 Appendi

11、x F Acceptance Sheet of Subitem Electric Consumption Monitoring in Buildings 30 Appendix G Monitoring System softeware functionTesting Outline 31 Appendix H Identity Authentication and Data Encryption Transmitting Procedure 35 Appendix J Beijing Municipal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Code 37 Explanation

12、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38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39 7 1 总则 1.0.1 为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实现建筑用电 数据 实 时采集、准确传输、有效储存 和 科学处理,指导大型 公共建筑用电分项监测系统设 计、施工 调试 、验收及运 行维护 ,实 现大型 公共 建筑的合 理高效 用能,制 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 适用于北京市 新建、 改 建、 扩建 和既 有大型 公共 建筑的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的 设 计、施工 调试 、验收及运 行 维护 。不适 用于电 力贸易结 算和 计费 。 1

13、.0.3 在进行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设 计、施工 调试 、 验收及运 行 维护 时, 除应符 合本规程的 规定外 ,尚应符 合国 家和 北京市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8 2 术语 2.0.1 大型公 共建筑 Large Public Buildings 单 体 建筑 面积在 2万平 方米 及 以上 的公 共建筑。 按照 主要 使用 功能的 不同,公 共 建筑 一 般 分为 以下几 类 :办公建筑, 商场 建筑, 宾馆饭店 建筑, 文化教育 建筑, 医疗卫生 建筑, 体育馆 类, 综合 建筑, 其他 建筑。 2.0.2 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Subitem Electric Consumption

14、 Monitoring System 在 大型 公 共 建筑 内安装 用电分项监测装 置,通过 实时采集数据, 具有在线 监测和 动态 分析功 能的 软件和 硬件 总称 。 2.0.3 用电分项监测 软件 Subitem Electric Consumption Monitoring Software 采集并 存储其 管理区域 内监测建筑的用电 数 据, 并对管理 区内的用电数据 进行处 理、 分析、 展示 、发 布、 报警 的软件 。 2.0.4 普通电能表 Ordinary Electric Energy Meter 本规程 专指具 有监测有 功电能 和有功功 率或电流 的功能的电表,由测

15、量、 数据处 理、 显示等 单元 组成 ,可储存 和输出 数据, 具有标准通 信接口 。 2.0.5 多功能电能 表 Multifunction Electric Energy Meter 本规程 专指除 具有 普通电能 表 的功 能外, 还具 有分时 、测量 最大 需量 和谐波总量等其 他 电能 参数 的监测 功能的电 表 。 2.0.6 电能监测 装置 Electric Energy Monitoring Device 本规程 专指包括 电能 表 、电 流互感器 及其二次回 路等 为监测电能 所需 的监测 器具和 辅 助设备 的总 称。 9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16、 应全 面 、准 确、 合理、 客观 地反映 建筑实 际运 行情况 。 3.0.2 建筑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中应 采集 的建筑 信息 包括 建筑 基 本信息 、建筑 类型 划分 信息 和配电 系统信息 ,采集 的信息应 便于 对建筑用电的 归类、 统计 和分 析。 3.0.3 建筑消 耗的电能 应根据 功能用途 进行 自动 实时 分项监测,用电分项监测 软件 应具 有 能 耗 分析 、对 比和 报警等 功能。 3.0.4 建筑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自动按照不 同用 途将 建筑用电分为 照明插座 、空 调、 动力 、 特殊四 类分项用电, 对各 分项用电 类别 可进一 步细 分为一 级子 项和 二

17、级 子项。 10 4 建筑信息采集 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信息采集 应包括 基本 功能区和特 殊区信息 , 应便 于对建筑分 类进 行判 定并 利于 对电能 消耗进 行统 计分 析。 4.1.2 采集的建筑信息应与该建筑 所 消 耗 的电能相对应, 应能反应该建筑真实的耗 电状 况 。 4.2 建筑信息 4.2.1 建筑信息 可人工 录入 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应按照 附录 A 建筑 基 本信息表 、附录 B 建筑类型 划分 信息表和附录 C配电 系统信息表 的内容 分 别填写 。单 体建筑的建筑信息 需填 写 表 A.1、 表 B.1、 表 C.1、 表 C.2和表 C.3; 建

18、筑 群的建筑基 本信息 需填写 表 A.2、 表 A.3、 表 B.2、表 C.1、表 C.2和表 C.3。建筑 群 4.2.2 建筑的 功能 区分 类可按照 附录 B中 表 B-3的内容进 行划分。 4.2.3 当建筑中 存 在餐饮娱乐 区 域及面 积超 过 30m 2 的数 据 机房等 用电 时间长 、电能消 耗 大 的 特殊 功能 区或 设备 时, 应 在附录 A的附加 项中 予以说明 。 11 5 用电分项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应对 电能 消 耗大 、 常 年连续 运行的 设 备或回 路重 点监测,在 紧急 状态下 启用 或短 时运 行的

19、设备或回 路可不 实施 动态 监测。 5.1.2 不实施 动态 监测的 设备或回 路 , 应 实地 调查运 行时 间和耗 电量, 作为修 正值纳入用 电分项监测 系统 。 5.1.3 数量大 、 运 行规 律稳 定的 配电回 路或 设备 , 可 采用部分计量 或间 接计量的方 式获取 耗电数 据。 5.1.4 应充分 利用 现有 配电 设施 和低压 配电监测 系统 ,结 合 现 场 实 际 合 理 设 计分项监测 系 统 所需 要的电能 表、监测 表箱和数 据采集 器的 数量 及安放 位置 。 5.1.5 应对建筑 长期 稳定 的外 供电 回 路进 行动态 监测。 5.1.6 应对电能 消耗大

20、 、 常年 运行的 混 合回 路进 行拆 分, 并 根据 系统 情况 合理 设置 电能 表, 对不同 功能的主要用电 设备 名 称、 功率 、运 行时 间进 行标 注。 5.1.7 设计方 案和 图纸 应符 合下 列规定 : 1 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实施单位 应 提供 设计方 案,方 案 中 应包括 建筑 基本 信息 、建筑类 型划分 信息 、 低压 配电 系统信息 、 低压 配电 出线回 路一览表 、 软件功 能说明 、 间接 计量 和混 合回路 拆分计 算公 式。 2 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实施单位 应 提供 施工 图, 应包括 以下内容 : 1) 设 计 说明:监测 系统设 计的 原 则、

21、 范 围、 改造前 后 监测系统 状况、电能 表和设 备 选 用说明 ; 2) 配电系统 原理 图; 3) 传输网络 原理 图; 4) 配 电 设备 和监测 系统设 备布置图 ; 5) 低压配 电系统 电能 表安装 位置一 次线示 意图 :图 中应 含 有出线开 关额 定容量、 互感器 变比 、供 电回 路名 称、电能 表位 置及 编号 等内容; 6) 表箱内 电能 表的 安装 布置 、数据 采集 器传输 接线 图; 7) 电能表 接线 原理 图、 低压柜端子 布置 图; 8) 电缆清 册: 包括 供给 电能 表的电 压、电 流回 路线 缆以 及信 号传输 线缆 ; 9) 设 备 材料 表:监

22、测 系统 所需 的电能 表、 表 箱、 互感器 、 数 据采集 器及 所有 安装12 所需材料 ; 10) 安装电能 表一览表 ,见附录 D。 5.1.8 数据采集系统设 计应符 合下 列 规定 : 1 既 有建筑在 进行 数 据采集系统设计 时, 应调研建筑 和重要用电 系统 概况 , 以 变 配 电 相 关技术 资料、 现状条 件及 业主 提出 的设 计要求为基础 ,结 合 有关国 家及 地方的 现行规 程、规 范及 标准 进行方 案设 计 ; 2 应 根据 不同 功能建筑的用电 回 路、 重点耗 电设 备设 计采集点 ; 3 在 变压 器退 出运 行时 ,用电监测 系统 应能准 确监测

23、运行电量。 5.1.9 应对建筑 物进 行分 类并采 用规范 的编 码规 则标 识数 据采集点 。编 码规 则见附录 E。 5.1.10 数据采集 器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1 数据采集 器宜 设置 在配 电室 或 变电 所内 ,并 预留 网络 传输 接口 ; 2 数据采集 器应 支持 现场 和远 程 进行 配置 、调试和 故障诊断 的功 能。 5.2 通信网络要求 5.2.1 传输系统由电能监测装置 与数据采集器之间的传输 网络和数据采集器与用电分项 监测系统 管理 上位 机之 间的 传输 网络 构成 。 5.2.2 电能监测 装置 和数 据采集 器之间 应采 用标准的、 开放 的 各种 有

24、线或 无线 通讯 接 口 。 5.2.3 数据采集 器与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管理 上位 机之 间应 采用基 于 TCP/IP协议 承载 的有 线或者无 线方 式进 行连 接。 5.2.4 应对数据采集器上传到数 据中心的数据和不同数据中 心 之 间 互 传 的 数 据 进 行身份 认证和加密 处理, 其过 程见附录 H。 5.3 设备要求 5.3.1 一般规 定 1 电能表和数 据采集 器的工 作电源 应可 靠 , 应 在正常 供电 和设 备检 修期 间仍 能正常 工 作; 2 应采用 低功耗 的电能 表和数 据 采集 器。 5.3.2 电能表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1 电能表 的精 确度

25、等级 应不 低于 1.0级 ; 2 普通电能 表应 具有计量 和监测三 相(单 相)有 功电能的功 能; 3 多功能电能 表应 具有计量 和监测 三相 电流 、电 压 、有 功功率 、 功 率因 数、有 功 电能、 最大需 量、总 谐波 含量的 功能, 也可 根据管理 需要 选择不 同功 能; 13 4 具 有 数 据 远 传功 能, 采用标准的、 开放 的通 信协 议。 5.3.3 互感器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1 封闭式 电流互感器 的精 确度 等 级应不 低 于 0.5级; 2 开口式 电流互感器 的精 确度 等 级应不 低 于 1.0级。 5.3.4 数据采集 器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26、 1 宜具 备 2个通 信口, 1个 本地调试 端口 , 4个 与监测 装置进 行本地 数据 交换 的总 线 接 口 ,每 条总 线可 连接 32台 监测 装置 ,通 信波 特率应 保 证数 据传输 的准 确与 稳定。 2 通信及 通信 协议 应符 合下 列规定 : 1) 与电能表的通 信接口 应符合多功 能电能 表通信规约 DLT645 中 RS-485 标准 串行电气 接口或 基 于 MODBUS 协 议 的工 业自动化 网络规范 GB/T19582的规 定, 或符 合其他 标准的、 开放 的通 信协议; 2) 可 优先 采用 以太 网、 GPRS、ADSL 、CDMA 等方 式远 程 传

27、输用电 数据 ; 3) 采集器 与用电分项监测 软件 之 间的通 信应 采 用 TCP/IP协 议。 3 数据采集 应包括下 列功 能: 1) 应 支持 根据用电分项监测系统 管理 上位 机命令 采集和 主动 定时 采集 两种 数据 采集模 式, 且定 时采集 周期 可 灵活 设置 ; 2) 应 具 有网络 故障 时断 点续 传功能, 网络 恢复 正常 时应 及 时续 传电能 消耗数据; 3) 无 法 正常 采集 电能 表数 据时 应 及时 上传 故障 信息 ; 4) 与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管理 上位机 通信 出现 故障 后 , 应在通 信恢 复时 及时 上报 故 障信息 至用电监测 系统 ;

28、 5) 采集器 内数 据应 至少保存 30天 。 5.4 用电分项监测软件基本要求 5.4.1 用电分项监测 软件 应具 有数 据 展示 、分 析、 对比 和报警功 能。 5.4.2 用电分项监测 软件 应具 有报警功 能, 并对下 列事 件进 行 报警 : 1 能 针对 网络 传输 故障 、电 表和采集 器故障 进行 报警 ; 2 能针对 数据 畸变 、三 相负 荷不平 衡、 功率 因数过 低等 异 常数 据进 行报警 ; 3 应能区 分实 际采 样值 报警 上下限 并能 够自 动上传 超限 报警 信息 ; 4 能通过 邮件 、短 信等多 种方 式 将报警 信息 分发 给对应 的 责任 人员

29、 ; 14 6 施工、调试及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单位 应具 有相 应的施工 资 质。 6.1.2 施工前 技术准 备应符 合下 列规定 : 1 组织相 关人 员进 行设 计交底 , 勘查 施工 现场 ,明 确系统施工 范围 和特点 。 2 落实系统设 备安装 、调试过 程中 需要的 专用工 具和 检测仪 器。 6.1.3 对系统 中使 用的监测 装置 的检查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1 检查产品 外观 和装 箱清 单、 合 格证 、技术 说明 书; 2 监测装 置安装 前, 应按 系统设计要求 校核 监测 装置 的相关 参数 。 6.1.4 施工安全 符合 下列 规定 :

30、1 施工 现场 应按照 施工 现 场临时 用电 安全 技术规 范 JGJ46有关要求 执行。 2 对于需 要停电 操作的 设备 与线路, 必须严格执 行有关规章制 度, 禁止违章操 作, 保证施工 人员和 电气 设备 的安全 。 6.1.5 施工完 成后 ,应 进行 调试及验收 。 6.2 施工、调试要求 6.2.1 电流互感器 安装 应平 稳、 牢固, 盘、 柜内 二次回 路导线不应 有接 头; 同一组 的电流 互感器 的制 造厂 、型 号、 额定电 流变比 、精度 等级 和二次 容量 均应 相同 ;电 流互感器 进线 端 的 极性 符号 应一 致; 开口 式 电流互感器应 严格 按照 产品

31、 说明 书中规 定的施工工艺 ,安装 完 成 后应 能保 证不 降低 互感器的 精度 等级 ,并 应符 合建筑电 气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 规范 GB50303的相 关规 定。 6.2.2 电能表和采集器应根据现 场条件安装在电能表箱或 控制箱内,应布线整齐安装 牢 固。电能 表通 信总 线应 采用 专 用通 信线 。 6.2.3 调试人 员应 由施工单位、 设备供 货商 和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软件 的技术 人员组 成。 6.2.4 采集器 厂商 、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应配 备现 场调试软件 ,实 现现 场模拟 传输 。 6.2.5 电能表调试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1 确定接线 正确 ,电 流互

32、感器 无 开路 现象 ; 2 按 电能 表说明 书设 置电能 表的互感器 变比 、设 备通 信地址; 3 校 验 电压 、电 流参数 的正 确性; 15 4 记 录 各 电能 表设 置信息 、回 路 编号。 6.2.6 采集器 调试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1 确认采集 器供 电及 通信 总线接线 准确 ; 2 设置采集器 IP地址 及通 信功 能 ; 3 逐 一 接入 电能 表通 信线 ,保 证 各电能 表数 据编 码的 唯一性 ; 4 测试各 电能 表与 采集 器的通 信功 能; 5 检查采集 器各 电能 表数 据与 现 场数 据的 一致 性, 检 查在 线 监测、 报警 功能的 正确 性

33、 ; 6 记录各 电能 表数 据编 码。 6.2.7 数据发 送/ 接收功 能调试 应符 合 下列 规定 : 1 检 查 通信 网络 ,应 顺畅无误 。 2 现 场 调试 人员和 用电分项监测系统软件 技术 人员采 用合适 、有 效 的方 法互 相发 送数 据和指 令, 确认上传数 据和 下 发指 令的准 确性 和及 时性。 3 上传数 据包括 设计要求的 所有耗 电数 据及 报警 信息 。 6.3 用电分项监测系统数据验证 6.3.1 调试完 成后 ,应 由调试 各方 对 主要用电 数据 进行 验证 , 确保 数据准 确性。 6.3.2 数据验证 原则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 1 各 个

34、变压器出线总电能表数 值 与 所 带 各 支 路 电能表 汇总值之和之间的误差应 在合 理 范 围 内 ; 2 根据现 场条 件对 重点 用能 回路或 设备 电能 表的 数据与 检 测仪 器测量 数据 比对 验证; 3 应 将 附录 C中 变压 器退 出运 行 时间 周期、 设备/ 回路 额定总 功率 和总 耗电量 作为 预 警 和 报警 判断 条件 ,保 证数 据 合理性。 6.3.3 数据验证 结果 应汇 总, 作为 验收 材料 存档 。 6.4 验收 6.4.1 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验收 根据工程 进度 分为 楼宇 分项监测工程 验收、用电分项监测 软 件验收 。 应按照 附录 F填写楼宇

35、 分项监测工程 验收表 , 并将 该验收表 作为用电分项监测 软 件验收 的基 本条 件。 6.4.2 楼宇分项监测工程 验收 应符 合 下列 规定 : 1 验收条 件 16 1) 完 成 楼宇 分项监测 装置 安装 ; 2) 监测 装置 在现 场条 件下 运 行 1周 以上 。对 于用能有明 显 季节性 变化 的监测 装 置 , 可独立 验收 ; 3) 设计、施工 资料 齐全 。 2 验收内容 楼宇分项监测工程 验收 应着 重 验收 监测 装置 安装 的合 理性、 数 据传输 的稳 定性 和楼宇 能 耗数据 采集 准确 性, 填写 完成附录 F楼宇 分项监测工程验收表 。由 设计、施工、业

36、主、监 理单位 组织 验收 。 6.4.3 用电分项监测 软件及系统验收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1 验收条 件 1) 完成 全部 楼宇 分项监测工程 验收 。 2) 软件设 计文 档、 操作 说明书 等文 档资 料齐 全。 2 验收内容 软件系统功 能设 置的 正确 性、完 整性, 数据 上报 的准 确 性、 稳定 性, 填写 附录 G监测 系统软件功 能测 试大纲 。由 设 计、施工、 业主、监理单位 组织 验收 。 6.4.4 验收结 果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对不符 合项 进行 整改 直至 验收合 格, 对暂 不具 备验收 条 件的项目 应填写情况说明。 完整 填写附录 F和附录 G,

37、作 为验收合 格的 资料 存档 。 17 7 运行维护 7.1 一般规定 7.1.1 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管理方 应配置专 业人 员对其 进行日 常 管理。 7.1.2 用电分项监测 系统 在运 行前 应 建立 保障 制度 , 包括 信息安全 管理制 度、用电分项监 测系统 日常 维护和 监管制 度、监测 设备 和网络 设备 管理制 度等 。 7.1.3 应 及 时 查 看 各 个 楼宇的设 备报警信息,并及时与各 楼宇负责管理人员进行沟 通核 实。 7.1.4 数据出现不 合理的 激增 或数 据 长时 间没 有变 化时 应及 时 与楼宇负责 管理 人员 沟通, 核 实 出现 问题 的原 因。

38、 7.2 楼宇内设备运行维护 7.2.1 应每日 巡视 电能 表及采集 器工作 状况 ,有 无报警 信息 。 7.2.2 制定对 电能 表、电 流互感器等设 备进 行比 对校 验计划,核 对采集数 据的准 确性。 7.2.3 被监测的 支路 功能发 生变 化、建筑 功能发 生改 变等 情况时 应及 时进 行调 整。 7.2.4 故障电能 表更 换时 ,故障 电能表 累计电量 应作 为新 表的基数 值。 7.3 用电分项监测软件运行维护 7.3.1 定期检 查各 种服务 器和 路由 器 、防火墙 等网络 设备 运行情况 。 7.3.2 应做好 操作 系统 、 数 据库 、 入侵 检测、 杀毒 软

39、件及 应用软件 的升 级维护 , 每 月对数 据库进 行备 份。 18 附录 A 建筑基本信息表 表 A.1 单体建筑基本信息 序号 1 2 2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项目 建筑 名称 建筑 地址 竣工 日期 地下 层数 地上层 数 建筑 高度 m 建筑类 型 建筑 总面 积 m 2空调 面积 m 2采暖 面积 m 2空调 系统 形式 采暖 系统 形式 体型 系数 结构 形式 外墙 形式 外墙 保温 外窗 类型 玻璃 类型 窗框 材料 类型 附加 项 1 附加 项 2 1 2 *层 裙房及 功能 3 *层 功能 注:1 有裙

40、 房的单 体建筑 应在“ 地上 层数 ”中单 独填写裙 房并 注明 其功 能, 如某单 体建筑地 上 13层 为裙房 ,一 、二 层为 商场 ,三层 为餐饮 及娱乐 , 则 在 “ 地上 层数 ” 中 填写 “12 层” ,在 “ 建筑 类型 ” 中 填写 “裙 房 商 场” ,在 下 一 行 “ 地 上 层 数 ” 中 填写 “ 3层” ,在 “ 建筑 类型 ” 中填写 “裙 房 餐 饮娱乐 ”。 以此 类推。 2 空调系统 形式 包括 集中 式全空 气系统 、风 机盘 管加 新 风系统 、分 体式空 调或 VRV的局部 式机 组系统及 其他 形式空 调系统 。 3 采暖 系统 形式 包括

41、散热 器采暖 、地 板辐射 采暖 、电 辐射 采暖 及其 它形 式采 暖。 4 结构 形式 包括 砖混 结构 、混凝土剪 力墙 、钢 结构 、木结 构、 玻璃幕墙 及其 它结构 形式 。 5 外墙形 式包括 实心 粘土砖 、 空心 粘土砖( 多孔) 、灰砂砖、 加气 混凝土砌块 、混 凝土 小型 空心 砌块( 多孔) 及其它形 式。 6外 墙保 温包括 内保 温、 外保温 、夹芯 保温 及其 它形 式 保温 。 7 外窗 类型 包括 单玻 单层窗 、单 玻双层窗 、单 玻单 层窗加 单玻双层窗 、中 空双层玻璃窗 、中 空三 层玻璃窗、中 空充 惰性 气体 及其 它 类型 。 8 玻璃 类型

42、包括普 通玻璃 、镀膜玻璃 、Low-e 玻璃 及其它玻璃 。 9 窗框材料 类型 包括 钢窗、 铝 合金 、木窗 、断 热窗框 及 其它 。 表 A.2建筑群基本信息 序号 1 2 3 4 5 6 4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项目 建筑群 名称 建筑群 地址 建筑群 总面积 m 2独立建 筑名称 竣工 日期 楼层 建筑 高度 m 建筑 类型 空调 面积 m 2采暖 面积 m 2空调 系统 形式 采暖 系统 形式 体型 系数 结构 形式 外墙 形式 外墙 保温 外窗 类型 窗框 材料 类型 附加 项 1 附加 项 2 / 地 下 共 *层 地上 裙

43、房 共* 层 *层 19 表 A.3建筑群内其他建筑基本信息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项目 建筑 名称 建筑 面积 m 2竣工 日期 楼层 建筑 高度 m 建筑 类型 空调 面积 m 2采暖 面积 m 2空调 系统 形式 采暖 系统 形式 体型 系数 结构 形式 外墙 形式 外墙 保温 外窗 类型 窗框 材料 类型 附加 项 1 附加 项 2 地 下 地上 地上* 层 注 : 1附加 项应 填写 电耗大 的 特殊 区, 其电 耗值 显著影响 该建筑能 耗水 平。 如 24小时 连续 运行 且建筑面 积 大于 30m 2

44、网络 机房 , 该类机 房一 般单 独设 置 机 房精 密空 调,或 24小时 的 快餐 店,电 耗大 的电 影、娱乐 及健 身区 等。 2 建筑 群内 其他 建筑 指为建筑群提 供电能的 变电 站、 配 电室, 以及 提供 建筑 群冷热 源的 动力 站( 或称 服务楼 等)。 20 附录 B 建筑类型划分信息表 表 B.1 单体建筑类型划分表 建筑名 称: 单位: m 2楼层 功能 局部面积 主要功能面积 集中空调面积 集中供暖面积 特殊空调面积 备注 地下 地上 总面积 Sz 无 采 暖 空 调 的地下停车 空间和库房面积 Sn 主要功能面积 Si 计 算 公 式 : 表 B.2建筑群类型

45、划分表 建筑群名 称: 单位:m 2建筑群 楼层 功能 局部建筑面积 主要功能面积 集中空调面积 集中供暖面积 特殊空调面积 备注 公共部分建筑 面积 地下 地上裙房 建筑 1名称 地上* 层建筑面积 地 上 总 面 积 ( 不 含 公 共 裙 房 ) Ss 主要功能区面积 计算公式: 建筑 2名称 地上各层建筑面积 地 上 总 面 积 ( 不 含 公 共 裙 房 ) 功 能 区 面 积 计 算 公 式 : 21 表 B.3建筑功能区分类 功能类型 内容 办公类 办公室、公 寓 式办公、会议 室、培训 教 室等 餐饮/娱乐 类 餐馆、餐 厅、酒 楼、员 工 餐厅、酒 吧、咖啡吧、 茶 楼、多功

46、 能厅、 商务中 心 (含客房 、洗浴 、餐饮 、 娱乐等)、 洗 浴 中 心 、美 容 美发、游泳池 、 健 身房 、 KTV、影剧 院、人工 冰场、电 子 游戏厅 、 儿童 娱乐区 等 商场类 百货、电 器商场 、连锁 超 市、出租 商铺等 宾馆酒店 类 酒店客房 、公寓 式酒店 、 连锁酒店 客房、 集中空 调 的员工宿舍 等 医 院 门、急诊 楼、医 技楼、 病 房、食堂 、洗衣 房、康 复 中心、手 术楼(室)、实验 室、网络 中 心、 太 平间等 文化教育 教学楼、 图书馆 、实验楼(室)、 体育馆 、礼堂 、 网络中心 、学生 宿舍、 食堂 、 浴 池等 注 : 1 所 有 面

47、积 均 为建筑面 积 2 楼 层 应填写 从地 下至 地上 所有层 ,如 地下 三层 ,地 上四层 二十五 层; 功能 应填写不 同使 用功 能, 可参考表 B-3内容 ;局部 面积应 填写 各层 中 不 同使用 功能的 各部分 面积 ,特殊空 调是 指除 集中 空调 以 外的分 体空 调、 VRV、 独立冷 源的 信息 机房 空调 等 空调型 式。 3 式中: A D 单体 建筑 功能 类型; S i 主要 功能 区面 积;S z 总建筑 面积; S n 无采暖 空调 的地 下停 车空间 和 库房 ; A Q 建筑 群地 上各 相对独立建筑 功能 类型 ; S s 地上 各相 对独立 建筑

48、面 积( 不含 共用 裙房 ) 4 局部面 积总 和 S z /S(建筑 基本信息表 )应 80% ,以 防 止遗漏 主要 功能 面积 。 5 A D 或 A Q 60% 时, 可将 该 建筑划分 至对应 的功 能类型 。 6 综 合 建筑: 包 含办公、 宾馆 酒店、 餐饮娱乐 、 商场功 能 且每个 功 能面 积 均不能 满足类型 判别值 。 22 附录 C配电系统信息表 表 C.1 变压器基本信息表 序号 变压器编号 服务区域(建筑)名称 额定容量 一/ 二次额定电流 配电系统运行方式 退出运行时间周期 停止时 间 启动时 间 注:1 退 出 运 行 时 间 周 期 应 填写 到月 份,

49、 如停止 时间填写 为: 2013年 9月,启 动 时间填写 为: 2014年 5月。 2 配 电 系统运 行方 式需 注 明进线开 关与 联络 开关的关 系 。 表 C.2 配电回路信息表 变压器 编号 出线电 缆编号 支 路 名称 P1/P3 CT 描述 设备/ 回路 额定 总功 率 kw 备 注 基 本 功能 所 带 区域 备 注 注 : 1 该表 应包括 各个 低压 配 电室 全部 出线回 路, 如果其出线回 路分 别为建筑 群 中不 同建筑 或区 域提 供电源 , 则 应在 备注中 注 明建筑 或区 域名 称及功能。 2 P1/P3表示 该支 路为单相 回 路或 三相 回路 。CT 表 示该支 路的电 流互感器 变比 。 表 C.3 低压配电值班室电 量消耗记录表 配电室 名称 总表编号 当 年 /月 /日总电 表数 值( kWh) 上年/ 月/日总电 表数 值( kWh) 总耗电量 /12个月 注 : 各个 建筑的管理要求 不同,有 些配 电室 以小时 为单位 记录 ,有 些要求 以天 为单位 记录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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