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35.240.99 F 00 备案号 :48663-2016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256 2015 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of energ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center in non-industrial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2015 - 12 - 30发布 2016 - 04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256 2015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2、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技术要求 . 3 6 功能要求 . 6 7 软件、硬件及安全性要求 . 7 8 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 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电耗数据分项表 . 10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耗(或功率)限定值 . 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基本要求 . 13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 14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图示例 . 15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智能电表选型要求 . 18 附录 G(资料性附录) 远传冷水表选型要求 . 19 附录 H(资料性附
3、录) 天然气流量计选型要求 . 20 附录 I(资料性附录) 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 . 21 附录 J(资料性附录) 典型非工业用能单位说明表 . 22 DB11/T 1256 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 由北京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提 出并归口。 本标准 由北京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北京中竞同创 能源 环境 技术 股份有 限 公司。 本标准 主要 起草人员:张玉梅、 刘力 、王育民 、庄云鹏、 李华勇 、原晶 、王琦 、 宋建华 、常汝完、 史新华 、高建芝 、杨光 、刘万添 、贾春涛 、刘楠。 DB11
4、/T 1256 2015 1 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管 控中心建设 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功能要求、 系统 软硬件及 安全要求、运行维护管理要求等 内容。 本标准 适用 于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管 控中心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 适用 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 能耗计 算通 则 GB/T 13234 企 业节 能量计 算方法 GB 17167 用
5、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通则 GB/T 19582(所有 部分) 基于Modbus 协议 的工业 自动化网络 规范 GB/T 22239 信息 系统 安全等级 保护基本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 体系 要求 GB/T 29149 公 共机构 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 50093 自动化仪 表工 程施工及 验收 规范 GB 50168 电气 装置安 装工 程 电缆线路 施工及 验收 规范 CJ/T 188 户用计量 仪表数据传 输技术 条件 DL/T 645 多功能电能表 通信协议 DB11/T 858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 评价 技术规范 DB11/T 976 用能单位
6、能 效对标指 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 。 3.1 能源管控中心 energ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center 采用自动化 、 信息化 技术 ,对 用能单位能源的 购入存储、 加工 转换 、 输送 分配、 终端使 用环 节 及能 源计量器具 实施 集中 动态监 控 和数 字化 管理 , 通过 能效分 析、管理、 考核 ,实 现节能 降耗的管 控一体化 系统。 3.2 非工业用能单位 non-industrial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DB11/T 1256 2015 2 除 工业用能单位 以外 的使 用和消
7、 耗能源的用能单位 统称, 包含政府机关 、事 业单位、 学校 、医院、 商场、 宾馆饭店 等用能单位 。 3.3 能源计量器具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测 量 对象为一次 能源、 二次 能源和 载能工 质的计量器具。 GB 17167-2006,定义 3.1 3.4 次级用能单位 sub-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用能单位 下属 的能源 核算 单位。 GB 17167-2006,定义 3.3 3.5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major sub-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用能量( 产能量或 输运能量
8、)大 于或等 于某种 能源 消耗量限定值的 次级用能单位。 GB 17167-2006,条 文 4.3.3 3.6 主要用能设备 major equipment of energy using 能源消 耗量 大于 或等 于某种 能源 消耗量限定值的单 台用能 设备 。 GB 17167-2006,条 文 4.3.4 3.7 数据采集器 data collector 在 一 个区域 内进 行电能或 其它能耗 信息 采集的 设备 。 它通过信 道对 其管 辖的 各类 表计的 信息 进行采 集、处 理和 存储 ,并 通过 远程信 道与 数据 中心 交换 数据。 4 基本要求 4.1 总体目标 4.1
9、.1 用能实时监控 对 用能单位、 次级用能单位和 主 要用能 设备安 装能源计量器具和 监控设 备, 采用远传方 式,对 分 类 、 分项能耗数据和 系统 参数 进行采集 ,实 现对 用能单位的能源 利用 状况 实时 监控。 4.1.2 节能优化管控 对 用能单位、 次 级用能单位和主 要用能 设备 进行能源 利 用效 率判断 , 制定 提高 能源 利用 效率、 降 低 能源消 耗的 操作 和管理 方法 ,对 具备 控制 条件的用能 系统 进行 节能 优化 控制 。 4.1.3 能源综合管理 DB11/T 1256 2015 3 建 立 集能源 在线监测 、分 析 、管理、 控制 、 考核
10、和可 视 化展 示于 一体 的能源管 控中心, 满足 用能单 位能源 精细 化管理的 需求 ,实现 与各 级平台互联互 通。 4.2 建设原则 4.2.1 整体规划 按照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和 信息化 发展 的总 体要求 , 科 学 统筹 规划 , 满足 用能单位未来 发展 的需要和 北京市对 能源 监管的要求 。 4.2.2 资源整合 发 挥 用能单位 现有 资源 作用 , 采用标准数据 接口,实 现 用能单位数据资源 整合 与 信息共 享。 4.2.3 安全适用 采用先进成熟 的技术和 设备 , 性能安全 可靠 , 安 装规范, 方便 适用 , 易 于维护管理 , 确 保系统长期 有 效 运行
11、 。 5 技术要求 5.1 系统架构 能源管 控中心 分为 数据采集、数据传 输、数据管理和数据 应用 四个层 次结 构,系统 架构 见图 1。 DB11/T 1256 2015 4 图 1 系统架构图 5.2 数据采集要求 5.2.1 采集对象 采集对 象为 能耗数据、 系统 参 数和 环境 参数 相关 数据 。 能耗数据 应满足 分类 、分级、分项 统计要求 。具 体要求如 下: a) 分类是 根据能源 种类 ,将 能耗数据采集指标 划分 为以 下 6项 : 耗电量 ; 耗水量 ; 燃 气量( 如天然气、 煤气) ; 集中供热 耗热 量( 含热 水) ; 集中供 冷耗冷量 ; 其它能源 应
12、用量( 如煤 、油 、 可再生 能源等) 。 b) 分级是 根据用能单位能耗按级别 分为 :用能单位、 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 设备。 c) 分项是对 电耗和 可再生 能源的分项采集 ,用能单位 宜根据 现场 情况调整 分项采集内容。 分项电耗。 电量按用电 系统 分为 4项, 包括 : 照明 插座用电、 暖通 空调 用电、 动力 用电和 特殊DB11/T 1256 2015 5 用电, 具体 分项 内容 参见 附录 A; 可再生 能源 。主 要分 为太阳 能 光电 系统、 太阳 能光热 系统 、 热泵 系统 、 风力发 电 系统、 生物 质 能 系统 和其 他可 再生 能源 应用系统等 6
13、项。 应对主 要用能 系统 参数 进行采集 ,如温 度、 压力 、流量等 。 宜对重点区域 的环境 参数 进行采集 ,如室 内温 度、 湿度和 室外 温度等 。 5.2.2 采集方式 应 根 据用能单位 情况 选择 数据采集 方式 ,以 计量器具采集和 第三 方系统 集成 为主,人 工采集 为 辅 , 具体说明 如下: a) 计量器具采集 :通过 具备数据远传功能的计量器具 实现能耗 自动 采集 ; b) 第三方 系统 集成 :通过 与用能单位 已有 各类 系统对 接,采用标准数据 接口实 现数据 共享; c) 人工采集:对不 具备 自动采集条 件的数据和 信息,应 采用 人工 方式 按一 定
14、周 期进行采集 ,并 录 入 系统。 5.2.3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应满足 以下要求 : a) 从外部输入 和向 外部输 出的能源及 载能工 质应 单独 配备计量器具 ; b) 有多处 用能 区域 ,进 入和 输出每 处用能 区域 的能源及 载 能工 质应 单独 配备计量器具 ; c) 有多栋 建筑 ,进 入和 输出 每栋建 筑的能源及 载能工 质应单 独配备计量器具 ; d) 输入和 输出 主要 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及 载能工 质应 单独配备计量器具 。主 要 次 级用能单位具体 限定值 见附录 B; e) 主要次 级用能单位 有多个 次级用能单位 , 输入 和输出 各
15、次级用能单位能源和 载能工 质宜单 独 配备计量器具 ; f) 主要用能 设备能源 消耗量 应单独 配备计量 设备 。主 要用能 设备能耗限定值 见附录 B; g)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应参见 附录 C的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 应满足 附录 D的要求 ; h) 主要次 级用能单位 应参见 附录 C基本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准确度 应符 合附录 D的要求 ; i) 用能单位、 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图 参见 附录 E; a) 对于集 中管理的 多个 同类 用能设 备能源 消耗 总量 达到 主 要用能 设备能源 消耗量限定值 , 宜计量 能源消 耗总 量。 5.2.4 能源计量器具
16、选型及安装要求 应满足 以下 要求 : a) 应选用智能 化仪 表,并 符合 GB17167、GB/T 29149 规定。 电表选型要求 参见 附录 F,远传水表 选型要求 参见 附录 G,天然气流量计选型要求 参见 附录 H; b) 应按照 CJ/T 188和 GB/T 19582要求选用具备数据通 讯 接口, 宜优先 选用 RS-485标准 串口 通 信接口, 支持 Modbus等开放 式 协议 的计量器具 ; c) 能源计量器具的安 装应 符合 GB50168、GB50093 的要求 ; d) 能源计量器具 应具备 断电 存储功能 ,存储 周期 宜在 30天 以上 。 5.2.5 系统和
17、 环境参 数采集要求 应满足 以下 要求 : a) 宜根据用能 系统 情况 安装 温度、 湿度、 压力、流量等 系统 参数和 室内 、 室 外温 度、 湿度及 CO2 浓 度等 环境 参数传 感器 ,采集系统 参数和 环境 参数 ; DB11/T 1256 2015 6 b) 根据用能单位 已有系统 情况 , 宜通过 与第三 方系统对 接 方式 采集 系统 参数和 环境参 数。 5.2.6 节能控 制装 置要求 宜 对 用能 系统 和主 要用能 设备安 装智能 控制 装置 。 智能控 制装 置应 具有 远程通 讯 功能 ,可实 现本 地/ 远 程和手 动/ 自动 控制 功能 。 5.3 数据传
18、输 要求 5.3.1 数据采集器 应根据用能单位 现场 环境 、计量器具 点位及传 输安全等要求 合理选 择数据采集器。 应支持 对不同 种类 的能源计量器具 同时进 行数据采集 。 宜 对 数据 包进 行身 份认证 和数据 加密 处理 。 宜选用具 有数据 存储 和断点 续 传功能的数据采集器 。 数据采集器的性能指标 参见 附录 I。 5.3.2 数据传输网络 应 充 分利 用现 有网络 资源 ,根据用能单位规 模及 环境 条 件选 择通 讯介 质和 组网方式 。 新搭建 传输网络 时,应 采用 专 用通 讯电 缆、 双绞 线、 光 缆为通 讯介 质。 在不具备 有线 传输 ,而无 线传输
19、 又不 受限 制时 ,可 采用无 线组 网,实 现数据传 输 。 5.3.3 数据传输 能源计量器具 与数据采集器 间 传输 要求 : a) 应保证 能源计量器具 与数据采集器 之间 可靠 通信 ; b) 应支持 多种 网络 传输通信方 式; c) 应采用 符合 相关 行业标准的 通信协议 。 对于电能表 , 按 DL/T 645执 行 ; 对于水表、 燃气表和 热(冷)量表 ,按 CJ/T 188执 行。 数据采集器 与服务 器间 传输 要求 : a) 数据采集器 应使 用基 于 IP协议的 有线 或者无 线方 式接 入网络 ,在 传输 层使用 TCP协议 ; b) 当网络 发生 故障 时,
20、 数据采集器 应存储 未能 正常实 时上传的数据 , 待 网络 连接 恢复正 常后进行 续 传 ; c) 当能源计量器具或数据采集器故障 未能 正确采集能耗数据 时, 数据采集器 宜向服务器 发送 故障 信息; 能源管 控中心 与上 级平台 间数据传 输应 按照规定的数据格 式和 编码 要求传 送数据及 信息 。 5.4 数据管理要求 5.4.1 应对能源数据 进行 处理 ,过 滤无 效数据 ,补充缺失 数据。 5.4.2 应 采用 专用 服务 器或 存储 设备, 数据 应存储 5年 以上 。 5.4.3 应 定 期备 份数据 ,周 期应不 超过 7天。 5.5 数据应 用要求 5.5.1 应
21、 满足 用能单位用 户访问 量的需 求。 5.5.2 应 满足 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和 考核 要求 。 DB11/T 1256 2015 7 5.5.3 应 满足 上级 平台 对用能单位 统 计管理的要求 。 5.5.4 宜 支持 多种 终端 访问形 式。 6 功能要求 6.1 实时监控 所有能耗数据、 系统 参数和 环境 参数 宜以 流程 图、 实时报 表、 趋势 图等 形式 实时监 控展 示,并实现 历 史 数据 查询 、汇 总。 6.2 统计分析 6.2.1 应 具备 对用能单位、 次级用能单位和 主要 设备能源 /资源种类 的消 耗量按 一定 周期进 行汇 总、 同 比、环 比等 统计和分
22、 析。统 计 周期 宜以 年、 月、 周、 日 、小 时为 单位 ,统 计结 果 以图、表等 方 式 展 示 。 6.2.2 应 具备 对用能单位、 次级用能单位及 主要用能 设备能源利 用效 率进 行分 析的功能。 6.2.3 应 具备计 算用能单位 综合 能耗、单位能耗的功能 ,统 计计 算方法 按照 GB/T 2589执 行。 6.2.4 应 具备 对用能单位、 主要 次级用能单位 进行 综合 能耗、碳排放 量折 算, 折算 标准按照 政府部 门 公布的 当年折 算系 数执 行。 6.2.5 应 具备 对用能单位、 次级用能单位 节能量和 节能率计 算 功能 ,计 算方法 按照 GB/T
23、 13234执行。 6.2.6 宜 具备 对各种 能源计量数据及运行 参数和 环境 参数 进行关 联分 析功能 。 6.3 能效对标 应 按照 DB11/T 976规定的对 标 类型、 方法 、技术要求及组织 管理要求 开展 能效 对 标活 动, 典型非 工业用能单位 参见 附录 J。 6.4 预警报警 6.4.1 应 具备能耗 总量、 碳排放 总量、单耗指标等指标 预警 及 报警 功能 。 6.4.2 应 具备 重点 用能 设备能耗和 系统 参数 异常 报警 功能 。 6.4.3 应 具备 重点 用能 设备 待机 时间过 长报警 功能 。待 机时 间 根据 生产 系统 运行 情况进行 设定
24、。 6.4.4 应 具备能源计量器具采集数据异 常报警 功能 。 6.4.5 宜 具备 多种 形式 的报警 通知 功能 。 6.5 能耗控 制 6.5.1 应对重点 用能 系统 、区域 和主要用能 设备 ,采用智能 化 手段 进行 节能 调节 与控 制 。 6.5.2 根 据 监测 数据分 析查找 节能 潜 力、 完善 节能 策略 ,实 现 有效节 能控 制。 6.6 能源管理 6.6.1 应 具 有对 用能单位、 次级用能单位按 需进 行能耗 费用和指标 核算 功能 。 6.6.2 根 据用能单位 历年 能源 消耗 状况 ,通过 能耗 模型 预测次年 度能源 消耗 总量 。 6.6.3 应
25、具备用能单位能源流 向图功能 ,对 能源计量数据 进行计 算并 自动 分摊 ,表示出用能单位的能 源 消 耗与 损失 。 6.7 报表管理 6.7.1 应 具 有报 表输 出功能 。 DB11/T 1256 2015 8 6.7.2 应 具 有上 传接 口按 上级 平台 要求 上传数据和 报表功能 。 6.8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应 按照 DB11/T 858建 立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网络图 ,建 立 能源计量器具电子 台帐 ,对 计量器 具的名 称、 型号规 格、 准确度等级、 测量范围、 生 产 厂家 、 出 厂编 号 、 用能单位管理 编号 、 安 装使用 地点 、 状 态( 指合
26、格、 准用、 停用等 )、 检定( 校 准) 周 期与时 间进行 动态 管理 。 能源计量器 具配备 网络 图见 附录 E。 6.9 系统管理 6.9.1 应 具 有用 户管理、 日志 管理、信息 录入 、参 数配置、 通 讯设 置、标准值和 预警 值 设置等功能 。 6.9.2 用 户 可根 据权 限进 行增 加、 编 辑、 修改 、删 除等维护和操作 。 7 软件、硬 件及安全性要求 7.1 应用软 件开 发要求 7.1.1 应 基 于互联 网技术, 软件 主体宜 采用 B/S或 C/S 和 B/S结 合的软件 架构 ,应 满足 系统 扩展 及二 次开发 要求 。 7.1.2 应 满足 能
27、源管 控中心 的功能要求 。 7.1.3 应 具备 与第三 方系统 进行数据对 接的功能 。 7.2 数据库 要求 7.2.1 应 根 据系统 规模 配置 实时 数据库 和关 系型数据 库, 与硬件 平台 和操作 系统 平台 应 良好匹 配。 7.2.2 实 时 数据 库应 根据 系统 采集 点 位数量 进行配置 ,总点 数 应保证 20%的余 量, 且可扩 展。 7.2.3 关 系 数据 库应 具有 一定的数据独 立性和 较高 的安全 保密性 ,可 允许 多个 用户 同时访问 ,且 能保 证 数据的安全性、 完整 性、 并发 性。 7.2.4 宜 支持 在线 备份 与恢复 、多 级 增量备
28、份、基 于磁盘 的备份 及基 于时 间点 的快速 恢复 ,宜 支持 多 种数据 复制 方式 。 7.2.5 宜 提 供包括 数据 库日 志镜像 、 自动 恢复 、数据 一致 性校验 和集 群机 制的数据 库容错 机制 。 7.3 硬件要求 7.3.1 服务器 应根据业 务需 求和 系统 架构 配置 节能型 服务 器,并 根据需 要采 取冗余 和备 份措 施。 7.3.2 路由器 互联网 接入 应应 根据能源管 控中心 规模 和节 点功能选配不同 级别 的路 由器 。 7.3.3 交换机 内外网信息 交换 应采用 核心 交 换机 ,网络 汇聚 层和 接入层 应采用 相应 级别 的交 换机 。 7
29、.3.4 防火墙 能源管 控中心 与外网 之间 宜采用硬件 防火墙隔离 。 DB11/T 1256 2015 9 7.3.5 存储设备 应 满足 五年 以上 的数据 存储 要求 。 7.4 安全要求 能源管 控中心 网络 及存储 设备宜 按 GB/T 22239二级及 以 上标准 执行 。应 根据 实际需 求配置数据安 全管理 系统, 确保网络 传输 和 信息 安全 。 8 运行维护 管理要求 8.1 用能单位 应成立 能源管理 组织机构,并 按 GB/T 23331能源管理 体系 要求 建立与 能源管 控中心 配 套 的能源管理 制度 ,与 能源管 控中心同 步建设实施。 8.2 应定期组织
30、 专人对 用能单位数据 进行分 析评价 ,按 月、季 、年 出具能耗分 析报 告 ,提 出意 见和 改 善 方 案。 8.3 用能单位 应根 据实 际情况制 定运行维护管理 方案 ,对 运行维护 有困难 的单位 ,宜委 托专 业机构 负 责 运行维护管理 。 8.4 应定期对 软、硬件 系统 检查 、维护和 升级 ,保 证系统 持续 、安全、 可靠 运行 。 8.5 应按国家 相关 计量 法规 对能源计量器具 进行定 期检 定、校 准及 评估 ,建 立相 应的能源计量器具维 护档案 和制 度。 8.6 应对系统 文件定 期整 理、备 份 、存 档,并 根据 情况 对文件 设置 权限和 保密 等
31、级 。 DB11/T 1256 2015 10 附 录 A ( 规范性 附录) 电耗数据 分项表 A.1 电耗数据 分项表 电耗数据分项表 见表 A.1。 表A.1 电耗数据 分项表 分项名称 一级子项 二级子项 照明插座 室内照明与插座 走廊和应急照明 室外景观照明 空调 冷热站 冷机 冷冻泵 冷却塔 冷却泵 热水循环泵 电锅炉 空调末端 空调箱、新风机组 风机盘管 一般动力 电梯 水泵 通风机 特殊区域 信息中心 洗衣房 厨房餐厅 游泳池 健身房 其它 注 1:照明插座用电是 指 建 筑 物 主 要功能区域的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的总称。 室内照明和插座是指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灯具以
32、及从插座取电的室内设备,如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等; 走廊和应急照明是指建筑物的公共区域灯具,如走廊等的公共照明设备。 室外景观照明是指建筑物外立面用于装饰用的灯具及用于室外园林景观照明的灯具。 注 2:空调用电 是指为建筑物提供空调 、采暖的设备用电的统称。 冷热站是指空调系统中制备、输配冷量的设备总称。常 见 系统主要包括冷水机组、冷 冻 泵 ( 一次冷冻泵、二次冷 冻 泵、冷冻水加压泵等)、冷却 泵、冷却塔、风机等和热水循 环泵、电锅炉(采暖系统中输 配热量的水泵;对于采用外部 热源、通过板换供热的建筑,仅 包括板换二次泵;对于采用自备锅炉的,包括一、二次泵 )。上述设备用电均计入冷热 站电耗
33、。 DB11/T 1256 2015 11 注 3: 一般动力用电 是 集中提 供各种 动力服务( 包括电 梯、非 空调区域通风、 生活热 水、自 来水 加压、排 污等)的 设 备(不包括空调采暖系统设备)用电的统称。 电梯是指建筑物中所有电梯(包括货梯、客梯、消防梯、扶梯等)及其附属的机房专用空调等设备。 水泵是指除空调采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水泵,包括自来水加压泵、生活热水泵、排污泵、中水泵等。 通风机是指除空调采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风机, 如车库通风机, 厕所排风机等。 厕所排风机如接入楼层照 明回路,宜属照明分项。只在 火灾等特殊情况才使用的排烟(风)机用电,归为一般动力 分
34、项,因耗电有限,一般可不 进行分项计量。 注 4:特殊区域用电 是 指不属 于建筑 物常规功能的用电 设备的耗电量 , 特殊用电 是 指能耗密 度高 、占总电耗 比 重 大 的用电区域及设备。 DB11/T 1256 2015 12 附 录 B ( 规范性 附录) 用能单位能 耗(或功率)限 定 值 B.1 用能单位能 耗(或功率)限 定 值 用能单位能耗(或功率)限定值 见表 B.1-表B.2 。 表 B.1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 消耗 量 (或功率)限 定值 能源 种类 电力 煤炭、 焦炭 原油、成品油、 石油液化气 重油、渣油 煤气、天然气 蒸汽、 热水 水 其它 单位 kW t/a t/
35、a t/a m 3 /a GJ/a t/a GJ/a 限定值 10 100 40 80 10000 5000 5000 2926 注 1: 表 中 a是 法 定计量单位中“年 ”的符号。 注 2:表中 m 3 指在标准状态下。 注 3:2926 GJ 相 当 于 100 t标准煤 。其它能源应按等价热值折算。 表B.2 能源消耗 量(或功率)限 定值及建 议值 能源种类 电力 煤炭、焦炭 原油、成品 油、 石油液化 气 重油、渣油 煤气、 天然气 蒸汽、热水 水 其他 单位 kW t/h t/h t/h m 3 /h MW t/h GJ/h 限定值 100 1 0.5 1 100 7 1 29
36、.26 建 议 值 22 1 0.5 1 70 7 1 29.26 A DB11/T 1256 2015 13 附 录 C ( 规范性 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率 基本要求 C.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率 基本要求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基本要求 见表 C.1。 表 C.1用能单位能 耗(或功率)限 定 值 能源种类 配备率要求(% )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基本用能单元和主要用能设备 电力 100 100 95 固 态 能源 煤炭 100 100 90 焦炭 100 100 90 液 态 能源 原油 100 100 90 成 品 油 100 100 95 重
37、油 100 100 90 渣 油 100 100 90 气 态 能源 天然气 100 100 90 液 化 气 100 100 90 煤 气 100 90 80 载 能工质 蒸汽 100 80 70 水 100 95 80 可 回 收 利 用的余能及其它 90 80 注 1:进出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采用非直接计量载能工质流量的其他计算结算方式。 注 2: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注 3: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辅助能源使用的电力和蒸汽、水等载能工质,其耗能量很小(低于表 2的要求), 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DB11/T 1256 2
38、015 14 附 录 D ( 规范性 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 确度等 级要求 D.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 确度等 级要求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见表 D.1。 表 D.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 确度等 级要求 计量器具类别 计 量 目 的 准确度等级要求 衡 器 进 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 0.1 进 出用能单位燃料的动态计量 0.5 电 能 表 进 出用能单位有功交流电能计量 I类用户 0.2S或 0.5S II类 用 户 0.5 III类 用 户 1.0 IV类 用 户 2.0 V类 用 户 2.0 进 出用能单位的直流电能计量 2.0 油 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
39、能单位的液体能源计量 成品油 0.5 重油、渣油及其它 1.0 气 体 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的气体能源计量 煤气 2.0 天然气 2.0 水 蒸 气 2.5 水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水量计量 管径不大于 250mm 2.5 管 径 大 于 250mm 1.5 温 度 仪 表 用 于 液 态 、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2.0 与 气 体 、 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 1.0 压 力 仪 表用 于 气 态 、 液 态 能源的压力计量 2.0 与 气 体 、 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 1.0 注 1: 当 计量器具 是由传 感器( 变 送器)、 二次仪 表 组成 的测 量 装置或系统
40、时, 表 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 应是 装置或 系统的准确度等级 。 装置或 系统 未 明确给出 其准确度等级 时 ,可用传 感器 与二次仪 表的准确度等级按 误差合 成方法合成。 注 2: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 将用户分为五类。 I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 500万 kWh及 以 上 或 变 压 器 容 量 为 10000kVA及 以 上 的 高 压 计 费 用 户 ; II类 用 户为 小 于 I类 用 户 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 但月平均 用电量100 万 kWh及 以 上 或 变 压 器 容 量 为 2000kVA及 以 上 的 高 压 计 费 用 户 ; III类 用
41、户为 小于 II类 用 户 用电量DB11/T 1256 2015 15 (或变压器容量) 但月平均用电量10万 kWh及 以 上 或 变 压 器 容 量 为 315kVA及 以 上 的计费用户 ; IV类 用 户为负荷 容量为315kVA 以 下 的计费用户 ;V 类用户为单相供电的计费用户。 注 3:用于成品油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2。 注 4: 用 于 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GB/T 18603-2001 附录A 和附录 B的要求 。 注 5: DB11/T 1256 2015 16 附 录 E ( 规范性 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 置图示例
42、 E.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 置图示例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图示例 见图 E.1-图 E.3。 图E.1 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 示例 图 DB11/T 1256 2015 17 图 E.2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 示例 图 DB11/T 1256 2015 18 图 E.3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采集 点网络 图 DB11/T 1256 2015 19 附 录 F ( 资 料性 附录) 智能电表 选型要求 F.1 智能电表 选型要求 满足JJG 596-2012 电 子 式交流电能表 检定规 程 和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 通信协议 的要求 ,准确度等级要求
43、参见表F.1。 各类电能计量装 置 应配置的电能表、互 感器的准确度等级 不应 低 于表F1 要求 。 表F.1 智能电表 准确度 要求 电能计量装置类别 1) 准确度等级 有功电能表 无功电能表 电压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 I 0.2S或 0.5S 2.0 0.2 0.2S或 0.2 2)II 0.5S或 0.5 2.0 0.2 0.2S或 0.2 2)III 1.0 2.0 0.5 0.5S IV 2.0 3.0 0.5 0.5S V 2.0 - - 0.5S 注: 1.运行中电能计量装置选型配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分为五类: 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500万 kW h及 以 上 或 变 压
44、器 容 量 为 10000 kV A 及 以 上 的 高 压 计 费 用 户 ; 类 用 户为小于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 , 但月平均 用电量100万 kW h及 以 上 或 变 压 器 容 量 为 2000 kV A 及 以 上 的 高 压 计 费 用 户 ; 类 用 户为小于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10万 kW h及 以 上 或 变 压 器 容 量 为 315 kV A 及 以 上 的计费用户; 类用户为负荷容量为315 kV A 及 以 下 的计费用户; 类用户为单相用电的计费用户。 I、 II类 用 于 贸 易结 算 的电能计量 装 置 中 电 压互 感 器
45、二次 回 路电 压 降 不应大 于其额定 二次电 压的0.2% ; 其 他 电能 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 。 2.0.2级电流互感器仅指发电 机出口电能计量装置中配用。 进出用能单位的电能计量装置(又称一级表)适宜在I 、 II、 III类 等级的表计中选择 ,主要 次级用能单位(合计 用电负荷10kW )的电能计量 装置(又称二级表)适宜在III 、 IV 、 V类 等级的表计中选择 ,进出用能单位的直流电 能计量表计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2.0级 。 标定电流及 过载 倍数 , 经 电流互 感器 接入 的电能表 , 其标定电流 宜不 超过 电流 互
46、感器 额定 二次电流 的 30%, 其额 定最大 电流 应 为电流 互感器 额定 二次电流的120%左右 。 直接接 入 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 应按 正 常 运行 负荷 电流的 30%左右 进 行选 择。 为 提高 低负 荷计量的准确性 ,应 选用电流 过载 4倍 及 以上的电能表 。 根 据 国家 相关 计量 法规要求定期对 能源计量器具 进行 检 定, 根据 企业 自身 需求确定管理 周期。 DB11/T 1256 2015 20 附 录 G ( 资 料性 附录) 远传冷水表 选型要求 G.1 远传冷水表 选型要求 水流量计量 装置计量的 介质包括 市政 水源 供水( 自 来 水)、 自 备
47、 井 水、 中水、工业污 水、 城市 生活 污水,适 用的计量器具 包括 旋翼 (螺翼 )式 水表、 液体容 积式 流量计、 液体 涡轮流量计、电 磁流量计、 涡街流量计、 超声流量计、 差 压 流量计、 科 里奥 利质 量流量计、明 渠 流量计等(要求 :消 耗量 1t/h 时为必 须配置单 元) 。具 体要求 如下: a) 管径( 口径 )要求 :流量计公 称 直径 应与接 入管 路一 致; b) 流量适 用要求 :用户方使 用的 峰 值流量换算 至工 况 流量 不应 超过流量计 铭牌上 标注的 上限流量 值 。 最小 使用流量 换算 至工 况 流量 不应 超过 流量计 铭牌上 标注 的下
48、 限流量值 。 用户方 经常使用 的流量 应选 择在 流量计 上限流量 至分 界流量 之间 ; c) 压力要求 :用 户方使 用的管道压力不 得高于 流量计 铭牌 上 标注 的公 称压 力; d) 成本核算 与压 力损 失: 当管网 口 径小于 50mm时选 择旋翼 式 水表 较多 ; e) 准确度等级 :当 50mmDN250mm 时, 进出用能单位( 一 级表) 宜选用 对应 的不 低 于 2.0级表计 , DN250mm 时, 进出用能单位( 一 级表) 宜选用 对应 的不低 于 2.5级表计 , 当 Q3(常用流量) 100m 3 /h时应 考虑 选用 1级表 , 次级用能单位 可适
49、当降 低 表计准确度等级 ;工业 污 水、 城市生 活 污 水进 入污 水处 理厂 入口 的计量 ,由于 水质 恶略 、 成份 复杂 等, 通常 选用明 渠 流量计、电 磁 流量计 较多 ; f) 温度要求 :通常 情况 下, 流量计安 装的环境 温度 应在 0.1 30 的范围 内; 用 户方应 根据流 量计生 产厂家 的要求及 实际 使 用环境 温度范围选 择适 当 的仪 表使 用, 当安 装环境 温 度超 出上述 范围时 ,应对 流量计采 取隔 热 、 防冻措 施,对于 暴露 在 野外 的流量计 还应 该采 取 遮雨 、 防晒措 施。 DB11/T 1256 2015 21 附 录 H ( 资 料性 附录) 天然气流 量计选型要求 H.1 天然气流 量计选型要求 在 确定用 于天然气计量器具的型 号及规 格时 , 要全 面考虑 其使 用要求 与限 制条 件 , 使 天然气计量器 具 在 有利 于其 计量性能 充分 发 挥的工 作条 件下 安全、 稳 定、 可靠 地运行 , 为 此 , 需详 细了 解以 下使 用 信 息: a) 流量测 量范围 ,包括最大 流量、 对应 额定 负荷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