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1-010 G 09 备案号 :48657-2016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250 201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装作业 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sub-package operation for hazardous chemicals operating enterprises 2015-12-30发布 2016-07-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DB11/T 1250 2015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装场所
2、 . 2 5 安全设施 . 2 6 安全技术要求 . 3 7 管理要求 . 4 DB11/T 1250 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化学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玉国、付林、俞万林、王琛、王殿祥、胡永宁。 DB11/T 1250 2015 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分装作业的分装场所、安全设施、安全操作和管理 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固态、液态危险
3、化学品的分装、 灌装和 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 进行稀释 的作业 (统称 分装作业 ),其他 企业的分装作业 可参 照执行 。 本标准 不适用于 气体充 装和 爆炸 品、 剧毒 化学品分装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 所 注日期的 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 志及其使用 导 则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 用 导则 GB 12463 2009 危险 货物运输包 装通 用技术 条件 GB 13495 消防 安全标 志图
4、GB 13690 化学品分 类和危险性 公示 通 则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 签编写 规定 GB 15577 2007 粉尘防爆 安全规 程 GB 15603 常用危险化学品 贮存通 则 GB 15630 消防 安全标 志设 置 要求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 和项目顺序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 重大 危险 源辩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编 制 导则 GB 30077 2013 危险化学品单位 应急 救援 物资配备 要求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 特殊 作业安全规 程 GB 50016 2014 建筑 设 计防火
5、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 设 计规范 GB 50493 石油 化工 可燃 气体和 有毒气体 检测报警 设计规范 AQ 3009 危险场所 电气防爆 安全规范 AQ/T 3047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 警示 标志 规范 AQ/T 3048 化工企业 劳动防 护 用品 选用 及配备 DB11/384(所有 部分) 图 像信息 管理 系统 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DB11/T 1250 2015 2 3.1 分装场所 sub-package places 进行分装作业的 厂房 和灌 装区的 统称 。 4 分装场所 4.1 分装作业 应有 专用的分装场所。 4
6、.2 分装场所 应与 经营 办公 场所和生 活区 分开布 置。 4.3 分装场所 不应 设在建筑 物的 地 下室或半地 下室 内。分装场所的 建筑 物不应有 地下室或 其他 地下 建 筑 , 也不应 设置 办公 室、 休息室 。 4.4 分装作业 应按 GB 50016 2014中 3.1.1的规定 确定 其火灾 危险性的 类别 。 同一 分装场所 有不 同火 灾危险性的分装作业 时, 该场所的分装作业的 火灾 危险性 应按 其中火灾 危险性 最大 的类 别确 定。 4.5 分装厂房 的耐火等级 、防 火间距 应分 别符合 GB 500162014 中 3.2和 3.4的规定。 4.6 有爆炸
7、 危险的 甲、 乙类 分装 厂房 应独立 设置, 且宜采 用 敞开式或半敞开式 。封闭式厂房 应设 置泄 压设施。 泄压 设施 宜采 用轻质屋面板 、 轻质墙 体和 易于泄压 的门 、 窗等 ,应 采 用安全 玻璃等在爆炸时不 产生尖锐碎片 的材料 。 4.7 甲、乙 类分装 厂房 应采 用不 发 生火花 的地面 ,并 应平整、 坚实。 腐蚀 性化学品分装 厂房 的地面 、 踢角应防 腐。 4.8 分装厂房 不宜 设置 外排 地沟 。 4.9 分装厂房 的采 暖应 符合 GB 500162014 中 9.2的规定。 4.10 分装厂房 应设 有符合 紧急 疏散要求、标 志明 显、 保持畅通 的
8、出口。安全 疏散 门应向外 开启。安全 出口的 数目应 符合 GB 500162014 中 3.7.2的规定。 4.11 分装场所 上空 不能穿越架空 电 力线路 。 甲 类分装 厂房 和 甲、 乙类 液体灌 装区与 架空 电力线的最近 水 平距 离不应 小于 电杆 (塔 ) 高度 的 1.5倍, 丙 类液体灌装 区与 架空 电力线 的最 近水 平距 离不应 小于 电 杆 ( 塔) 高度的 1.2倍。 4.12 分装场所 应设 置消防 车道 ,消防 车道 应符合 GB 500162014 中 7.1.8的规定。 5 安全设施 5.1 易燃易 爆化学品分装 厂房 应设置防爆 型通 风系 统。 其
9、他危险化学品分装场所 应保持良好 的通 风环 境, 并结 合分装作业的 特 点, 在利 用自然 通风 的同时 设 置局 部或 全面 通风 装置 。 通 风量 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5.2 分装场所 应设 置防 雷设施。 5.3 易燃易 爆化学品的分装场所 使 用的设 备、 器具均 应有防止 产生 摩擦 、撞击 和静电积累 的措 施, 并 应 设 置人 体静电消 除器 。各 项防静电 措施 应符合 GB 12158的规定。 5.4 存在粉尘爆炸 危险的分装场所的 防静电 措施 应符合 GB 15577 2007中 6.3.2的规定。 5.5 易燃易 爆化学品的分装场所 使 用的 电
10、气 设备 (电 动机 、 低压 变压器 、低 压开 关、断路 器、 控制 按 钮 、 配电 盘 、 控 制箱 、操作 箱 等)及输 配电 线路 、照 明及事故 照明 设施、 信号 报警 装置应 采用 防爆型设 备 。 5.6 防爆电气 设备 的选 型、安装、检 查和 维护 应符合 AQ 3009的规定。 5.7 分装场所 内不应 架设 临时 线路和 使用 移动式 电源 插座 。 5.8 分装场所 应按 GB 50493的规定设 置可 燃气体 检测报警 装 置, 封闭 及半封闭 场所 应 与风机联 动。 DB11/T 1250 2015 3 5.9 液体分装 厂房 应有防止 液体 流散 的阻隔
11、和收集 设施。 5.10 分装场所的 消防 设施的设 置应符合 GB 500162014 第 8章的 有关 规定。 5.11 分装场所 应根据 所分装的危险化学品 灭火 方法 的要求设置 灭火器 , 根据 分装作业的实 际需 要 配 置 灭火毯 、砂箱 、消防 铲等 各项消防 器材 ,并 保持 处于 良好 状态 ,所 配备 的灭火器的 类型 和数量 要符合 GB 50140的规定。 5.12 消防器材 应当 在明 显和 便于 取 用的位 置定位 摆放 ,并 有 符合 GB 13495和 GB 15630规定设 置的灭 火 设 备、 灭火器 、消防 水带 、 消防 栓等 标识, 周围 不应堆放
12、物品和 杂物 。 5.13 分装场所 内有 发生 坠落 危险的操作 岗位 时应 设置 便于操作、 巡 检和 维修 作业的 扶梯 、 平台 、围 栏 等 附属 设施。 5.14 分装作业 使用的 各种 外露 的设备 机械传 动部 位应 设置 便 于观察 的安全 防护 罩。 5.15 具有腐蚀 性、 刺激 性和 毒害 性 等化学品的分装场所 应设置 洗眼 器、 淋洗 器,其 服务 半径 应小 于 15m。 5.16 分装场所 内应 配备符合 所分装危险化学品危险性 质需 要的 应急 救援 物资 , 并 根据 作业 特点 和 防 护 要求配 置应急 救援器材专 用柜 。 应急 救援 物资 的配备 标
13、准 可参 照 GB 30077 2013中 第 6章的规定 执行 。 5.17 分装场所 内应 设置 视频 监控 报警系 统, 并能 覆盖 所有部 位。 视频 监控 报警系 统建设 应 符合 DB11/T 384的规定。 5.18 在分装场所的 明显 位置应 设置符合 AQ/T 3047规定的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 警示 标 志或符合 GB 13690规定的化学品危险性标识, 还应 根据 正在 进行的分装作业的危险性设 置符合 GB 2894规定的 禁止 、 警告、 指令、提 示 等 永 久 性安全警 示标 志, 并应 定期对 安全 警示 标志进行 检查 和维护 , 确 保清晰 、 完整。 6 安
14、全技术要求 6.1 分装过 程宜采 用机 械化 或自 动 化封闭式 操作。 6.2 在同一 分装场所 内不应 同时 分装 禁忌 物料 ,禁忌 物料 见 GB 15603的有 关规定。 6.3 分装作业 使用的 包装 物应 采购有 相应 资质 企业的产品 , 并符合 GB 12463 2009中 第 5章的规定。 分装作业所 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 装物 、 容器 的材质以 及 危险化学品 包装的 型式 、规 格 、方法 和单件 质量 (重量 ),应 当与 所包 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 质和用 途相适 应。 对重 复使 用的危险化学品 包装 物、 容 器 , 在重复 使用前 应当 进行 检查 ; 发现
15、存在 安全 隐患 的,应当 维修 或者更换 。 6.4 分装作业操作 时应 轻拿 轻放 ,防止 震动 、撞击 、摩擦 、 重压 和倾倒 。不应 在水 泥 地面 上拖 动、 滚 动 桶 装物 品。 6.5 分装易燃易 爆化学品 时应使 用 防爆 型操作工 具及 设备 。 不应使 用铁 质工 具和 撞击易 产生 火花 的其 他工具 ,分装场所 内不应使 用 打火 机、 手机 、相 机等发火 设备 和电 子设 备。 6.6 向包装 物内灌 装易燃 液体 时应控 制流 速,防止 液体 的飞散 喷溅 及静电 危害 。分装固 体危险化学品 时应防止粉尘 危害 。 6.7 灌装易燃 液体 时应 采用 具备
16、良好 静电释 放导通 性能 和耐溶 解性 能的 输送 管输 送液体 。 6.8 分装厂房 内不应 同时 放置 属禁忌 物料 的原 料或 成品。 备 用的 原料 和已 分装 完毕 的 成品 应及 时转 移 到库房 储存 。 6.9 分装厂房 内放 置的 原料 及成 品 不应 超过 24h的分装 量,待 分装的 原料 不应 敞口 放 置。分装 后的 原 料 包 装物应及 时清 理,不应 堆放 在分装场所。 6.10 在分装场所 进行 特殊 作业 应符合 GB 30871的规定。 6.11 分装作业人 员在 操作 时应 按照作业的危险性 正确 佩戴 、 使用 符合 AQ/T 3048规定的劳动 防护
17、用品。 6.12 分装场所 应保持 清洁 整齐 ,疏散 通道畅 通,不应 堆放 与 分装作业 无关 的物 品。 DB11/T 1250 2015 4 6.13 分装作业 过程 中产生的 废弃 危险化学品 应按危险 类别 分 类收集 、 贮存, 并委托有 相 关危险 废 物 处 置利用 资质 的单位 处置 。 6.14 分装作业 使用的 原料 应从 具有合 法资质 的企业 采购 。 6.15 用于分装的 原料 包装和分装 后 的产品 包装 上应有 符合 GB 15258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标 签, 并附 有 符合 GB/T16483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技术 说明书 。 7 管理要求 7.1 制度要求 7
18、.1.1 企业应 制定分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制度 ,内容包括 : 分装作业 负责 人和 从业人 员的安全 职责 ; 分装场所安全管理的要求 ; 分装设 备安全管理的要求 ; 分装原 料和 成品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技术 说明书 和安全标 签的编写 和使 用要求 ; 分装作业 应急 管理要求 等。 7.1.2 企业应 针对 所分装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 质,编 制不 同品种 或危险性 类别 的分装作业安全操作规 程 。安全操作规 程应 当包括 以 下内容 : 危险警 示; 操作程序 ; 注意事项 ; 应急措 施。 7.1.3 应 按照 GB 18218的规定 对 分装场所 进行重大 危险 源辨 识, 构成 危险化学品 重大 危险 源的分装场 所 应进行 评估 、登记 建档 ,定期 监测 ,确 保重大 危险 源 处于安全和 受控 状态。 7.1.4 企业危险化学品 事故应急预案中 应有 符合 GB/T 29639规定的分装作业 专项应急预案或 现场 处置 方案, 每半 年至 少进行 一次演练 。 7.2 人员要求 7.2.1 分装场所 至少应 配备一 名在 班 专( 兼) 职安全管理 员,负责 作业 现场的安全管理。 7.2.2 分装作业人 员上 岗前 应当 接受安全 教育 和安全操作规 程 的培训 ,考核 合格 后方 可 上岗 作业。 特 种设备 作业人 员应 持证 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