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20 R 80 备案号: 57477-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482 2017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救援应用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rescue applica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2017 - 12 - 15发布 2018 - 04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482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场所要求 . 2 4.1 一般
2、要求 . 2 4.2 车站要求 . 2 4.3 区间要求 . 3 4.4 车辆与车辆基地要求 . 3 5 探测要求 . 4 5.1 一般要求 . 4 5.2 设置要求 . 4 5.3 其他要求 . 4 6 处置要求 . 4 6.1 调度指挥要求 . 4 6.2 通信联络要求 . 5 6.3 设施联动要求 . 6 6.4 人员装备及措施要求 . 6 6.5 应急疏散及行动安全要求 . 7 6.6 火灾处置要求 . 8 6.7 事故处置要求 .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轨道交通车站救援器材装备配备参考表 . 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微型消防站个人装备配备参考表 . 12 DB11/T 1
3、482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 由北京市公 安局提 出并归口。 本标准 由北京市公 安局组织实施 。 本标准 起草单位:北京市公 安 局消防 局。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周丹、潘佳、申茂祥、王墨、周刚、王宏飞、石祥、刘梅、李明洋、李廉洁、 张铁英、刘世权、李品冠等。 DB11/T 1482 2017 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救援应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城市 轨道交通(以下简称“ 轨道交通 ”)综合 救援应用 技术要求 。 本标准 适用 于轨道交通 相关 场所的设 计、危险源 探测及火灾 等事故处置救援 。 2 规范性
4、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 所 注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 包括 所有的 修改单 )适 用于 本文件。 GB 14287(所 有部分 ) 电气火灾 监控 系统 GB/T 26718 城市 轨道交通安全防范 系统 技术要求 GB/T 29176 消防应急救援通则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 喷水灭 火系统设 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 自动 报警系统设 计规范 GB 50157 地铁 设计 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 部装 修设 计 防火规范
5、GB 50490 城市 轨道交通 技术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 水及消火 栓系统 技术规范 GB 51054 城市 消防站设 计规范 DB11/T 646(所 有部分 ) 城市 轨道交通安全防范 技 术要求 DB11/ 995 城市 轨道交通工程设 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 3.1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it 在 不 同型 式固 定轨道 上运 行的城市公 共客运系统 的统 称,包括 地铁、 轻轨 、 中低速磁悬浮 和市 域快 速 轨道交通 等。 3.2 综合救援 comprehensive rescue 主 要 包括 消防 灭火 、
6、重大 灾害抢 救生命 、特殊 灾害 事故和 社会 救助 等。 3.3 纵向辅助疏散平台 auxiliary longitudinal emergency walkway 地 上高架 和地 下区间 内各 设于上 、下 行 线路 一侧 , 供乘客作为辅助 疏散用的 纵向连续平台 (或走 道) 。 DB11/T 1482 2017 2 3.4 运营控制中心 operation control center 为 调度人员 使用信 号、电 力 监控、 火( 防 )灾 自动 报警 、 环境 与设备 监控、 自动 售检票 、 通信 等 系统 中央级 设备 对轨道交通全 线所有 运行车辆 、 车站和区间的设备
7、 运行 情况进 行集中监 视、控 制 、 协 调 、指 挥 、 调度和 管理 的场所 ,简称控 制中心 (OCC)。 3.5 路网指挥中心 traffic control center 负责协 调运营各条线路 的控 制中心 及各运营 主体 , 具有综合监 视、 多轨道 线路多交通系统运营协 调、 应急指挥 、信 息共享 等职能 ,简称 指挥 中心 (TCC ) 。 3.6 安全防范系统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以维护 轨道交通 公共 安全 为目的 ,运 用安全防范 产品 和其他 相关 产品 所构成 的视频 安防 监控 系统、 实 体 防护 与入侵 报警系统
8、 、 化学 监测 系统、 放射 性材料 监 测与处置 系统、 武器与 爆炸 危险品 检测及处置 系统等, 或由 这些 系统为 子系统 组合 或集 成的 电子 系统或 网络 。 3.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 当被保 护电气 线路中 的被 探测参 数超过 报警 设定 值时 , 能发 出报警 信号 、控 制 信 号 并 能 指 示 报警部 位 的 系统 ,由电气 火灾 监控 设备和 电气 火灾 监控 探测器组 成。 3.8 公安消防站 public security fire station 公 共 消防设施的 重要 组成 部分,是公
9、安消防 队的 驻在 基地 ,主 要包括 建筑 、道 路 、场地和设施等。 3.9 微型消防站 micro fire station 由 车站 或车辆基地 建立 的有 装备器材和 执勤 人员 ,具 备 24 h值班 备防 能力 ,可 随时接受 公安 机 关 消防机构 火警 调度出动的消防组织。 4 场所要求 4.1 一般要求 场所的设 计除符 合本规范 ,还应 符合 GB 50016、GB 50084 、GB 50157 、 GB 50222、GB 50974、 GB/T 26718、DB11/T 646(所 有部分) 、DB11/ 995等相关规定。 4.2 车站要求 4.2.1 车站站 台、
10、 站厅 出入 口通道 、 楼梯 、自 动扶梯 和售 、检票 口( 机) 等设施的通 过 能力 应按照 该 站超高 峰设 计客 流量确 定,计算超 高峰 设计 客流量时 , 超高 峰系 数值宜取 1.4。 4.2.2 车站在 计算每 个出 入口 通道 宽 度时 ,不 均匀 系数值宜取 1.25。 DB11/T 1482 2017 3 4.2.3 车站站 台、主 要通道区 域不 应设置 商铺 。 4.2.4 车站应 在出 入口 外设置安 检点, 安检 点不 应占 用疏散通道 宽度 。 4.2.5 车站应设置安全防范 系统 设备用 房, 应满足 下列 要求 : 设置在 设备与 管理 用房 区端门附
11、近,可 与其他设备用 房 共用 ; 面积不 宜小 于 10m 2 ; 采 用 耐火 极限 不低于 2 h的防火 隔墙 与其 它部位分 隔; 房 间 门为 乙级 防火 门; 房 间 内设火灾 自动 报警 和灭 火设施 。 4.2.6 车站应设置 专业 救援器材 库房, 应满足 下列 要求 : 设置在 设备与 管理 用房 区端门附 近; 面积不 宜小 于 20m 2 ; 存储设备参 见附录 A; 房 间 内设置火灾 自动 报警系统和 灭火设施 。 4.2.7 车站应设置 供消防 队员 综合 救援 时使 用的 电梯 ,可 与无障碍 电梯 合用 ,并 满足 下列 要求 : 电梯从室外直接停靠 站厅层
12、( 非付费 区) ; 电梯的 载重 量不 应小 于 800 kg; 电梯从室外 至站 厅层 的运 行时间 不宜 大 于 60 s; 电梯的动 力与 控制 电缆 、电 线 、控 制面 板应 采取 防水 措施 ; 电梯入 口处设置 供消防 队员 专 用的 操作 按钮 ; 电梯轿厢 的内 部装 修采 用不 燃 材料 ; 电梯轿厢 内部 设置 专用 对讲 电 话; 电梯采 用专 用供 电回 路,并 在 其配 电线路 的最 末一 级配电 箱处设置 自动 切换 装置。 4.2.8 地 下 车站的 风亭 在满足 防火间距 的基 础上 ,风 口应设置防 护栏 或防 护网; 如设置有 困难 ,可 在 风亭百叶
13、内增 设防 护网 ,风亭与其他 建筑 的防火间 距应符 合 GB 50016的相关规定。 4.2.9 地 下 车站设备与 管理 用房 区及区间安全疏散通道应 满足救援人员与装备 使用 需求。 4.2.10 地 下 车站的消防 水泵 房宜 设置在 车站站 厅层 及以 上楼层,并 靠近 设备与 管理 用房安全出 口; 地上车站消防 水泵 房的设置应符 合 GB 50974的相关规定, 且冬季 采暖温 度不 应低 于 5 。 4.2.11 地 下 车站站 厅公 共区 、通道 宜 设自 动灭 火系统 ,并 满足 GB 50084的相关 规定。 4.2.12 地 下 车站所 有部位 的墙面 、地面 、顶
14、棚 及隔 断装 修材料和 固定 座椅 等设施的 燃烧性 能均 应为 A级。 4.2.13 地 上 车站 公共 区的 墙面 和顶棚装 修材料的 燃烧 性能 均应 为 A级 ,地 面装 修材料的燃烧 性能 不 应 低于 B1级。 设备与 管理用 房 区内 的装 修材料应 符合 现行 GB 50222的规定 。 4.3 区间要求 超过4 km的地 下区间 ,每隔 2 km应设 直通地 面的防 烟楼梯 间作为 安全出 口。 4.4 车辆与车辆基地要求 4.4.1 车辆应 具有 良好 的防火性 能,车辆及 内部 设施( 包括电线 、电 缆)应 采用 不燃 材料 或无 卤、 低 卤的阻燃 材料 。 4.4
15、.2 车辆宜 设置火灾 自动 报警系统,并 能通 过无 线通信 、视频 监视 等方 式将 列车 上发生 火灾及应急 事件的信 息传输 给线路 控制中心 。 4.4.3 车辆应配置 便携 式灭 火器 具,每 节车 厢配置 两组, 每组两 具灭 火器 ,并 安放 在车门 显著 位置 并 有明显 标识 。 DB11/T 1482 2017 4 4.4.4 车辆宜 设自 动灭 火设施 。 4.4.5 车辆基地的 停车 库、列 检库 、 运用 库、 联合 检修 库及 物 资库 等场所 集中 设置的附属 用房 应设 独 立的防火 分区 ,并 符合 GB 50016的相关 规定 。 4.4.6 车辆基地的
16、外墙 应设置防 护网等 防护 措施 。 5 探测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轨道交通应设置 危险源 检测 、 探测 系统 ,并 纳入 轨道交通 总体 规划 、设 计、 施工, 同步 交付 使 用。 5.1.2 宜 使 用集 火灾 烟雾粒 子、危险工 业化学 气体 、化学 战剂、 生物 有害 因子 等危险源的 综合 探测 系 统。 5.2 设置要求 5.2.1 车站安 检点 应设置 刀具 、枪支弹药 、炸 药及其他 危险 固体 、液 体检 测装置 。 5.2.2 车站出 入口、 通道 、站 厅层 、 站台 层、 通风 口等 场所应设置 危险 工业化学 气体 、 化学 战剂 、生 物 有
17、害因 子等危险源 探测 系统。 5.2.3 车站、 车辆 、区间 变电 所及 系统 设备用 房、主 变电 所、控 制中心 、车辆基地 等场所应设置 电气 火灾监控 系统 。 5.2.4 危险源 探测 系统 的设置 除符 合 本规范规定 ,还 应符 合 GB 14287(所 有部分 ) 、GB 50116 、 GB/T 26718、DB11/T 646 (所 有部分)的 相关 规定 。 5.3 其他要求 5.3.1 危险源 探测 系统 应具 备探测 主 要工 业有 毒有 害气 体、 化学 战剂 、生 物有 害因 子的能力 。当 探测 仪 器在 100 kpa环境 压力 下从进 气口 连续 吸入
18、温 度 20至 25、相对 湿度 25%至 50%及特 定浓 度的 某种 气 体 时, 应在 指定的 时间范围内 预警 、分 类报警 。 5.3.2 对主要 工业 有毒 有害 气体 预警响 应时 间小 于 7秒, 典型最 低可 检测 浓度 为 20 ppb。 5.3.3 对主要 工业 有毒 有害 气体 分类报警 响应 时间 小于 30秒 , 典型 最低检 测浓 度为 : a) 正己烷 、正 辛烷 、汽油 、柴油、 煤油 等脂肪烃 类报警 下 限: 15 ppm; b) 苯 、 甲苯 、二甲苯 等芳香烃 类 报警 下限 :10 ppm; c) 二氯甲烷 、三氯甲烷 、二氯 乙 烷等 卤代烃 和酮
19、 类报警 下 限: 50 ppm; d) 乙 醚 、 丙醚 、异丙醚 等醚 类报警 下限 :20 ppm ; e) 乙 醇 、 乙 二醇 、丙醇 等醇 类报警 下限 :20 ppm 。 5.3.4 对 常 见有 毒和 易燃 气体 探测 分 类报警 响应 时间 小 于 60秒 ,典 型最 低检 测浓 度应 符 合下列 要求 : a) 氯 气 报警 下限 :1 ppm ; b) 氨 气 报警 下限 :5 ppm ; c) 一 氧 化 碳 报警 下限 :5 ppm; d) 硫 化 氢 报警 下限 :1 ppm ; e) 环 氧 乙 烷 报警 下限 :1 ppm。 5.3.5 对主要 化学 战剂 的分
20、 类报警 响 应时 间小于 30秒, 典 型最低检 测浓 度为 : a) 沙林、 索曼 、塔崩 、环 沙林 等 神经 类战剂 报警 下限 :20 ppb; b) 路 易氏 气、 芥子 气、 氮芥 等糜烂 类战剂 报警 下限 :20 ppb ; DB11/T 1482 2017 5 c) 氯 化 氰 等 全 身 中 毒 性 战剂 报警下 限: 4.5 ppm; d) 光 气等 窒息 性战剂 报警 下限 : 0.25 ppm。 5.3.6 系统对 生物 有害 因子 报警 响应时 间小 于 60秒, 典型最 低检 测浓 度为 : a) 细菌芽孢 :100 ACPLA ; b) 细菌: 25 ACPL
21、A; c) 病 毒 : 100 ACPLA; d) 毒 素 : 300 ACPLA。 5.3.7 车站应 对站 内可 疑遗弃 物及 时 检测 。 5.3.8 车站应 在站 厅层 、站 台层 或安检 点设置防 爆球 或隔 离转运 装置 ,设置 隔离 防护 栏 并安 排专 人监 管 。 6 处置要求 6.1 调度指挥要求 6.1.1 轨道交通应设置 路网 运营 指挥中心 ,并 满足 下列 要求 : 具备日 常运营管理 及应 对灾 害 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 功能; 负责对 运行 列车、 车站、 车辆综合 基地 实施 统一调度指挥、 协调 管理,对 各 类 机 电 设备 系统实 施 监 视、控 制; 具
22、备行车调度 、电 力 调度 、 环控 调度 、 防灾调度 、 维 修 调度 以及 票务 管理 、 乘客动 态管理、 信 息管理 等中心级 的功 能。 符 合 GB 50157、DB 11/ 995 的 相关 规定 。 6.1.2 轨道交通应 依托 公安 机关 消防机构 设置 综合 救援调度指挥 平台 ,并 满足 下列 要求: 与路网 运营 指挥 中心 、 消防 119指挥 中心 、 其他 市专 项 指挥 部及车站消防 控制 室 实现 中高清音 视 频 等信 息交 互; 与线路运营 控制中心 、 消防 119指挥 中心 实现话 音和 数 据通信 接入 ,并 预 装 119调度指挥 系统 , 实
23、现 系统内 部调度 ; 对救援 对象 的信 息进 行更 新、 管理 和维护,并 能 获 取 、 检 索 和调用,包括有 平面布 局、 设备设 施 、 应急 预案 、风 险评估 、处置规 程和处置 案例 等信 息 ; 实现公 安 、 卫 生 、 交通、 环 保 等单位 联勤 联动 功能 , 建 立调度指挥信 息交 互 的工作 机制 ,可 接 入 话 音 或 数 据 通信 ; 可调用应急救援所 需的 有线 (专 线) 、 无 线、 视 频资源、 应急 物资 储备资 源和应急设施资 源等, 掌握其他地区、 其他 部门应急物 资储 备和调 剂供 应渠 道, 根据 “ 先近 后远、 满足急 需 、 先
24、主后 次”的 原则调用应急 物资 。 6.1.3 微型消防站调度应 满足 下列 要求 : 微型消防站应纳 入轨道交通应急救援联 勤联动 体系 并负责本车站 管理范围 内火灾等事故 的 初 期 处置 ; 微型消防站与 公安消防站 同步调动 。 6.2 通信联络 要求 6.2.1 轨道交通地 下线路 应引 入公 安消防 无线 通信 系统 的信 号 ,并 满足 下列 要求 : 公安消防 无线 通信 系统 包括城市 消防调度指挥通信 网和现 场指挥通信 网。 轨道交通地 下线路应 引 入 以上 两个 公安消防 无线 通信 网络 并覆盖 地下 线路 全 线范围 , 信号 强度和通信 容 量应 满足公 安
25、消防 部门 的要求 ; DB11/T 1482 2017 6 公安消防 现场指挥通信 网的 天馈 系统 应在 车站地 面出 入 口设置备用的 射频 信号 馈 电接 口, 馈电 接 口 能够 临时外接 公安消防 部 门的 移动 转发 设备, 作为 车站 内部 固定设备 发生 故障时 的应急备 份 措施 。 每 个车站设置 外接 馈 电接 口的地 面出 入口 应不少于 2个 , 每个地 面 出入口 的馈 电接 口 应不少于 2组 ( 收发 为一组 ) 。 馈 电接 口 应设置 接 口箱 , 箱 体和 箱内 通信 端 口应有明 确的 编号 标 识 ; 中国移 动、 联通 、电 信 等公众移动通信 网
26、作为 消防 报警 求救的通信 手段 , 应 覆盖 地 下线路 全 线 范围; 保障公 安消防 部门 的通信设备应 采用 不间 断电源 供电,后 备电 池满 负荷 供电不少于 4 h。 6.2.2 车站安防 视频 监控 系统 应覆盖站 内、 区间 等重 点场所 ,并 满足 下列 要求 : 车站出 入口 到消防 控制 室之 间、 车站出 入口 到站 台出 入 口之 间分 别铺 设音 视频 电 缆、 网线、 光 缆 , 用于 应急救援信 号传输 ; 音视频 电缆 、网 线、 光缆两 头 设置 接口 箱, 箱体 和箱 内 通信 端口 应有明 确的 编号标 识; 通信电 缆应 符合 阻燃 、 防 水、
27、防鼠 害、 耐腐蚀 、 抗 电气 干扰 的性 能要求,并 通 过 线 槽 进 行 铺 设 ; 通信电 缆及 接口 的电气 性能 应 符合表 1规定 。 表 1 通信电 缆及接口 电气 性能 电缆类型 数量 电气性能 接口类型 音视频电缆 4 外 导 体内径不小于 9mm BNC接口 网线 4 六 类 屏蔽线 RJ-45接 口 光 缆 ( 芯 ) 4 单 模 光 缆 FC型 接 口 6.3 设施联动 要求 6.3.1 消防联动 控制系统 应实 现消火栓系统 、 自动 灭火 系统 、 防 烟排 烟系统 以及消防 电源、 应急照 明、 疏散指 示、 防火 卷帘 、电 动 挡 烟 垂帘 、 消防 电梯
28、 、 防火门 、 消防 广播 、 站 台门 、 门禁 、 自 动扶梯等系统 在 火灾 情况 下的联动 控制 。 6.3.2 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 (FAS)、 环境与设备 监控 系统 (BAS) 独 立设置 时, 系统 之间应设置 高可 靠性 通信接 口, 防排 烟系统 与正 常 的通 风系统 合用的设备应由 设备 监控 系统统 一监控。 6.3.3 环境与设备 监控 系统 (BAS)执 行防灾及 阻塞模 式应 满足 下列 要求 : a) 能 接 收 FAS系统 车站火灾信 息 ,执 行车站防 烟、 排烟 模 式; b) 能 接 收 列 车区间 停车 位置信 号 ,根据 列车火灾 部位 信息,
29、执行 隧道防 排烟 模式 ; c) 能 接 收 列 车区间 阻塞 信息 ,执行 阻塞 通风 模式 ; d) 能 监控 车站疏散指 示系统 和应急照 明系统 ; e) 能 监控 各排 水泵 房危险 水位。 6.3.4 车站火灾 自动 报警系统 对消防泵 和专 用防 烟、 排烟风 机 ,除 应设 自动 控制 外, 应设 手动 控制 , 对防烟 、排 烟设备 还应设 手动和 自动的 模式 控制 装置 。 6.3.5 火灾状 况下, 火灾 自动 报警系统 发布 火灾 模式 指令 ,环境 与设备 监控 系统 优先 执 行相 应的 控制 程 序 ,保 证防 排烟 及其他 相关设备及 时进 入排 烟救灾 状
30、 态。 6.3.6 火灾或 紧急 状况 下, 运营 控制中心 应具 备监控 全线 车站、 区间消防 系统运 行状 态 及火灾联动 模 式调度指挥 功能 。 6.3.7 消防联动 对其他 系统 的控 制应满足 下列 要求 : a) 自 动 或 手 动 将 广播 转换 为火灾应急 广播状 态; DB11/T 1482 2017 7 b) 视 频 监 视系统 应自 动或 手动 切换至 相关 画面; c) 自 动 或 手 动 打开 检票 机,并 应 显示 其工作 状态 ; d) 根据火灾 运行 模式或工况自 动 或手 动控 制车站站 台门 开启 或关 闭,并 应显 示工作状 态; e) 自 动 解锁
31、火灾区 域门 禁,并 宜 手动 解锁 全部 门禁 ; f) 防火卷帘 门、电 动挡 烟垂壁 自 动降落 ,并 应显 示工作 状 态; g) 电 梯 迫降 至首 层,并 接 收 电 梯 的 状 态 反 馈 信 息 ;在 人员监 视的 状态 下控 制站 内自动 扶梯 的 停 运 或疏散 运行 。 6.4 人员装 备及措 施要求 6.4.1 轨道交通应设微型消防站 ,并满足 下列 要求 : a) 设 有 业 务 用 房 和 辅助 用房 ,面积 不宜小于 30 m 2 房间 宜独立 设置 ,可合并 使用 ; b) 具 备 24 h值班 备防 能力 ,可 随时接受 公安 机关 消防 机构火 警调度出动
32、; c) 设站长 、消防员 、值班 通信员等 岗位 (可 兼任 ), 每班值班 备勤 人员 不少于 6人 ; d) 配备灭 火器 、水 枪、 水带 等灭火器材 ; e) 配备个人装备和通 讯器材 ,参见 附录 B的规定 。 6.4.2 轨道交通应 建设 具备 专业 救援和 社会 服务功 能的 公安消防站 ,主 要承担 灭火 、救援 、处 突等 任 务,并 满足 下列 要求 : a) 车辆基地 内应 建有公 安消防站; b) 公 安消防站 建设应 满足 GB 51054的相关 规定 ,宜 建为特勤 消防站 ; c) 公 安消防站应 建在 车辆基地 内,并 能 直接 将轨道引入 消防站车 库 ,
33、没 有直接引 入 条件的 , 要在 距车库 最近 范围 内建 立平 交道口。 6.4.3 微型消防站人员 在处置事故 时 应采取 下列 措施 : a) 佩戴全 套个人防 护装备 ,携 带 灭火 、破拆 、通信 等工具; b) 开展火 情侦察 ,确 定起 火部位、 燃烧物 质、 火势 发展 及人员 被困 伤亡 等详 细情况; c) 根据燃烧物 质不 同, 选用 最佳灭 火方 法扑 救初 期火灾 ; d) 利 用 固 定 排 烟 设施 实施 排烟 降 毒; e) 应与公 安消防站人员 做好 信息对 接。 6.4.4 公 安消防站人员 在处置事故 时 应采取 下列 措施 : a) 通 过 询问 微型
34、消防站人员 、查看 视频 监控等 方式 查明 火 情, 划定 警戒 范围 ; b) 搜 索 、 疏散 、营 救被 困人员 ; c) 采取多 种破拆 方式 开辟 进攻 、 疏散通道 ; d) 采取固 移结 合的 战术 ,进 入现场 扑救火灾 ; e) 利 用 固 定及 移动 排烟 设备 进行排 烟降 毒; f) 消 除 残 火 , 移 交 现 场 。 6.5 应急疏散 及行动 安全要求 6.5.1 应急疏散应 满足 下列 要求 : a) 车站启 动应急 广播 ,通 报指引疏散 路线 ,提 示安全疏散须知 ; b) 车站人员 在疏散 楼梯 、通道引导 乘客 疏散 ; c) 车站开启 所有 自动 检
35、票 机闸 门 及安全出 口, 视情 将扶梯改 为上 行或 停止 运行 , 视情 合理 分 流 人 员; d) 疏散时 避免穿越 烟雾 、火灾区域 。 6.5.2 安全行动应 满足 下列 要求 : DB11/T 1482 2017 8 a) 车站配置 湿毛巾 、自生 氧防 毒 面具 等防 护装备 ; b) 救援人员 根据 灾害 事故 类型 、 现场 环境 、装备性 能等 因 素选 择个人防 护装备 ; c) 进 入 火灾 现场 时, 救援人员 穿着 隔热 服或 避火 服 , 视情况 采用 细水 雾掩 护 ,并 时 刻 注 意 气 瓶 压 力 变 化; d) 救援人员 佩戴 隔绝 式空 气呼 吸
36、器, 条件 允许 时使 用移 动 供气源 ; e) 进 入 事故 现场 时, 保持 前虚 后 实、 探步 前进 ,以 防 楼梯孔洞坠 落伤 害; 能见 度差时 , 摸 索 顺 序 为先左右 后上 下, 坚持 探步 推 进, 按照 左进 右出 、右 进 左出的 方向 返回 ; f) 登 高 侦察 时, 采取 防坠 落措施, 在屋 顶活 动时 ,沿 承重构 件前行 ; g) 事故现 场入 口设置安全员 , 记录进 入人员 时间 、气 瓶 压 力 等 信 息 ,全 程 观 察 监 测 现 场 危险 区域 ; h) 当 现 场出 现爆炸 、倒塌 等险 情 征兆 ,立 即发 出警报 ,组织 撤离 到安全
37、地 带并 清点人员 ; i) 根据不 同场所 ,选 择防 水、 防 爆型照 明工具 ,进 入救援现 场时 间不 宜超过 40 min; j) 处置有 毒、有 害 事故 现场 时, 处置车辆 停靠 在上 风或侧风方 向, 避开 地势 低凹 地 带, 从上风或 侧 风方 向进 入现 场; k) 在 有 毒 、有 害 事故 现场 , 救援人员 结合 侦检情况 , 根据个人防 护等 级和标准 进行安全防 护 ,并 符 合 表 2、 表 3要求。 在不清 楚 危险 区域 及物 质情况 下, 按最 高等 级标准防 护 (不 同等 级下 穿 戴)。 表2 防护等级 毒 性 危险性 重度危险区 中度危险区 轻
38、度危险区 剧毒 一级 一级 二级 高毒 一级 一级 二级 中毒 一级 二级 二级 低毒 二级 三级 三级 微毒 二级 三级 三级 表3 防护标准 等 级 形 式 防 化 服 防 护 面 具 一 级 全 身 密 闭 型 重 型防化服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二级 全身 封闭式防化服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三级 呼吸 简易防化服 简易滤毒罐面罩或口罩毛巾等防护器材 6.6 火灾处置要求 6.6.1 火 情 侦查 应满足 下列 要求 : a) 观 察 火 势 发 展 程 度 、 热辐 射强度 、 蔓延 方向 , 初步判 断 着火 部位、 燃烧物 性质 、 燃烧 范围 、适 用 灭
39、火 剂 ; b) 掌握有 无人员 受火 势威胁 , 人员 数量、 所在 位置、 救援 方 法及 燃烧物 质、 范围、 火势蔓延途径; c) 了 解 掌握 消防 控制 室和 内部 消防设施 启动及 运行 情况 , 现场 有无 带电 线缆 和设备; d) 了 解 掌握 起火 建筑 物结 构特 点、 毗连 状况 , 抢 救疏散人员的通道, 内攻 救人灭 火的 路线 及有 无 坍塌危险 的情况 ; e) 了 解 掌握 有无爆炸 、 毒 害、 腐蚀、 忌水 、 放射 等危险 物 品以及 可能 造成 污染 等次 生灾害 的情况; DB11/T 1482 2017 9 f) 了 解 掌握 有无 需要 保护
40、的重 点 部位、 重要 物质 及其 受到火 势威胁 的情况 ; g) 对 侦察 路线 和出 入口 做好 标识, 当侦察 路线 长、 转弯 多 ,并 遇 有 斜 梯 等, 增设 中 间保 护点, 负 责 安全 绳的 接力 传递 ,保 证联络信 号的 畅通 。 6.6.2 现 场 警戒 应满足 下列 要求 : a) 根据预 案和火灾 现场 实际 情况, 确定 警戒 区域 ; b) 利 用 警 戒 器材设置 警戒 线, 隔 离无 关人员 ; c) 设置明 显标 志和出 入口,对 出 入现 场的人员 进行 登记 ; d) 对 现 场 周 围 实 施交通 管制 ; e) 疏 导 事故 现场人员 。 6.
41、6.3 搜 索 救人应 满足 下列 要求 : a) 搜 索 被 困 人员 可采取 仪器探测、主 动呼喊 、查看 、听 、 摸、 搜救 犬搜 索等 方法 ; b) 搜 索 场所 主要 包括 站台 层、 站 厅层 、 办 公区 、列 车车厢 、 厕所 等部位以 及未 燃烧 但充 满烟雾的 区 域 ; c) 利 用防 烟楼梯 、封 闭楼梯 、消防 电梯 及消防 专用通道 等 将被 困人员疏散 至地 面安全区 域; d) 当 救人通道 受阻 、被 困人员 受 烟火围 困时 ,可 集中 优势力 量, 利用 水枪 掩护 、打开 进攻 通道, 实 施救人 ; e) 对 获 救 伤 员 ,可 采 用心 肺复苏
42、或 者自动 体外除 颤仪 (AED) 等措施 进 行初 期急救 ,并 及时移 交 医疗人员 。 6.6.4 灭 火 进攻 应满足 下列 要求 : a) 主 要 灭 火 力 量 应 部 署 在 有 人员受 到火 势威胁 的部位、 营救疏散 路线 、可 能 引 起 爆炸 、 毒害 物 质 泄漏的 部位、 火势 蔓延 方向 以 及可 能造 成重大 损失 的部位 ; b) 应 优 先 使 用 固 定 灭 火设施 灭火, 设置 水枪 时, 应设置 分 水器 ,并由 专人 操作 ; c) 灭 火 进 攻 时 , 应 合 理 变换 直流、 开花 、雾 状水 枪射流; d) 根据燃烧物 质,合 理选 用水 、
43、 泡沫 、干 粉、 二氧 化碳 以 及沙 土灭 火剂 ; e) 利 用救 生照 明线 、发 光导 向绳、 安全 绳、 水带干 线等 器材 落实 导向 措施 ; f) 灭 火 进 攻 时 应 带 齐 破拆 、排 烟 、照 明、 侦检 、通信 、救助 等器材 ; g) 应 接近 火点射 水, 未见 明火不 宜 盲目 射水 。 6.6.5 火场破拆 应满足 下列 要求 : a) 破拆车 门优 先选 择自 带解锁 钥匙 开启 ; b) 破拆站 台门 优先 选择 发送 信号直接 解锁 操作 ,特殊情况下 利用 自带解锁 钥匙 开启; c) 车 门 、 车 窗玻璃 可使 用腰斧 、 大锤 、玻璃 破碎 器
44、、 无齿锯 、彩钢 板切 割锯 ; d) 车 体 不 锈钢 板可 使用 无齿锯 、 双轮 异向 切割 机、 液压 剪 切钳 切割 ; e) 柔 性通道 可以 使用 无齿锯 对外部包 裹的 不锈钢 板进 行切割 , 切 割出 足够 的空 间后, 使用 链锯对 硅胶布 进行 切割 。 6.7 事故处置要求 6.7.1 现 场 侦检 应满足 下列 要求 : a) 进 入 有 毒 区 域进 行检 测, 测定毒 气种类 和浓 度; b) 测定有 毒气 体种类 ,取 样隔 离 ,确 定处置 毒源 方法 ; c) 切换电源,关 闭部分 防火 门和防火 卷帘 ; d) 保 护 事故 现场 ; e) 标 识现
45、场染 毒区 域及 警戒 区域。 6.7.2 现 场 警戒 应满足 下列 要求 : DB11/T 1482 2017 10 a) 检 测 风 向 、 风 速 、 温 度 等 条 件 确 定 , 毒 区 内 布 置 警 戒 应 着 防 化 服 ; b) 设置明 显标 志和出 入口,对 出 入现 场的人员 进行 登记 ; c) 对 现 场 周 围 实 施交通 管制 ; d) 事故现 场人员疏 导。 6.7.3 现 场 医疗 救护 应满足 下列 要求: a) 在 没 有明 确毒 气的 种类 和数量的 情况 下, 救援人员应 着 全封 闭式重 型防 化服 ,做好 全身 防 护 , 保证自 身安全 ; a
46、) 救援人员 进入 现场 后, 引导 未 中毒 人员 到场 外洗 消组 进 行洗 消处 理,对 已 发 现 有明 显中 毒 症 状 人员,由 专业 医疗 急救 部门 进 行处置 。 6.7.4 现 场 毒源 处置和区 域洗 消应 满足 下列 要求 : a) 现 场 洗 消人员应 进行个人全 身 防护 ,对于 化学 毒剂 的残留 物, 处置 小组可 利用 隔 离转 运装置等 将 其 收集 起来 ,交 由专业 部门处置 ; b) 在 输 转 工作 完成 以后 , 现 场指挥 部要 组织 人员 利用 洗消机 对染 毒区 域进 行反 复清洗 , 洗 消 污 水 应进行 收集 处理 ; c) 侦 检 小
47、 组 在 阶 段 性 洗 消 之 后 , 要 对 污染 区域进 行再 次检测 ; d) 处置小 组和 侦检 小组 人员及装备 在撤 离现 场时 必须 进行全 面洗 消。 6.7.5 现 场人员和器材装备 洗消应 满足 下列 要求 : a) 应 在 地 面 选 择 上 风方 向建 立洗消区 ,确 定等 候、 集合、疏散地 域位 置, 供水 方法等 ; b) 展开洗 消装备 ,标 志场地 ,组织 供水 和污 水收 集, 使装备处 于工作 状态 ; c) 进 入 染 毒 区 域 的人员按指定 路线进 入洗 消区 进行 洗消 , 洗消 完毕 按指定 路线 依次离 开洗 消区, 并 核 查登记 ; d)
48、 对 进 入 染 毒 区 域 的器材装备 进 行洗 消处 理。 DB11/T 1482 2017 11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轨道交通车站救援 器材装 备配备 参考表 表 A.1规定 了轨道交通车站救援器材装备配备 种类 及数量。 表A.1 轨道交通车站救援 器材装 备配备 种类及数 量 种类 器材名称 配备数量 单位 防护器材 氧气呼吸器 10 套 空 气 呼 吸 器 气 瓶 ( 9L) 20 个 自生氧防毒面具 100 个 救 生 器材 躯体固定气囊 10 个 肢 体固定气囊 10 个 折叠式担架 10 个 多 功 能 担 架 5 个 伤 员 固 定 抬 板 10 个 自 动 体 外
49、除颤仪(AED) 2 个 破拆器材 液压破拆工具组 2 套 手 动 破拆工具组 2 套 无 火 花 工具 2 套 洗 消器材 简易洗消喷淋器 2 套 照 明、排烟器材 移动排烟机 2 台 移 动 发 电 机 1 台 移 动照明灯组 5 套 灭 火器材 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器 2 个 DB11/T 1482 2017 12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微型消防站 个人装 备配 备参考表 表B.1 规定 了微型消防站个人装备配备 种类 及数量 。 表 B.1 微型消防站 个人装备 配 备种类及数 量 序号 器材名称 配备数量 1 消防头盔 1顶 /人 2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套 /人 3 消防手套 2付/ 人 4 消防安全腰带 1根/ 人 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双/ 人 6 自生氧防毒面具 2具/ 人 7 背 负式细水雾灭火器 2具/ 站 8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具/ 站 9 发 光 导 向 绳 500米 10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1个/ 人 11 消防员呼救器(带方位指示功能) 1个/ 人 12 *消防轻型安全绳 1根/ 人 13 *消防腰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