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506-2017 盾构始发与接收切割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技术规程.pdf

上传人:rimleave225 文档编号:363682 上传时间:2018-09-07 格式:PDF 页数:48 大小:363.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11 T 1506-2017 盾构始发与接收切割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技术规程.pdf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DB11 T 1506-2017 盾构始发与接收切割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技术规程.pdf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DB11 T 1506-2017 盾构始发与接收切割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技术规程.pdf_第3页
第3页 / 共48页
DB11 T 1506-2017 盾构始发与接收切割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技术规程.pdf_第4页
第4页 / 共48页
DB11 T 1506-2017 盾构始发与接收切割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技术规程.pdf_第5页
第5页 / 共48页
亲,该文档总共4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 11/T 1506 2017 盾构始发与接收切割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Shield Cutting GFRP Reinforced Supporting Members During the Process of Launching and Receiving 2017 12 15发布 2018 04 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 术监督局 DB 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盾构始发与接收切割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Shield Cutti

2、ng GFRP Reinforced Supporting Members During the Process of Launching and Receiving 编 号: DB11/T 1506-2017 备案号: 主编单位: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大学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 2018年 4月 1日 2017年 北京 前 言 本规程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5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的通知(京质监标发 2015 22号)的要求,由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建筑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 本规程共分 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3、总则,2、术语与符号,3、基本规定,4、 材料,5、设计要求,6、施工,7、质量验收。 本规程由北京市 住房和城 乡 建设 委员会和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北京 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北京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工作。 为 提高标准质量,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 结合工程实践, 认真 总结经验, 并将意见 和建议寄至北京建筑大学(邮政编码:10004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号)。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大学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

4、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开国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海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建方科技公司 北京市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要起草人员: 余 乐 刘 军 杨广武 原海军 田世文 张建全 贺美德 高辛财 李京凡 王利民 王建明 周 洪 郭彩霞 杨三资 李 杰 武富美 周刘刚 成前锋 王晓刚 王德福 吕 刚 刘继尧 李 玲 马 海 志 李俊伟 陈

5、 文 何唯平 黄锡阳 蒋 华 幸智军 翟永山 田成钢 逄显昱 王 芳 荀桂富 金 鑫 主要审查人员:贺长俊 乐贵平 金淮 周与诚 关龙 赵斌 张国京 国斌 韦立明 目录 1 总 则 . 1 2 术语与符号 . 2 2.1 术 语 2 2.2 符 号 2 3 基本规定 . 5 4 材 料 . 6 5 设计要求 . 7 5.1 一般规定 7 5.2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8 5.3 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 12 5.4 构造要求 14 6 施 工 . 15 6.1 一般规定 15 6.2 钢筋- 玻璃纤维筋笼制作与安装 . 15 6.3 桩间土网喷支护 16 6.4 盾构切割技术要求 16 6.5 监控

6、量测 17 7 质量验收 . 19 7.1 一般规定 19 7.2 钻孔灌注桩 19 7.3 地下连续墙 20 7.4桩间网喷混凝土 . 21 本规范用词说明 . 23 引用标准名录 . 24 附:条文说明 . 2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 2 2.2 Symbol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5 4 Materials . 6 5 Design Requirements . 7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 7 5.2 Calcula

7、tion of Flexual and Axial Capacity . 8 5.3 Calculation of Shear Capacity . 12 5.4 Detailing Requirements . 14 6 Construction . 15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5 6.2 Fabrication and Hoisting for Steel Rebar and GFRP Rebar Cage. 15 6.3 Net Spraying Concrete Support of Soils between Piles 16 6.4 Technic

8、al Requirements of Shield Cutting 16 6.5 Monitoring Measurement 17 7 Quality Acceptance . 19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9 7.2 Drilled Grouting Pile . 19 7.3 Diaphragm Wall. 20 7.4 Net Spraying Concrete between Piles . 2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2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4 Addition:

9、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25 1 1 总 则 1.0.1 为 规 范 玻 璃纤维筋 混凝土在 盾 构始 发 和接 收 井洞 口处临时围护 结构的应用 , 做到 安 全 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 于北京市行政区 域内, 在盾 构始发与接 收时切割玻 璃纤维筋 混凝土 临时 围护结构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玻 璃纤维筋混凝土 围护结 构的设计、施工 和 质量验收除应 符 合本规程的规定外 ,尚 应 符 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与符号 2.1 术 语 2.1.1 玻璃纤维筋 gla

10、ss fiber reinforced polymer (GFRP)bar 由 含碱量小于1% 的 无碱 玻 璃纤维(E-Glass) 无捻粗纱或者高强玻璃纤维 (S)无捻粗纱和 树脂基体 (环氧树脂、乙烯基树脂)、固 化 剂 等材料,通过成型固化工艺复合而成的一种 筋材,称玻璃纤维增强筋,简称玻璃纤维筋(GFRP) 。 2.1.2 玻璃纤维筋混凝土 GFRP reinforced concrete 通 过在混凝土中加入玻璃纤维筋、 玻璃纤维筋 网或其他玻璃纤维筋骨架而构成的一种 组合材料。 2.1.3 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 GFRP reinforced concrete support

11、ing members 由 玻 璃纤维筋混凝土构成的一种桩、墙等支挡基坑侧壁土体的结构。 2.1.4 盾构切割 shield cutting 盾 构 机刀盘旋转通过刀具切削、碾磨或破碎玻璃纤维筋混凝土的过程。 2.2 符 号 2.2.1 作用效应和抗力 S d 作用基本组合的 效应(弯矩、剪力等)设计值或作用标准组合的效应(位移、 沉降等)设计值; R d 结构构件的抗力 设计值; C 围护结构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的限值; S K作用标准组合的效应; M 弯矩设计值 M K 作用标准 组合 的弯矩值; V玻璃纤维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斜截面上的最大剪力设计值; V K 作用标准组合的

12、剪力值; V gc 构件斜截面上混凝土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 gv 构件斜截面上 玻璃纤维箍筋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F gu 玻璃纤维筋拉伸弹性阶段的荷载最大值。 2.2.2 材料性能 E c 混凝土弹性模量; E g 玻璃纤维筋弹性模量; 3 f c 混凝土轴心抗压 强度设计值; f t 混凝土轴心抗拉 强度设计值; f g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极限状态下的应力值; f gb 玻璃纤维筋弯曲段抗拉强度设计值; f gk 玻璃纤维筋抗拉 强度标准值; f gu 玻璃纤维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 gu 玻璃纤维筋抗拉强度; f gv 玻璃纤维箍筋抗拉 强 度 设计值; e cu 混凝土极限压应变;

13、 e gu 纵向玻璃纤维筋 极限拉应变设计值; e g 玻璃纤维筋破坏时的极限拉应变。 2.2.3 几何参数 A 圆形截面截面面积; A g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的截面面积; A g 玻璃纤维筋的截面面积; A gv1 单肢玻璃纤维箍筋的截面面积; A gv 配置在同一截面 内 玻 璃纤维箍筋各肢的全部横截面面积; h o 截面有效高度: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 x gb 相对界限受压区高 度 ,x gb= x gb /h 0 ; r 圆形截面的半径; r b 玻璃纤维箍筋弯曲段半径; r g 纵向玻璃纤维筋重心所在圆周的半径; a对应于相对受压 区混凝土截面面积的圆心角

14、(rad) 与 2 的比值; a gb 圆形截面构件界 限 破坏时的相对受压区面积; s沿构件长度方向的玻璃纤维箍筋间距; x混凝土等效受压区高度; x gb 界限受压区高度; d玻璃纤维筋公称直径; c斜截面承载力计算中混凝土受压区高度; b矩形截面宽度。 2.2.4 计算系数和其他 4 g 0 围护结构重要性系数; g F 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 h弯矩折减系数; a 1 受压区混凝土矩形 应 力 图 的 应 力 值 由于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的比值; b 1 矩形应力图受压 区高度与中和轴高度的比值; r g 纵向玻璃纤维箍 筋截面配筋率; r gb 纵向玻璃纤维筋平 衡配筋率;

15、 k受压区高度与截面有效高度之比; n玻璃纤维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 。 5 3 基本规定 3.0.1 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荷 载特征、盾构选型、施工技术与环境条件等。 3.0.2 玻 璃纤维筋混凝土 围护结 构设计 中的混凝 土 强 度等 级 、弹性模 量等参数 应按 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采用。 3.0.3 玻璃纤维筋的使用应满足整个围护结构的抗弯、抗剪要求。 3.0.4 围护结构成孔、成槽及混凝土浇注应符合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和 建 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 11/489 的规定。 3.0.

16、5 操作人员搬运和加工玻璃纤维筋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6 4 材 料 4.0.1 玻 璃纤维筋外 观宜 为 螺纹 形状, 螺纹牙 形、牙距 应整齐 ,无损伤 ; 表 面应 均匀 、无 气 泡 和 裂纹。 4.0.2 玻 璃纤维 筋 中树脂 基 体 应使 用乙烯 基 和环氧树脂 体系或乙烯基 树脂和环氧树脂混 合 树脂,树脂基体的原料聚合物不得含有任何聚酯成分。 4.0.3 玻璃纤维筋的规格以及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4.0.3的规定。 表 4.0.3 玻璃纤维筋公称直径、允许偏差和直线度 公称直径 /mm 允许偏差 /mm 杆 体 直 线 度 mm/m 10 0.2 3 12 14 16 18 20

17、0.3 4 22 25 28 30 0.4 5 32 4.0.4 玻璃纤维筋主要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0.4的规定。 抗拉强度标准值应具有 95%以上的 保证率,弹性模量和极限拉应变应取算术平均值。 表 4.0.4 玻璃纤维筋主要力学性能 公 称 直径 d / mm 抗拉强 度标准 值 f gk / MPa 抗拉强 度设计 值 f gu / MPa极限拉 应变 e gu/ % 拉 应 变 e gu/ % 弹性模 量 E g/ GPa d 16 600 0.7 f gk1.2 1.2 40 16 d 25 550 25 d 32 500 4.0.5 玻璃纤维箍筋的加工应在玻璃纤维筋生产制造工厂按

18、照设计要求完成。 4.0.6 混凝土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执行。 7 5 设计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玻 璃纤维筋混凝土 围护结 构设计 应采用 以概率理 论为基 础的极 限状态设计 法 ,并 采 用 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5.1.2 玻 璃纤维筋混凝土 围护结 构因超 过材料 强度或过 度变形 的承载 能力极限 状态设计 应 符 合 下 式 要求: 0dd SR g (5.1.2-1) 式 中 : g 0 围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基 坑侧壁安全等级和结构重要性系数按 建筑基 坑 支护技术规程DB 11/489 的规定采用; S d 作用 基本组合的效

19、应(弯矩、剪力等)设计值; R d 结构 的抗力设计值。 对临时性围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dFK SS g = (5.1.2-2) 式 中 : g F 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取 1.25; S K 作用标准组合的效应。 5.1.3 围护结构重要性系数与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的乘积( g 0 S d )可采用下列内力设计 值表示: 弯矩设计值: 0 1.25 K MM gh = (5.1.3-1) 剪力设计值: 0 1.25 K VV g = (5.1.3-2) 式 中 : M弯矩设计值,N m; h弯矩折减系数, 当采用截水帷幕或悬臂式桩墙支护时, 取 0.9

20、, 其它情况 0.8; M K 作用标准组合的 弯矩值,N m; V剪力设计值,N ; V K 作用标准组合的剪力值,N 。 5.1.4 由围护结构水平位移、基 坑 周 边 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等控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应符合下列规定: 8 d SC (5.1.4) 式 中 : S d 作用 标准组合的效应(位移、沉降等)设计值; C 围护结构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的限值。 5.2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5.2.1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规定: 1) 截面应变保持平面; 2) 混凝土的极限压应变值e cu 为 0.0033; 3) 不 考虑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4)

21、 玻 璃纤维筋达到极限状态之前应力应变关系保持线弹性; 且纵向玻璃纤维筋的 应 力 等于 玻璃纤维 筋应 变 与 其弹性模 量的 乘积,但 其绝 对值不 应大于其 相应 的强度 设计 值; 5) 在 达 到 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极限状态前,玻璃纤维筋与混凝土之间粘结良好; 6) 不 计 入 受 压 区 的 玻 璃纤维筋的影响。 2 混凝土受压的应力与应变关系曲线应按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的规定执 行。 3 受弯构件、 偏心受力构 件 正截面受压区混凝土的应力图形可简化为等效的矩形应力 图。 矩形应力图的受压区高度 x等于按截面应变保持平面的假定所确定的中和轴高度乘以 系数 b 1

22、, b 1 取为 0.8。 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值取为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 c 乘以系数a 1 , a 1 取为 1.0。 4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 筋达到极限状态 与 受压 区 混凝土破坏 同 时发 生 时 的 相对界 限 受 压 区高度 x gb 应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1 / cu gb cugug fE e xb e = +(5.2.1-1) 式 中 : x gb 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 x gb= x gb /h 0 ; x gb 界限受压区高度,m ; h 0 截面有效高度,m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 e cu 混凝土极限压应变; 9 f gu

23、玻璃纤维筋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E g 玻璃纤维筋弹性模量,N/m 2 ; b 1 系数,取 0.8。 5 矩形截面纵向 受拉 玻璃纤维筋达 到极限 状态与受压区 混凝土 破坏同时发生 时的配 筋 率 r gb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11 gcu c gb gugcugu E f fEf e rab e = +(5.2.1-2) 式 中 : r gb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平衡配筋率; f c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 2 ; f gu 玻璃纤维筋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E g 玻璃纤维筋弹性模量,N/m 2 ; e cu 混凝土极限压应变; a 1 、 b 1 系

24、数 , a 1 取 1.0, b 1 取 0.8。 6 沿 周 边 均匀布 置玻 璃纤维筋的圆形 截面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 达到极限状态 与受压 区 混凝土破坏同时发生时的相对受压区面积 a gb 应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1 1 cos11 g gbgb r r ax p - =-+ (5.2.1-3) 式 中 : a gb 圆形截面构件界限破坏时的相对受压区面积,m 2 ; x gb 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按本规程第 5.2.1条的规定计算; r g 纵向玻璃纤维筋重心所在圆周的半径,m ; r围护桩的半径,m 。 7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受弯构件应按混凝土受压破坏模式进行设计,受力主筋

25、的配筋率 应大于平衡配筋率。 5.2.2矩形截面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受弯构件正截面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配筋率设计值: ggb rr (5.2.2-1) 弯矩设计值: ( ) 0 /2 gg MAfhx - (5.2.2-2) 等 效 受 压 区高度: 10 1 gg c Af x fb a =(5.2.2-3) 受 拉 区 玻 璃纤维筋应力: ( ) 2 11 0.5 4 gcu c ggcugcugu g E f fEEf e ab ee r =+- (5.2.2-4) 图 5.2.2 矩形 截面受 弯构 件正截面承载力 计算 图示 式 中 : M 弯矩设计值,N m,按本规程第 5.1.3条

26、的规定计算; A g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的截面面积,m 2 ; f g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极限状态下的应力值,N/m 2 ; f gu 玻璃纤维筋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h 0 截面有效高度,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 x混凝土等效受压区高度,m ; b矩形截面宽度,m ; f c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 2 ; E g 玻璃纤维筋弹性模量,N/m 2 ; e cu 混凝土极限压应变; r gb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平衡配筋率,按本规程第 5.2.1条的规定计算; r g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的配筋率; a 1 、 b 1 系数, a 1 取 1.0,b 1

27、 取 0.8。 5.2.3 沿 周 边 均匀配置纵向玻璃纤维筋 的圆形 截面正截面受弯 构件计 算时采用 与其总 面积 A g 相 同 而 半径为 r g 的筋环来代替。 11 图 5.2.3 沿圆 周均匀 配筋 的主筋 环示 意图 5.2.4 沿 周 边 均匀配置纵向玻璃纤维筋 的圆形 截面玻璃纤维筋 混凝土 受弯构件 正截面承载 力 计 算 表达式为: 图 5.2.4 沿圆 周均匀 配置 的圆形 截面玻 璃纤维 筋混凝 土 围护 结构正截面承载力 计 算图 示 ( ) 2 sin2 118.22160 2 cgcug fAEA pa aeaa pa -+= (5.2.4-1) ( ) 33

28、2 2 sin10.312.13.6 3 cgcug MfrEAr paeaa +-+ (5.2.4-2) 式 中 : M 弯矩设计值,N m,按本规程第 5.1.3条的规定计算; r圆形截面的半径,m ; A 圆形截面截面面积,m 2 ; A g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的截面面积,m 2 ; a对应于受压区混凝 土 截面面积的圆心角( rad)与 2p的比值; f c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 2 ; E g 玻璃纤维筋弹性模量,N/m 2 ; e cu 混凝土极限压应变。 12 5.3 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 5.3.1 矩形截面 的 一般受 弯 玻 璃纤维筋 混凝土结 构构件 ,当仅

29、配置玻 璃纤维箍 筋时, 其斜 截面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gcgv VVV + (5.3.1-1) 0.86 gct Vfbc = (5.3.1-2) 0 ckh = (5.3.1-3) 2 2() ggg knnn rrr =+- (5.3.1-4) / gc nEE = (5.3.1-5) 0 gvgv gv Afh V s = (5.3.1-6) min0.004, gvggb fEf = (5.3.1-7) 0.050.3 b gbgugu r fff d =+ (5.3.1-8) 式 中 : V玻璃纤维 筋混凝 土结 构构 件斜截面 上的 最 大剪力 设计 值, N, 按 本

30、规程第 5.1.3条的规定计算; V gc 构件斜截面上混凝土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 V gv 构件斜截面上玻璃纤维箍筋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 f t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b 矩形截面宽度,m ; c 混凝土受压区高度,m ; k 受压区高度与截面有效高度之比; h 0 截面有效高度,m :纵向受拉玻璃纤维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 r g 纵向玻璃纤维筋截面配筋率; n 玻璃纤维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 E g 玻璃纤维筋弹性模量,N/m 2 ; E c 混凝土弹性模量,N/m 2 ; f gv 玻璃纤维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f gb

31、 玻璃纤维箍筋弯曲段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f gu 玻璃纤维筋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A gv 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玻璃纤维箍筋各肢的全部横截面面积, m 2 : A gv =n A gv1 ; s 沿构件长度方向的玻璃纤维箍筋间距,m ; 13 r b 玻璃纤维箍筋弯曲段半径,m ; d 玻璃纤维筋公称直径,m 。 5.3.2 圆形截面的一般受 弯 玻 璃纤维筋 混凝土结 构构件 ,当仅 配置玻 璃纤维箍 筋时, 其斜 截面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gcgv VVV + (5.3.2-1) 2 2.42 gct Vfrk = (5.3.2-2) 2 2() ggg knnn

32、 rrr =+- (5.3.2-3) / gc nEE = (5.3.2-4) 1 2.75 gvgv gv Af Vr s = (5.3.2-5) min0.004, gvggb fEf = (5.3.2-6) 0.050.3 b gbgugu r fff d =+ (5.3.2-7) 式 中 : V玻璃纤维 筋混凝 土结 构构 件斜截面 上的 最 大剪力 设计 值, N, 按 本规程第 5.1.3条的规定计算; V gc 构件斜截面上混凝土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 V gv 构件斜截面上玻璃纤维箍筋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 f t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r圆形截面的

33、半径,m ; k受压区高度与截面有效高度之比; r g 纵向玻璃纤维筋截面配筋率; n 玻璃纤维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 E g 玻璃纤维筋弹性模量,N/m 2 ; E c 混凝土弹性模量,N/m 2 ; f gv 玻璃纤维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f gb 玻璃纤维箍筋弯曲段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f gu 玻璃纤维筋抗拉强度设计值,N/m 2 ; A gv1 单肢玻璃纤维箍筋的截面面积,m 2 ; s 沿构件长度方向的玻璃纤维箍筋间距,m ; r b 玻璃纤维箍筋弯曲段半径,m ; d 玻璃纤维筋公称直径,m 。 14 5.4 构造要求 5.4.1 玻璃纤维筋混

34、凝土围护桩体或地下连续墙体的纵向受力主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纤维筋纵向主筋应沿桩周或墙身两侧均匀布置,净距不应小于 60mm, 且不宜 大于 200mm; 2 玻 璃纤维筋纵向主筋直径不应小于 18mm, 且不应小于与其搭接的钢筋直径; 3 桩周玻璃纤维筋纵向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 50mm; 4 墙身两侧玻璃纤维筋纵向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 70mm; 5 纵向钢筋与玻璃纤维筋搭接位置与盾构预留洞口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 5.4.2 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桩体或地下连续墙体的箍筋、水平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纤维筋与钢筋搭接范围围护桩体箍筋应采用螺旋式钢筋, 直

35、径不应小于 10mm; 2 围护桩体中的玻 璃纤维筋范围箍筋 应采 用封闭式玻璃纤维 箍筋 , 直径不应小于 12mm, 间 距 宜 为 200mm300mm; 盾 构 接 收 端 围护桩玻璃纤维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100mm; 3 连续墙拉筋和水平玻璃纤维筋直径不宜小于 12mm, 间 距 宜 为 200mm400mm; 4 盾构接收端预留洞口处内外侧各 500mm范围 内,玻璃纤维箍筋、水平筋间距不应 大于 100mm。 5.4.3 受拉玻璃纤维筋之间及其与钢筋之间最小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40倍玻璃纤维筋直径, 同一截面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 50%, 并应符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36、50010 的规定。 5.4.4 玻璃纤维筋纵向主筋之间及其与钢筋之间应采用钢制 U型卡 连接,筋材搭接范围的 U型卡数量不应少于 2个, U型卡间距不应大于 300mm, U型 卡 应 符 合 钢 丝绳夹 GB/T 5976的规定。 5.4.5 玻璃纤维筋纵向主筋与水平筋、箍筋及拉筋之间采用绑扎方式连接,并应满足筋笼 起吊时的稳定性和变形要求。 15 6 施 工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2 工程设计图纸; 3 盾构始发与接收井工程周边环境调查; 4 盾构机及配套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 5 监控量测和风险应急预

37、案; 6 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文件。 6.1.2 进入现场的原材料、 构配件、 成品、 半 成品等, 应按照程序进 场验收, 核查合格证、 检测报告,需要送检的原材料应有复试报告。 6.1.3 玻璃纤维筋及成品、半成品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 璃纤维筋现场存放应按不同等级、牌号及生产厂家分批存放,不得混放; 2 玻璃纤维筋存放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应避免撞击、油污、重压、弯折等现象; 3 存放场地 应平 整 坚实, 水平放 置的玻 璃纤维筋 和钢筋 -玻 璃纤维 筋 笼应架空堆放,枕 木间距不宜大于 1m; 4 钢筋- 玻璃纤维筋 笼不应叠放受压。 6.1.4 玻璃纤维筋笼在起吊、运行及下放过

38、程中,应有保证其稳定性的措施。 6.2 钢筋- 玻璃纤维筋笼制作与安装 6.2.1 钢筋- 玻璃纤维筋笼应按本规程第 5.4.4条和 5.4.5条规定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纤维筋宜使用砂轮锯进行切割; 2相邻主筋的搭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3 玻璃纤维箍筋与主筋之间宜采用绑扎; 4 纵向主筋与钢筋搭接区段应在盾构切割区域外。 6.2.2 起吊和下放钢筋- 玻璃纤维筋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筋笼整体起吊过程中宜采取可拆卸的临时辅助构造措施加强筋笼整体刚度; 2 起吊筋笼吊点位置应经过计算确定, 并经试吊验证后方可正式起吊, 筋笼吊点不得 设置在玻璃纤维筋上; 3 筋笼整体下放过程中应对准

39、孔位,缓慢下放,避免碰撞孔壁; 4 玻 璃纤维筋连续墙 的纵横向起吊 桁架及 斜向剪刀筋应 根据筋 笼吊装过程中 的整体 16 稳 定 性 和 筋 笼骨架变形的要求布设,且桁架主筋直径不宜小于 22mm。 6.3 桩间土网喷支护 6.3.1 盾 构 切割 区 域内的 桩间网应 采 用玻 璃纤维 筋 网 片, 玻 璃纤维筋 网片与钢筋 网 片间可 采 用 绑扎搭接,搭接长度不宜小于一个网格长度。 6.3.2 玻璃纤维筋网片宜设置25 水平加强玻璃纤维筋, 竖向间距为 1m, 水平加强玻璃纤 维筋与玻璃纤维筋网片采用绑扎。 6.3.3 挂玻璃纤维筋网片前应修整桩间土壁,桩身清理满足喷射混凝土厚度要

40、求。 6.3.4 支护桩间土的玻璃纤维筋网片应固定牢固。 6.4 盾构切割 6.4.1 盾构切割玻璃纤维筋围护结构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复核始发与接收井井位标高和坐标; 2 复核洞口钢套环、洞口密封止水装置安装后的标高和坐标; 3 复核盾构始发和接收前的位置、姿态。 6.4.2 结合工程特点 、设 备类型 等,盾 构始发 时宜在洞 口侧墙 上加设 钢套环, 并在钢 套环 上 安 装 止 水 帘 布 , 止 水 帘 布 与 刀盘的纵向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200mm。 6.4.3 盾构始发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盾构掘进的单位面积推力不宜大于 300kN; 2 盾构刀具贯入度不宜超过 5m

41、m, 采 用碾压、 慢磨的切割方式使玻璃纤维筋及混凝土 破碎; 3 采用泥水盾构切割 玻 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时, 应及时、定期 反循环冲洗泥浆泵, 防止切削的玻璃纤维筋碎屑漂浮在泥浆上方堵塞泥浆泵。 6.4.4 盾构接收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盾构掘进的单位面积推力不宜大于 240 kN; 2盾构刀具贯入度不宜超过 4mm, 采 用碾压、 慢磨的切割方式使玻璃纤维筋及混凝土 破碎; 3盾构开始切割围护结构时,应降低油缸推力,满仓缓慢掘进,待刀盘完全进入围护 结构后方可允许进行清仓工作,直到盾构安全到达接收基座上; 4 盾构切割围护结构过程中,洞口附近应设置安全警戒线,洞口附近严禁人工作业;

42、 5 采用泥水盾构切割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时,应符合本规程 6.4.3条第 3款的 规定。 17 6.5 监控量测 6.5.1 监控量测的工作分为基坑开挖、盾构始发和接收三个阶段。 6.5.2 基坑开挖阶段 监控 量 测 的工 作应 符 合城市轨道交 通工程监 测 技术规范 GB 50911 的规定。 6.5.3 盾 构 中 心 位 置 的 玻 璃纤维 筋混凝 土桩( 墙)体围护 结 构应 布 设顶 部 水 平位 移 、深 部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点 , 对 应 的地表应布置地表变形监测点。 6.5.4 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和深部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处于同一监测断面。 6.5.5

43、 盾构始发阶段监控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表测点间距宜按管片环宽设置; 2 盾构刀盘接触到围护结构时,可结束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和深部水平位移的监测; 3 地表变形监测频率应按每环管片拼装完后的时间确定; 4 隧道结构第 1环管片拼装完后可增大监测频率。 6.5.6盾构接收阶段监控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盾构刀盘距离围护结构 30m时开始进行监控量测,监测频率应符合表 6.5.6的要求; 2 盾构刀盘接触到围护结构时,可结束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和深部水平位移的监测。 表 6.5.6盾构接收监测频率 监测项目 监 测 频率 地 表 变形 1次 /d2次 /d 顶 部 水平 位移 1次 /d

44、 深 部 水平 位移 1次 /d2次 /d 6.5.7 当 地 面 、 围护 结 构或周边 建筑物 出现裂 缝、沉降 ,遇到 降雨、 降雪、气 温骤变 ,基 坑 出 现 异 常 的 渗 水 或 漏 水 、 坑外地面荷载增加等各种环境条件变化或异常情况时, 应进行 连续监测,直至连续三天的监测数值稳定。 6.5.8 在 基 坑 开 挖 、 盾 构 始 发 和 接 收 过 程 中 , 应 对 始 发 端 和 接 收 端 基 坑 的 围护 结构、 周边 环 境状况进行现场巡查,现场巡查应包括: 1 基坑外地面和道路开裂、沉陷; 2 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开裂及发展情况; 3 基坑周边地下管线破裂、漏水

45、、漏气现象; 4 洞口处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表面开裂,玻璃纤维筋外露、断裂; 5 洞口处玻璃纤维筋网片破损情况及与桩体连接情况; 18 6 洞口处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渗水、漏水、流砂等。 6.5.9 监测数据、现场巡查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反馈,当出现下列危险征兆时应立即报警: 1 洞口处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位移达到设计规定的位移限值; 2 洞口处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位移增长且不收敛; 3 始 发 端 和 接 收 端 基 坑 周 边 建( 构)筑物 、道 路、地面 的沉降达 到设计规定的限 值; 基 坑 周 边 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开裂; 4 洞口处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出现玻

46、璃纤维筋断裂; 5 洞口处玻璃纤维筋混凝土围护结构出现影响整体结构安全性的损坏; 6 洞口处出现局部坍塌; 7 洞口处出现流砂、管涌现象。 19 7 质量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在 盾 构 始 发 和 接 收 井洞口 处使用 玻璃纤维 筋 、 玻璃纤维 筋混凝 土围护结 构及桩间网 喷混凝土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7.1.2 玻璃纤维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规格、同一种材料、同一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 500根为 1个玻璃纤维筋 检验批,不足此数量时,按 1个检验批计; 2 一个盾构始发或接收井的玻璃纤维筋笼应独立组成

47、 1个检验批; 3 一个盾构始发或接收井的玻璃纤维筋网片应独立组成 1个检验批。 7.1.3 玻 璃纤维筋的 外 观检验和 尺寸要求等非 力学性能 指标采 取一次随 机 抽样 ,每批 取样 数 量 为 5根,合格判定标准可按土木工程用玻璃纤维增强筋JG/T 406 第 6.4.1条的规 定执行。 7.1.4 玻璃纤维筋的力学性能指标采用二次随机抽样,第一次样本数为 5根,第二次样本 数为 20根,合格判定标准可按土木工程用玻璃纤维增强筋JG/T 406 第 6.4.2条的规定 执行。 7.2 灌注桩 主 控 项 目 7.2.1 玻璃纤维筋品种、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 验 数 量:全数

48、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7.2.2 玻璃纤维筋笼的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其允许偏差为:主 筋 间 距 10mm, 箍 筋 间 距 20mm, 玻 璃纤维筋笼直径10mm, 长 度 50mm。 检 验 数 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7.2.3玻璃纤维筋笼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标高10mm。 检 验 数 量:全部检查。 检 验方法:观察、尺量。 7.2.4 分 段 制 作 的 钢筋笼 和 玻 璃纤维筋 笼主筋 连接方式 应满足 设计要求,设计 无明确 要求 的 应 符 合 本规程第 5.4.4条、第 5.4.5条和第 6.2.1条第 2款的要求,搭接长度不少于 40d (d 为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