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496-2017 健康体检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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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35.240.80 C 07 备案号: 57499-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496 2017 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physical examination 2017-12-15发布 2018-04-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496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2 5 管理要求 2 6 安全要求 4 7 服务要求 6 8 质控要求 8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健康体检检查内容及方法 . 12 附录 B (

2、规范性附录) 健康体检报告基本规范 . 21 DB11/T 1496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体检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紫岩、韩宝、张静波、钱文红、 王克英、 况海涛 、 杨培蔚、 黄高平 、 邱大龙 、 杜兵 、 刘岚 、 陈东宁 、 常志遂 、 何美懿 、 钟秀玲 、 李夏明、 白斌 、 林珊 、 杨敬春 、 郭 丽、龚萍 、陈硕 、唐 健、 吴柏林 、于瑶 、何彦海 、张 蔚韡 。 DB11/T 1496 201

3、7 1 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开展 健康体检服务的管理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要求和质控要求。 本标准 适用 于准 予开展 健康体检服务的 医疗机构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 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 包括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 本文件。 GB 13495.1 消防 安全标 志第 1部分 :标 志 GB 15982 医院消毒 卫生标准 GB 16348 医 用 X 射线 诊断受检 者放 射卫生 防护 标准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 安全

4、通 用要求 GBZ 130 医用 X射线 诊断放 射防 护要求 WS/T 251 临床 实验室 安全准则 WS 308 医疗机构消防 安全管理 WS 310.2 医院消毒 供应 中心 第 2部分 :清洗 消毒及 灭菌技 术操作 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 供应 中心 第 3部分 :清洗 消毒及 灭菌效果监测 标准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 技术规范 WS/T 403 临床 生物化学 检验常 规项目 分析 质量指 标 WS/T 406 临床血液学 检验 常 规项目 分析 质量 要求 WS/T 418 受委 托临床 实验室选择指南 WS/T 428 成人体 重判 定 WS/T 442

5、临床 实验室 生物 安全 指南 WS 444.1 医疗机构 患者活动场 所及 坐卧设 施安全要求 第 1部分 :活动场 所 WS 444.2 医疗机构 患者活动场 所及 坐卧设 施安全要求 第 2部分 :坐卧设 施 WS/T 512 医疗机构 环境表面清洁与 消毒 管理规范 DB11/T 1238 健康体检体征数据元 规范 DB11/T 1240 医学 实验室质 量与技 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488.1界 定的 以及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 3.1 健康体检 physical examination 通过医 学手段 和方法 对受 检者进行身 体检查 ,了 解受 检 者

6、健康 状况 、 早 期发现疾病 线索 和 健康隐患 的诊 疗行为 。 3.2 DB11/T 1496 2017 2 主检医师 chief physicians of health analysis 具 有 副 主 任 医 师 及 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 , 经 培 训并 考核合格的内 科或外科执业医 师;其 在健康体检 活动 中, 负责 出具 、审 核并 签署 健康体检报告。 3.3 体检指引单 physical examination guide list 引 导 受检 者进行 各科室 体检的重 要文 书,包 含 受 检 者 基本 信息 、检查 项目 及注 意事 项、 各 检查诊室 位置

7、 及房间号 、医 护 人员 签名等信息 。 3.4 高危异常结果 high-risk abnormal results 在 健康体检中 发现 的可 能危 及 受检 者生 命或 严重 影响 受 检者 健康的检查 结果 。 3.5 健康体检报告 physical examination report 医疗机构 提供 给受 检者 的医疗文 书,包 含 医 务人员 在对受 检者进行身 体检查 , 发现 可能存 在 的 疾病 线索 和健康 隐患过 程 中形 成的文 字、 符号 、数值 、图 表、 影像 、切片等资 料的 总 和。 3.6 总检结论 summary and recommendation o

8、f physical examination 主检医 师在各 科室 检查和 初步建议 的基 础上 ,对 受 检 者 当次 健康体检的 各项 结果进行 全面 分 析 后做 出的 综合 性意见 ,也称 主检 结论 。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 适用 于本文件。 CT:X 线计 算机 断层摄影 ( Computed Tomography) DR:数 字化 X射线 摄影 ( Digital Radiography) LIS:实 验室 信息系统 ( Laboratory Information System) PACS: 医学 影像 归档 和通 信系统 (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

9、munication Systems ) PET: 正电子 发射 计算 机断层 成 像( Positron Emission Computed Tomography) SPECT:单 光子 发射 计算 机 断层成 像(Single-Photon Emission Computed Tomography ) TCT: 超薄 液基 细胞 检测 ( Thinprep Cytologic Test ) TQC:全 面质 量管理(Total Quality Control )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医疗机构开展 健康体检服务 应 按照 国家相关 要求 进行执业 登记 。 5.1.2

10、 医疗机构开展 健康体检服务的项目 应按 相关 要求 进行 填 报或 变更 。 5.2 诊疗科目 DB11/T 1496 2017 3 5.2.1 应 至 少设 有内 科、 外科 、妇产科 (妇 科专业 )、 眼科 、 耳鼻咽喉 科、口 腔科 、医学 影 像科和 医学 检验科 。 5.2.2 医 学 影像 科应 至少含 X线诊断专业 、心 电诊断专业 及超声 诊断专业 。 5.2.3 医 学 检验科 应满足 体检 需求 ,至少开展 临床 体液 、血液学检 验。 5.3 人员配备 5.3.1 每个临床 检查 科室 应至 少具 有 1名 中级 及以上专业技 术 职务 任职资格 的执业 医师并 相

11、对固定。 5.3.2 应 至 少具有 2名内 科或外科副主 任医 师及 以上专业技 术 职务 任职资格 ,经 培训合格 且 在有效 期内的 执业 医师专职 从事 健康体检主检 医师 岗位工 作。 5.3.3 应 至 少配备 10名护 士。 5.3.4 医 技 人员 应具 有专业技 术职 务 任职资格 及相 应岗 位的 任职资格 ,对 国家 要求 必须持 有 上岗合格 证或 培训 证的 岗位 ,应 持证 上岗 。 5.3.5 应 配备 专( 兼) 职的 医院 感染管理人员、 网络 管理员及统 计人员。 5.4 体检场地 5.4.1 健康体检 场所 及候 检场 所应 独立 或相 对独立 ,与 医疗

12、机构 的门 诊、 急诊场 所分开。 5.4.2 建 筑 总面 积应不少于 400;每个 独立 的检查 室使 用面积 应不少于 6; X射线检查 室面积 及边长 应符合 GBZ 130的要求。 5.4.3 医疗机构对 外标 识所 使用的 机构 名称 应与执业 注册 登记名称 一致 。 5.5 仪器设备 5.5.1 应 配备 健康体检 所需 的仪器 设 备, 仪器 设备 相关 资质 证 明应 齐全。 5.5.2 需 要 强制 性检定的 仪器 设备 应 按照检定 周期 进行 检定。 5.6 信息化管理要求 5.6.1 应 建 立健康体检 信息 化管理 系统 。 5.6.2 信息化 管理 系统 应具

13、备良好 的 适用性 ,能 够满足 医疗机构开展 健康体检服务的 需 要。 5.6.3 健康体检 信息 化管理 系统 应具有 充分 的安全性 ,具 有存储 、备份 能力 ,并 符合 网络 安 全等级 保护 制度 的要求。 5.6.4 健康体检 信息 化管理 系统 应具备 信息 整合 对接 能力 ,数据 信息 格式 应依 据 DB11/T 1238。 5.6.5 宜 建 立网络 化平 台, 为受 检者提 供体检 预约 、报告查 询 、问题 解答 等服务。 5.7 制度建设 5.7.1 应 按照 专业技 术要求和质 量控制 要求 ,制 定符 合本单位实 际的健康体检基本 制度。 5.7.2 放 射

14、专业 管理、 医学 检验专业管理、 医院 感染 管理及 信息 化管理的 制度 应按 工作特点 细 化 : 放 射专业 管理 制度 至少包含 : 影像 质量 评估制度 , 诊断 质量 评估制度 , 影像 资 料自 查、 互 查 制度, 设备 定期 检测制度 ,医 用 射线 装置 使用、检 修 与 维 护 制度 , 受检 者防护 制 度及放 射设 备安全 操作 规程 ; 医 学检 验专业 管理 制度 至 少包 含:质 量目 标、 岗 位 描述、 样本 采集 、检 验操作 、 室内 质控、 室间 质评 、检 验报告及阳 性结 果管理的内容 ; DB11/T 1496 2017 4 医院 感染 管理

15、制度 至少包含 : 医院 感染 报告、 医疗废 物及 污水 管理、 环境清洁 消毒 隔 离、职业 暴露 防护 、医 务人员手 卫生及 一次 性使 用医疗用 品管理的内容 ; 信息 化管理 制度 至少包 含 : 系统 运行 维护 管理 制度, 系统信息 安全管理 制度, 信息 安 全应急预案 及信息系统 维护 人员 职责 。 5.7.3 应 制 定各 体检 岗位 工作职 责。 5.7.4 各 项 制度 应有 效落 实并 做好 执行 记录。 6 安全要求 6.1 人员安全 6.1.1 受检者 6.1.1.1 医疗机构 在体检中 应对 受检 者 采取 以下 保护 措施: 进行 侵入 性操作 ,如采

16、血 等,应 做好 清洁 、消毒 、 灭菌 工作; 应 为受 检者 提供 必要的 符 合要求的 医院 感染 防护 用 品, 如 : 妇 科检查、 腔内超声 检查 使 用的 一次 性隔离 单、 眼科 检查 重复使 用挡 眼板 的一 次 性外 罩等 ; 健康体检推荐使用DR 取代普通X线摄影和CR检查;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否则 不宜使 用CT ;不应 使用 直接 荧 光屏透视 ;不应 使用 PET、PET/CT 、SPECT 和SPECT/CT; 女 性进行 X射线 检查, 应参考 GB 16348中对 育龄 妇女、 孕妇 X射线 检查的 特 殊要求 ; 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

17、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可调节照射野 大小的 升降 式防 护设 施、 穿戴式 防护 用品 。 6.1.1.2 医疗机构 在体检中 应对 受检 者 采取 以下 风险 防范 措施: 女 性进行 妇科经 阴道 检查和 腔内 超声 检查 时应 充分告 知相关 风险 , 未婚女 性健康体检 原 则 上不 做上 述检查 ,有 性生活 史者 应签署 知情同 意书后 进行 检查 , 相关 岗位 医 务人 员 在 检查 开始 前应 再次 与受 检 者本人 确认 ; 进行 乙肝 项目 检测 前,应对 受检 者就乙肝 项目 检测相关 政策 充分 告知 并签署知情同 意 书; 以科 研为目 的的 项目 检查应 事先

18、征求 受检 者意见 , 签署 (医 学伦 理) 知情同意书 。 6.1.1.3 医疗机构 在体检中 应对 受检 者 采取 以下 隐私 保护 措施: 检查 时, 宜做 到一 受检 者 一诊室; 需暴露 身体检查的 科室 (如 :内 科、 外科、 妇科 、 心电图 、 B超等 ) ,应 做 到 一 受 检 者 一 诊室 , 检查 时 关门或 有遮 挡 , 男 医务人员 对 女性 受 检 者进行 检查 操作 时,应 另 有女 医务人员 在场; 放 射工 作场 所内 应设 置受检 者更 衣区 ; 采 血和 尿液 标本 核收 岗位宜采取措 施保 护受 检者隐私 ; 对 进行 乙肝项目检 测的受 检者应做

19、 好隐私保护,乙肝 项目检 测报告单应独立 密封包 装 、单 独发放 、本人 领取 ,他人 代领 应由 受检 者本人 授权 委托 。 6.1.1.4 医疗机构应对 受检 者健康体检相关信息 采取 以下 保护 措 施: 受 检者 健康体检 信息 应能备份 和恢 复; 健康体检计 算机 管理 信息系统 应具 备访 问控 制功 能 。 6.1.1.5 医疗机构应 具备 应急 处置能 力 ,处 理受 检者 突发 情况 : 应有应 急预案 ,并 进行 全员 培训 和演练 ; 医 务人员 应掌握 基本 急救技 能; 配备急 救设 施和 药品 ,确保急 救设 施状 态良好 ,急救药 品在 有效 期内。 6.

20、1.2 工作人员 DB11/T 1496 2017 5 6.1.2.1 医疗机构应 为工 作人员提 供岗位 需要的、 合格 的医院 感染 防护 用品 ,并 培训 正确使 用。 6.1.2.2 医疗机构应 重点保 障采 血室 、 医学 检验科 、清洗 消毒 间 、医疗 废物 暂存 处等 部门工 作人员的 防护 用品 。 6.1.2.3 工作人员 应掌握 职业 暴露 的处置 流程 和涉 及本 岗位的 工 作要求。 发生 职业 暴露 应 做 好 处 置、 上报、 记录和 随访 等 工作 。 6.1.2.4 按照规定 对放 射诊 疗工 作人员进行 个人 剂量监测 、健康检查、 建立 个人 剂量 和健康

21、 档案。 6.2 场所安全 6.2.1 公共设施 6.2.1.1 体检场 所内的 设施、 物品 、环境 安全 应符 合 WS 444.1要求 ,坐卧设 施安全 应 符合 WS 444.2要求。 6.2.1.2 体检场 所内 消防 安全 应符 合 WS 308要求 ;消防 安全标 志应 符 合 GB 13495.1要求。 6.2.1.3 体检场 所应 布局 合理 ,利 于人群疏散 。 6.2.2 放射场所 医疗机构应 做好 放射 场所 的安全 防护 工作 ,并 满足 以下要求: 放 射场 所具 有相 应资 质证书 ; 放 射设 备及 场所应 每年 进行 检测 ,并 有放 射防 护技术服务 机构

22、出具 的年 度检测 报告; 放 射机 房应有 闭门装 置,设 置工 作状 态指 示灯 和警示 语句 ; 放 射机 房应有 电离 辐射 警 告标 志。 6.2.3 医 学 检验 科 应 满足 GB 19489、 WS/T 251和 WS/T 442的要求 ,重 点 包括 : 布局 合理 ,实 验区 和非 实 验区 有效 分隔 ,实 验区 有 生物 安全标 识; 应有 效通 风,可 安装 新风系统 ,保 障实 验区 环境 控 制达 标; 环境清洁 ,实 验区温 、湿度 能够保证 检验设 备正 常 运行; 生 物安全管理 制度 、风险评估 程序 健全 ,具 备可 操作 性; 样 本保 存、管理 符合

23、 医学检 验科 生物 安全管理要求; 消防 安全管理 满足 医学 检 验科 特殊 要求。 6.3 医院感染 安全 6.3.1 布局与环境 6.3.1.1 科室布局 应遵 照医院 感染 防控原 则。 6.3.1.2 体检场 所应 环境 整洁 、无 卫生死角 ,符合 GB 15982、WS/T 367 和 WS/T 512的要求。 6.3.2 手卫生 6.3.2.1 医疗机构应 提供 必要的 手卫生设 施,包括 非手 触式水 龙 头、 流动 水、 洗手液 、干手 器或纸巾 、速干 手消毒 剂。 6.3.2.2 采血室 、 外科 、 妇科 、 医学 检 验科 等医院 感染 防控 重点科室 应配备 非

24、手 触式水 龙头。 6.3.2.3 工作人员 应有 良好 的手 卫生 依 从性 ,根 据操作 需要 正确洗手或 速干 手消毒 。 DB11/T 1496 2017 6 6.3.3 医疗用 品 6.3.3.1 重复使 用医疗用 品 医疗用 品清洗 、 消毒 或灭菌 应 按照 WS310.2和 WS310.3执行; 应 进行 相应 效果监测, 并有 制度及 执行 记录。 6.3.3.2 一次性 使用医疗用 品 医疗机构对 一次 性使 用医疗 用 品应 规范管理, 做好采 购、 验收 、 登记 、 储 存 、 使 用及用 后 处 理 等工 作。 6.3.4 医疗废物 医疗机构应 严格 按照 国家 有

25、关要求 对医疗 废物进行 管理: 医疗 废物 应分 类收 集, 损伤 性废 物应 使用 利器 盒,并 密闭 安全 转运 ; 医疗 废物 暂存 处应有防 盗、 防鼠 、 防 蚊蝇 、 防蟑螂措 施 ,有 清洁 和消毒设 施,有 警示 标识; 医疗机构应 与具 备资 质的公司 签订 医疗 废物 转运 合 同; 医疗机构应 做好 医疗 废物转 运的 交接 和记 录; 在 进行 医疗 废物 转运 处置时 ,相关 人员 应当 按照要求 做好 防护 。 6.3.5 污水处 理 6.3.5.1 应安装 合格 的污水 处理 设施并做 好日常 运行 及监测 记录。 6.3.5.2 应定期对 污水 处理 效果进行

26、监测 ,并 留存 检测 报告。 6.3.6 传染病防控 应按照 传染 病预 防控 制要求 , 做好 传染 病的 发现 、报告及 防控 等工 作。 7 服务要求 7.1 服务项 目 7.1.1 健康体检 项目 可分 为基本 项目和 选择项目 ,医 务人员 应 指导 受检 者根 据自 身健康状 况 选择体检 项目 。 7.1.2 基本项目 宜包括 以下 内容: 病 史调 查; 一 般检查 ; 内 科常 规检查 ; 外科 常规检查 ; 眼 科常 规检查 ; 耳鼻喉 科常 规检查 ; 口 腔科 常规检查 ; 妇 科常 规检查 ; 实 验室 常规检 测; 心 电图 常规检查 ; 胸 部X 线检查 ; 腹

27、 部( 肝、 胆、 胰、 脾、肾 )超声 检查 ; DB11/T 1496 2017 7 妇 科超声 检查。 7.1.3 选择项目 宜包括 以下 项目 : 眼 底摄影 检查 ; 听 力检查 ; 超声 检查( 如 :超声 心动图 、 颈动 脉超声、 甲状 腺 超声、 乳腺 超声、前 列 腺 超声等 ) ; 四肢 动脉硬 化检 测; 乳腺钼靶 检查 ; 幽 门螺杆 菌检 测; 肺 功能 检查 ; 骨 密度 检测; 人 乳头瘤 病毒 (HPV ) 核酸分 型检 测; 超薄 液基 细胞 检测 (TCT) ; 肿瘤 标志 物检 测; 心理检 测; 其 他有明 确临床诊 疗指南和 技术 操作 规程 的医疗

28、 技 术。 7.1.4 体检项目 及收 费标准 应进行 公 示, 公示 应在 体检 场所 公共 区域 明显 处; 委托项目公 示 应包括 委托 体检 项目 、外 送医疗机构 名称 和执业资 质。 7.2 服务流程 7.2.1 检前流程 7.2.1.1 体检预约 医疗机构应 做好 检前 预约工 作 : 根 据受 检者 健康 状况 、性 别 、年龄 等个 体差异 ,可 结 合 生 活 方 式问 卷调查的形 式 , 制 定个性 化体检方 案; 宜 告知 健康体检 项目 意义、 项目 局限 性及 风险 ; 与受 检者 个人 或受 检团 体 沟通 ,商 定具 体体检 时间; 向 受检 者个 人或受 检团

29、 体告 知检前 注意事 项; 体检 预约 人数 应与 医疗机构 服务 能力 相匹 配; 预约 情况应 做好 记录。 7.2.1.2 体检登记 医疗机构应 做好 体检 登记 工作: 登记 时应 做好 受检 者唯 一 标识 管理 ,宜采 用身 份证号 码、 条形 码或 体检 编号等 ; 登记 受检 者基本 信息 ,应核 对姓 名、性 别、 年龄 、 联系 方式 等内容 ; 登记 时宜 现场 采集 受检 者 照片 ,保证 信息 准确 ; 登记后 应告 知体检 流程 及 注意事 项, 宜发放 体检 指 引单。 7.2.2 检 中流程 7.2.2.1 所有岗 位操作 前应 核对 受检 者 基本 信息 ,

30、现场 采集 受检者 照片 的应 核对 照片 。 7.2.2.2 内科、 外科 、眼 科、 耳鼻喉 科 、口 腔科 、妇 科应 询问 病 史、规范查体、准 确记 录、 形成初步 的科室 结论 和建议 。 7.2.2.3 采血、 留取 尿液 及其 他标本 核 收岗 位,应 做好 标本管理及 核收 记录。 7.2.2.4 心电图 、超声 、X 线、 经颅多普 勒、 四肢 动脉硬 化、 肺 功能 、骨 密度 等检查 ,应询 问病史 、规范 操作 、准 确记 录。 7.2.2.5 检查内容及方法 宜参 照附录 A。 7.2.2.6 医疗机构应 与受 检者 确认 体检项目 全部 完成 ,如 有放 弃 项目

31、 应由 受检 者确认 。 7.2.3 检 后流程 DB11/T 1496 2017 8 7.2.3.1 受检者 体检 项目 完成 后,医疗机构 宜有 相关 人员 对各 项 检查 结果进行 汇总 核实 , 发 现 问题 应及 时与 相关 岗位 复核并 纠正 。 7.2.3.2 应由主检 医师 出具 并审 核健康体检报告 ,健康体检报告的 书写 及管理要求 应符 合 附 录 B要求。 7.2.3.3 高危异 常结 果界 定值 应由 医疗机构 组织 专家 讨论 ,依 据 教科 书、 已发 布的标准、共 识及医 学文 献确 定。 发现 高危异 常结 果应 及时 通知 受检者 , 并 做好 相关记 录,

32、 记 录内容 至少应 包括通 知时 间、 通知 内容、 受 检者 知晓 情况 等; 对上 述 受检 者还 宜开展 随访 并记录 随访情况。 7.2.3.4 医疗机构 宜为受 检者 提供 健康咨 询、健康 教育 ,为受 检 者解 答体检报告 有关 内容。 7.2.4 咨询投诉 7.2.4.1 体检场 所应有 咨询岗 、咨 询服务 电话 ,应有明 显标 识。 7.2.4.2 工作时 间拨打 预约 及咨 询电 话 应有 人接 听, 接起 时间 不 宜超过 30s(不 含占 线)。 7.2.4.3 工作人员 接待 咨询 应态 度良好、 解释 到位。 7.2.4.4 在明显 位置 放置意见 箱, 公示投

33、诉 电话 。 7.2.4.5 医疗机构应 建立 投诉 处理 制度,明 确投诉 处理 流程 ,并做 好工 作人员 培训 。发 生 投 诉 应 按照 制度 及流 程进行 处理, 做好 记录。 7.2.4.6 医疗机构对 投诉 的共 性问题 应 及时 分析 总结 ,不 断改 进 、提 升服务质 量。 7.2.4.7 医疗机构 宜开展 受检 者满意 度 调查。 7.3 服务感 受 7.3.1 体检区 域的 环境 应舒 适、 明亮、 温馨 ,通 风良好 。 7.3.2 应 设 置待 检区 ,公共 区域 应配备 饮水 设备 、休 息座椅 、卫生 间。 休息 座椅 、卫生间等 配备数量 应与 体检 接待 量

34、相 适应 。 7.3.3 公共设 施与 体检 科室 应有明 显 、清 晰、准 确的标 识, 体检 流程 应有 清晰 的标 识引导 ; 标识宜采 用中 英文 对照 形式 。 7.3.4 体检区 域内 应设 有常 规体检 注 意事 项、 特殊 项目 检查要求、 禁忌 等相关 情况 的指导 或 告知; 空腹 检查 项目 应做 好提示 。 7.3.5 在妇科 检查和 女性 腔内 超声 检查 区域 应设 有检查 注意事项 的告 知栏 ;放 射检查 场 所的 候 诊 处应 设有 放射防 护知 识宣传 栏及检查 注意事 项的告知 栏。 7.3.6 医疗机构应 提供 视频 、广播 、 展板 及报 刊等形 式的

35、健康宣 传。 7.3.7 工 作 人员服务 举止 应礼貌得 体 ,服务 态度 应主 动热 情;应 熟悉 体检 流程 、科室 分 布和 检查注 意事 项, 为受 检者 提供常 见问题 咨询 。 7.3.8 工 作 人员 应规范 着装 ,仪 容整洁; 应佩 戴胸 牌, 胸牌 内容 至少应包括 本人 姓名 、 职务 或职称 。 8 质控要求 8.1 质控组织 8.1.1 医疗机构应 成立 健康体检质 量 管理委员会 ,建 立科室专业 质量 控制 小组 ,至 少落实 院 科两级 质量 管理 责任 制。质 量 管理组织 应有明 确的人员分 工和 职责 。 8.1.2 医疗机构应 定期 组织 培训 、检查

36、 等; 运 用 TQC、PDCA 循 环等 质量 管理 工具 开展 工 作。 8.2 质控实施 8.2.1 质 控计划 DB11/T 1496 2017 9 医疗机构应 按年 度制 定健康体检质控 工作 计划。 8.2.2 质 控 指标 医疗机构应 制定健康体检质 量 控制 指标。 8.2.3 全 过程控 制 应 按计划组织 开展 本机构 健康体检质 量监测、 预警、 分析 、 考核 、 评估 以及反馈工 作 , 实 施过程 应全员 参与 、覆盖 体检服务全 过程 ,相关 工作 应有 实施方 案并 做好 现场 检查 记录。 8.2.4 重点环节 8.2.4.1 培训与考核 各岗位 医务人员 均

37、应 参加 健康体检 相关 专业 知识 及管理要求的 培训 及考核 , 考核合格 方可 上岗; 可参 照附录 A,对医务人员的规范 操作 情况 进行 检查。 8.2.4.2 受检者 身份 标识 应确保 受检 者身 份标 识在 体检各 环节 中的 唯一 性; 应 做好健康体检 信息 化管理 系统 与 LIS、 PACS对 接 中的 身份 信息 唯 一性管理 工作 。 8.2.4.3 心电图 检查 心电图 检查的质 量控 制至 少应包括 : 心 电图 原始 图上 应标 有检查 时间 、受 检者 基本 信息、 诊断 医师 签名 ; 异 常心 电图 应作 出具 体心电图 诊断 。 8.2.4.4 超声检

38、 查 超声检查的质 量控 制至 少应包括 : 超声 医师 配备 数量 应与 检查人 数相 匹配 ,保证 受检者 体检 时间满足 技术要求; 超声 设备 参数 应达到 开展的 超声 检查 项目 的技 术要求 ; 超声 检查 医师 宜具 有超声诊断 工作经验; 医疗机构 至少应 留存 受检者 异常 结果 影像 资料 。 8.2.4.5 X线检查 X线 检查的质 量控 制至 少应包括: 定 期对 放射 工作 人员的 操作 方法和 对受 检者 防护进行 检查 ; 定 期对 X线 成像 质量 、 图像报告 进行 检查。 8.2.4.6 医学检 验科检 查 医 学 检验 的质 量控 制至 少应包括 : 检

39、 验结 果应 使用 国家 法定计 量单位 ; 出 具检 验报告的 项目 应开展 室内质 量控 制, 参 加北京市 室内质控 结果 实时 监控且 成绩 合格,应有 室内质控报告 月总结 ; 出 具检 验报告的 项目 应参加 室间 质量 评价 活动 且成绩 合格 , 没有适 宜的 室间 质 评活动 参加时 ,应开展 室间 检验 结果比 对; 质控规则应至少能够 检出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 ,质量控制技术参数应满足 DB11/T 1240-2015 附录 A、WS/T 403、WS/T 406的要求 ; 应明 确规定质控 物检 测频次 (一 般检 测间 隔不大于24h ) , 定 量实 验应 至少 采

40、用2 个浓 度水平 的质控 物, 定性实 验应采 用阴 性、 阳性( 弱阳 性)质控 物; DB11/T 1496 2017 10 委 托检 验应 符合 WS/T 418的要求 ; 实 验室 用水 符合 相关 要求,有 实验 用水 监测 记录。 8.2.4.7 高危异常结果 应 定 期总结 高危 异常 结果 处理及 随访 的结 果,对 处 理 不 满意 及失 访案 例应 进行 分 析, 提出 改 进 建议 。 8.2.4.8 体检报告 应 符 合附录 B对 体检报告质量进行 管理。 8.2.4.9 外出体检 外 出体检的质 量控 制至 少应包括 : 开展 外出健康体检前 ,应当 与邀请 单位

41、签订 健康体检 协议书 ,确 定体检 时间、 地点 、 受检人 数、体检的 项目 和流 程 、 派 出医 务人员和 设备 的基本 情况 等, 并明 确协 议 双方 法 律 责任; 体检 现场 标本 采集 、运 送 应符 合医 学实 验室 有关 要求 ; 体检 现场 应有 清洁 、消毒和检 后医疗 废物 处理方 案 ; 进行医学影像 学检查和医学 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 量 并 满足放射防护和生 物安 全的管理要求。 8.2.4.10 体检数据 体检数据 的质 量控 制至 少应包括 : 应 指定 专人定 期进行 体检数据 统计 , 统 计结 果应 与 往年同 期数据进行 对比 ,明 显异 常

42、的统计 数据 应进行 分析 ,发现质 量问题立 即纠 正: 体检 数据 按照 相关 要求 上 报, 上报前 医疗机构应对数据进行 审核 , 审 核确认无 误后 再 上报; 体检 数据 应按照 医疗 资料进行 规范管理、 存档 。 8.3 结果评价 应 运 用医疗 质量 管理 工具 开展健康体检质 量管理 与自 我 评价 。 对 本机构 健康体检质 量管理 要求执行 情况 进行 分析 和评估,对 收 集 的质 量信息 进行分 析和 反馈 ,对 质 量 问题和安全 风险 进 行评估 ,做 好以 下数据 分析 : 体检 统计 数据 分析; 高 危异 常结 果分 析; 质 量控 制结 果分 析,包括内

43、 部质 量检查和 外部 质量检查 ; 受 检者 需求 分析 ,包括 受 检者 投诉 和满意 度调 查。 8.4 持续改进 8.4.1 应 定 期或 按需 召开 本机构 质控组织会 议, 根据 评价 检查结 果, 研究 确定 整改 方向和 措 施,并 形成 工作 记录。 8.4.2 应 根 据行业 主管 部门 或者 医疗质 量控 制和 改进 中心 发布的质 量控 制指 标, 结合 本 机构 医疗质 量基 础数据 ,对 存在 的 问题 及时 采取 有效 干预措施 , 并 评估 干预 效果 , 促进 医疗 质量 的 持续改 进。 DB11/T 1496 2017 11 DB11/T 1496 201

44、7 12 附 录 A ( 规范性 附录) 健康体检检 查内容及 方法 A.1 一般检 查 A.1.1 检查内容 一 般 检查 项目 宜包括 血压 、身高 、体 重、 腰围、 臀围 测量 ,体 重指数 (BMI )计 算 和腰臀 围比( W/H)计 算。 A.1.2 注意事项 A.1.2.1 血 压 测量 应注 意以 下事 项: 受 检者 情绪激 动、 紧张、 运 动等 因素均 会影响 血压测 值, 故受 检者 应在 安静环境 下休 息 5min,再 取坐 位进行血 压测量; 受 检者上 肢裸 露伸 直并 轻 度外 展,应注 意肘 部置 于 心脏 同一水 平; 血 压过 高或过 低时 ,应 进行

45、 复查。 A.1.2.2 身 高 测量 应注 意以 下事 项: 受 检者 应脱掉鞋 子 , 尽可能 站直 , 身体 重心 放 在两足 上 , 两臂 自然垂 放 , 眼 眶下 缘与 耳屏上 缘呈 水平 位 , 足 跟 、 骶 骨 部 及 两肩 胛间 区三 点与测量 仪立 柱相 接触 ; 测量 时受 检者 应将 头发 束 起或 压平, 尽量 减少 测量误 差; 结 果记 录应 以“ cm” 为单位 ,读 数至 小数 点后 一位。 A.1.2.3 体 重测量 应注 意以 下事 项: 受 检者 宜脱掉鞋 、帽 、外衣 ,取 出衣 服口 袋中的 物 品; 测量 时受 检者 应直 立, 身 体重 心放 在

46、两 足上; 结 果记 录应 以“ kg” 为单位 ,读 数至 小数 点后 一位。 A.1.2.4 体 重指数 (BMI )判 定标准应 符合 WS/T 428要求。 A.1.2.5 腰 围 测量 应注 意以 下事 项: 测量 时受 检者 应自 然站 立 ,露 出腰 腹部 或着 贴身 单 衣, 保持 平稳呼吸 ; 结 合健康体检 特点 ,可 采 用 经 脐 腰 围 , 测量 时软尺经 肚脐 水平 位绕 腰一周 , 软尺 应贴 近 受 检者 皮肤 ,但 应避免 紧压而陷 入皮肤 ; 结 果记 录应 以“ cm” 为单位 ,读 数取整 。 A.1.2.6 臀 围 测量 应注 意以 下事 项: 测量

47、时受 检者 应自 然站 立 双足 并拢 ,露 出臀 部或 着 贴身 单裤 ; 测量 时软尺 应经 臀峰 点水平 环绕 臀部 一周 , 测 定臀部 向外 最突 出部 位间 的横向 水平 距 离(此 处测量 值最大 ); 结 果记 录应 以“ cm” 为单位 ,读 数取整 。 A.1.2.7 腰臀围 比( W/H)计 算时 应 考虑腰 围测量 和臀 围测量 的操作 一致 性。 A.1.3 仪器设备 A.1.3.1测量血 压应 使用计 量 检测合格 的血 压计 ; 如使用 汞柱 式血 压计 , 测量 前 应检查 水银柱 是 否 在零 点,不 在零 点时 应进行 校正 并排 除水 银柱 的气泡 。 A

48、.1.3.2测量身 高的 身高 测量仪 应事 前校 正。 A.1.3.3测量 体重 的体 重计 应 事前 校正 。 A.2 内科查 体 DB11/T 1496 2017 13 A.2.1 检查内容 内 科 查体内容 宜包括 : 病 史采集 及症 状询问、 肺部检查、心 脏 检查、 腹部 检查、 神经 系统 检查。 A.2.2 注意事项 A.2.2.1 内 科病 史采集 应着 重了 解内 科病 史 , 与 内科疾病 有 关的家 族史 ( 如 : 高 血压 、 糖尿病 、 恶性肿瘤 等) ;症 状询问 应重点询问 循环 、呼吸 、消 化 、内 分泌 系统 的有 关症 状 。 A.2.2.2 肺 部

49、 检查 应注 意以 下事 项: 观察 胸部 呼吸 运动 是否 均 匀, 胸廓 形态 正常 与否 ; 肺 部听 诊应 采取 坐位 或仰卧 位 , 顺 序应 由上 而 下, 先胸 后背 , 两侧 对称 部位比 较 ,注 意 呼吸音 的强 弱、 有无 罗音 及 胸膜摩擦音 等。 A.2.2.3 心 脏 检查 应注 意以 下事 项: 受 检者 应尽 可能 取仰 卧位; 应 观察 有无 心前 区隆 起、心 尖搏 动、心前 区搏 动等; 触诊 应对 视 诊发现 的 异常体 征进行 证 实, 检查有 无 震颤 ,心包 摩擦 感, 以 及心尖搏 动 和心前 区搏 动的 部位、范围和强 弱; 听 诊内容 应包括 心率 、心 律 、心 音 、 额 外 心 音 、 杂音 及心 包摩擦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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