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 A 20 备案号 :58934-2018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 15152018 养老服务 驿站设施 设备配置 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figuration of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for senior care station 2018 04 04 发布 2018 07 01 实施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DB11/T 1515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1 3 术语 和定 义 1 4 基本 要求 1 5 配置 要求 2 附录 A
2、 ( 规范 性附 录) 养 老服务 驿站 服务 标识 5 参考文 献 6 DB11/T 1515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 本标准 由北 京市 民政 局提 出 并归 口。 本标准 由北 京市 民政 局组 织实施 。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北 京爱 侬养老 服务 股份 有限 公司 、北京 社会 管理 职业 学院 (民政 部培 训中 心) 、 中国残 疾人 辅助 器具 中心 、北京 鹤逸 慈老 年生 活用 品有限 公司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李洁 璐、林 军玉 、屠 其雷 、皮 微云、 李晶 、陈 林、 赵俊 涛、袁 洪伟 、赵
3、强。 本标准 为首 次发 布。 DB11/T 15152018 1 养 老服务 驿站设施 设备配 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养 老服 务驿 站设施 设备 配置 的基 本要 求、 功 能区 的配 置要 求 。 本标准 适用 于 城 区、 农村 的养老 服务 驿站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 仅 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 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 GB 2894 安全 标志 及其 使 用导则 GB/T 10001.
4、1 标志 用公 共信息 图形 符号 第1 部分 :通用 符号 GB/T 10001.9 标志 用公 共信息 图形 符号 第9 部分 :无障 碍设 施符 号 GB 13495.1 消 防安 全标 志 第1 部分 :标 志 GB 15630 消防 安全 标志 设置要 求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116 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设 计规 范 GB 50140 建筑 灭火 器配 置设计 规范 GB 50763 无障 碍设 计规 范 DB11/ 1309 社 区养 老服 务设施 设计 标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养老服 务驿 站 se
5、nior care station 由法人 主体 或具 有法 人资 质的专 业团 队运 营的 , 充 分利用 各类 资源 , 为 有需 求的 居 家老 年 人 提供 生 活照料 、陪 伴护 理、 心理 支持、 社会 交流 等服 务 的 机构 。 3.2 床位 beds 符合老 年人 生理 功能 的休 息位, 可以 是卧 具或 坐卧 一体的 坐具 。 4 基本要求 4.1 养老服 务驿 站应 设置 公共 服务区 、文 化娱 乐区 、休 息区、 助餐 区、 健康 服务 区、心 理疏 导室 、公 共卫生 间 。 宜设 置公 共浴 室、 康 复保 健区 、 理 发区 、洗衣 区 。 DB11/T 15
6、152018 2 4.2 除公共 卫生 间、 厨房 、 公 共浴室 外, 其他 功能 区宜 一区多 用。 4.3 设施设 备配 置应 符合 相关 法律法 规、 政策 文件 和 DB11/ 1309 的规 定。 4.4 消防设 施设 备配 置应 符 合GB 50016、GB 50116 和 GB 50140 的 相关 规定 。 4.5 无障碍 设施 应符 合GB 50763 的 相关 规定 。 4.6 应配置 监控 系统 ,监 控 范 围应覆 盖公 共区 域。 4.7 休息区 、公 用卫 生间 、公 共浴室 应设 紧急 呼叫 装置 。 4.8 应配置 室内 温度 控制 设施 设备 , 冬季 温度
7、 不 应 低于 18, 夏季 温度 不 应 高于 28。 4.9 公共区 域设 有明 显标 志, 公共信 息图 形符 号应 符 合GB/T 10001.1 和 GB/T 10001.9 的相 关要 求。 疏散通 道、 安全 出口 等区 域应设 置消 防安 全警 示和 提示标 识, 安全 标志 的设 置应符 合 GB 2894 、GB 13495.1 和GB 15630 的 规 定。 色 彩应 符合 老年 人生 理特征 。 4.10 应 按照 统一 的标 识图 案 、 规格、 材质 、工 艺配 置门 楣和墙 体标 识 , 应符 合附 录 A 的 要求 。 5 配置要 求 5.1 公共服 务区 5
8、.1.1 具备老 年人 及家 属接待 、兼 办公 等功 能。 5.1.2 应配置 满足 接待 和 办 公需 要的设 施设 备。 5.1.3 应配置 接待 服务 公告 栏、 服务介 绍材 料。 5.1.4 应配置 监控 系统 的终 端设 备。 5.1.5 应配置 呼叫 系统 的终 端设 备。 5.1.6 宜配置 录音 录像 设备 。 5.1.7 宜配置 适合 老年 人使 用的 电话机 、老 花镜 、放 大镜 、带放 大镜 的指 甲钳 等 。 5.2 文化娱 乐区 5.2.1 具备 老 年人 文化 娱乐 活动 、老年 教育 等功能 。 5.2.2 应配置 桌椅 、书 架、 电视 机、音 像播 放设
9、 备、 具有 联通互 联网 的信 息设 备。 5.2.3 应配置 书法 、绘 画用 品、 益智类 游戏 用具 、手 工制 作用品 用具 。 5.2.4 应配置 适合 老 年 人 的 书籍 、报刊 、杂 志、 党建 宣传 材料、 音像 制品 。 5.3 休息区 5.3.1 具备 老 年人 休息 等功能 。 5.3.2 应 配置 供老 年人 休息 的 床 位,有 序摆 放, 避免 老年 人发生 磕碰 或摔 倒。 5.3.3 应 配置 老年 人休 息所 需的 基本生 活用 具。 5.4 助餐区 5.4.1 具备配 餐、 老年 人就餐 等 功能。 5.4.2 应配置 老年 人 就 餐位 ,宜 设置轮
10、椅就 餐位 。 5.4.3 应配置 饮水 供应 装置 、洗 手池( 盆) 。 5.4.4 应配置 菜品 公示 栏、 饮食 安全须 知公 告栏 。 5.4.5 应配置 时钟 、 餐 具、 餐巾 纸、垃 圾桶 。 5.4.6 应配置 防蝇 防虫 用品 。 5.4.7 应设置 配餐 区域 ,应 配置 加热装 置 、 剩菜 剩饭 收集 用具。 DB11/T 15152018 3 5.4.8 应符合 食品 卫生 和环 保要 求。 5.4.9 设有厨 房的 , 应 配置 冰箱 、碗柜 、消 毒柜 。 5.5 健康服 务区 5.5.1 具备 老 年人 健康 检测 、健 康指导 、健 康宣教 等 功能 。 5
11、.5.2 应配置 体温 计、 血压 计 、 身高与 体重 测量 器具 。 5.5.3 应配置 急救 箱。 5.5.4 应配置 老年 人健 康宣 传栏 。 5.6 心理疏 导室 5.6.1 具备老 年人 心理 支持 等功 能 。 5.6.2 应配置 柔色 桌椅 、茶 几、 沙发。 5.6.3 宜 配置 良好 的隔 音设 施 。 5.6.4 宜配置 心理 沙盘 、心 理宣 泄工具 。 5.6.5 宜配置 录音 设备 。 5.7 公共卫 生间 5.7.1 具备老 年人 个人 卫生 ,大 、小便 处理 等功 能 。 5.7.2 应配置 坐便 器, 宜配 置便 盆、便 壶。 5.7.3 应配置 通风 换
12、气 设备 。 5.7.4 门锁能 双向 开启 ,不 用门 闩,宜 提供 使用 状态 显示 。 5.7.5 应配置 洗手 池( 盆) 。 5.7.6 应配置 墙面 镜、 洗手 用品 、卫生 纸、 废纸 篓。 5.7.7 宜配置 干手 设备 。 5.8 公共浴 室 5.8.1 具备老 年人 洗浴 等功 能。 5.8.2 应配置 淋浴 器、 恒温 设备 和沐浴 椅( 凳) 。 5.8.3 应配置 排气 扇、 防滑 地垫 。 5.8.4 应配置 置物 柜、 座椅 (凳 )。 5.8.5 宜配置 洗浴 辅助 器具 。 5.9 康复保 健区 5.9.1 具备老 年人 日常 生活 能力 训练和 常用 康复
13、辅具 展示 等功能 。 5.9.2 应配置 认知 卡片 、游 戏拼 图、益 智等 认知 功能 康复 训练器 具。 5.9.3 应配置 日常 生活 类康 复训 练用具 。 5.9.4 宜配置 防洒 碗、 助力 筷、 弯柄勺 等饮 食功 能康复 训 练用具 。 5.9.5 宜配置 上肢 、下 肢、 平衡 等运动 功能 康复 训练 器具 。 5.9.6 宜配置 轮椅 、助 行器 、手 杖、移 乘板 等移 动类 康复 辅助 器 具。 5.9.7 宜配置 老年 人保 健器 具。 5.10 理发区 5.10.1 具备 老 年人 理发 等功 能 。 DB11/T 15152018 4 5.10.2 应配置
14、理发 、剃 须器 具。 5.10.3 应配置 梳妆 镜、 理发 座椅 、清洁 用品 用具 。 5.11 洗衣区 5.11.1 具备 衣 物洗 涤 等 功能 。 5.11.2 应配置 洗涤 设备 。 5.11.3 宜配置 烘干 设备 。 DB11/T 15152018 5 附 录 A (规范 性附 录) 养老服 务驿 站服 务标 识 A.1 标识组成 A.1.1 养老服 务驿站 标识 由“北 京养老 服务标 识+区 名称+ 社区或 村名称+养老 服务驿 站+企业 标识 ”组 成 。 A.1.2 养老服 务驿 站设计 图 参见 图A.1 。 图A.1 养 老服 务驿 站设 计 图 A.1.3 北京
15、 养 老服 务标 识参 见图A.2。 图A.2 北 京养 老服 务标 识 A.2 设置位置 A.2.1 门楣标 识。 养老 服务 驿站 原则上 使用 门楣 标识 ,门 楣 标识 一般 悬挂 于驿 站正 门上方 醒目 位置 。 A.2.2 墙体标 识。无 法应用 门楣 标识的 养老服 务驿 站,可 选用墙 体标识 。墙 体标识 应悬挂 于驿站 正门 侧方醒 目位 置。 DB11/T 15152018 6 参 考 文 献 1 GB/T 33169 社 区老 年人 日间照 料中 心设 施设 备配 置 2 北京市 民政局 关于印 发 社区养 老服务 驿站 设施设 计和服 务标准 (试 行) 的通知 (京民 福发 2016 392号) 3 北京市民政局 北 京 市 老 龄 工 作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在 全 市 统 一 使 用 北 京 养 老 服 务 标 识 的 通 知 (京民 老龄 发 2016 241 号)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