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562-2017 有机蔬菜 生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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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020.01 B 04 备案号 :56015-2017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562 2017 代替 DB11/T 562 2008 有机蔬菜 生产 Organic vegetable Production 2017 - 09 - 14 发布 2018- 01 - 01 实施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DB11/T 5622017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 语和 定义 1 4 产 地环 境要 求 2 5 平 行生 产 2 6 转 换期 3 7 生 产技 术 3 8 设 施蔬 菜栽 培 5

2、 9 芽 苗菜 生产 5 10 食 用菌 栽培 . 5 11 污 染控 制 . 6 12 水 土保 持和 生物 多样 性保护 . 6 13 采 后处 理 . 6 14 包 装、 运输 和贮 藏 . 6 附录A (规 范性 附录 ) 有机蔬 菜种 植允 许使 用的 植物保 护产 品物 质和 措施 8 附录B (规 范性 附录 ) 有机蔬 菜种 植允 许使 用的 清洁、 消毒 剂 . 10 附录C (规 范性 附录 ) 有机蔬 菜种 植允 许使 用的 土壤培 肥和 改良 物质 . 11 DB11/T 562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 本标

3、准 代替DB11/T 562 2008有 机蔬 菜 生产 , 与DB11/T 562 2008相 比 ,除编 辑性修 改外 主 要技术 变化 如下 : 删除 了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部分 “GB 2763 食品 中农 药最大 残留 限量 ”、“GB 4285 农药 安全 使 用标准 ”(见 2008 年版 的2 ) ; 修改了 “有 机蔬 菜” 和“ 转换期 ”定义 (见 3.2、3.3,2008 年版 的 3.2 、3.4 ); 删除了 “常 规” 、“ 标识 ”和“ 认证 标志 ”定 义( 见 2008 年 版本 的 3.3、3.6 、3.7 ) ; 增加了 “平行 生产 ” 、“ 缓

4、冲带 ”、 “辐 照” 、 “ 基因工 程技 术” 定义 (见3.43.7); 修改了 “ 产 地环 境 ” 的部 分要求 (见 4.1 4.3,2008 年 版的 4.14.3 ); 增加了 “ 平 行生 产 ” 要求 (见5 ); 增加了 “ 转 换期 ”要求 (见 6); 修改了 “种 子及 种苗 选择 ”及 “ 种子 处理 ”的 相关 要求( 见 7.1 、7.2,2008 年版的 5.1.1 、 5.1.2 ) ; 修改了 “播 种和 育苗 ”的 部分要 求(见 7.3,2008 年版 的 5.3 ); 删除了 “ 棚 室消 毒 ” 内容 (见2008 年版 的 5.4); 修改了

5、“田间 管理 ” 的相 关要求 (见 7.4 ,2008 年 版本 的5.5 ); 修改了 “土 壤培 肥物 质的 种类和 来源 ” 的 相关 要求 (见 7.5.1 ,2008 年版的5.6.1 ); 修改了 “ 肥 料处 理 ” 的相 关要求 (见 7.5.2,2008 年版 的5.6.2); 修改了 “ 肥 料使 用 ” 的相 关要求 (见7.5.3.1 和 7.5.3.2 , 2008 年版 的5.6.3.1 和 5.6.3.2); 修改了 “ 农 业措 施 ”、 “物理措施 ” 和 “生 物 措施 ” 的内容 (见 7.6.1.1 7.6.1.3 ,2008 年版 的5.7.1.1

6、5.7.1.3 ); 增加了 “ 设 施蔬 菜栽 培 ” 要求(见 8 ); 增加了 “ 芽 苗菜 生产 ”要求 (见 9); 修改了 “ 食 用菌 栽培 ”要求 (见 10 ,2008 年 版的6 ) ; 修改了 “污 染控 制” 要求 (见 11.5 ,2008 年 版的7.5 ); 修改了 “水 土保 持和 生物 多 样性保 护” 要求 (见12.1.3 和 12.2 , 2008 年版 的8.1.3 和 8.2.3); 增加了 “ 采 后处 理 ” 要求 (见 13 ); 删 除了 “与 常规 产品 共同贮 藏应 采取 在仓 库内 划出特 定区 域和 标识 等措 施,确 保有 机产 品

7、和 常规产 品的 识别 ”(见 2008 年 版的 9.2.3 ); 删除了 “标 识” 和 “管 理 体系” 要求 ( 见2008 年版的 10.2 、11 ); 修改了 “附录 A 表A.1 植 物保护 产品 物质 和措 施” (见附 录 A ,2008 年 版的 附录B ); 增加了 “附录 B 表B.1 清洁 剂和 消毒 剂 ” (见 附 录B ); 修改了 “附录 C 表C.1 土 壤培肥 和改 良物 质” (见 附录C ,2008 年 版的 附 录A)。 本标准 由 北 京市 农业 局提出 并归 口。 本标准 由北 京市 农业 局组 织实施 。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中 国农 业大

8、学 、北 京市 植物 保护 站、北 京市 土肥 工作 站。 DB11/T 5622017 III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 杜 相 革、 尹哲 、 王维 瑞、 张群 峰 、 袁 胜君 、 刘志 琦、 李金 萍 、 孙 贝贝 、 侯峥 嵘、 董民、 郭喜 红。 本标准 的历 次版 本发 布情 况为: DB11/T 562 2008。DB11/T 5622017 1 有 机蔬菜 生产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有 机蔬 菜 生 产的产 地环 境要 求、 生产 过程、 污染 控制 、水 土保 持和生 物多 样性 保护 、 采后处 理、 包装 、 运 输和 贮藏要 求。 本标准 适用 于北 京地区

9、有 机蔬菜 生产 的全 过程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GB 2762 食品 安全 国家 标 准 食 品中 污染 物限 量 GB 3095 环境 空气 质量 标 准 GB 5084 农田 灌溉 水质 标 准 GB 5749 生活 饮用 水卫 生 标准 GB/T 8321 (所 有部 分 ) 农药合 理使 用准 则 GB 15618 土壤 环境 质量 标准 GB

10、 16715 瓜菜 作物 种子 GB/T 19630.1 有机 产品 第1部 分: 生产 GB/T 19630.2 有机 产品 第2部 分: 加工 3 术语和 定义 GB/T 19630.1 中界 定 的 以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适 用 于本 文件。 为 了 便 于使 用 ,以 下 重 复 列 出 了GB/T 19630.1 中 的某 些术 语和 定 义。 3.1 有机农 业 organic agriculture 遵照特 定的 农业 生产 原则 , 在生产 中不 采用 基因 工程 获得的 生物 及其 产物 , 不 使 用化学 合成 的农 药、 化肥、 生长 调节 剂、 饲料 添加剂

11、等物 质, 遵循 自然 规律和 生态 学原 理, 协调 种植业 和养 殖业 平 衡 , 采 用 一系列 可持 续发 展的 农业 技术以 维持 持续 稳定 的农 业生产 体系 的一 种农 业生 产方式 。 3.2 有机蔬 菜 organic vegetable 按照有 机农 业方 式生 产的 ,符合 有机 产品 国家 标准 并获得 认证 的蔬 菜类 产品 。 3.3 转换期 conversion DB11/T 5622017 2 按照本 标准 开始 管理 至生 产单元 和产 品获 得有 机认 证之间 的时 段。 3.4 平行生 产 parallel production 在同一 生产 单元 中,

12、 同时 生产相 同或 难以 区分 的有 机或常 规产 品的 情况 。 3.5 缓冲带 buffer zone 在有机 和常 规地 块之 间有 目的设 置的 、 可 明确 界定 的 用来限 制或 阻挡 邻近 田块 的禁用 物质 漂移 的 过 渡区域 。 3.6 生物多 样性 biological diversity 地球上 生命 形式 和生 态系 统类型 的多 样性 , 包 括基 因 的多样 性、 物种 的多 样性 和 生态系 统的 多样 性 。 3.7 辐照 ionizing radiation 放射性 核素 高能 量的 放射 , 能改 变食 品的 分子 结构 , 以控制 食品 中的 微生 物

13、、 病菌、 寄生 虫 和 害虫 , 达到保 存食 品或 抑制 诸如 发芽或 成熟 等生 理过 程。 3.8 基因工 程技术 genetic engineering 通过自 然发 生的 交配 与自 然重组 以外 的方 式对 遗传 材料进 行改 变的 技术 , 包 括 但不限 于重 组脱 氧 核 糖核酸 、细 胞融 合、 微注 射与宏 注射 、封 装、 基因 删除和 基因 加倍 。 4 产地环 境要 求 4.1 有机蔬 菜生 产基 地应 : 边界清 晰; 生态环 境良 好; 排灌方 便, 土层 深厚 、疏 松、土质 肥 沃。 4.2 有机蔬 菜生 产基 地周边 5km 内应 无交 通主 干线 、工

14、 业污染 源、 放射 源、 生活 垃圾场 等。 4.3 生产基 地内 的环 境质 量应 符合以 下要 求: 土壤环 境质 量符 合 GB 15618 中 的二 级标 准 ; 农田灌 溉用 水水 质符 合 GB 5084 的规 定 ; 环境空 气质 量符 合 GB 3095 中 的 二级 标准 。 5 平行生 产 5.1 在同一 生产 单元 内, 一年 生蔬菜 不应 存在 平行 生产 。 5.2 在同一 生产 单元 内, 多年 生蔬菜 不应 存在 平行 生产 ,除非 同时 满足 以下 条件 : a) 生产者 应制 定有 机转 换计 划,并在 3 年内 开始 有机 生产 ; b) 采取适 当的 措

15、施 保证 从有 机和非 有机 生产 区域 收获 的产品 能够 得到 严格 分离 。 DB11/T 5622017 3 6 转换期 有机蔬菜 转 换期 至少 为播 种前的24个 月。 新开 荒的 、 撂荒36 个月 以上 或有 充分 证据证 明36 个月 以 上 未使用 本标 准禁 用物 质的 地块, 也应 经过 至少12 个 月的转 换期 。 芽 苗菜 和 基 质栽培 的食 用菌 不 需 要 转 换 期; 土 培或 覆土 栽培 食用 菌生产 的转 换期 要求 与作 物生产 相同 。 7 生产技 术 7.1 种子和 种苗 选择 7.1.1 应 根据 北京 地区 的土 壤和 气候特 点, 选择 对

16、病 虫害 具有抗 性和 耐性 的蔬 菜种 类及品 种 。 7.1.2 种子质 量选 择 应 符合 GB 16715 的要 求。 7.1.3 应选择 有机 方式 生产 的 有 机种子 和种 苗。 当从 市场 上无法 获得 有机 种子 时, 可选用 未经 禁用 物 质处理 过的 常规 种子 。 7.1.4 不应 使 用转 基因 种子 ,存 在平行 生产 的生 产单 元, 其常规 生产 部分 也不 应 使 用转基 因种 子 。 7.1.5 应采用 多品 种的 栽培 和种 植, 保 护作 物的 遗传 多样 性。 7.2 种子处 理 7.2.1 可 使用 温汤 浸种 、干 热处 理和附录 A 的植 保产

17、 品进 行种子 处理 。 7.2.2 不应使用 附录 A 中未 列出 的物质 处理 种子 。 7.2.3 不应使用 辐 照技 术处 理种 子 。 7.3 播种和 育苗 7.3.1 应 根据 栽培 季节 、 茬 口、 育苗方 式和 上市 时间 ,确 定适宜 的播种 时期 。 7.3.2 应采用 有机 方式 育苗 ;可 采用穴 盘育 苗 、 纸筒 育苗 和工厂 化育 苗 等 , 若 对育 苗设施 和基 质进行 消毒, 使用 消毒 剂应 符合 本标准 附 录 B 的 要求 。 7.3.3 育苗应 选用 无病 虫源 的 基 质,如 : 田 土、 蛭石 、腐熟 有机 肥、 草炭 、米 糠等 , 按一 定

18、比 例配 制 疏松、 保水 、保 肥、 营养 完全的 育苗 基质 。 7.3.4 可 使用 嫁接 等物 理方 法提 高蔬菜 的抗 病和 抗虫 能力 。 7.4 田间管理 7.4.1 应 制定 周年 生产 和轮作 计 划。 7.4.2 应 采用 轮作 种植 形式 。 7.4.3 宜采用 间套 作种 植形 式。 7.4.4 宜 合理 安排 茬口 和种 植密 度。 7.4.5 应 通过 种植 豆科 作物 、绿 肥等方 式恢 复土 壤肥 力。 7.4.6 应采用 滴灌 、喷 灌、 渗灌 等节水 的灌 溉方 式 , 不应 大水漫 灌 。 7.4.7 不 应使 用人 工合 成的 生长 调节剂 。 7.5

19、土肥管理 7.5.1 土壤培 肥物 质的 种类 和来 源 7.5.1.1 有机肥 原料 应主 要源 于本 农场或 有机 农场 (或 畜场 ) 。 7.5.1.2 蔬菜残 体应 通过 熟化 处理 后 回归 菜田 。 DB11/T 5622017 4 7.5.1.3 矿质营 养元 素 应 选择 天然 来源并 保持 其天 然组 分的 矿物源 肥料 。 7.5.1.4 经认证 机构 许可 可购 入部 分附录 C 中 的肥 料原 料 。 7.5.1.5 外购的 商品 有机 肥应 通过 评估 。 7.5.1.6 在土壤 培肥 过程 中 可 使用 和限制 使用 的物 质见 附 录C。 7.5.1.7 不应使

20、 用化 学合 成肥 料和 城市污 水污 泥。 不应 使用 集约化 养殖 场的 粪肥 。 7.5.1.8 不 应使 用人 粪尿。 7.5.2 肥料处 理 7.5.2.1 应对肥 料的 成分 、重 金属 和病原 物 进 行检 测。 7.5.2.2 所有肥 料原 料按 照堆 肥的 要求进 行堆 制, 彻底 腐熟 后 方可 使用 。 7.5.2.3 有机肥 堆制 过程 中 可 添加 来自自 然界 的微 生物 和腐 熟剂, 但不应 使 用转 基因 生物及 其产 品。 7.5.2.4 天然矿 物肥 料应 对其 重金 属含量 进行 检测 并提 供检 测报告 。 不 应采 用化 学处 理方式 处理 。 7.5

21、.3 肥料使 用 7.5.3.1 基肥 7.5.3.1.1 基肥以 撒施 或沟 施为 主 。 7.5.3.1.2 基肥的 数量 (有 效营 养) 应为总 施肥 量 的 60% 以上 。 7.5.3.2 追肥 7.5.3.2.1 追肥应 使用 有机 肥、 矿质 肥和其 他符 合要 求的 肥料 。 7.5.3.2.2 追肥方 式包 括撒 施、 沟施 、冲施 和滴 灌施 肥、 膜下 微喷施 肥 。 7.5.3.2.3 追肥 的 数量 应 为 总施 肥量 的 20% 30% 。 7.5.3.3 叶面肥 7.5.3.3.1 叶面肥 应为 有机 来源 的非 化学处 理的 有机 肥料 。 7.5.3.3.2

22、 施肥的 数量 应为 总施 肥量的 10% 以内 。 7.6 病虫草 害防 治 7.6.1 防治措 施 7.6.1.1 农业防治 措施 主要包 括以 下措 施: a) 选用抗 病抗 虫品 种; b) 选用合 理的 种子 处理 技术 ; c) 培育 无 病虫 苗和 壮苗 ; d) 采用适 合有 机蔬 菜生 产的 栽培模 式; e) 严格控 制温 湿度 ,预 防结 露; f) 深翻晒 垡, 防治 地下 害虫 和土壤 病原 菌; g) 及时 清 洁田 园 和 残体 ,减 少病虫 的来 源和 基数 ; h) 轮作倒 茬, 切断 病虫 的食 物来源 ; i) 间作套 种, 增加 生物 多样 性; j)

23、适时休 耕或 土壤 高温 消毒 。 DB11/T 5622017 5 7.6.1.2 物理防治 措施 主要包 括以 下措 施: a) 利用黄 板、 蓝板 等色彩 诱杀 害虫 ; b) 利用性 诱剂 和诱 集食 物, 诱杀和 监测 害虫 ; c) 利用 防 虫网 、银 灰色 膜等 阻隔和 驱避 害虫 ; d) 利用无 纺布 保温 降湿 预防 病害并 阻隔 害虫 ; e) 利用覆 盖、 机械 和人 工除 草。 7.6.1.3 生物防治 措施 主要包 括以 下措 施: a) 通过生 态工 程技 术, 增加 植被的 种类 ,提 供天 敌的 食物, 保护 和自 然增 殖天 敌; b) 人工释 放天 敌;

24、 c) 利用微 生物 活菌 。 7.6.2 可 使用 的物 质 若以上 方法 不能 有效 控制 病虫草 害时 ,可 使用 附录A 所列出 的物 质并且 符合GB/T 8321 (所 有部 分) 的要求 。 8 设施蔬 菜栽 培 8.1 可使用 基质 栽培 ,不应 使 用营养 液栽 培。 8.2 栽培基质 应 充分 堆制 ,不 应含有 附录 A 中 未列 出的 物质。 8.3 可采用 以下 措施 和方 法: a) 使用附 录C 列出 的土 壤培 肥和改 良物 质作 为辅 助肥 源; b) 使用物 理或 生物 等措 施提 高二氧 化碳 浓度 ; c) 使用辅 助光 源; d) 使用天 然植 物生

25、长调 节剂 ; e) 使用蒸 汽和 附 录 B 列 出的 清洁剂 和消 毒剂 对栽 培容 器进行 清洁 和消 毒。 8.4 宜使用 可回 收或 循环 使用 的栽培 容器 。 9 芽苗菜 生产 9.1 应使用 获得 认证 的 有 机种 子生产 芽苗 菜。 9.2 生产用 水水 质应 符 合 GB 5749 的 规定 。 9.3 应采取 蒸汽 和附 录 B 列出 的清洁 剂和 消毒 剂对 培养 容器和 生产 场地 进行 清洁 和消毒 。 9.4 不应使 用附 录A 和附 录B 中未列 出的 物质 。 10 食用菌 栽培 10.1 露天食 用菌 栽培 区应 设置 大于 30 m 的缓 冲带 。 10

26、.2 水源水 质应 符 合 GB 5749 的要求 。 10.3 不应使 用基 因 工 程技 术获 得的菌种 。 DB11/T 5622017 6 10.4 应采用 有机 或天 然材 料 的 基质, 并可 添加 以下 辅料 : a) 来自有 机生 产的 农家 肥和 畜禽粪 便; 可使 用附 录 C 中的物 质, 但不 应超 过基 质总干 重 的 25%; b) 未经化 学处 理的 泥炭 ; c) 砍伐后 未经 化学 产品 处理 的木材 ; d) 附录C 中列 出的 矿物 来源 的物质 。 10.5 木料和 接种 位 使 用的 涂料 应为食 品级 产品 ,不 应 使 用石油 炼制 的涂 料、 乳

27、胶 漆和油 漆等 。 10.6 应采用 预防 性的 管理 措施 ,保持 清洁 卫生 ,进 行适 当的空 气交 换, 去除 受感 染的菌 簇。 10.7 在非栽 培期 ,可 使用 蒸汽 和附 录 B 中 清洁 剂、 消毒 剂对培 养场 地进 行淋 洗和 消毒。 10.8 可采用 设置 物理 障碍 物及 调节温 、湿 度或 石灰 水等 手段防 治有 害生 物。 11 污染控 制 11.1 应在有 机和 常规 生产 区域 之间设 置缓 冲带 或物 理障 碍物。 11.2 应防止 常规 农田 的水 渗透 或漫入 有机 地块 。 11.3 应充分 清洗 设备 或工 具, 去除污 染物 残留 。 11.4

28、 应选择 聚乙 烯、 聚丙 烯或 聚碳酸 酯类 的棚 膜、 地膜 或防虫 网。 使用 后应 从土 壤中彻 底清 除 , 不 应 焚烧。 11.5 化学农 药残 留 不 应检出 , 重金属 和亚 硝酸 盐含 量不 应超过 GB 2762 相应 产品 的限值 。 12 水土保 持和 生物 多样 性保 护 12.1 水土保 持 12.1.1 应防止 水土 流失 、土 壤沙 化、过 量或 不合 理使 用水 资源。 12.1.2 应预防 土壤 盐碱 化和 土壤 板结。 12.1.3 宜 运用 覆盖 或间 作的 方法 避免土 壤裸 露。 12.2 生物多 样性 保护 12.2.1 应保护 生态 环境 和生

29、 物多 样性。 12.2.2 应采取 措施 保护 天敌 及其 栖息地 。 13 采后处 理 13.1 收获后 的清 洁、 分拣 、切 割、保 鲜、 干燥 等 应 满足GB/T 19630.2 的相关 要求。 13.2 设备、 器具 等应 保证 清洁 , 不 应 对产 品造 成污 染。 13.3 水质应 符 合GB 5749 的要 求。 13.4 如使用 清洁 剂或 消毒 剂清 洁设备 设施 时, 应避 免对 产品的 污染 。 13.5 收获后 处理 过程 中的 有害 生物防 治, 应遵 守 GB/T 19630.2 中 的规 定。 14 包装、 运输 和贮 藏 14.1 包装 DB11/T 5

30、622017 7 14.1.1 包装应 简单 、 实 用。 材料 应符合 国家 卫生 要求 和相 关规定 ; 宜 使用 可重 复、 可回收 及可生物降 解的包 装材 料。 14.1.2 不应 使 用接 触过 禁用 物质 的包装 物或 容器 。 14.2 运输 14.2.1 运输工 具在 装载 有机 产品 前应清 洗干 净。 14.2.2 在运输 工具 及容 器上 ,应 设立专 门的 标志 或 标 识。 14.2.3 在运输 和装 卸过 程中 ,外 包装上 应贴 有清 晰的 有机 认证标 志或 标识 及有 关说 明。 14.2.4 运输和 装卸 过程 应有 完整 的档案 记录 ,并 保留 相应

31、的票据 ,保 持有 机生 产的 完整性 。 14.3 贮藏 14.3.1 仓库应 清洁 卫生 、无 有害 生物, 无有 害物 质残 留, 不 应 使 用任 何禁 用物 质处 理仓库 。 14.3.2 可 使用 常温 贮藏 、气 调、 温度控 制、 干燥 和湿 度调 节等贮 藏方 法。 14.3.3 有机产 品宜 单独 贮藏 。 14.3.4 应保留 完整 的出 入库 记录 和 票据 。 A DB11/T 5622017 8 A B 附 录 A (规范 性附 录) 有机蔬 菜种 植允 许使 用的 植物保 护产 品物 质和 措施 表A.1 规定 了有 机蔬 菜种 植 中种子 处理 和病 虫害 防治

32、 允许使 用的 植物 保护 产品 物质和 措施 。 表A.1 植物 保护 产品 物质 和措施 类别 名称和组分 使用条件 I. 植 物和 动物 来源 天然除虫菊素(除虫菊科植物提取物) 杀虫(螨) ,防治蚜虫、白粉虱 、潜叶蝇、害螨等害虫 苦参碱及氧化苦参碱(苦参等提取物) 杀 虫 ( 螨 ) , 防 治防 治 蚜虫 、 白粉 虱 、 潜叶 蝇 、害 螨 等 害 虫 鱼藤酮类(如:毛鱼藤) 杀虫(螨) ,跳甲等 蛇床子素(蛇床子 提取物) 杀虫(螨) 、杀菌 小檗碱(黄连、黄柏等提取物) 杀真菌 大黄素甲醚(大黄、虎杖等提取物) 杀真菌 植物油(如:薄荷油、松树油、香菜油) 杀虫(螨)、杀真菌

33、 寡聚糖(甲壳素) 植物诱抗 天然诱集和杀线虫剂 (如: 万寿 菊、 孔雀草、 芥子油) 诱杀线虫 天然酸(如:食醋、木醋和竹醋) 杀菌、调节植物生长 菇类蛋白多糖(蘑菇提取物) 植物诱抗 发酵产品(酵素、啤酒等) 引诱、生长调理、诱杀蛞蝓 牛奶 病毒抑制 蜂胶 杀菌 具有驱避作用的植物提取物 (如: 大蒜、 薄荷、 辣 椒、 花椒、薰衣草、柴胡、艾草的提取物) 驱避 天敌(如:赤眼蜂、瓢虫、草蛉等) 控制害虫 II. 矿 物来 源 铜盐(如硫酸铜、氢氧化铜、氯氧化铜、辛酸铜等) 杀真菌,防止过量施用而引起铜的污染 石硫合剂 杀真菌、杀虫、杀螨 氢氧化钙(石灰水) 杀真菌、杀虫 硫磺 杀真菌、

34、杀螨、驱避 矿物油 杀虫,杀螨 氯化钙 用于治疗缺钙症 硅酸盐(硅酸钠) 驱避,预防霜霉病等真菌病害 DB11/T 5622017 9 表A.1 植物 保护 产品 物质 和措施 (续 ) 类别 名称和组分 使用条件 III. 微 生物 来源 真菌(如:白僵菌、轮枝菌、木霉菌等 ) 杀虫、杀菌, 细菌 (如: 苏云金芽孢杆菌、 枯草芽孢杆菌、 蜡质芽 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荧光假单胞杆菌等) 杀虫、杀菌 病毒(如:核型多角体病毒、颗粒体病毒等) 杀虫 IV. 其 他 乙醇 杀菌 软皂(钾肥皂) 杀虫,潜叶蝇等 昆虫性外激素 仅用于诱捕器和散发皿内 V. 诱捕 器、 屏 障 物理措施(如:色彩诱器

35、、机械诱捕器) 覆盖物(网) DB11/T 5622017 10 B C 附 录 B (规范 性附 录) 有机蔬 菜种 植允 许使 用的 清洁、 消毒 剂 表B.1规 定了 有机蔬 菜生 产 中对容 器、设 施、 基质、 生产场 地等进 行清 洁、消 毒允许 使用的 清洁 剂 和消毒 剂。 表B.1 清 洁剂 和消 毒剂 名 称 使 用 条 件 醋酸(非合成的) 设备、器具和工具清洁 醋(非合成的) 设备、器具和工具清洁 乙醇 设备、器具和工具消毒 异丙醇 设备、器具和工具消毒 过氧化氢 仅限食品级的过氧化氢,设备、器具和工具清洁剂 漂白剂 包括次 氯酸钙 、二 氧化 氯或次 氯酸钠 ,可用

36、于消 毒和 清洁食 品接触 面。直 接接 触植 物产品 的冲洗水中余氯含量应 符合GB 5749 的要求。 过乙酸 设备、器具和工具消毒 臭氧 设备、器具和工具消毒 氢氧化钾 设备、器具和工具消毒 氢氧化钠 设备、器具和工具消毒 柠檬酸 设备、器具和工具清洁 肥皂 仅限可生物降解的。允许用于设备、器具和工具清洁。 高锰酸钾 设备、器具和工具消毒 DB11/T 5622017 11 C D E 附 录 C (规范 性附 录) 有机蔬 菜种 植允 许使 用的 土壤培 肥和 改良 物质 表C.1 规定 了有 机蔬 菜生 产 中对 允 许使 用的 土壤 培肥 和改良 物质 。 表C.1 土 壤培 肥和

37、 改良 物质 类别 名称和组分 使用条件 I. 植 物和 动物 来源 植物材料(秸秆、绿肥等) 畜禽粪便及其堆肥(包括圈肥) 来源于非集约化养殖且经过堆制并充分腐熟 畜 禽 粪 便 和 植 物 材 料 的 厌 氧 发 酵 产 品 ( 沼 肥 ) 海 草 或 海 草 产 品 仅直接通过下列途径获得: 物理过程,包括脱水、冷冻和研磨;生物发酵 木 料 、树 皮、 锯屑 、刨 花 、木灰 、 木炭 及腐 殖酸 类 物质 来自采伐后未经化学处理的木材, 地面覆盖或经过堆制 动 物 来源 的副 产品 (血 粉 、肉粉 、 骨粉 、蹄 粉、 角 粉、 皮毛、 羽毛和毛发粉、 鱼 粉、 牛奶及奶制品等) 未

38、添加禁用物质,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 蘑菇培养废料和蚯蚓培养基质 培养基的初始原料限于本附录中的产品,经过堆制 食品工业副产品 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 草木灰 钾肥来源,作为薪柴燃烧后的产品 泥炭 不含合成添加剂。 不应用于土壤改良, 只允许作为基质栽 培 饼粕 堆制腐熟 II. 矿 物来 源 磷矿石 补偿磷肥, 天然来源, 镉含量小 于等于 90mg/Kg 五氧化二 磷 钾矿粉 钾肥,天然来源,未通过化学方法处理, 氯含量少于 60% 硼砂 促进结实, 天然来源, 未经化 学处理、 未添加化学合成物 质 微量元素 矫正缺素,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镁矿粉 镁肥,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硫磺 棚室消毒和调节酸碱度, 天然来源, 未经化学处理、 未添 加化学合成物质 石灰石、石膏和白垩 钙肥,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粘土(如:珍珠岩、蛭石等) 基质来源, 天然来源, 未经化 学处理、 未添加化学合成物 质 碳酸钙镁 钙镁肥, 天然来源 , 未经化学 处理、 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III. 微 生物 来源 可 生 物降 解的 微生 物加 工 副产品 , 如酿 酒和 蒸馏 酒 行业的加工副产品 堆制腐熟,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天然存在的微生物 堆肥的微生物,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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