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668-2009 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经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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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220.20 R 12 备案号:26841-201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 6682009 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经营规范 Management for road freight forwarder and freight accessory 2009 - 12 - 12发布 2010 - 06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668200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合同管理 . 2 6 作业流程及其技术要求 . 3 7 安全规范 . 5

2、 8 运营规范 . 5 9 设备规范 . 5 10 人员管理规范 5 11 服务规范 6 12 风险控制 6 13 考核评价 6 DB11/T 668200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易通交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傑、陶文宪、翟 宇环、田春青 、刘亮、褚伯刚、单 明、刘丽君 。 DB11/T 6682009 1 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经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从事道路货运代 理及货运 辅助业经

3、营业 户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作业流程及其技术 要求、安全规范、运营规范、设备规范、人员管理规范、服务规范、风险控制技术、考核评价 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 道路货 运代理及 货运辅助 业的经营及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于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 (包括所 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JT/T 19 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 JT/T 385 水路、公 路运输货物包装基本要求 JT/T 481 道路货物 运输交易信息服务 系统技术要求 JT/T 620 汽车快件 货物运输 操

4、作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货运代理 road freight forwarder 以自己的名 义承揽货物并分别与托运人、 承 运人 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 活动。 道路货 运 代理 包括 专线货运代 理、货运 配载代理 等方式。 3.2 货运专线代理 line transport forwarder 通 过 组织 货源和 相对固 定的运 力,在相对固 定的道路货 运线路上 提 供运输服务的道路货运 经营 活 动。 3.3 货运配载代理 forwarding agent(loading) 提供货源和运 力 信息 ,为道路货物运输 中货主和 车辆 提供配载服

5、务的经营 活动。 3.4 货运辅助业 freight accessory 辅助完成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 活动,主要 包括货物 仓储 、 货物包装 、 搬 运装 卸 等 。 DB11/T 6682009 2 4 基本要求 4.1 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经营活动分类 从事道路货 运代理、 货运辅助 业经营活动 的业户 主要有 货 运 专线代 理、货 运配载代 理、货物 仓储、 货物包装、 搬运装卸 等类型。 4.2 一般要求 4.2.1 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 核发的营业 执 照 ,并 向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备 案。 4.2.2 使用的用于营运的货 运车辆,应 依法取得 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核发

6、的 许 可 证件。 4.2.3 有固定的经 营场所。 4.2.4 有完善的组织 机构、规 章 制 度、业务流程和人员 配置 。 4.2.5 应设置负责 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 的 部门或者岗位。 4.2.6 从业人员应 接受关于 道路货运 法规、标准和相关 业务 知识、职业 道德和职 业技能的 培训,培训 合 格后上岗 ,并定期 接受在职培训。 4.2.7 应配备以本 企业法定 名称实名 登记的固 定电话、 传真机 。 4.2.8 应配备与业务 相适应 的信息管理 系统。 4.3 货运专线代理专项要求 4.3.1 仓储设施应 符合建设、 消防、安全等要求。 4.3.2 用于理货、 分 拣的场地 应

7、 有 良好 的 防雨 、 防盗、 防火 等条件,并 能满足发 送、 到达 货物的需 要。 4.3.3 配备用于提、 送 货 的专 用 自 有车辆,以 及有稳定合同 关系的专线货 运 车辆 。 4.3.4 具有发送、 到达地固 定的货物 运输线路 。 4.3.5 应在货物的发 送 、 到达 以 及 货物中转地 设立营业 网点 。 4.3.6 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 客户管理、业务受 理、车辆 调度 、跟踪查询 、费用结算 、 统 计分 析 等 基本 功能。 4.4 货运配载代理专项要求 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 资源管理、信息采集 、信息发 布、 跟踪查询 、统计分 析等基本 功能。 4.5 货物仓储专项

8、要求 4.5.1 配备符合建 设、消防 、安全等 要求的仓储 设施、设备。 4.5.2 信息管理系统应满足 货物出入库 管理、 货物查询 、分类等功能要求。 4.6 货物包装专项要求 4.6.1 配备满足业务 需 求的 包装机械 、设备、 材料等。 4.6.2 货物包装作业规程应 满足不同 货物包装 的标准要求。 4.7 搬运装卸专项要求 4.7.1 配备满足业务 需 求的 搬运装卸 的机械、设备。 4.7.2 制定安全作业 操 作规程 ,并配 备经过培训 合 格 的人员。 5 合同管理 DB11/T 6682009 3 5.1 道路货运代 理业户以承 运人身份 订立运输合同或者 签署 货物运

9、单 时,承担 承运人责 任;以托 运人 身份托运货物 时 ,承 担托运人 责任。 5.2 道路货运代 理业户采 用格式条 款订立运输合同或者使 用道路货物 运单,应 符合相关法 律 、 法规、 规章规定。 5.3 道路货运代 理业户与承 运人订立 运输合同 时 ,应 查验 承运人经营 资质,将 货物交给 具有合法 经营 资质的承运人 承 运。 5.4 道路货运代 理业户与承 运人订立 运输合同 时 ,应明 确货物交付方式 和要求 ,向承运人提供货物 清 单 ,经承运人 清 点 确认 后 , 随车 同 行 。 5.5 货运辅助业 户与委托 人订立合同 应 符 合相 关法律 、法 规和规章的要求。

10、 5.6 道路货运代 理、货运 辅助业户应 建 立 合同管理制 度,对 合同订立 、履行情况进行定 期检查。 6 作业流程及其技术要求 6.1 业务受理 6.1.1 业务受理人员 接到托 运人货物托 运要求 后,应判断该 业务是否属 于本企业 经营服务范围,并 做 出明确答复 。 6.1.2 业务受理人员 受 理业务 采 用 格式 条 款时 ,应按照合同 或运单项目详细记录 相关信息 ,并采用合 理的方式向 对方做出 必要说明, 提请对方注 意免除 或者 限制其责 任以及涉 及运输风险 责 任 的条 款 。 6.1.3 业务受理人员 受 理业务 后 ,应 及时流转 至提货调度 ,并与提货调度

11、确认提 货时间。 6.1.4 业务受理人员 应 将 运输 计 划 及运输须知 及时通知 托运人。 6.2 提货调度 6.2.1 提货调度人员 应 按照运输计划 调配适合的 车辆及人员 ,安排合理的运输路线 和运输 时间。 6.2.2 提货调度人员 应 将 发货 人信息 以及提货环 境 和要求 在运单中注明,并通知 提货人员。 6.2.3 提货调度人员 应 监 控车辆运行 状态,根据 需 要 适时 调整 车辆运行计 划 。 6.2.4 提货车辆若 不能按时 到达提货 现场,提 货调度人员 应将原因和变更时间通 知业务受 理人员, 由 业务受理人员通知发 货人。 6.3 提货(入库)分拣 6.3.

12、1 提货作业人员 应 按 JT/T 19、JT/T 620 的要求, 将货物分类、搬 运、码放 。 6.3.2 提货作业人员 应 按照提 货 单 注明 的要求 ,清点、 分类 、码放货物, 发 现 包装不符合 JT/T 385 要求的货物,应单独 分类、码 放。 6.3.3 提货作业人员 应 及 时向 业务受 理人员反馈 提 货过 程信息。 6.4 入库及理货 6.4.1 仓库保管人员 应 根据 货物单据办 理 入库手续,检 查入库 货物是否 符合要求 ,包括品 名、数量 、 货物包装等 。 6.4.2 理货人员应 按 JT/T 19、 JT/T 620的要求 ,在仓 库内 将货物分类 、分拣

13、、 分区码放 ,并定期对 货物进行整 理、盘点 、反馈信息。 6.4.3 仓库环境应 符合货物 仓储要求。 6.4.4 货物入库手续 应 齐 全、有效, 账、物、标 识 相 符。 6.5 包装 DB11/T 6682009 4 需重新包装 的货物应 结实、稳 固,满足 运输、搬 运和 仓储的要求。 6.6 运输调度 6.6.1 运输调度人员 应 根据 货物及运输 时 限 等要求,调 配适 合装载货物 的车辆。 6.6.2 运输调度人员 应 检验 承运车辆 及驾驶人员 携带的 证件 是否齐全、有 效 ,会同车辆 管理人员对承 运 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 查。 6.6.3 运输调度人员 应了解 、掌握

14、运营 线路的通 行 环 境和 气象 条 件 , 监控 车辆运 行状态。 6.6.4 运输调度人员 应 掌握 运输途中 突发事件 处理程序 及方 法,协助处 理运输途 中各类突 发事件。 6.7 出库 6.7.1 仓库保管人员 根据货物 出 库 单据办理出 库手续, 检 查 出库货物是 否符合要求 ,包括品种、 数量、 货物包装等 。 6.7.2 出库手续应 齐全、有 效,账、 物、标识 相符。 6.7.3 仓库保管人员 应 及 时向 业务受 理人员反馈 出 库 信息 ,由业务受理人员通知 发货人。 6.8 装车 6.8.1 装车人员应 根据车辆装载的有 关规定和 货物码放 要求 ,安排货物装车

15、顺序 及码放位 置并适当紧 固 。 6.8.2 装车人员应 监督装卸 人员按要求 搬 运、 码放货物,不应 超 限 超 载。 6.8.3 装车人员应与承运车辆 驾驶员 办理货物 运输交接 手续 ,监督司机 封车或者 封箱。 6.9 在途跟踪 6.9.1 应与在途车辆适时联 系,掌握 车辆运输 状况,并 做好跟踪记录。 6.9.2 应就发货人 (或收货 人)需求 ,如实反馈 货物在 途信息。 6.9.3 应协助处理运输途中 的异常状况 ,并做 好详细记 录。 6.10 货物送达与交付 6.10.1 道路货运代 理业户应 按合同或者 运单要求 将 货物 按时 送达收货人。 6.10.2 承运人无法

16、 正常送达 和交付货物 时 ,道路货运代 理业 户应及时与 发货人 ( 或收货人) 联系, 协 商送达交付 事宜。 6.10.3 承运人负责 办理交付手续的,道路货运代 理业户应 检查 收 货 人的 签收记录, 作为合同 履行情况 的凭据。 6.11 应急响应 6.11.1 道路货运代 理、货运 辅助业户应 制定运输安全和服务 事件应急预 案。 6.11.2 应急预案应 响应及时 , 措施得 当, 处置 有效。 各 岗位要 分 工 明 确 , 岗 位 间关 系 清 晰, 处 置 流程 中 信息要通 畅。 6.11.3 应急预案实施 应 遵循先 处 理 事件、 后考 虑损失, 先紧急 事 件 后

17、 正常 业务, 先处理事 件, 后区 分 责任的原则。 6.11.4 应急预案应 定期进行 演练。 6.12 事故赔偿 6.12.1 发生道路货 运质量事 故需要赔偿 的 , 货 运代理业 户应 依法先行赔偿 ,然 后向责 任 方 追偿 。 DB11/T 6682009 5 6.12.2 货运配载代 理业户依法 赔偿因 运输信息 误差, 致使 服务 对 象 车辆 空驶、 延迟 运输而造 成的损失 。 6.12.3 货运辅助业 户依法赔偿 因 储 存保 管、包装 作业、 搬运 装卸不善, 致使服务 对象造成 的损失。 7 安全规范 7.1 遵守安全生产 法 律 法规 , 遵循 安全第一 、预防为

18、 主的 原则,履行 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 ,在经营 活动 中保证人身 、货物安全。 7.2 应建立并执行 安全生产 管理制 度,主要包括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 制度、仓库 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制度、安全 生产责任制 等,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应当公示。 7.3 从业人员应经 安全生产 培训合 格后上岗 ;每年应 定期对 员 工 进 行的安全生产再教育 或者培训 。 7.4 应对业务受 理、提货 、库管、 装卸等岗 位员工进 行识 别危险货物 和禁运、限运货物等专业知识培 训,使其掌握 必 要的 辨别和处 置方法。 7.5 受理货物托 运应详细 了解货物

19、 特性和安全运输要求 ,道路货运代 理业户在与承运人 订立运输合同 时,应说明 安全要求 ,并做好 相关记录 。 7.6 货物装车作业 应 符 合安全运输要求,采取 必 要的安全 防护和防遗撒 、 防雨 淋、防失 盗、防破损 等 措 施。 8 运营规范 8.1 遵守国家禁 运、限运 相关法规规定;遵守危险货物 运输的相关标准和法规。 8.2 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和作业规程 受理和承 运货物, 建立 业务受理记 录、台账 ,使用规范的运输单 证 和 税 务 机关 统一制发的运输业发 票 。 8.3 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或 协议收取 运输费用 ,计费单位、 计费重量、 计费里程准 确 , 实行 明码标价。

20、 8.4 道路货运代 理业户应 公示所经 营线路名 称、营业 网点 、运营里程、服务承 诺、收费 标准、联 系人 及其联系方式等相关 信息,信息 应 真 实、有效并 保持 实时更新。 8.5 货运配载代 理业户发 布的信息 应真实、有 效 ,并 保持 实时更新。 8.6 道路货运代 理业户使 用道路货物 运输交易信息服务 系统 提 供 服务的 ,应 符 合 JT/T 481的相关要求。 8.7 道路货运代 理业户与承 运人订立 运输合同 后 ,应在 每车 次 发 车 前 ,查 验 承 运人营运车辆 及 驾驶 员相 关证件,并留存 复 印 件和 驾驶员 联系方式 。 8.8 应建立业务 统计制度

21、 和相关台 账,按照有 关部门 规定 报送统计报表 和 资 料。 8.9 遵循诚实守 信的职业 道德,不应 垄断货源 、 强行承 运、 野蛮装卸、 乱收 费 、 多收 费 , 侵害 消费者 和 其它经营者 的合法权益 。 9 设备规范 9.1 建立自有营运 车辆、设备、搬 运装卸工具 等 技术管理制 度 , 按照 法规、标准要求,对 营运车辆 、 设备、搬运 装卸工具 进行定期 维护和检 测,确保 技术 状况良好,并 建 立 技术 档 案 。 9.2 建立外协或者 合同承 运人营运 车辆、设备 检 查 制度 ,在 营运车辆装车前,应 检 查 并确认其技术 状 况 良好,并 做好记录 。 9.3

22、 建立通讯设备、计算机 设备技术管理制 度,按照 相关 标准要求,对 通 讯 设备和计算机 设备进 行定 期维护,确保 信息安全、畅通。 10 人员管理规范 DB11/T 6682009 6 10.1 依法与所雇 用的员工 订立劳动 合同,履行 相应劳 动保 障责任。 10.2 依法为所雇 用的员工 办理法定 社会保险 ,遵守国家 和本市工资薪酬 的有关 规定。 10.3 依法建立并 实行员工 劳动保护 制度,为员 工提供 基本的 工 作 条 件、和生活 条件。 10.4 制定并实行 员工守则, 建立并实 行员工岗 位责任 制。 11 服务规范 11.1 经营场所应 整洁明亮,在显著 位置悬挂

23、 企业营业 执照、运输许可 证等经营 资质证明 。 11.2 企业标识、 牌匾与企 业法定名 称、商号 一致。 11.3 经营场所内应为服务 对象提供相应服务设施。 11.4 业务受理和 接待人员 应使用文 明、礼貌 用语,做 到态 度热情,服务 周到。 11.5 对服务对象 提出的服务 质量问题 应 及 时调查处理。 11.6 制定并实行 服务质量 管理制度, 建立服务 质量跟踪 、考核和追溯 制度。 11.7 鼓励道路货 运代理和 货运辅助 业户建立 质量保证 体系 。 12 风险控制 12.1 订立运输合同 时 ,应与对方协 商明确风险 责 任 范围。 12.2 可通过保险、 保 价 等

24、方式,规 避或者降低 运输风险。 12.3 可运用行车 记录仪、 卫星定位 系统、 计算机控制、 图像 信息系统等 技术预 防手段, 规避或者 降低 运输风险。 12.4 可对员工进 行风险防 范培训,提 高其业务风险防 范意 识和技能。 13 考核评价 13.1 道路货运代 理及货运 辅助业户可对照本标准内容, 进行 自 我 考核 ,规范经 营行为。 13.2 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可 参照本标准 内容要求 ,对道路货 运代理及货 运辅助业 户进行监 管。 13.3 行业协会可 按照本标准 内容,对道路货 运代理及 货运 辅助业户经 营情况进 行考核评价 , 考核评价 结果向社会公 示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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