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50DB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339一1997灰尘自然沉降量环境质量标准(试行)1997-12-28发布1998-05一01实施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发布河北省技术监督局DB13/339一1997前言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聪敏、刘跃珍、刘新梅、耿炜、张丰、唐晓青、刘文凯河北省地方标准灰尘自然沉降量环境质量标准DB13/339-1997(试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灰尘自然沉降量的限值及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环境空气中灰尘自然沉降量的控制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
2、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国家环境保护局(86)环监字第405号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二册大气和废气部分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灰尘自然沉降量(简称降尘量):指空气中自然降落于地面的颗粒物在一定的时间、面积上的数量。单位为:吨/平方公里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河北省技术监督局199?一12-28批准1998-05一01实施DB13/339一19974灰尘自然沉降量限值灰尘自然沉降量的限值见表1,表1标准级另J沉降量限值吨/平方公里月取值时间一级二级三级121926月一5监测5.1采样和分析方法灰尘自然沉降量监测中的采样点设置、采样环境、采样高度、采样周期与频率及分析方法,按国家环境保护局(86)环监字第405号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二册大气和废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5.2数据统计的有效性5.2.1月值:每月至少有70%以上的监测点有30d士2d的实测值。5.2.2年平均月值:应对当年12个月的监测值进行算术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