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150 B 52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2542010 对虾养殖病毒病防疫技术规范 Regulation for viral diseases prevention of cultured shrimp 2010 - 07 - 20 发布 2010 - 08 - 10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3/T 1254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水产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红旗、张志华、曹杰英、马瑞欣、刘晓丽、石洁卿。 DB13/T 12542010
2、1 对虾养殖病毒病防疫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虾养殖病毒病的流行情况及主要症状、采样、诊断方法、预防措施、阳性检测结果报告和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虾养殖病毒病防疫全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C/T 7103 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 SC/T 7204 对虾桃拉综合征诊断规程 SN/T 1151.1 对虾 Taura综合征病毒( TSV)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 RT-PCR)诊断方法 SN/T 1151.2 对虾白斑病
3、毒( WSV)聚合酶链式反应( PCR)检测方法 SN/T 1151.4 对虾黄头病毒( YHV)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 RT-PCR)检测方法 SN/T 1151.5 对虾杆状病毒( BP)检测方法 SN/T 1673 对虾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毒聚合酶链反应操作规程 3 流行情况及主要症状 目前我省对虾养殖主要病毒病包括对虾桃拉综合征、对虾白斑综合征、对虾杆状病毒病、对虾黄头病、对虾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对虾传染性肌肉坏死病等。 3.1 对虾桃拉综合征 病原为对虾桃拉病毒( TSV)。主要危害南美白对虾,通常在气温骤升或骤降时出现,发病时间约在放苗后 30 d60 d,规格在 5
4、 cm9 cm,发病早期对虾摄食减少,常出现群体环游现象,虾体无明显改变,仅尾扇出现蓝色斑点或少量微小的白色斑点;肉眼分不出肝脏和心脏,能看出肝胰肿大或变淡红色;感染该病后 2 d3 d 食欲猛增,大触须变红,肌肉容易变浑浊。后期症状为红须、红尾、壳软,体色变成茶红色,病虾不吃食或少量吃食,在水面缓慢游动。 3.2 对虾白斑综合征 病原为对虾白斑病毒( WSSV)。危害各种对虾,6月7月为高发期,水温18以下为隐性感染, 2026时发病猖獗,为急性暴发期。病虾首先停止摄食、空胃;反应迟钝,游泳不规则,时而漫游于水面或伏于水底;体表甲壳内表面出现白斑,发病后期腹部变白,有的体色微红,甲壳容易剥离
5、,血淋巴不凝固、混浊。 3.3 对虾杆状病毒病 DB13/T 12542010 2 病原为对虾杆状病毒( BP)。主要危害南美白对虾、墨吉对虾等。病虾活性降低,摄食减少,生长速度降低,体表和鳃上有共栖生物和污物附着。用显微镜检查新鲜肝胰腺压片时,可看到金字塔形的包涵体,肝胰腺上皮细胞的核比正常细胞核大 1.52 倍,核仁退化或消失。 3.4 对虾黄头病 病原为对虾黄头病毒( YHV)。主要危害斑节对虾,病虾活力低下,食欲减退,不规则地游动于水面,头胸甲呈黄色或发白,膨大,鳃变成淡黄色或棕色。肝胰腺变成淡黄色。濒死虾聚集在池角水面,头胸部因肝胰腺发黄而变黄色。对虾体色发白。 3.5 对虾传染性皮
6、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 病原为对虾细小病毒( IHHNV)。主要感染对虾表皮、前肠和后肠的上皮、性腺、淋巴器官和结缔组织的细胞,上述组织的细胞核内明显有包涵体,带包涵体的细胞核肥大,染色质边缘分布,可以初步诊断对虾感染了 IHHNV。对南美白对虾和斑节对虾则只引起生长缓慢和表皮畸形,不出现死亡。 3.6 对虾传染性肌肉坏死病 病原为对虾传染性肌肉坏死病毒( IMNV)。仔虾、幼虾及接近成体虾均可感染,病虾腹部末端体节及尾扇出现肌肉坏死,呈现肌肉发白及不透明症状,外观呈烤焦状。主要感染对虾肌肉组织和淋巴器官,且常伴随着浮肿及血细胞纤维化,在坏死肌纤维及纤维化的血细胞之间常有液体堆集,在淋巴器官及肌肉
7、细胞质中常有深色嗜碱包涵体,有时鳃也能被感染。 4 采样 4.1 采样过程 要按照 SC/T 7103 的要求进行,填写水生动物现场采样记录表,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 4.2 采样点设置 常规性监测时应合理布设采样点,随机抽取样品。诊断性检测时应在发病育苗池或养虾池挑选临床症状明显或濒临死亡的对虾。 4.3 采样数量 检测一种病毒时,对外表健康无临床症状的虾苗或成虾,每个批次采样 150 尾;对有临床症状的,应挑选临床症状明显的活体或濒临死亡的个体,虾苗每个批次 150 尾,成虾每个批次 10 尾20 尾。同时检测多种病毒时,采样数量应相应增加。 4.4 样品包装 虾苗可用 95酒
8、精保存于样品瓶中,也可放入塑料袋内并充氧,置于加入碎冰的泡沫箱内;成虾可放入聚乙烯塑料袋中,置于塑料泡沫箱内,层冰层虾,保持低温送检。 4.5 采样运输 应在保证样品不被污染、损坏的情况下,尽快将样品送往实验室。 DB13/T 12542010 3 5 诊断方法 5.1 对虾桃拉综合征 临床可根据症状初步诊断,实验室诊断按 SC/T 7204或 SN/T 1151.1规定执行。 5.2 对虾白斑综合征 临床可根据症状初步诊断, 进一步诊断可采用组织切片法、 T-E染色法、 超薄切片电镜观察、 ELISA法、核酸探针和PCR等技术,实验室诊断按 SN/T 1151.2规定执行。 5.3 对虾黄头
9、病 临床可根据症状初步诊断,实验室诊断按 SN/T 1151.4规定执行。 5.4 对虾杆状病毒病 临床可根据症状初步诊断,实验室诊断按 SN/T 1151.5规定执行。 5.5 对虾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 临床可根据症状初步诊断,试验室诊断按 SN/T 1673规定执行。 5.6 对虾传染性肌肉坏死病 临床可根据症状初步诊断。 6 预防措施 6.1 对虾育苗期间,应对亲虾进行检疫,不使用带有病毒的亲虾。在育苗过程中,可使用有机碘等对受精卵进行消毒,提倡低温、低密度、投喂优质天然饵料育苗技术措施。 6.2 养虾池放苗前一个月,应彻底清池,施用生石灰、漂白粉等消毒,移植基础生物饵料。 6.3
10、 放苗前应对虾苗进行检测,不放养带有病毒的虾苗。 6.4 放苗密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6.5 可在虾池中适当套养其他养殖品种,采取生态养殖模式。 6.6 养殖过程中可施用微生物制剂和水质改良剂,降低水体中氨氮等有害物质含量,保持良好的水质环境。 6.7 在养殖过程中投喂天然饵料生物,应对饵料生物进行检测,不投喂带病毒的饵料生物。饵料生物不足时,投喂优质配合饲料。 6.8 在对虾饲料中添加免疫增强剂。 6.9 高密度养虾池可设置增氧机或微孔充气设施。 7 阳性检测结果报告和处理 7.1 对虾养殖病毒病病原实验室检测应由具备实验室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7.2 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送样单位要将阳性结果按快报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3 按法定程序立即对阳性样品连同池中的虾苗或虾进行隔离、消毒并限制用于养殖目的的流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源追溯工作。 DB13/T 12542010 4 7.4 必要时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并对育苗池或池塘、生产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净化。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