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2005 -2014 电阻分压电子式电压互感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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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29.180 K 4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0052014 电阻分压电子式电压互感器 图1 2014 -01 - 25发布 2014 - 01 - 25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2005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廊坊高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立峰、陈永山、陈芳、陈秀峰、印志军、金希柱、穆立森、李德亨、赵冬松、王学民、董争强。 DB13/T 20052014 1 电阻分压电子式电压互感器 1 范

2、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阻分压电子式电压互感器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分类、标志和补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制造、修理后的模拟量或数字量输出的电阻分压电子式电压互感器,供频率为15 Hz100 Hz的电气测量仪器和电气保护装置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11.12012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GB 12072006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4798.31990 电

3、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3部分:有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 GB 4820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5582 高电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T 73542003 局部放电测量 GB 11604 高压电气设备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 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GB/T 16927.2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2部分:测量系统 GB/T 17626(所有部分)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 20840.72007 互感器 第7部分:电子式电压互感器 DL/T 726 电力用电压互感器订货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

4、义 GB/T 2084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阻分压电子式电压互感器(REVT) 是一种以精密分压电阻作为一次电压传感器的电子式互感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二次电压实质上正比于一次电压,且相位差在联结方向正确时接近于零。该互感器的一次和二次的公共端子直接接地。 4 通用要求 4.1 概述 所有的电阻分压电子式电压互感器(以下简称REVT)皆适合于测量用,但有一些类型也可适合于保护用。测量和保护双用途的REVT应符合本标准的全部条款。 DB13/T 20052014 2 4.2 咨询、招标和订货所需内容 为咨询或订购REVT提出技术条件时,需按表1列出的项目确定其

5、性能。 表1 REVT的规范内容 额定值 缩写符号 条款编号 额定机械强度 FR 7.7 设备最高电压 Um 7.1 额定绝缘水平 7.1 使用条件 5 额定频率 r 6.4 额定一次电压 Upr 6.1 额定二次电压 Usr 6.1 额定电压因数 ku 6.3 额定输出 Sr 6.2 准确级 9.3 短路承受能力 7.3 互感器准确度的环境稳定性能 9.3.2 互感器准确度长时间运行稳定性能 9.3.4 5 使用条件 5.1 环境条件 应达到下列要求: 海拔高度:1000m; 环境温度:545(户内);4070(户外); 最大日温差:25K; 最大相对湿度:95(日平均);90(月平均);

6、大气压力:86kPa106kPa; 抗震能力:水平加速度0.30g,垂直加速度0.15g; 风速:不大于35m/s(户外)。 注1:以上环境条件可根据具体工程调整。 注2:安装处海拔超过1000m时,在标准大气条件下的弧闪距离,应由使用地区要求的额定耐受电压乘以按图1查得的因数k来确定。 DB13/T 20052014 3 图2 海拔校正因数 5.2 系统运行条件 运行条件要求见表2。 表2 运行条件要求 标称电压 (kV) 最高电压 (kV) 额定频率 (Hz)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500 550 50 有效接地 330 363 50 有效接地 220 252 50 有效接地 110 126

7、 50 有效接地 66 72.5 50 有效接地 35 40.5 50 接地系统或绝缘系统 20 24 50 接地系统或绝缘系统 15 17.5 50 接地系统或绝缘系统 10 12 50 接地系统或绝缘系统 6 7.2 50 接地系统或绝缘系统 3 3.6 50 接地系统或绝缘系统 DB13/T 20052014 4 6 额定值 6.1 额定电压标准值 6.1.1 额定一次电压和二次输出电压(模拟量)值 REVT额定一次电压和相应的二次输出(模拟量)电压值确定,按表3参照执行。 表3 额定一、二次电压值 设备最高电压Um(kV) 系统标称电压 (kV) REVT额定一次电压 Upr(kV)

8、二次输出电压值 Usr(V) 3.6 3 3/ 32/ 37.2 6 6/ 32/ 312 10 10/ 32/ 317.5 15 15/ 34/ 324 20 20/ 34/ 340.5 35 35/ 34/ 372.5 66 66/ 36.5/ 3126 110 110/ 36.5/ 3252 220 220 / 36.5/ 3363 330 330/ 36.5/ 3550 500 500/ 36.5/ 3注:REVT的二次输出采用数字信号时按附录A执行。 6.2 额定输出标准值 6.2.1 额定输出标准值为0.001VA、0.01VA、0.1VA、0.5VA、1VA、2.5VA、5VA、

9、10VA、15VA、25VA、30VA。 6.2.2 推荐的额定输出值为: a) 二次电压10V的REVT:0.001VA、0.01VA、0.1VA、0.5VA; b) 二次电压10V的REVT:1VA、2.5VA、5VA、10VA、15VA、25VA、30VA。 6.3 额定电压因数标准值 电阻分压电子式接地电压互感器的额定电压因数取决于三相系统的接地故障因数。对应于不同接地方式的电压因数标准值及其允许时间一并列于下表4。 DB13/T 20052014 5 表4 额定电压因数标准值(ku) 额定电压因数 额定时间 一次端子联结方式和系统接地方式 1.2 连续 任一电网的相间。 任一电网中的

10、变压器中性点与地之间。 1.2 1.5 连续 30s 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的相与地之间。 1.2 1.9 连续 30s 带有接地故障自动切除的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的相与地之间。 1.2 1.9 连续 8h 无接地故障自动切除的中性点绝缘系统或无接地故障自动切除的共振接地系统的相与地之间。 6.4 额定标准频率范围 额定标准频率为50Hz。测量准确级的频率标准参考范围应为额定频率的99%101%,保护准确级则为96%102%。 6.5 辅助电源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宜采用直流供电,额定电压:DC220/DC110V; b) 允许偏差:20+15; c) 纹波系数:不大于5。 7 技术要求 7.

11、1 一次传感器的绝缘要求 7.1.1 一次端子的额定绝缘水平 REVT一次电压传感器的额定绝缘水平依据其设备最高电压Um。额定一次电压乘以额定电压因数应不超过Um。 7.1.1.1 对于设备最高电压3.6kVUm300kV的REVT的一次端子,其额定绝缘水平由额定雷电冲击和工频耐受电压确定,应按表5选取。 表5 设备最高电压3.6kVUm300kV REVT一次端子额定绝缘水平 额定绝缘水平 截断雷电冲击(内绝缘)耐受电压 (峰值) kV 设备最高电压 (方均根值) kV 标称电压 (方均根值) kV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方均根值) kV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峰值) kV 3.6 3

12、25 40 45 7.2 6 30 60 65 12 10 42 75 85 17.5 15 55 105 115 DB13/T 20052014 6 表5(续) 额定绝缘水平 截断雷电冲击(内绝缘)耐受电压 (峰值) kV 设备最高电压 (方均根值) kV 标称电压 (方均根值) kV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方均根值) kV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峰值) kV 24 20 65 125 140 40.5 35 95 200 220 72.5 66 140 325 360 160 350 385 126 110 200 480 530 550 252 220 360 850 950 395

13、 950 1050 注:对于暴露安装的产品,应选择最高的绝缘水平。 7.1.1.2 对于设备最高电压Um300kV的REVT的一次端子,其额定绝缘水平由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和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确定,应按表6选取。 表6 设备最高电压Um300kV REVT一次端子额定绝缘水平 额定绝缘水平 额定工频 耐受电压 (方均根值) kV 截断雷电冲击(内绝缘)耐受电压 (峰值) kV 设备最高电压 (方均根值) kV 标称电压 (方均根值) kV 额定操作冲击 耐受电压 (峰值) kV 额定雷电冲击 耐受电压 (峰值) kV 363 330 850 1050 460 1175 950 1175 51

14、0 1300 550 500 1050 1425 630 1550 1175 1550 680 1675 注:对于暴露安装的产品,应选择最高的绝缘水平。 7.1.2 一次端子的其他绝缘要求 7.1.2.1 工频耐受电压 设备最高电压Um300kV的REVT的一次端子,亦应能承受按表5选择相对应的工频耐受电压。 7.1.2.2 局部放电 7.1.2.2.1 局部放电技术要求适用于Um7.2kV的REVT。 7.1.2.2.2 REVT按10.2.4规定的程序,经施加预加电压后,在表7所规定局部放电测量电压下的局部放电水平,应不超过表7规定的限值。 DB13/T 20052014 7 表7 局部放

15、电测量电压和允许水平 系统接地方式 一次端子的 连接方式 局部放电测量电压 (方均根值)kV 局部放电允许水平 pC中性点接地系统 (接地故障因数1.4) 相对地 mU50 1.2 3mU20 中性点绝缘或非有效接地系统 (接地故障系数1.4) 相对地 1.2mU50 1.2 3mU20 注1:如果系统中性点的接地方式未注明时,则按中性点绝缘或非有效接地系统考虑。 注2:局部放电的允许值也适合于非额定值的频率。 注3:当REVT的额定电压明显低于该系统的最高电压Um时,可由制造方与用户协商规定较低的预加电压和局部放电测量电压值。 7.1.2.3 截断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7.1.2.3.1 如果另

16、有补充规定,一次电压端子也应能承受截断雷电冲击电压,其峰值为额定雷电冲击电压的115%(按照表5、表6相对应的Um选取)。 7.1.2.3.2 即使这不是高压传感器本身技术所要求的,截断雷电冲击试验也有助于检验二次转换器耐受感应高电压作用的能力。试验布置应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规定。 7.1.3 外绝缘要求(污秽) 对带有易受污秽的支柱型的户外型REVT,其给定污秽等级下的最小标称爬电比距按表8选取。 表8 爬电距离 污秽等级 最小标称爬电比距 mm/kV 爬电距离弧闪距离轻 中 16 20 3.5 重 严重 25 31 4.0 注1:表面绝缘特性深受支柱型的形状影响。 注2:在极轻的污秽地区,根

17、据运行经验可采用标称爬电比距低于16 mm/kV,但最低约为12 mm/kV。 注3:对于特别严重的污秽情况,标称爬电比距取31mm/kV可能不满足。根据运行经验和/或试验室试验结果,可采用更大的爬电比距,但对某些情况有必要考虑冲洗的可行性。 注4:对于易受污秽的支柱型的户内型REVT,可参照本规定选取其表面绝缘的爬电比距。 7.2 低电压器件的绝缘要求 低电压器件一般包括多个相互电气绝缘的独立电路。其绝缘应能满足以下要求。 DB13/T 20052014 8 7.2.1 工频电压耐受能力 耐受电压水平:2kV (方均根值)。 7.2.2 冲击电压耐受能力 耐受电压水平:5kV 7.3 短路承

18、受能力 REVT的设计和制造,在额定电压下,应能承受二次电压端子间外部短路历时120s的机械效益和热效应而无损伤。 7.4 温升限值 7.4.1 通用要求 REVT的设计和制造,应能承受下述条件的热效应,各器件温升不超过规定限值45K且无损伤: 规定的最高环境温度; 额定频率; 1.2倍额定一次电压; 辅助电源电压和二次负荷综合作用,使二次转换器具有最大的内部功耗。 7.4.2 补充要求 REVT的设计和制造,应能无损伤地承受7.4.1所述条件的热效应,但电压因数和时间按照表4的规定。 7.5 无线电干扰电压(RIV)要求 无线电干扰电压试验的目的是检验REVT上电晕放电的发射。电晕放电主要原

19、因是高压零部件和瓷箱表面的局部放电。此试验适合于Um126kV的REVT。其要求和试验程序见GB 1207-2006。 7.6 传递过电压要求 传递过电压试验的目的是检验传递过电压从REVT一次向二次输出或电源的传播状态。过电压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高压设备的操作。其要求和试验程序见GB 1207-2006。 7.7 结构要求 7.7.1 REVT的绝缘材料应具有高机械强度、低介电损耗和抗老化特性。对于Um72.5kV 的REVT能承受的静态载荷执行GB/T 20840.7标准中第6.11条的规定。 7.7.2 REVT的瓷套材质宜选用硅橡胶,伞裙结构宜选用不等径大小伞。 7.7.3 REVT应为防

20、水结构,有良好的密封性能;硅橡胶外套应设计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绝缘强度和刚度;绝缘及其装配件的结构应保证其任何部分因热胀冷缩引起的应力不致于导致结构损伤。 7.7.4 REVT的结构应便于现场安装,不允许在现场进行装配工作。 7.7.5 金属件外露表面应根据需方要求着相应颜色,产品铭牌及端子应符合图样要求。 7.7.6 所有端子及紧固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保护良好的导电接触。 DB13/T 20052014 9 7.7.7 接地螺栓直径不得小于8mm,接地处金属表面平坦,连接孔的接地板面积足够,并在接地处旁标有明显的接地符号。 7.8 防护等级 对于高电压设备的包含电源电路零件并可从外部透入的所

21、有外壳,以及所有高电压设备装置的低电压控制电路和/或辅助电路及机械操作机构的外壳,皆应按照GB/T 4208.7规定其防护等级。 7.9 电磁兼容要求 布置在无任何抗干扰措施的配电装置区内REVT,要求其抗干扰性能符合IEC标准要求,并应通过表9中电磁兼容试验,获得相应的评价标准。 表9 抗扰度要求和试验 试 验 引用标准 严酷等级 评价准则 电压慢变化抗扰度 GB/T 17626.29 +2020 A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 GB/T 17626.29 50暂降0.1sc 中断0.05sc A 浪涌(冲击)抗扰度 GB/T 17626.5 4 B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GB/T 1762

22、6.4 4 B 振荡波抗扰度 GB/T 17626.12 3 B 静电放电抗扰度 GB/T 17626.2 2 B 工频磁场抗扰度 GB/T 17626.8 5 A 脉冲磁场抗扰度 GB/T 17626.9 5 B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 GB/T 17626.10 5 B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GB/T 17626.3 3 A 注1:A满足准确度规范限值以内的正常性能。 注2:B允许与保护无关的测量性能暂时下降或能够自动恢复的自诊断动作。不允许复位或重新启动。不允许输出过电压超过500V。对于保护用电子式互感器,不允许性能下降致使继电保护装置误动。 8 试验分类 本标准所规定的试验分为型式试验、

23、例行试验和特殊试验。 8.1 型式试验 对每种型式互感器所进行的试验,用于验证按同一技术规范制造的互感器均应满足、且在例行试验中未包括的要求。 注:在一台具有较小差别的互感器上所做的型式试验,经制造方和用户协商同意,也可认为有效。 下列试验是型式试验,详见有关条文: a) 额定雷电冲击试验(见9.1.2); b) 操作冲击试验(见9.1.3); c) 户外型REVT的湿试验(见9.2); DB13/T 20052014 10 d) 准确度试验(见9.3); e) 异常条件耐受能力试验(见9.4); f) 无线电干扰电压试验(见9.5); g) 传递过电压试验(见9.6); h) 电磁兼容试验:

24、发射试验(见9.7); i) 电磁兼容试验:抗扰度试验(见9.8); j) 低压器件的冲击耐压试验(见9.9)。 除非另有规定,各项绝缘型式试验应在同一互感器上进行。REVT应在经受8.1规定的型式试验外,还能经受8.2规定的全部例行试验。 8.2 例行试验 每台REVT都应承受的试验。下列试验是例行试验。详见有关条文: a) 端子标志检验(见10.1); b) 一次电压端的工频耐压试验(见10.2); c) 局部放电测量(见10.2); d) 低压器件的工频耐压试验(见10.3); e) 准确度试验(见10.4)。 除了e)准确度试验应在b)、c)、d)试验后进行外,其他试验的顺序或可能的组

25、合均未标准化。一次端的重复性工频耐压试验应在规定试验电压值的80%下进行。 8.3 特殊试验 除型式试验或例行试验之外经制造方和用户协商同意的试验。下列试验是特殊试验。详见有关条文: a) 一次电压端的截断雷电冲击试验(11.1); b) 机械强度试验(11.2)。 9 型式试验 9.1 一次电压端的冲击试验 9.1.1 一般要求 9.1.1.1 冲击试验应按GB/T 16927.1的规定进行。 9.1.1.2 冲击试验一般是施加参考电压和额定耐受电压。参考冲击电压应为额定冲击耐受电压的50%75%。冲击电压的峰值和波形应予记录。 9.1.1.3 参考电压和额定耐受电压下所记录各种波形的变异,

26、可作为试验中绝缘损坏的依据。 9.1.2 额定雷电冲击试验 试验电压取决于设备最高电压和规定的绝缘水平,应是表5和表6的相应值(见7.1.1)。试验电压应施加在一次电压传感器的一次端子与地之间。一次电压传感器的接地端子或REVT的非被试端子、座架和箱壳(如果有)应连在一起接地。对于三相REVT,应将三相的一次电压端子连接在一起承受相应的额定雷电冲击试验,其他非被测试端子应连在一起接地。记录其他补充量的波形可以提髙示伤能力。 9.1.2.1 一次电压端Um300 kV DB13/T 20052014 11 试验应在正和负两种极性下进行。每一极性连续冲击15次,应作大气条件校正。如果试验满足下列要

27、求,则REVT通过本试验: a) 非自恢复内绝缘不发生击穿; b) 非自恢复外绝缘不出现闪络; c) 每一极性下自恢复外绝缘出现闪络不超过2次; d) 未发现绝缘损坏的其他证据(例如,所记录各种波形的变异)。 注:施加正、负扱性冲击各15次,是针对外绝缘试验而规定的。 9.1.2.2 一次电压端Um300 kV 试验应在正和负两种极性下进行。每一极性连续冲击3次,不须作大气条件校正。如果试验满足下列要求,则REVT通过本试验: a) 不发生击穿; b) 未发现绝缘损坏的其他证据(例如,所记录各种波形的变异)。 9.1.3 操作冲击试验 9.1.3.1 试验电压取决于设备最高电压和规定的绝缘水平

28、,应是7.1.1中表5的相应值。 试验电压应施加在一次电压传感器的一次电压端子与地之间。一次电压传感器的接地端子和非被测试端子、座架和箱壳(如果有)应连在一起接地。 9.1.3.2 低压端子可连在一起接地,或者非接地二次端子可以悬空或连接髙阻抗装置以记录试验时出现在二次电压端子上的电压波形。 9.1.3.3 试验应在正和负两种极性下进行。每一极性下连续冲击15次,应作大气条件校正。 9.1.3.4 户外型REVT应仅承受湿试验,不要求进行干试验。 9.1.3.5 如果试验满足下列要求,则该互感器通过本试验: a) 非自恢复内绝缘不发生击穿; b) 非自恢复外绝缘不出现闪络; c) 每一极性下自

29、恢复外绝缘出现闪络不超过2次; d) 未发现绝缘损坏的其他证据(例如,所记录各种波形的变异)。 9.2 户外型REVT湿试验 为了检验外绝缘的性能,户外型互感器应承受淋雨试验。湿试程序应按GB/T 16927.1的规定。 9.2.1 一次电压端子Um300 kV 试验应按10.2.2用工频电压进行,其大气条件校正按GB/T 16927.1的规定。 9.2.2 一次电压端Um300 kV 试验应按9.1.3用操作冲击电压进行。 9.3 准确度试验 9.3.1 基本准确度试验 DB13/T 20052014 12 9.3.1.1 为验证是否符合13章和14章的要求,按照表10和表11以及规定的各电

30、压值,在额定频率和540的环境下进行测试。 9.3.1.2 测试时应对电压误差和相位误差数据进行持续采样,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产品采样时间不小于10min;额定电压35kV以上电压等级产品采样时间不小于30min。所记录的电压误差和相位误差数据均应不超过相应准确级的误差限值。 9.3.2 准确度与温度关系试验 9.3.2.1 本试验是对9.3.1试验的补充,试验应当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 额定频率; b) 额定负荷 c) 施加额定电压; d) 测试过程中被试产品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e) 户内和户外元器件处在其规定的最高和最低环境气温。 9.3.2.2 温度的变化速率为20K/h

31、,按照产品尺寸与结构选定热时间常数,热时间常数小于2h的按2h选择。测试时,户外部分处于其最高环境温度时户内部分也应处于其最高环境温度;户外部分处于其最低温度时,户内部分也应处于其最低温度。固定测试点按照图2 温度循环测量点选择。为了动态检测互感器准确度随温度变化量,还应在1、2测试点、4、5测试点、5、6测试点和8、9测试点之间分别随机选择一个测试点进行测试。15个测试点的电压误差和相位误差均应不超过相应准确级的误差限值。 图3 温度循环测量点 9.3.3 测量用REVT抗杂散电容影响要求 本准确度试验是对9.3.1试验的补充,在电阻分压电子式互感器四周距离互感器一次端1.2倍相应电压等级电

32、气间隙处放置接地的导体板,在80%的额定电压、功率因数0.8(滞后)及额定频率的情况下测试其电压误差和相位误差分别记为1u 和1e 。撤离所有接地导体板,在80%的额定电压、功率因数0.8(滞后)及额定频率的情况下测试其电压误差和相位误差分别记为2u 和2e 。杂散电容引起的电压误差(1 2u u )的绝对值和杂散电容引起的相位误差(1 2e e )均应不超过相应准确级误差限值的1/4。 9.3.4 误差波动试验 为验证是否符合本标准第13.5条和第14.5条的规定要求,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100%额定负荷和540的环境下测试。由互感器校验装置连续记录4h内的电压误差和相位误差数据,数据采样

33、频率不得小于1Hz。4h内电压误差和相位误差波动的峰-峰值均应不超过相应准确级误差限值的1/2。 DB13/T 20052014 13 9.3.5 器件互换准确度试验 9.3.5.1 为验证是否符合本标准第13.2条和第14.2条的规定要求,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100%额定负荷和540的环境下测试其器件互换准确度。 9.3.5.2 该试验应当在9.3.1基本准确度试验之后进行。对通过基本准确度试验的电阻分压电子式互感器,更换其一次转换器(若有)、二次转换器(若有)及其他可更换器件后,在不进行再次校准的情况下对整个互感器进行准确度测试,其电压误差和相位误差均应不超过相应准确级的误差限值。 9.

34、3.6 测量用REVT准确度相互影响试验 9.3.6.1 本项试验只适合作为组合电子式互感器的一部分的REVT。用于验证电流互感器对电压互感器准确度的影响,是否符合本标准第13.7条和第14.7条的规定要求。 9.3.6.2 在540的环境下测试。在组合电子式互感器的被测电压互感器施加80%的额定电压、功率因数0.8(滞后)及额定频率的情况下,所有电流互感器施加相应相位120%额定电流时,进行准确度测试,电压互感器的误差应不超过相应准确级的误差限值。 9.3.7 三相电阻分压电子式互感器阻抗一致性试验 为验证是否符合本标准第13.6条和第14.6条的规定要求,应当分别测量组成三相REVT的每一

35、相一次端子和公共接地端子之间的阻抗。任意两相阻抗之差的绝对值均应不超过三相阻抗数学平均值的0.5%。 注:建议采用电桥法进行测量,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05级。 9.4 异常条件承受能力试验 按GB/T 20840.7-2007标准的8.4节的试验程序进行试验。 9.5 无线电干扰电压试验 按GB 1207标准的9.5节的试验程序进行试验。 9.6 传递过电压试验 按GB 1207标准的11.2节的试验程序进行试验。 9.7 电磁兼容发射试验 9.7.1 按GB 4824的试验程序进行试验。 9.7.2 试验在电波暗室中进行。 9.7.3 对一次转换器(采样单元)、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进行电源

36、端子骚扰电压测试和电磁辐射骚扰测试。 9.7.4 试验限值规定为A级。 9.8 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 为验证是否符合7.9条的要求,进行本试验。 9.8.1 谐波和谐间波抗扰度试验 9.8.1.1 试验按照IEC 61000-4-13的试验程序进行。 DB13/T 20052014 14 9.8.1.2 试验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交流电源端口。 9.8.1.3 严重等级为2级,性能评价应为A级。 9.8.2 慢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9.8.2.1 试验按照GB/T 17626.11的规定,所用电压波动范围为其标称值的+20%20%。 9.8.2.2 试验一次转换器(采样单元)、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

37、)的直流供电电源端口。 9.8.2.3 性能评价应为A级。 9.8.3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试验按照GB/T 17626.11的规定,直流电源电压暂降为其标称值得50%,历时0.1s。直流电源中断历时0.05s。 试验一次转换器(采样单元)、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的直流供电电源端口。 性能评价应为A。 9.8.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9.8.4.1 按照GB/T17626.5的规定,严酷等级4级。 9.8.4.2 试验端口为高压线端口以及一次转换器(采样单元)、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的电源端口。 9.8.4.3 性能评价应为A。 9.8.5 电快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9.8.5.

38、1 按照GB/T17626.4的规定,严酷等级4级。 9.8.5.2 试验端口为一次转换器(采样单元)、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的电源端口。 9.8.5.3 性能评价应为A。 9.8.6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9.8.6.1 按照GB/T 17626.12的规定,严酷等级3级。 9.8.6.2 试验端口为一次转换器(采样单元)、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的电源端口。 9.8.6.3 性能评价应为A。 9.8.7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9.8.7.1 按照GB/T 17626.2的规定,严酷等级2级。 9.8.7.2 试验对象为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外壳。 9.8.7.3 性能评价应为A。 9.8.8 工频

39、磁场抗扰度试验 9.8.8.1 按照GB/T 17626.8的规定,严酷等级5级。 9.8.8.2 试验对象为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 DB13/T 20052014 15 9.8.8.3 性能评价应为A。 9.8.9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9.8.9.1 按照GB/T 17626.9的规定,严酷等级5级。 9.8.9.2 试验对象为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 9.8.9.3 性能评价应为A。 9.8.10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9.8.10.1 按照GB/T 17626.10的规定,严酷等级5级。 9.8.10.2 试验对象为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 9.8.10.3 性能评价应为A。 9.8

40、.11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9.8.11.1 按照GB/T 17626.3的规定,严酷等级3级。 9.8.11.2 试验在电波暗室中进行。 9.8.11.3 试验对象为一次转换器(采样单元)、二次转换器(合并单元)。 9.8.11.4 性能评价应为A。 9.9 低压器件冲击耐压试验 9.9.1 本试验是为验证是否符合7.2.2规定的要求。 9.9.2 低压器件冲击耐压试验按照GB/T 20840.7的8.8执行。 10 例行试验 10.1 端子标志检验 检验端子标志的正确性(见11章)。 10.2 一次电压端的工频耐压试验和局部放电测量 10.2.1 一般要求 10.2.1.1 工频耐压

41、试验应按GB/T 16927.1进行。 10.2.1.2 试验持续时间为60s。 10.2.2 一次电压端Um300kV 10.2.2.1 Um300 kV次电压端的试验电压,应按设备最髙电压Um选取本标准第7.1.1条中表4的相应值。 10.2.2.2 REVT应承受:试验电压施加在一次电压传感器的髙压端子与地之间。座架、箱壳 (如果有)和所有的低压端子应连在一起接地。 DB13/T 20052014 16 10.2.3 一次电压端Um300kV REVT应承受以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7.1.2规定,并按表5相应值选取,试验应按10.2.2的规定进行。 10.2.4 局部放电测量 10.2.

42、4.1 试验电路和仪器 10.2.4.1.1 采用的试验电路和仪器应按GB/T 7354的规定。试验电路的一些示例见GB 12072006的图2图5。虽然这些图是针对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但也适用于REVT。 10.2.4.1.2 所用仪器应测量用皮库(pC)表示的视在放电量q。其校正应在试验电路中进行(见GB 12072006的图5示例)。 10.2.4.1.3 宽频带仪器的频带宽度至少为100kHz,其上限截止频率不超过1.2MHz。 10.2.4.1.4 窄频带仪器的谐振频率范围为0.15MHz至2MHz。最好是在0.5 MHz至2 MHz范围内,但如可能,应在灵敏度最髙的频率下进行测量。

43、 10.2.4.1.5 测量灵敏度应能检测出5pC的局部放电量水平。 10.2.4.2 REVT的试验程序 10.2.4.2.1 在按下述的程序A或程序B施加预加电压后,将电压降到本标准7.1.2.2中表7规定的局部放电测量电压,然后在30s内测出其相应的局部放电水平。 10.2.4.2.2 测得的局部放电水平应不超过本标准7.1.2.2中表7规定的限值。 10.2.4.2.3 程序A:在一次电压端工频耐压试验后的降压过程中达到局部放电测量电压。 10.2.4.2.4 程序B:局部放电试验是在一次电压端工频耐压试验之后进行。将电压升至80%工频耐受电压, 至少保持60s,然后不间断地降到规定的

44、局部放电测量电压。 10.2.4.2.5 所用试验方法应在试验报告中列出。 10.2.4.3 三相REVT的试验程序 三相REVT的试验电路应与REVT相同,但应进行三次试验,轮流对每一个高压端子施加电压,而另外的髙压端子与低压端子、座架和箱壳(如果有)相连接接地。 10.3 低压器件的工频耐压试验 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试验是在REVT器件为干燥状态,在本标准第5.1条的环境温度下,且器件无自身发热时进行。 10.3.1 试验电压的施加 10.3.1.1 试验电压应施加在电子式电压互感器的联结点上。 10.3.1.2 各电路的试验应如下进行,试验电压是它相对于连在一起接地的所有其他电路的规定

45、值: a) 对指定电路与所有其他电路之间的试验,单个电路的所有联结点皆应连在一起; b) 对所有的试验,接地的电路应作同样的连接。 DB13/T 20052014 17 10.3.2 试验持续时间和试验电压值 试验持续时间为 1min,电压值按7.2.1的规定; 10.4 准确度试验 例行试验原则上与9.3.1规定的型式试验相同。 11 特殊试验 11.1 一次电压端的截断雷电冲击试验 11.1.1 试验时,如果有二次转换器,需与一次电压传感器连结,并按制造方和用户共同确定的方案通电。 11.1.2 试验仅在负极性下进行,且以下述方式与负极性额定雷电冲击试验结合进行。 11.1.3 电压应是G

46、B/T 16927.1规定的标准冲击波在2s5s处截断。截断电路的布置应使所记录冲击波的反极性峰值限制在约为峰值的30%。 11.1.4 额定雷电冲击试验电压取决于设备最髙电压和规定的绝缘水平,应为本标准第7.1.1条的规定,并按表4或表5的相应值选取。 11.1.5 截断雷电冲击试验电压应按7.1.2.3的规定。 11.1.6 冲击波施加的顺序如下: a) 一次端子Um300kV 1次额定雷电冲击; 2次截断雷电冲击; 14次额定雷电冲击。 b) 一次端Um300kV 1次额定雷电冲击; 2次截断雷电冲击; 2次额定雷电冲击。 11.1.7 以截断雷电冲击前后所施加额定雷电冲击的波形变异作为

47、内部损伤的指示。 11.1.8 截波雷电冲击时,在自恢复外绝缘上出现的闪络不应纳入对外绝缘性能的评价。 11.2 机械强度试验 11.2.1 本试验是为验证REVT是否符合7.7规定的要求, 11.2.2 REVT应装配完整,按正常运行状态安装,用座架牢固地固定。 11.2.3 试验载荷的施加和试验结果判定符合GB/T 20840.7中第10.2条的规定。 12 标志 REVT的铭牌标志和端子标志应符合GB/T 20840.7标准中第11章的规定要求。 DB13/T 20052014 18 13 测量用REVT的补充要求 13.1 通用要求 13.1.1 在规定的条件下,各准确级的电压误差和相

48、位误差不应超过表10的规定值。 13.1.2 电阻分压电子式互感器的一次电压传感器不得使用电子元器件或软件对其二次输出值进行修正与补偿。 13.1.3 若电阻分压电子式互感器的同一个二次电压端子兼有测量和保护双用途,则两种准确级皆应标出。 13.1.4 电阻分压电子式互感器若有一次转换器和(或)二次转换器,则一次转换器和(或)二次转换器应当为可更换且无需校准的器件(部件);更换同型号一次转换器和(或)二次转换器后,整个电阻分压电子式互感器在不重新校准的情况下误差不应超过相应准确级的误差限值。 13.1.5 二次直流偏移电压(Usdc0)不得超过0.05V。 13.2 可维护性要求 现场可更换且

49、无需校准的器件(部件)应当使用标注有“可现场互换”字样的标志特别说明。此工作能力应由试验验证。其余器件更换时,则需要整个电阻分压电子式互感器重新校准。 13.3 测量用REVT的标准准确级 REVT的标准准确级为:0.1、0.2、0.5、1。 13.4 测量用REVT的电压误差和相位误差限值 13.4.1 在80%120%的额定电压及功率因数为0.8(滞后)的25%100%的额定负荷下,其额定频率时的电压误差及相位误差,应不超过表9规定的限值。 13.4.2 误差应当在互感器的二次端子处测量,并必须包含作为互感器固有元件的熔断器、信号传输电缆(光纤)的影响。 表10 测量用REVT的电压误差和相位差的限值 准确级 电压(比值)误差 u 1% 相位误差 e () crad 0.1 0.2 0.5 1.0 0.1 0.2 0.5 1.0 5 10 20 40 0.15 0.3 0.6 1.2 注1:or 正常值应为零。但是,在电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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