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40.67 B 2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0532014 山药零余子种苗质量标准 2014 - 07 - 07发布 2014 - 07 - 3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20532014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农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太新、马春英、刘晓清、刘颖超、明鹤、蔡景竹、王泽永、胡言光、张帅。 DB13/T 20532014 1 山药零余子种苗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药零余子种苗标准的术语和定义、种苗要求、检
2、测方法、判定规则以及包装贮存和运输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药零余子种苗等级划分、种苗繁育和种苗贸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543.4-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 GB/T 3543.7-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其他项目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山药 薯蓣科植物薯蓣Dioscorea opposite Thunb.的地下根茎。 3
3、.2 零余子 山药叶腋处腋芽形成的小块茎,又称珠芽。 3.3 发芽率 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正常发芽的零余子数占供试零余子数的百分率,以“%”表示。 3.4 百粒重 100粒零余子的鲜重,以“g”为单位。 3.5 直径 单粒零余子的最大直径,以“cm”为单位。 DB13/T 20532014 2 3.6 芽眼数 单粒零余子上芽眼的数量,以“个”为单位。 4 种苗要求 4.1 零余子质量的外观要求 零余子近圆球形或长椭圆形,表皮褐色,个体饱满,表面分布有芽眼;无机械损伤。 4.2 零余子分级 依照发芽率、百粒重、直径、芽眼数和病虫害的有无将零余子划分为三级。低于三级的不能作为商品种苗使用。零余子
4、分级指标见表1。 表1 山药零余子分级指标 指标 一级种苗 二级种苗 三级种苗 发芽率,% 95 85 75 百粒重,g 210 150 70 直径,cm 2.2 1.7 1.2 芽眼数,个 20 16 12 病虫害 无检疫性病虫害 无检疫性病虫害 无检疫性病虫害 5 检测方法 5.1 抽样 以在同一苗圃、统一播种、统一管理并同时采收的零余子为同一批次。同一批次零余子要统一检验,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每1000kg(约60万粒,不足1000kg的按1000kg处理)为一个批次,按5%抽样。 5.2 检测 5.2.1 发芽率 采用沙培法,随机抽取100粒零余子置于消毒沙床内,保持沙床相对水分含量60
5、%70%,在25下培养12d,茎芽伸出零余子表面1cm即为发芽,计算发芽率。重复4次,结果计算参照GB/T 3543.4-1995进行。检测结果记录到附录A规定的表中。 5.2.2 百粒重 随机抽取100粒零余子,称其鲜重。重复4次,结果计算参照GB/T 3543.7-1995进行。检测结果记录到附录A规定的表中。 5.2.3 直径 DB13/T 20532014 3 随机抽取100粒零余子,用游标卡尺分别测量单粒零余子的最大直径,计算平均值。重复4次,直径为4次重复的平均值。检测结果记录到附录A规定的表中。 5.2.4 芽眼数 随机抽取100粒零余子,分别计数单粒零余子表面的芽眼数,计算平均
6、值。重复4次,芽眼数为4次重复的平均值。检测结果记录到附录A规定的表中。 5.2.5 无检疫性病虫害 6 判定规则 定级时以达到各项指标中最低的一项来评定,同一批次供检样本中有一项指标低于三级种苗指标即判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批次应筛选分级后,按“5 检测方法”重新抽样和检测。检验单位出具山药零余子质量检验证书,见附录B。 7 包装、贮存与运输 零余子包装用透气的麻袋或纸箱,每个包装外贴标签,图示标志符合GB/T 191-2008关于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注明产地、级别、数量、出圃日期、销售单位、合格证号等,见附录C。运输中严防日晒和雨淋,运达目的地后及时种植或贮存在阴凉潮湿处。 DB13/
7、T 20532014 4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山药零余子质量检测记录表 A.1 零余子质量检测记录表见表A.1。 表A.1 种苗类型: 样本编号: 育苗单位: 购买单位: 重复次数: 重 复 直径(cm) 芽眼数(个) 发芽率(%) 百粒重(g) 级别 平均值 检测人(签字):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校核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DB13/T 20532014 5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山药零余子质量检验证书 B.1 零余子质量检验证书见表B.1。 表B.1 检验单位(公章): 样本编号: 育苗单位 购苗单位 种苗量(公斤) 种苗类型 检验结果 一级: 二级: 三级: 检验意见 证书签发期 证书有效期 注: 本证一式三份,育苗单位、购苗单位、检验单位各一份。 检测人(签字): 校核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DB13/T 20532014 6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山药零余子标签 C.1 山药零余子标签如下所示: 种苗:山药零余子 种苗产地: 种苗级别: 种苗数量: 育苗单位: 出圃日期: 销售单位: 合格证号: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