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20.40 Z 5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3462016 蔬菜规模种植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规范 Vegetables scale area environmental quality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of specifications 图1 2016 - 05 - 23发布 2016 - 07 - 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2346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衡水市农牧局、衡水市质量
2、技术监督局、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保安、段培姿、胡伟、边艳辉、张子强、韩景豹、高晶。 DB13/T 23462016 II 引 言 作为京津冀蔬菜的主要供应基地,我省大力发展蔬菜规模种植区,因此,保障蔬菜规模种植区的蔬菜产品质量尤为重要,而产地环境质量直接影响蔬菜产品质量,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蔬菜规模种植区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方法是保证我省蔬菜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 制定本规范,目的在于为全省蔬菜规模种植区选定和建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保证农业生态系统的主要功能趋于良性循环,达到保护资源、增加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最终实现经济效应和生态安全和谐统一。 DB
3、13/T 23462016 1 蔬菜规模种植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规模种植区术语和定义、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评价报告的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蔬菜规模种植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6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7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4、文件。 3.1 蔬菜规模种植区 vegetables large scale planting area 设施菜3.3 hm2、露地菜33.3 hm2以上连片种植区。 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1 调查方法和内容 4.1.1 调查方法 4.1.1.1 资料收集法 收集近年来相关部门对蔬菜规模种植区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4.1.1.2 现场调查法 主要调查蔬菜规模种植区周围污染源分布情况,以及自身农业生产活动对园区的影响。 4.1.2 调查内容 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地理位置、气候与气象、水文状况、土壤状况等; b) 社会经济环境概况:基地周边工矿企业分布、灌溉条件、
5、基地生产情况等; DB13/T 23462016 2 c) 工农业污染情况:工矿污染源分布及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情况,基地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d) 环境质量概况:灌溉水源、灌溉水水质、土壤及大气污染情况; e)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农业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清洁生产情况与污染防治措施等。 5 环境质量监测 5.1 灌溉水 5.1.1 布点原则 监测点的布设应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重点监测可能对基地造成污染的水源(系)。 5.1.2 布点数量 布点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采用地下水灌溉,水质相对稳定的同一水源(系),布设13个采样点;若不同水源(系),
6、则每增加1个水源增加1个采样点。 b) 采用地表水灌溉,在每个入水口布设1个样点,总数不少于3个。 5.1.3 采样时间 在蔬菜生长季内采样1次,如灌溉水源发生变化应增加采样次数。 5.1.4 采样及样品处理方法 采样及样品处理按照NY/T 396的规定执行。 5.2 农田土壤 5.2.1 布点原则 农田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应具有代表性,根据基地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划分监测单元,重点监测可能造成污染的地块。 5.2.2 布点数量 露地蔬菜:面积在300hm2范围内,布设5个采样点;面积在300hm2以上,每增加100 hm2,增加1个采样点。设施蔬菜:面积在100hm2范围内,布设3个采样点;面积在
7、100hm2300hm2范围内,布设5个采样点;面积在300hm2以上,每增加100hm2,增加1个采样点。 5.2.3 采样及样品处理方法 采样及样品处理按照NY/T 395的规定执行。 5.2.4 采样深度及采样量 采样深度:一般蔬菜,土壤采样深度为0cm20cm;深根蔬菜,土壤采样深度为0cm40cm 。采样量:各分点混合后,采集1kg的混合样。 5.3 大气 DB13/T 23462016 3 5.3.1 布点原则 5.3.1.1 地势平坦区域,空气监测点设置在沿主导风走向45o90o夹角内,各测点间距一般不超过5km。山沟地貌区域,空气监测点设置在沿山沟走向45o90o夹角内。 5.
8、3.1.2 监测点应选择在远离林木、城镇建筑物及公路、铁路的开阔地带。 5.3.1.3 各监测点之间的设置条件应相对一致。 5.3.1.4 产地周围5km,主导风向的上风向20km以内没有明显工矿企业污染源的区域,可不测环境空气。 5.3.2 布点数量 产地布局相对集中,面积较小,无工矿污染源的区域,布设13个采样点。样点的设置数量可根据空气质量稳定性以及污染物的影响程度适当增减。 5.3.3 采样时间及频次 在采样时间安排上,应选择在空气污染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时期进行,一般安排在作物生长期进行。在正常天气条件下采样,每天4次,上下午各2次,连采2d。遇异常天气应当顺延。 5.3.4 采样及样
9、品处理方法 采样及样品处理按照NY/T 397的规定执行。 5.4 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蔬菜规模种植区的灌溉水、土壤、大气监测项目,分别按照NY/T 396、NY/T 395、NY/T 397的规定执行。 6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1 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见图1。 6.2 评价指标分类 根据环境要素中污染因子的毒理学特征和生物吸收、富集能力,将产地环境条件标准中的项目分为严格控制指标和一般控制指标两类,表1中所列项目为严格控制指标,其他项目为一般控制指标。 6.3 结果评价 6.3.1 评价步骤 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和综合污染指数相结合的方法,按以下步骤进行: a) 进行严格控制指标单项污染指数
10、评价。严格控制指标有超标,判定为不合格,不进行一般指标评价;严格控制指标未超标,继续进行一般控制指标评价; b) 进行一般指标单项污染指数评价。一般控制指标未超标,不再进行综合污染指数评价;一般控制指标有超标,需继续进行综合污染指数评价; c) 进行综合污染指数评价。 DB13/T 23462016 4 收集环境质量资料和现场调查 环境要素调查、布点、采样 调查资料及监测数据的分析、整理 选定评价参数、评价的环境标准 选择评价数学模式并进行评价 编制评价报告 图2 评价程序 表1 严格控制指标 评价类别 指标 灌溉水 铅(Pb)、镉(Cd)、汞(Hg)、砷(As)、氰化物(CN-)、六价铬(C
11、r6+) 土壤 铅(Pb)、镉(Cd)、汞(Hg)、砷(As)、铬(Cr) 大气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 6.3.2 评价方法 6.3.2.1 单项污染指数法 环境中污染物的污染指数(Pi)按公式(1)计算,当Pi1 时,未超标;当Pi1 时,超标。 )1(iiiscp 6.3.2.2 综合污染指数法 灌溉水和土壤综合污染指数按公式(2)计算,当P综1,判定为合格;P综1,判定为不合格;农田大气综合污染指数按公式(3)计算,当I1,判定为合格;I1,判定为不合格。 )()()(综22SCSC2aveii2maxiip 式中: 式中: Pi环境中污染物i的污染指数; Ci环境中i
12、 污染物的实测值; Si环境中i 污染物的评价标准值。 DB13/T 23462016 5 P 综综合污染指数; (Ci/Si)max土壤(灌溉水)污染物中污染指数的最大值; (Ci/Si)ave土壤(灌溉水)污染物中污染指数的平均值。 )(, 31maxn1iiinn2211SCnSCSCSCI 式中: I 大气综合污染指数; Ci/Si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污染指数。 6.3.3 结果评价 汇总、分析现状调查和监测所取得的各种资料、数据,做出结论,编制完成评价报告。 7 评价报告编制 7.1 评价报告应全面、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评价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练,尽量采用图表。原始数据、全部计算过程等不
13、必在报告书中列出,应编入附录。所参考的主要文献、资料等按其发表的时间次序由近至远列出。 7.2 评价报告内容 评价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前言,包括评价任务的来源、区域基本情况和产品概述; b) 产地环境状况,包括自然状况、农业生产方式、污染源分布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c) 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布点原则、分析项目、分析方法和测定结果; d) 产地环境评价,包括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分析; e) 结论; f) 附件,包括产地方位图和采样点分布图等。 DB13/T 23462016 6 参 考 文 献 1 NY/T 5295-2015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 2 NY/T 1054-2013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