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打草机的基本参数和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条件下,用于市电供电、具有非金属纤维绳的切割元件或自由回转的非金属刀具、由站立的操作者手持进行割草作业的额定电压不超过单相交流250 V的电动打草机(以下简称打草机)。本标准不适用于剪刀型和刚性刀片打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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