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科工作职责 1、儿童保健科负责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常规,并制定质量评价标准考核制度。 2、抓好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散居儿童系统管理和体弱儿管理,指导开展业务工作,抓好质量评审。开展 “ 五病 ” 监测,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3、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测和指导,促进集体儿童生长发育及心理卫生保健,防止疾病流行和意外伤害的发生,保护促进集体儿童身心健康。 4、掌握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主要因素,掌握 6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定期召开儿童保健工作会议,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5、开展儿童保健管理及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做好进修生及实习生带教工作。 6、依据母婴保健法组织开展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等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