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 93JB/T 56841991膨 化 颗 粒 饲 料 机1991-09-13 发布1992-07-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发 布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螺杆挤压式(自热或预热)膨化颗粒饲料机(以下简称膨化机)的型式、型号、基本参数、主要性能、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螺杆挤压式膨化颗粒饲料机,也适用于螺杆挤压式软颗粒饲料机。2 引用标准GB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GB 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的规定GB 1804公差与配合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GB 5675铸铁件分类及技术条件GB 6414铸件尺寸公差GB 10095渐开线圆柱齿轮
2、精度JB 8产品标牌JB 2759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NJ/Z 3农机具 涂漆3 型式、型号3. 1 型式螺杆挤压式。3. 2 型号表示方法膨化机型号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机械电子工业部 1991-09-13 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膨 化 颗 粒 饲 料 机JB/T 568419911992-07-01 实施变型代号(未作变型不标出)预热或冷却代号(不用时不标出)主参数特征代号类别代号JB/T 568419912第一次变型或改进冷却预热(电或蒸汽)螺杆公称直径为98 mm膨化颗粒饲料机的“膨”、“颗”畜牧机械9 PK 98 Y L A型号示例:4 基本参数与主要性能指标4
3、. 1 基本参数4. 1. 1 螺杆a. 直径系列50,65,75,85,100(98),120 mm。b. 长度范围短螺杆 250 mm以下;中长螺杆 250400 mm;长螺杆 400 mm以上。4. 1. 2 模孔孔径系列1.5,2.0,2.5,3.0,4.0,5.0,6.0,8.0 mm。4. 2 主要性能指标a. 吨料电耗 110 kWh/t;b. 颗粒成形率 98%;c. 颗粒漂浮率 95%;d. 漂浮时间 6 h;e. 工作区噪声 85 dB(A);f. 膨化腔温度(套筒或模头外表最高温度处) 100160g. 可靠性系数 90%5 技术要求5. 1 一般技术要求5. 1. 1
4、膨化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 1. 2 制造膨化机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5. 1. 3 铸件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粘砂、气孔、裂纹及其他有损外观和影响使用质量的缺陷。5. 1. 4 铸件的尺寸公差按GB 6414规定的CT 12级制造。5. 1. 5 锻件、冷加工件应平整光洁,不得有凹缩错模、毛刺、裂纹等影响强度的缺陷。5. 1. 6 焊接件焊缝表面应均匀、整齐、光洁、牢靠、不允许有烧伤、漏焊等缺陷。5. 1. 7 加工部位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 1804中IT14级制造。5. 1. 8 未注形状和位置公差,按GB 1184中
5、C级制造。JB/T 5684199135. 1. 9 所有零部件必须检验合格,外购、外协件必须有合格证方可进行装配。5. 1. 10 机器表面涂漆质量应符合NJ/Z 3表2中普通耐候涂层的要求。5. 1. 11 产品转动部分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措施。5. 2 装配技术要求5. 2. 1 主轴与螺杆及传动箱主轴承孔和套筒孔径的同轴度不低于GB 1184中的7级。5. 2. 2 螺杆装配后,螺杆与主轴不得歪斜和松劲,螺杆与套筒不得有碰擦、卡滞现象。5. 2. 3 切刀装配后应转动灵活,切刀刃部应在同一平面内,并与模头外平面平行,其平行度按GB 1184中8级。5.
6、 2. 4 套筒连接螺栓必须保证足够强度,不得拉断。5. 2. 5 总装后各转动部分应转动自如,外连接件、紧固件应牢固可靠,运转平稳,不得有异常响声、振动和渗漏现象。5. 3 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5. 3. 1 螺杆、套筒、切刀、模头采用的材料、硬度应符合以下要求:a. 材料 机械性能不低于GB 699规定的45号钢的要求;b. 硬度 螺杆表面、切刀刃部、套筒与模头内表面及模孔的硬度均不低于5662 HRC。5. 3. 2 减速箱箱体应采用机械性能不低于GB 5675中规定的HT200材料制造,并经时效处理。5. 3. 3 减速箱圆柱齿轮按GB 10095的有关规定制造,精度不低于9级。6 检验
7、规则6. 1 膨化机须经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 2 凡新设计的产品和重大改进的产品,必须按JB/T 5685进行性能试验和生产试验。性能试验台数不得少于2台。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2条的主要性能指标。生产试验台数不少于1台。考核时间不少于200 h,试验过程中主要零部件不得更换,否则试验应重新进行。6. 3 成批生产的膨化机每年应抽检一次,抽检台数按下表进行,试验按JB/T 5685的规定进行。批 量 台 数试 验 台 数50 250 36. 4 订货单位可按本标准抽检产品质量,抽检数量可由订货单位与生产厂协商决定。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时则加倍复检,如仍有不合格时
8、需全部返修并重新提交验收,再有不合格时允许用户退货。6. 5 在用户遵守制造厂提出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从提货之日起,半年内确因制造质量而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为用户修理或更换(易损件除外)。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7. 1 标志膨化机的标牌应按JB 8的规定制造,并固定在明显的部位,标牌上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及型号:b. 主轴转速(r/min)、配套动力(kW),小时生产率(t/h);c. 机器质量,kg;JB/T 568419914d. 出厂编号;e. 出厂日期;f. 制造厂名称。7. 2 包装、运输7. 2. 1 产品应保证在装运中不得倒置、碰伤、受潮或雨
9、淋。应符合JB 2759和铁路交通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也可以根据用户需要而定。7. 2. 2 随同产品供应的附件、备件和工具应齐全。7. 2. 3 随同产品供应下列技术文件:a. 产品合格证;b.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c. 装箱清单;d. 征求用户意见书。7. 2. 4 供出口的产品包装应符合外贸部门的有关规定。7. 3 贮存7. 3. 1 产品室内存放,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措施。7. 3. 2 产品露天存放,底部应垫以支承物,并有防雨淋、日晒的设置。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湖南省农机研究所、江苏省农机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培初、袁超、瞿星辉。JB/T5684199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机 械 行 业 标 准膨 化 颗 粒 饲 料 机JB/T 56841991*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 邮编 100044)*开本8801230 1/16 印张1/2 字数8,0001991年12月第一版 1991年12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 定价 0.80元编号 0482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http:/www.J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