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练习试卷 6及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ABC Co Ltd登出货物供应招标的广告。 Chan提交了按 “你方可能订购的数量 ”供货的提议。 ABC Co Ltd接受了 Chart的提议,并且完成了几笔订购交易。 6个月后, Chan想撤回协议。给 Chan一些建议。 2 Chan同意将其公寓出售给 Lee,协议 “以合同为准 ”。后来 Chan又以更高的价钱将公寓出售给 Au。 Lee能够起诉 Chan违约吗 ? 3 Chan和 Lee达成售卖一辆二手车的协议。协议除了其他事情,还包括下列条款: “该协 议是作为正式的合法的协议,且不受香港法院的审判管辖 ”。 这一协议对双
2、方有约束力吗 ? 合同法练习试卷 6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正确答案】 这是一个长期要约。买者每订购一定数量的商品,就有一个关于这一数量的合同被确立。如果 Chan希望撤回他的长期要约,他可以撤回,买者已经根据投标订购商品的情况除外。参见 Great North- ern Railway诉 Witham一案。 【知识模块】 合同法 2 【正确答案】 “以合同为准 ”意味着当事人不打算受其约束,而且也不具约束力,直到正式的合同已经准备好并且由他们签字。参见 Chillingworth诉 Esche一案和 Eccles诉 Bryant的案例。 【知识模块】 合同法 3 【正确答案】 尽管 Lee和 Chan已经达成了一个包括一个特别条款的协议,但就效力来说,这一协议还未成为正式的或法定的协议。这种条款的作用就是否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而且因为订订合同的意图是合同构成中的主要因素之一,缺乏这样的意图就意味着当事人之间没有具约束力的协议。 【知识模块】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