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省财政支持社会 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方):_ 乙方(受托方):_地址:_ 地址:_邮编:_ 邮编:_联系人:_ 联系人:_电话/传真:_ 电话/传真:_项目固定邮箱地址:_ 项目固定邮箱地址:_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_(以下简称乙方)就2014年度中央、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项目名称_ ;项目编号:_)委托执行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一、项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开展国家2014年度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详见附件乙方国家2014年度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二、执行期限:本协议
2、正式签字生效后_月。三、双方的权利义务:(一) 甲方1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中所需经费。并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报账方式支付。2甲方有权在项目实施各个阶段对乙方项目执行日常监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上述活动。3项目结束后,甲方及时组织验收。4鉴于项目的公益性质,甲方对乙方项目的全部产出成果具有无条件的、永久性的无偿使用权利。(二) 乙方1乙方应按附件中的中央、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其计划、时间、活动内容和经费用途等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改变,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
3、协议,乙方应返还剩余经费。2乙方应按中央、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使用项目经费,加强经费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经费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由于项目经费来自国家财政资金,按照规定,乙方不得在项目支持经费中转拨资金,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购买硬件设备。3乙方在项目执行中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检查、督导,为这类检查、督导提供方便与协助。项目实施中期,须向甲方提交项目中期报告,并抄报省性艾协会。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填写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并将验收材料包括签字和盖章的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及
4、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全部报送甲方并抄报省性艾协会,并接受和配合联合组织的项目检查验收。5如项目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无条件地在接到甲方通知的三个月内完成项目整改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整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再次组织验收。再次验收仍未通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返还经费,并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形及程度,追究其相应责任。6乙方在编印材料、发表项目成果资料时,均应标明“国家2014年度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资助”字样。7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8乙方所受托的项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部分,乙方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实施
5、本项目;不得使用甲方及本项目的名义、标识招商引资、发布各种形式的广告等。四、经费总额及报账方式:(一) 甲方委托乙方活动经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二) 报账方式:协议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向甲方预借一定数量的经费开展工作(数额由双方商定),以后每_月定期到甲方报账,必须同时提交合格的同期项目活动业务资料,方可报销经费。乙方完成项目活动、提交总结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项目尾款。五、验收标准及方式:(一) 验收依据:本项目按国家2014年度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手册及乙方的国家2014年度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6、中所分别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二) 甲方将根据情况采取书面、现场等任何一种形式进行验收。六、违约责任:(一)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将项目经费移作它用,或者在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返还项目经费。乙方违约情节严重并造成经费损失的,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二) 如无正当理由,甲方未能按期报销经费,且经乙方催促仍不能给出合理解释,乙方有权暂停本协议的履行。(三) 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不能履行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90日,双方就协议的终止或继续履行的有关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
7、议终止,双方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结算经费。七、解决纠纷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委托方所在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八、知识产权约定:(一) 甲方享有协议项下全部产出成果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对外披露、申报成果及许可第三方使用。(二) 乙方在完成受托项目的过程中,注意保护甲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遭受第三方追诉,乙方负责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九、其它:(一)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均为正本,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省性艾协会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 本协议书签订后如需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 附件作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 乙方2014年度中央、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甲方:_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_(单位公章) (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_ 项目负责人签字:_(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