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甲方(医疗机构):_乙方(药品生产、配送企业):_甲乙双方依据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可另附协议)。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_。第三条 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及时间:急救药品_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_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款金额_%的违约金;乙方不按
2、时配送,承担逾期配送金额_%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_%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_天不付款的。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释文件:1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料。第九条 合同履行期限:_。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甲方:_ 乙方: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地址:_ 地址:_电话:_ 电话:_合同签订时间: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