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订单合同(皖27:2001-8)合同编号:_买受人签订地点:_出卖人签订时间:_年_月_日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1出卖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买售人交售_(茶叶、生姜、板栗、高山蔬菜、灵芝、蚕种、)_斤。(张、担)。2所售绿色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价)元斤(张、担),市场行情上涨时,有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1绿
2、色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样品标准定价(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2绿色农产品的包装,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第三条 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1实行送货到_收购点,货物由买受人当面验收。2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不得打白条或代扣其它税费。第四条 违约责任1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5-25)的违约金。2买受人无故拒收绿色农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物总值_(5-25)的违约金。3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收购绿色农产品的,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_(5- 30)支付违约金。4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_(
3、1-20%)支付违约金。5出卖人在交售绿色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承担_(5-25)违约金。6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装,损失有出卖人承担。第五条 不可抗力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2_绿色农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
4、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十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默认。2合同期满,买、卖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_供应的预测,重新签订_合同。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本合同_生效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交工商部门鉴证备案。买受人:(单位) 出卖人: 鉴证机关: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乡村组 年 月 日住所: 电话: 电话: 监制部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单位: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刷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