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达市种畜买卖合同(HF-2011-0120)合同编号:_安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甲方:_ 签订地点:_乙方:_ 签订时间: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可另附表)品种 性别 数量(头)规格(公斤/头)单价(元/公斤)单价(元/头) 金额(元) 供种期限公 母 公 母 合计金额:备注: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选择计量单位。第二条 质量标准(一)_。(二)_。第三条 支付方式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项执行:(一)即时结清。(二)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
2、元,乙方每批提货时须付讫所提该批种猪的金额,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三)其他方式_。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_项执行:(一)甲方将种猪送到_,运输费用由_方承担。(二)乙方到_提货,运输费用由_方承担。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延迟供种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乙方_元的违约金。(二)乙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_元的违约金。(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_元的违约金。(四)其他违约责任_。第六条 其他约定_。第七条 争议解决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选择下列第_项方式解决:1由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住所:_ 住所: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电话:_ 电话: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