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装修施工单位安全、消防合同为了加强_辖区内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_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有关条款,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_(以下简称“甲方”)与_(以下简称“乙方”)及_(以下简称“丙方”)签定本安全、消防协议书。1.经施工审批手续批准的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到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办理进场装修审批手续,并签定安全、消防协议书办理临时出入证及进场物品登记手续,否则不得进场施工。2.物业管理公司对施工管理给予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如因工程需要动火及使用电、气焊、喷灯及亚弧焊等时,应主动到秩序维护部申请办理明火作业
2、审批单,待秩序维护部有关专业人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特种专业操作许可证(须是劳动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许可证)、动火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种类及数量、指定的动火现场负责人查验认可后,同时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符合动火施工条件,方可签发明火作业审批单,该审批单当日有效(每次签发最多不得超过_日)。动火施工单位应随身携带明火作业审批单,以备保安人员查验。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如需更换动火地点、延长动火期限,均须向秩序维护部另行申报。3.丙方应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凡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的有关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绝对安全。4.进场施工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秩序维护
3、部制定的门卫验证制度,一律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出入口进出,出入时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查验证件工作的进行,并且不得到施工现场以外的区域和楼层游串。5.如有以下未办理施工证、动火证施工、动火;非电气焊工动用电气焊;动火未清理现场易燃物、在施工现场吸烟、过载超负、不规范用电等违章行为一经发现,依照物业秩序维护部规定处理,造成后果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6.施工现场不得留宿,如夜间、节假日需加班,应提前到物业秩序维护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丙方施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作业,不得吵闹影响、干扰商户和住户正常生活,不得在施工区域内留宿、做饭、吸烟等,特殊的施工项目,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
4、请,待得到明确答复后,安排在适当的时间进行。7.施工单位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对人体有危害的装修材料运入小区内,如因工程需要,应提前向秩序维护部申请,说明用途、用量、种类、安全措施及负责人,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经批准使用的酒精、稀料、油漆等危险品,每日施工时只许带当日的用量,当日用不完的要及时带出小区,严禁在小区内超量储存。如确属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带出的,应进行单独储存,储存这类物品的库房,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并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措施,不了解易燃易爆物品性能的人,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盛装易燃易爆材料的容器,容器口要封盖严密,残液不得随意乱倒,用完的空容器不得随处乱扔,要由专人进行处理。8.施工中
5、运出小区的物品,须到物业部提出携物出门申请,待物业部审批同意后开具出门证,方可出门。9.施工现场需要移动或遮挡消防设施的,由物业公司有关专业人员查看后解决,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10.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得到秩序维护部和工程部的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定,由工程专业人员安装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种电气设备、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引线要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安装有合格的保险和接地装置,不得乱接、乱拉临时线路。11.因施工损坏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物业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责任,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12.根据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立禁烟标志
6、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可由施工单位从秩序维护部租用(_元/具/天),具体数量由秩序维护部根据消防规范确定(_具_KG/_平方米,每一个灭火器配置点至少配备_具)。如施工期间有使用灭火器的现象,应按灭火器原价进行赔偿。13.丙方在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料场、宿舍等地发生火灾及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丙方负责,由于火灾造成工程延期及甲方其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由丙方负责全面赔偿。14.丙方要保证上述条款的执行,乙方负责协助、督促丙方执行上述条款,甲方负责监督,并为上述条款的执行提供方便和协助。15.丙方违反上述安全、消防条款时,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可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工的处罚,甲方人员进入施工工地违反上述条款和施工现场安全制度时,丙方有权按规定进行警告。16.施工现场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在安全、消防工作上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丙方应及时整改隐患和不安全问题。17.此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甲方:_ 乙方:_ 丙方:_负责人:_ 负责人:_ 负责人:_日期:_ 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