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州鹿城农副产品(干蘑菇、竹笋干)购销合同合同编号:_收购方(甲方):_种植方(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农副产品(干蘑菇、竹笋干)购销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交售农副产品、数量、价格、交货日期产品名称 等 级 数 量 价 格 交货日期第二条 干蘑菇、竹笋干的品种、等级、质量及验收,由双方协商确定。_。甲方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可根据现场双方协商后确定的等级、价格结算。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及运费:_。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支付期限:_。第五条 甲方在验收期限内,
2、对农副产品(干蘑菇、竹笋干)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质量问题的视为符合质量标准。第六条 违约责任乙方在交售的农副产品(干蘑菇、竹笋干)中进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交售业务擅自将农副产品(干蘑菇、竹笋干)转卖他人的,应按该部分农副产品货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部分货款的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无故拒收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的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第七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八条 合同解除:_。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他约定:_。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收购方:_(甲方) 种植方:_(乙方)地址:_ 地址:_法人代表:_ 身份证号码:_代理人:_ 代理人:_电话:_ 电话: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