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山企业安全专项集体合同立合同人:用人单位:_ 职工方:_单位名称:_ 工会名称:_经济类型:_ 员工总数:_协商首席代表:_ 协商首席代表:_首席代表职务:_ 首席代表职务:_ 法定代表人:_ 工会主席:_其他代表:_ 其他代表:_本集体合同由_(以下简称甲方)与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第一条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双方实际,特制定本合同。第二条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
2、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编写各项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减少工伤和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第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按照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进行应急救援,依法获得安全卫生保障。工会依法组织乙方参加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第四条 甲方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了解国家和行
3、业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熟悉甲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方法、技术和危害防护等基本知识,能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措施。岗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机构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第五条 甲方保证给乙方创造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和作业环境,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
4、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不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七条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并且应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存有较大危险的工作场所设置有毒有害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等安全标识。对粉尘等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地点,要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行业规定标准。第八条 甲方对从事接触尘毒等有害作业的职工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
5、给予治疗和休息,并调离有毒有害工作岗位。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甲方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参保职工范围,由甲方和工会根据工种等实际情况共同确定。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月经期间,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的强度;怀孕期间,除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毒害作业。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
6、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十二条 甲方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时,应通知工会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须经职代会讨论审议并通过。甲方应在职代会召开期间向职工代表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情况,接受职工的监督。第十三条 工会积极协助甲方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监督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工会有权向甲方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改正意见;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甲方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停止作业,并组织工
7、人撤离危险现场,并不得因此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合同期满前_日双方可协商续订新合同。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份。第十七条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将本合同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自劳动行政部门收到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甲方首席代表:_ 乙方首席代表:_(签字盖章)_ (签字盖章)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