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海省国内旅游合同(2005年版)甲方: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住所或单位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_(旅团旅行社)住所或单位地址:_联系电话:_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旅游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费用包括:(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本运)公司等部门购买的交通客票费:(2)餐饮住宿费: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饮、住宿费:(3)旅游费
2、: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费、门票费。(4)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费用:(5)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获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用)(6)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3各项目的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1)各地机场建设费。(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医疗费;行李超重费等。(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个人保险的费用。4如甲方要求提高饮住宿费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5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6“特别
3、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1主要事项属号_(如签约时暂无循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附名单)线路名称_行程共计_晚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出发时间及地点_结束时间及地点_游览重点_交通工具_标准_隔餐次数_标准_住宿次数及标准_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保险情况_付款方式_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应交纳团费总额_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2甲乙双方应尊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履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
4、应当提供相应证据。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第三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遵循: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须承租乙方已经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的第5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3在旅游开始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
5、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三)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
6、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四)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五)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旅游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
7、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七)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的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让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十)甲
8、、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让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十一)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第五条 本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客一签”制,但在组织和接待旅游团队和数客过程中实行一团一签制。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 本
9、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补充条款:双方约定下补充条款:_。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地址:_ 地址:_邮编:_ 邮编:_电话:_ 电话: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附件 旅行社旅游团队运行计划表旅团社:_团号:_地接社:_接待标准:_旅游人数:人:_男:_人:女:_人:联系电话:_出车单位(车型车号):_司机:_地陪:_全陪:_月_日_时_分乘_航班(车次)由_到_月_日_时_分乘_航班(车次)去_出发时间:_年_月_日接待时间:_月_日至_月_日早餐标准:_午餐标准:_晚餐标准:_住宿标准:_购物次数:_娱乐项目:_备注:_
10、日程安排:_联系电话:(地陪)_(司机)_(全陪)_应急电话:_投诉电话:(09716159841:09716100110)特别告知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鉴定合同敬请仔细阅读。为了明确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尊守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尊循应以下事项: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税营许可证和号码标费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城所应当一置。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青海省税务局印制的发
11、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青海省旅游局制定的青海省国内旅游合同。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有名的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四、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五、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旅游者在出国前,旅行社应当推
12、存旅游者购买的期间的个人旅游保险。七、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索取服务单据。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意害发生的措施,旅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九、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提请仲截机构仲截。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拒绝绝入住宾馆或采取其她措施强迫履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十、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如因国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在5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