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我厂/(公司)_收到商标局(_)标_号_一文,准备申请复审。因不能在期限内完成申请手续,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 30 天,期限自我厂/_收到商标局通知的_年_月_日起,延至_年_月_日。申请人名称_申请人地址_联系人_电话_(章戳)邮政编码_年_月_日评审费代理人名称_代理人地址_(章戳)联系人_电话_年_月_日邮政编码_说明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复审的,如果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以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延长期限最长为 30 天。申请人申请复审延期,应提供本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