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股东股权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A” )于_年_月_日分别与北京_中心(下简称“B” )和北京_有限公司(下简称“C” )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A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根据 A 与 B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A 拟将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_股转让给 B,转让价格每股人民币_元,合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元。根据 A 与 C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A 拟将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_股转让给 C,转让价格每股人民币_元,合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B 将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C 将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A 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股权转让由_律师事务所_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特此公告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