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间宣传报道考核办法宣传报道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宣传报道的积极作用,及时有效地反映本车间两个文明建设成就,鼓动职工战胜困难,完成任务的雄心壮志,特制定本办法。1凡发表在中央级报、刊、台,反映我车间的成就、经验或提高知名度的稿件,每篇奖励 100 元,头版头条刊播的加倍奖励。2凡发表在部、省级,报、刊、台的稿件,每篇奖励 50 元,头版式头条或配发言论的文章,每篇奖励 100 元。3凡发表在市级、刊、台稿件,每篇奖励 20 元,头版式头条或配发言论的文章,每篇奖励 40 元。4凡被公司级报、刊、台稿件,每篇奖励 10 元,头版式头条或配发言论的文章,每篇奖励 20 元。被工会园地、团情传真所采
2、用的稿件每篇奖励 10 元。5凡采用稿件字数在 1000 字以上的,每篇另奖励 20 元。6凡被厂广播或厂级刊用的稿件,每篇奖励 4 元。7凡被省、市、公司评为优秀通讯员的,凭证书分别奖励50、40、30 元;被省、市、公司评为好新闻的,一等奖分别奖励50、40、30 元;二等奖分别奖励 40、30、20 元;三等奖分别奖励30、20、10 元;优秀奖分别奖励 20、10、5 元。8班组宣传员定额报道,班组宣传员每月采写 2 篇稿件,差一篇扣该班组 10 元,同时扣该班宣传员每篇 10 元。 (注:对班组的考核不准考核到宣传员头上。 )9科宣传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宣传员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 元。10黑板报以科为单位,每月一期,组织专人负责主办,各班组宣传员要协助主办。 (如遇重大纪念日、重要稿件,宣传组另行安排出版)11未经车间审稿或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稿件,不予奖励,并处以 10 至 50 元的罚款。12凡被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凭样报、用稿通知单或明星片、稿酬单至车间登记,否则不予认可。13文摘、艺术作品以及不反映车间内容的稿件、图片等,不予奖励。14本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从 200 年 月 日起执行,每季度兑现一次,同时废止前奖励办法。15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由车间宣传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