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间生产检验管理制度为保证维修质量和政党开展技术质量检验,制定本制度:一、本公司生产检验由技术检验员负责,具体由技术部检验员负责检验作业。二、技术检验员负责质检责任:(一)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技术规章、标准和规范,严格把握质量检验关。(二)参与制定与修订有关质量检验管理规章。(三)掌握车间生产质量整体动态,完成质量分析,适时提出改进工作,提高质量的工作方案或建设。(四)建立、调整、保存质检统计资料,适时向公司提供相关的信息。三、质检工作具体规定:(一)凡进出送修车辆或总成,均需经过本厂有关人员技术检验。1进厂送修车辆,属一般性技术状况,由业务部接待人员负责技术检测诊断,并对公司与客户负责;业务部接
2、待人员不能确诊的,由技术检验员配合,主持检测诊断,并向公司与客户负责。2车间生产过程质检由班组自检和检验员专检双层把关。维修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班组成员应按工艺规程,操作规范进行一次自检;总成装配完成时,班组长应按标准进行一次自检;全车或局部或总成维修完成,经过自检后,须经检验员进行全面质检,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确诊。否则不予出车间。(二)生产过程中,出现价值最大或重要的零件或总成是否更换问题时,班组应请技术检验员到场进行技术分析、并决定是否更换。检验员对价值量大或重要的零部件或总成的更换有决定权,并负有直接责任。(三)因质量问题返修的车辆,首先经过检验员作返修前检测,确认返修项目后,通知
3、调度员安排返修单送车间班组返修。(四)凡竣工车辆,包括返修竣工车辆,必须经技术检验员检验。检验合格,检验员签署“合格”结论并签名,方可移交业务部。检验不合格,检验员签署“不合格”及其项目、技术数据、要求返工等意见,立即通知车间主管和班组返工。检验员在技术质量上有一票决权,并负有全部责任。(五)凡返修车辆,班组经车间主管安排后应立即返修,最后不得拖延到 24 小时后动工,否则作抗调处理。(六)凡维修作业中出现漏项,维修质量不合格,违章作业,延误工期等情况均由检验员在检验后记录在检验单上,当事班组应受到规定的处分(处分另见规定) 。四、检验员的工作质量考核:检验员工作质量主要从检验工作量、检验准确率,和检验记录的完整率、及时率三方面指标考核评价。检验员在上述三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时,依情况评为优、良、正常三个工作等级;不能达到上述规定时,依情况评为差、极差两个工作成绩等级(评价指标另见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