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feelhesitate105 文档编号:603707 上传时间:2018-12-18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11 及答案与解析一、简答题1 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为何要指定管理人?二、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2 甲公司被乙公司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以下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法院批准甲公司为维持经营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10 万元(B)开户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划 5 万元抵还所欠本银行的贷款(C)破产申请受理后,乙对甲负担 30 万元的债务,乙主张以自己 3

2、0 万元的债权(由甲价值 50 万元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抵销该债务(D)管理人决定由甲公司继续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3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A)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B)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C)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D)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4 关于重整申请的提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重整申请需在发生破产原因后提出(B)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C)出资人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D)债务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5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表

3、述正确的是( )。(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6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撤回破产申请,该期限是( )。(A)法院受理案件之前(B)法院作出破产宣告之前(C)破产清算组成立之前(D)破产程序终结之前7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A)与债权人有尚未了结债务的人(B)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C)破

4、产案件受理的 4 年前曾担任债务人董事的人(D)破产案件受理前 2 年内曾担任债务人法律顾问的人8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的法定期限最长是( )。(A)自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10 日(B)自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30 日(C)自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3 个月(D)自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6 个月9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应当在召开债权人会议前通知已知的债权人,提前通知的日期是( ) 。(A)7 日(B) 10 日(C) 15 日(D)30 日10 某公司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在重整期间,下列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债务人申请

5、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B)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C)债务人为继续营业为借款设定担保(D)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11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在清偿职工工资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其正确的清偿方法是( )。(A)按企业破产前其实际的工资清偿(B)按企业破产前 3 年其实际工资的平均水平清偿(C)按照破产前 1 年其实际丁资水平清偿(D)按照破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12 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在对该企业进行清算时,发现该企业于 2015 年 9 月 1 日对乙企业已到期的 100 万元

6、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经查,该笔债务在设定时已经由甲企业的一台设备和丙企业的一台设备分别提供抵押担保,甲企业的设备 9 月 1 日当天市场价值为 40 万元,丙企业的设备 9 月 1 日当天市场价值为 80 万元。关于该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已经清偿的 100 万元,管理人有权自行要求撤销(B)由于是对已经设定担保的债权进行清偿,因此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债务清偿时甲企业以设备设定的抵押担保价值低于了债权额,因此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由于所有担保物价值超过了乙企业的 100 万元债权,因此该个别清偿行为是合法的三、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均有多个正

7、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3 破产清算与民事执行制度相比,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而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B)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C)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执行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消灭问题(D)破产程序中执行的对象仅为财产;民事执行仅包括对行为的执行14 甲会计师事务所被法院指定为乙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管

8、理人,甲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的有关报酬方案的下列内容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将乙为他人设定抵押权的财产价值计入计酬基数(B)甲就自己为将乙的抵押财产变现而付出的合理劳动收取适当报酬(C)对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派参与破产企业清算工作的政府官员不发放报酬(D)甲聘用外部专家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15 下列关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共益债务(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

9、破产费用的,在按照比例清偿后,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16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债权人会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都可以行使表决权(B)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C)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不享有表决权(D)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17 2014 年 2 月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破产申请,则在尚未审结的下列案件中,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有( ) 。(A)债权人 A 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人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B)债权人 B 公司对甲公司的高管张某提起的协助股东抽逃出资责任的诉

10、讼(C)债权人 C 公司对甲公司提起的清偿货款的诉讼(D)债权人 D 公司要求甲公司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在抽逃出资范围内的清偿责仟的诉讼18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中,需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的有( )。(A)税收债权(B)社会保障债权(C)职工劳动债权(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四、四、综合题要求列出计算步骤,除非有特殊要求,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百分数、概率和现值系数精确到万分之一。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18 甲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该公司的债权人 A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2

11、 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 6 月 15 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认为企业破产法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法院于 6月 23 日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同时指定 B 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管理人对甲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整理如下:(1)甲公司全部资产变现价值 5200 万元,其中包括:用于对工行 800 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办公楼价值 740 万元。用于对所欠 A 公司货款 700 万抵押担保的厂房价值 5519 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法院受理时间、甲公司提出异议的理由、管理人的产生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0 甲公司破产前租用乙公司的设备,该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理?21

12、丙公司提出以货款抵销欠付劳务费的要求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2 甲公司的股东未缴足的出资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23 哪些属于破产费用? 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如何清偿 ?24 说明本案的破产清偿顺序。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11 答案与解析一、简答题1 【正确答案】 破产程序开始后,无论是和解还是重整又或是清算,作为债务人要么继续生产经营,要么破产清算,但不论是继续生产经营还是破产清算,都会产生大量的事务,需要对这些事务进行特殊的处理。另外,为了防止债务人随意处分财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有必要成立专门机构具体执行企业破产事务,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为了完成这类事务,

13、在破产程序中要引人“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根据该规定,应明确两个问题:(1)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就应指定管理人。(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包括和解、重整以及破产清算,均必须指定管理人。【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

14、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职权。选项 ABC 是管理人的职权。【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重整申请。重整申请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因此 A 选项错误;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 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选项 CD 错误。【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的相关程序性规定。只有债务人有权申请和解,债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申请和解。因此,A 项错误。

15、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 110 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B 项正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据此可知,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权直接申请重整,如果债权人先申请了重整,债务人是不能再申请破产清算的。因此,C 项错误。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不能申请和解,只有债务人才能申请和解。因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受理破产案件的程序。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

16、产中清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管理人的资格。根据规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如选项 B。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如选项 A;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如选项 D;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前 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选项 C 可以担任管理人。【知识模块】 企业

17、破产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30 日,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 15 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重整期间。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的分配。在清偿职工工资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

18、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不能完全按破产人破产前其实际的工资清偿,而是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务人企业对担保债权个别清偿的例外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本题中,尽管有第三人提供了物保,但是甲企业以自有财产提供的抵押价值低于了债权额,此时该个别清偿是可以撤销的。【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三、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

19、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的概念与特征。民事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的执行,而破产程序中执行的对象仅为财产。【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管理人报酬。选项 A,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原则上不计入管理人报酬的标的额;选项 B,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选项 C,清算组中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

20、员参与工作的,不收取报酬;选项 D,破产清算事务所通过聘用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根据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所以选项 A 错误;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仅对特殊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21、,所以选项 C 错误。【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中止审理的情形。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3)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申报。根据规

22、定,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入清单并予以公示。除此之外,其他债权如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四、四、综合题要求列出计算步骤,除非有特殊要求,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百分数、概率和现值系数精确到万分之一。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人合法。根据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

23、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法院受理时间合法。根据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 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于 7 日内提出,法院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甲公司提出异议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企业破产法清理债务。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故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管理人的产生合法。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担任。【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甲公司破产前租用乙公司的设备

24、不属于破产财产。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乙公司作为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丙公司的要求不合法。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销。本题中丙已知甲不能够清偿债务仍向甲公司转让 15 万元货物,故丙的债权债务不可以抵销。【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甲公司的股东应补足未缴纳的出资。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甲公司的出资人(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

25、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补缴的出资作为债务人财产(破产企业的财产)。【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 80 万元、管理人报酬 60 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费用 50 万元、评估费 20 万元,共计 210 万元。共益债务包括:为继续营业应支付的职工工资 28 万元、债务人不当得利 22 万元,共计 50 万元。以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先以甲公司资产的变现财产清偿。甲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财产和共益费用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本案的破产清偿顺序为:甲公司股东补足的出资作为甲公司的财产,则甲

26、公司破产财产共计 5310(5200-90+200)万元。以办公楼变现所得 740 万元,优先清偿所欠工行贷款;以厂房变现所得 550 万元,清偿欠 A 公司货款。工行贷款未能清偿的 60 万元和 A 公司的未能清偿货款150 万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参加分配。剩余破产财产共 4020(5310-740-550)万元,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 210 万元和共益债务 50 万元。剩余破产财产共 3760(4020-210-50)万元,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及礼会保险费用 470 万元;所欠税款 220 万元。剩余破产财产共 3070(3760-470-220)万元支付其他所欠的普通破产债权。【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