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1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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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1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 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下列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的是( )。(A)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办公楼享有抵押权,乙公司债权到期,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要求实现抵押权,甲公司拒绝,甲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B)甲公司租赁了丙公司的设备,租期未满,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归还设备,甲公司拒绝甲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C)甲公司的董事王某向他人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D)甲公司为继续营业

2、向银行借款,并用厂房作为抵押,甲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2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企业破产原因的是( )。(A)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B)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偿债可能(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3 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的是( )。(A)某注册会计师,由于过失伤害被判刑罚,刑罚已执行完毕(B)某注册会计师,由于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3 年,刑罚已执行完毕(C)某律师,并且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是被申请宣告破产企业的债权人(D)某律师,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4 红光印染厂被宣

3、告破产,需要清偿如下费用及债务:(1)管理、变价和分配企业财产的费用(2)企业作为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负担的保证债务(3)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4)企业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以上费用及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A)(1)(3)(2)(4)(B) (1)(4)(3)(2)(C) (4)(1)(3)(2)(D)(3)(1)(4)(2)5 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B)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C)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D)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6 红日公司是碧海公司出资人,其占碧海公司注

4、册资本的 30,碧海公司有明显丧失偿债能力可能,蓝天公司是碧海公司的债权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碧海公司、红日公司、蓝天公司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碧海公司重整(B)碧海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法院不需审查,直接裁定碧海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C)重整期间,碧海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D)重整期间,蓝天公司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7 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下列事项中,不享有表决权的是( )。(A)通过重整计划(B)通过和解协议(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D)通过债务人财产的变价方案8 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确定了 2 个月的申报期限,甲公司的债权人乙

5、企业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企业无权补充申报债权(B)乙企业只有有正当理由,才能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C)乙企业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乙企业承担(D)乙企业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9 宏达纺织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债权人会议对宏达纺织厂财产的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三次表决,直到通过为止(B)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债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

6、申请复议(C)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12 以上的债权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D)法院直接裁定,债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10 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C)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没有人数限制(D)管理人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经债权人委员会同意11 甲企业被宣告破产,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是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企业的债权不是破产债权不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B

7、)乙企业的债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向乙企业按清偿比例分配破产财产(C)乙企业的债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将乙企业的分配额提存,如在最后分配公告日条件仍未成就,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D)乙企业的债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将乙企业的分配额提存如自最后分配公告日起 2 个月内条件仍未成就,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12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注册会计师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A)注册会计师甲曾担任债务人公司的独立董事,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2 年前卸任(B)注册会计师乙的父亲是债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C)注册会计师丙因个人原因负债数额巨大,但与债务人公司无关(D)注册会计师丁最近 3 年来一直为债

8、务人公司作外部审计工作,熟悉该企业情况13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设备 1 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乙公司( )。(A)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B)向甲公司申请取回(C)向人民法院申请取回(D)向管理人申请取回14 人民法院在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查明乙公司已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发运给买受人甲公司,但甲公司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该运输途中的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标的物可以直接由管理人进行处置,拍卖的价款归还给乙公司(B)乙公司不得取回该标的物(C)可以由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D)

9、可以直接作为甲公司的财产乙公司按照规定申报债权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5 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可以申报的债权有( )。(A)附条件的债权(B)未到期的债权(C)诉讼未决的债权(D)该公司作为出票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向持票人支付了票据金额,承兑人对该公司享有的请求权16 某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该企业可

10、以对个别债权人清偿(B)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有关该企业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管理人接管该企业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C)有关该企业的保全程序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终止(D)有关该企业的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17 下列有关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B)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胜任职务的,有权向法院申请予以更换(C)管理人必须由自然人担任(D)在不给债务人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前提下,管理人有权随时辞去职务18 某公司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法院受理了申请,该公司的下列行为中,无效的有( ) 。(A)公司于 1 年前虚

11、构债务(B)公司于 1 年前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至关联企业(C)公司于 3 个月前清偿了对某企业的拖欠货款(D)公司于 7 个月前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为原来没有担保的债权设定了抵押权19 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甲公司的出资人乙公司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但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乙公司未到出资期限,管理人无权要求乙公司缴纳所认缴的出资(B)甲公司的办公车辆被某汽车修理公司留置,管理人可以向该修理公司清偿债务,取回车辆(C)甲公司租赁的丙公司的设备,丙公司有权直接从甲公司处取回(D)丁公司在法院受理申请时已向甲公司发运一批货物,甲公司尚未收到

12、,并且未支付货款,丁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20 甲公司资不抵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或者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认可(D)因甲公司欺诈成立的和解协议无效21 光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光明公司此前与大发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如确系生产经营需要,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合同(B)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C)

13、大发公司向有权当事人催告,有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D)有权当事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大发公司有权拒绝继续履行22 下列属于破产案件中的共益债务的有(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B)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C)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D)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23 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该公司拖欠职工工资 10 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工会或职工代表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核实后列出清单公示(B)职工不需申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公示(C)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D)

14、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更正的,可以向法院起诉24 某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自己重整,法院裁定该企业重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企业或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逾期不提供的,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甲企业破产(B)各类债权人分组讨论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l2 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整计划不通过的,法院不得批准(D)即使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法院也可能不批准25 青山公司

15、被法院裁定重整,重整计划被批准后,青山公司执行了一部分,不再继续执行,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青山公司重整前欠碧水公司 5 万元货款及 20 万元的设备款,欠红花公司 20 万元货款,欠绿杨公司 10 万元租金。根据重整计划,碧水公司放弃了 5 万元的货款,重整计划批准后,青山公司向碧水公司偿还了 10 万元的设备款,尚欠 10 万元设备款,未偿还红花公司和绿杨公司的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碧水公司放弃 5 万元货款的承诺失效(B)碧水公司所受的 10 万元设备款清偿有效(C)碧水公司未受清偿的 10 万元的设备款与红花公司、绿杨公司的债权一起列为破产债权(D)如果青山公司

16、可供清偿普通债权的破产财产仅有 10 万元,碧水公司未受清偿的债权将得不到清偿26 兰天毛纺厂拖欠恒通公司货款,恒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兰天厂破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通知兰天厂,兰天厂有权提出异议(B)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将裁定送达兰天厂,兰天厂应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C)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向恒通公司说明理由,该裁定为终局裁定(D)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 25 日内指定管理人27 下列财产中,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有( )。(A)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房屋(B)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得到的银行存款利息(C)破产申请受理

17、时债务人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D)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28 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裁定受理对某公司的破产申请,该公司发生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有( )。(A)2012 年 10 月 18 日无偿转让财产(B) 2012 年 11 月 20 日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对外转让财产(C) 2012 年 4 月 6 日对未到期债权提前清偿(D)2012 年 7 月 2 日主动放弃的债权三、综合题要求列出计算步骤,除非有特殊要求,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百分数、概率和现值系数精确到万分之一。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29 某国

18、有企业于 2010 年 2 月 1 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2010 年 4 月 1 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4 月 10 日成立清算组,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第 1 号房屋价值 300 万元,全部用于对 A 银行的债务抵押。第 2 号房屋价值 160 万元,属于租用 B 公司的房屋。对外投资 140 万元。专利评估作价 70 万元。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形式投入的款项(货币资金)30 万元。2009 年 12 月 1 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 E 公司的到期债权 100 万元。(2)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A 银行对该破产企业

19、发放 3 年贷款,本金 200 万元,年利率 10,到期应计利息共 60 万元,尚有 1 年到期。B 公司拥有到期债权 700 万元。C 公司因为破产企业担保,替破产企业偿还债务本息共 350 万元。D 公司因清算组解除合同造成直接损失 140 万元。应向税务机关支付税收罚款 90 万元。另外,该破产企业对 B 公司拥有债权 190 万元,发生破产费用 10 万元,欠税款130 万元。要求:请回答如下问题:(1)哪些属于别除权 ?金额为多少?(2)哪些属于抵消权 ?金额为多少?(3)哪些属于取回权 ?金额为多少?(4)哪些属于撤销权 ?金额为多少?(5)破产企业管理的财产中,哪些属于破产财产?

20、金额为多少?(6)哪些属于破产债权 ?金额为多少?(7)破产财产应按怎样的顺序分配? 每一顺序分配的金额为多少?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1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75 条第 1 款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A 选项中乙公司的

21、抵押权应暂停行使,所以甲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行使抵押权的要求。第 2 款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所以 D 选项中甲公司的行为合法。第 76 条规定:“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B 选项中租期未满,意味着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返还设备,所以甲公司的行为合法。第 77 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所以 C选项中董事王某的行为不

22、合法。【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破产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2 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由此可见企业破产的原因包括两类:一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4 条第 2、第 3 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债

23、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破产后的费用及债务清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43、第 113 条规定可知,破产费用优先于共益债务受偿,共益债务优先于社会保险费用受偿,社会保险费用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1)为破产费用,(2)为普通债权,(3) 为社会保险费用,(4

24、) 为共益债务。【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59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 61 条第 1 款第(七)项、第(十) 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 60 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企业重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25、破产法第 70 条的规定,只有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务人的出资人无权直接申请。第 71 条规定,不论申请重整的主体是谁,法院都要进行审查,不能直接裁定重整。第 73 条规定,只有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方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第 77 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59、第 61 条的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通过和解协议及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没有表决权,对债权人会议有权决议的其他事项有表决

26、权。【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债权人的补充申报债权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56 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法院对债权人会议未决事项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65 条第 2 款规定:“本法第 61 条第 1 款第(十)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第 66 条规定,债权额占无财

27、产担保债权总额 12 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该法第 65 条第 2 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债权人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67 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 9 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根据第 69 条的规定,管理人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28、。但不需要经其同意。【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附条件破产债权的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7 条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个人

29、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应予以回避,选项 A 的说法未超过 3 年,因此不得担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属于个人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应予以回避,选项 B 的说法属于这种情况,应予以回避: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应该予以回避,选项 C 的说法中丙负债数额巨大,但不涉及债务人,因此可以担任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此选项 D 的注册会计师丁应予以回避。【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一般

30、取回权的行使。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出卖人的取回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

31、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46 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第 47 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 55 条规定,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该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考查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6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19 条

32、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注意:是“中止”,不是“终止”)。第 20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 2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考查管理人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22 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

33、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第 23 条规定,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第 24 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第29 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考查破产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31、第 32 条规定了可撤销行为,第 33 条规定了无效行为。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或者虚构债务、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34、,行为无效。【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考查破产财产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35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第 37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第 38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该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39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

35、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输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考查破产和解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95 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该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第 97 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第 99 条规定,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

36、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第 103 条规定,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破产申请受理后未履行完毕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18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 2 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 30 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

37、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破产案件中的共益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

38、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48 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考查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39、79条第 3 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第 84 条第 2 款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 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第 86 条第 1 款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第 87 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的,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也可批准。根据第 86 条第 2 款,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批准,因此即使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法院也可能不批准。【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40、A,B,C,D【试题解析】 考查重整计划的执行终止后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93 条第 2、第 3 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与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考查破产的申请和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 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

41、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第 1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5 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5 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 12 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5 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 13

42、 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根据规定,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据此规定,确定债务人财产范围的界定时点是破产申请受理时,而不是破产宣告时,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也属于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财产。【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2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债务人非法处置财产行为的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

43、清偿等 5 种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三、综合题要求列出计算步骤,除非有特殊要求,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百分数、概率和现值系数精确到万分之一。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29 【正确答案】 (1)A 银行对破产企业拥有的实际债权本息共 240 万元(扣除未到期利息 20 万元)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属于别除权。(2)B 公司欠破产企业债务 190 万元,可以抵消破产企业所欠 B 公司的债权,属抵消权。(3)第 2 号房屋 160 万元属于租用 B 企业的房屋,B 企业可以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4)2009 年 12 月 1 日破产

44、企业主动放弃对 E 公司的到期债权 100 万元,清算组应行使撤销权予以撤销。(5)以下属于破产财产: 第 l 号房屋超过抵押债权部分的 60 万元应计入破产财产;对外投资的 140 万元; 专有技术价值的 70 万元;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方式投入的金额 30 万元:行使撤销权追回破产企业已放弃的债权 100 万元。以上五项破产财产共计 400 万元。(6)以下属于破产债权: B 公司拥有的、扣除抵消权行使以后的债权共 5 10 万元;C 公司为破产企业担保形成的 350 万元债权; D 公司直接损失额 140 万元。破产债权共计 1 000 万元。(7)破产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10 万元; 拨付所欠税款 130 万元,但不考虑税收罚款;剩余 260 万元破产财产按比例清偿破产债权。【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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