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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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 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而阿拉伯数字(数码 )记载的金额为 “19810 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票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 年)(A)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B)支票无效(C)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D)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2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

2、,银行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为( )。(2006年)(A)1 个月(B) 2 个月(C) 6 个月(D)9 个月3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3 年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三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4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公司签发汇票时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导致该汇票无效的是( ) 。 (2007 年)(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B)汇票上金额记载为“不超过 50

3、 万元”(C)汇票上记载了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D)签章时加盖了本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仅签名而未盖章5 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人栏内。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填入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7 年)(A)无效(B)有效(C)可撤销(D)甲追认后有效6 甲公司为购买货物而将所持有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但因担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对方不交货,因此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 的字样。乙公司在收到票据后没有按期交货。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

4、09 年)(A)背书无效(B)背书有效,乙的后手持票人应受上述记载约束(C)背书有效,但是上述记载没有汇票上的效力(D)票据无效7 背书人甲将一张 100 万元的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乙和丙各 50 万元,下列有关该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2 年)(A)背书无效(B)背书有效(C)背书转让给乙 50 万元有效,转让给丙 50 万元无效(D)背书转让给乙 50 万元无效,转让给丙 50 万元有效8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2001 年)(A)该汇票无效(B)该背书转让无效(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

5、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9 汇票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 字样,但其后手仍进行了背书转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7 年)(A)不影响承兑人的票据责任(B)不影响出票人的票据责任(C)不影响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D)不影响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0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

6、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 14 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 年)(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11 甲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2006 年)(A)甲(B)乙(C)丙(D)丁12

7、 甲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关系当事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7 年)(A)甲是出票人(B)乙是收款人(C)甲是承兑申请人(D)承兑银行是付款人13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出票人记载事项的表述中,可以导致票据无效的有( ) 。(2009 年)(A)附条件的支付委托(B)票据不得转让(C)票据金额仅以数码记载(D)未记载付款地14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

8、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2009 年)(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15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上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有( )。(2016 年)(A)汇票金额(B)收款人名称(C)付款日期(D)出票日期三、综合题要求列出计算步骤,除非有特殊要求,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百分数、概率和现值系数精确到万分之一。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15 (2009 年)甲公司

9、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 M 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 30 万元、到期日为2008 年 8 月 3 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 M 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乙公司的财务人员 A 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利用其他途径获得的 M 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 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 克隆汇票” 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 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的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的 B 的姓名。乙公

10、司为向丁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 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 向 M 银行请求付款。M 银行以丙公司所持汇票的背书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丁公司所持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6 M 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17 如果 M 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可以向甲公司追索 ?并说明理由。18 如果 M 银行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丙公司是否有权向 A 追索?并说明理由。19 M 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并说明理由。20 如果 M 银行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

11、丁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追索 ?并说明理由。20 (2010 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镀锌板。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 1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 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为了购买原材料,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但是,丙公司在签约过程中提供的公司文件、库存证明等都是虚假的,且未打算履行合同。丙公司在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丁公司用于购买天然钻石,丁公司查验票据形式要件无误后,将天然钻石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逃匿。乙公司发现受骗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丙公司涉嫌诈骗。同时,乙公司就背书转让的汇票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后,向 A 银行发

12、出了止付通知,并发出公告。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持票向 A 银行提示付款,遭到拒绝。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21 A 银行是否有权对丁公司拒绝付款?并说明理由。22 当丁公司持票据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23 当乙公司另行对丁公司起诉,请求确认自己为票据权利人时,其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并说明理由。23 (2011 年)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 A 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 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

13、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 A银行提示付款,A 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24 A 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5 A 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进行追索 ?26 若戊公司在 A 银行拒绝付款后向甲公司进行追

14、索,甲公司可否以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27 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什么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27 (2012 年)A 公司为支付货款,向 B 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 2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某商业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B 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 公司,以偿还所欠 C 公司的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 C 公司的名称。C公司欠 D 公司一笔应付账款,遂直接将 D 公司记载为 B 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该汇票交给 D 公司。D 公司随后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15、E 公司,用于偿付工程款,并于票据上注明: “ 工程验收合格则转让生效。 ”D 公司与 E 公司因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验收合格而发生纠纷。纠纷期间,E 公司为支付广告费,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F 公司。F 公司负责人知悉 D 公司与E 公司之间存在工程纠纷,对该汇票产生疑虑,遂要求 E 公司之关联企业 G 公司与 F 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G 公司就 E 公司对 F 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是,G 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任何内容,亦未签章。F 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 A 公司未在该行存人足额资金为由拒绝付款。F 公司遂向 C 公司、D 公司、E

16、 公司、G 公司追索。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28 C 公司是否应向 F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并说明理由。29 D 公司对 E 公司的背书转让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30 D 公司能否以其与 E 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 F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31 F 公司能否向 G 公司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并说明理由。32 G 公司是否应向 F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32 (2013 年)A 公司以 30 万元的价格向 B 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价款。2010 年 3 月 1 日,A 公司签发一张以 B 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 30

17、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已经签章),到期日为 2010 年 9 月1 日。A 公司将该汇票交给采购经理甲,拟由其携至 B 公司交票提货。甲获取汇票后,利用其私自留存的空白汇票和私刻的 A 公司和承兑银行的公章及其各自授权代理人的人名章,按照 A 公司所签发汇票的内容进行复制, 3 月 20 日,甲将其复制的汇票交付 B 公司,提走机床并占为已有。4 月 10 日,甲将汇票原件交回 A 公司,声称 B 公司因机床断货要求解除合同。3 月 23 日,B 公司为向 C 公司购买原料,将甲交付的汇票背书转让给 C 公司。6 月 1 日,C 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D 公司则向

18、 C 公司支付现金 29 万元。7 月 1 日,D 公司为支付厂房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E 公司对 C 公司与 D 公司之间票据转让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9 月 5 日,E 公司向汇票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告知,该汇票系伪造票据,原票据已于 4 月 15 日由出票人 A 公司交还该行并予以作废,该行对此伪造票据不承担票据责任,银行将该汇票退还 E 公司,并出具了退票理由书。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33 E 公司是否有权向 A 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34 D 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5 E 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6 E 公司是否有权向甲追索

19、?并说明理由。37 E 公司是否有权向 B 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 【正确答案】 B【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B【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选项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的,视为见票即付;(2)选项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而非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

20、付款地;(3)选项 C:“收款人名称”属于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谈不上授权补记的问题,未记载的汇票无效;(4)选项 D:“出票日期”属于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选项 A:“付款日期”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不影响汇票的效力; (2)选项 B:汇票金额应为“确定的金额”,否则汇票无效;(3)选项C:“合同号码”属于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是否记载与汇票的效力无关;(4)选项 D: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应为“签名或者盖章 ”。【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B【知识模块】 票

21、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C【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C【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D【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0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乙银行) 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

22、甲公司)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提示本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在本题中,持票人只能向出票人甲行使追索权,对乙、丙、丁不得行使追索权。【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A,B,C,D【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1)选项 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否则票据无效; (2)选项 B:出票人记载的“不得转让”字样属于可以记载事项,票据有效;(3)选项 C: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

23、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4)选项 D:“ 付款地”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有效。【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1)选项 AB:出票人的签章,应为甲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 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财务经理签字不行),因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导致票据无效,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2)选项 CD:由于票据无效,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不享有对甲公司、乙公司的追索权。【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A,B,D【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三、综合题要求列出计

24、算步骤,除非有特殊要求,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百分数、概率和现值系数精确到万分之一。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M 银行不能拒绝丙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在本题中,M 银行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持票人丙公司提示付款时,真正签章人 M 银行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7 【

25、正确答案】 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在本题中,甲公司属于在汇票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在丙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真正签章人甲公司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丙公司无权向 A 追索。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在本题中,A 属于伪造人, A 在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A 不承担票据责任。【知识

26、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M 银行可以拒绝丁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在本题中,在丁公司持有的票据(克隆票据)上,M 银行的签章系伪造,被伪造人 M 银行有权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丁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在本题中,在丁公司持有的票据(克隆票据) 上,乙公司的

27、签章是真实有效的,乙公司应当对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A 银行有权拒绝付款。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同时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应当停止支付,直到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人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查看该票据。如果该票据就是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如果该票据并非申请人公示催告的票据,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知识模块】

28、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乙公司的请求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善意且已付合理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享有完全的票据权利。在本案中,票据没有形式瑕疵,丁公司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取得票据,享有票据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A 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丁公司和 A 银行进行追索。【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6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

29、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7 【正确答案】 属于伪造行为。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8 【正确答案】 C 公司不应向 F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由于 C 公司未在汇票上签章,因此不是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应承担任何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9 【正确答案】 D 公司对 E 公司的背书转让生效。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

30、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0 【正确答案】 D 公司可以以其与 E 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 F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在本题中,F 公司明知 D 公司与 E 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却仍然接受该汇票,故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其前手 E 公司。( 或答: F 公司明知 D 公司与 E 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却仍然接受汇票,故 D 公司可以基于该抗辩事由拒绝向其承担票据责任。 )【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1 【正确答案】 F 公司不能向

31、 G 公司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根据规定,进行票据保证时,应在票据上记载保证文句并由保证人签章。在本题中,G 公司未在票据上记载任何内容,亦未签章,其行为不构成票据保证,G 公司不属于票据债务人,因此 F 公司不能向其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2 【正确答案】 G 公司应当向 F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尽管 G 公司不存在票据上的保证责任,但 G 公司与 F 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适用担保法有关保证责任的规定。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 E 公司不履行债务时, G 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3

32、【正确答案】 E 公司无权向 A 公司追索。根据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A 公司) 不承担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4 【正确答案】 D 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未以真实交易关系作为原因关系的背书行为无效,被背书人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在本题中,C 公司和D 公司之间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该背书行为无效, D 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5 【正确答案】 E 公司取得了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尽管 D 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 E 公司背书转让时, E 公司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票据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6 【正确答案】 E 公司无权向甲追索。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 (甲)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7 【正确答案】 E 公司有权向 B 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B 公司),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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