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履行练习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1 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同履行是合同法律效力的要求(B)合同履行是订立合同目的的要求(C)合同履行是合同关系消灭的主要原因(D)合同履行中的保密义务是全面履行原则的要求2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 10 吨大蒜。甲收购完大蒜之后,被人盗走。甲便交付了 10 吨大葱给乙。甲的这种行为主要违反了合同履行的( )。(A)全面履行原则(B)实际履行原则(C)协作履行原则(D)经济合理原则3 下列各项中,属于债务人适当履行的是( )。(A)甲公司与乙运输公司在合同中对于运输路线约定
2、不明,乙运输公司为多得运费,自行选择较远的一条路线(B)甲公司雇佣乙做清洁工,清扫办公室,乙生病,只好临时让丙清扫(C)甲租赁乙的房屋,合同约定用途为居住,但甲却办起了商店(D)甲将房屋出卖给乙,由于天降大雨,房屋地基受损,但甲并未进行修理便向乙交付了房屋4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甲公司所在地交货,但是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日期,那么( )。(A)货物交付的期限由债权人乙公司确定(B)货物交付的期限由债务人甲公司确定(C)货物交付的期限应依合同的性质来确定(D)由于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条款,该合同之债视为没有成立5 甲乙签订一份装修合同,约定由乙的侄子丙完成装修任务,丙
3、在装修过程中未经甲乙同意,擅自改变墙面漆颜色,甲欲追究责任,应当( )。(A)向丙追究,因为是丙的行为造成的(B)向乙追究,因为乙才是合同的相对方(C)不能向任何人追究责任,是合同的变更(D)追究乙丙的连带责任6 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债务履行的期限,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必须( )。(A)事前通知债权人(B)取得债权人同意(C)承担民事责任(D)证明提前履行不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7 下列各项不属于债权人的协助履行义务的是( )。(A)及时接受履行(B)无条件接受债务人的提前履行(C)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必要的条件(D)在发生债务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债务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扩大损失等8 甲于
4、 2 月 3 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 2 月 6 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乙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C)乙的行为属于不当行为(D)乙的行为属于行使后履行抗辩权9 在没有债务履行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对于当事人的利益影响较大,其存在基础是( ) 。(A)双务合同中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B)双务合同中当事人的债务履行没有顺序性(C)债权债务关系对双务合同当事人的拘束力(D)双务合同的牵连性10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
5、,甲应在 5 月 5 日前向乙交付 100 吨纯净水,乙应在 5 月 5 日前向甲支付价款。甲末履行交付义务,即要求乙向其支付价款,乙可以基于( ) 而拒绝履行。(A)先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同时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11 甲一日在乙处看到一条名贵狗,双方商定价金 5 万元。现乙已向甲交付该狗,但未交付该狗的血统证明书。若乙请求甲付款,则乙( )。(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交付证书义务为从给付义务(B)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付款与交付证书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C)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从给付义务不妨碍抗辩权的成立(D)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从给付义务虽通常不得成立该抗
6、辩,但本案从给付义务与合同目的实现关系密切12 老张购买老王 2000 公斤小麦,合同对于履行顷序没有作出明确约定。老王的小麦今年歉收,老王向老张先交付了 1500 公斤,余下 500 公斤待从别处购买后再交给老张,老张表示认可。老王要求老张支付 1500 公斤小麦的价款,但老张坚持分文不付,只有在另外的 500 公斤小麦交付之后,自己才付全款。对于 1500 公斤小麦的价款支付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老张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B)老张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老王的行为构成违约(C)老张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其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D)老张的做法是错误的,其虽然享有
7、同时履行抗辩权,但仍应支付相应的价款13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的( )享有的法定权利。(A)先履行方(B)后履行方(C)双方当事人(D)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的一方当事人14 甲与乙的合同约定,甲应当在 2009 年 6 月 18 日到 2009 年 10 月 18 日之间分五次交货,乙应当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3 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2009 年 7 月 18 日,甲发觉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一旦甲将剩余的货物交付给乙,乙很可能不能付款。于是甲便电活告知乙将中止供货,但乙根本不同意。直到 2009 年 10 月 19 日,甲仍未交付剩余的货物。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
8、权,所以可以中止供货(B)甲应当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继续供货(C)乙可追究甲的违约责任(D)如果甲能够提供确切证据证明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则其行为非为违约行为15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 2009 年 8 月 1 日交货,乙应于同年 8 月 7 日付款。7 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款能力,并且甲有确切证据予以证明,于是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原因,甲于 8 月 1 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
9、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16 下列不属于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的是( )。(A)当事人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相负有对价关系的债务(B)当事人双方互相负有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C)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D)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17 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甲公司应依约先履行,甲公司在未履行的情况下便要求乙公司履行,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履行。乙公司所行使的权利为( ) 。(A)撤销权(B)不安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请求权18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
10、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 ) 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A)第三人(B)债务人(C)债务人或者第三人(D)次债务人19 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 )履行。(A)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B)交付货币的一方所在地(C)双方都知道的地方为履行地(D)不动产所在地20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A)清求权(B)形成权(C)一时抗辩权(D)永久抗辩权21 甲与乙订立买卖茶叶的合同,合同约定,甲于 2009 年 10 月 7 日发货,乙收到货物后 10 日内付款。乙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封存的样品差异巨大,乙方拒绝支付款项,根据已知的条件,乙方的行为是( )。(A)行使同时履行
11、抗辩权(B)行使不安抗辩权(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D)违约行为22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履行方式加以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 )的方式履行。(A)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B)合同订立地(C)合同履行地(D)出卖人所在地23 关于债务的履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B)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C)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D)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合同的履行练习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
12、题意。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履行的法律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合同履行是合同法律效力的要求;合同履行是订立合同目的的要求;合同履行是合同关系消灭的主要原因。合同履行中的保密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而非全面履行原则的要求。【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甲在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标的履行,甲的行为违反了实际履行原则。【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中,为实现合同目的,承运人乙运输公司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较近的运输路线,故乙公
13、司的履行不适当;B 项中,乙因生病而无法履行合同,让第三人代为履行,并无不适当之处;C 项中,甲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其行为构成不适当履行,属于违约行为;D 项中,出卖人甲有义务交付完好无损的房屋,其交付地基受损的房屋,属于不适当履行。【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
14、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第三人替代履行时,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当事人主体,因此,第三人代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须对第三人的替代履行行为负责。【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履行期限适当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当事人按照履行期限履行的,是适当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的,则构成迟延履行。对于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是否属于适当,应具体分析。如果经债权人同意而提前的,应属于合同的变更,按照变更后的期限履行是适当履行。未经债权人同意而提前履行的,如果未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其履行应是适
15、当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对于债权人是至关重要的,则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在必要的准备时间内履行的,就属适当。【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债权人协助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及时接受履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在发生债务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债务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扩大损失等。对于债务人的提前履行,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对于债权人是至关重要的话,则不允许提前履行。【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同时履行
16、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必须存在于一个双务合同中,本题中不符合该要求,故不属于合同抗辩权,而是一种不当行为。【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合同目的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向债权人的履行,而双方互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交换性,因此,双方合同目的的实现是相互牵连的。如果一方不履行,会使另一方的债权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不履行的一方也不能够要求另一方对其作出履行,因此,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础是双务合同的牵连性。【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甲、乙双方的义务均没有确定的履行期,
17、仅要求在 5 月 5 日前履行,并没有对双方的履行顷序做出约定,双方的义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这种情况F,甲未履行交付义务,即要求乙向其支付价款,乙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之一是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而从给付义务的履行当与合同目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应认为其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老张与老王应当同时履行。虽然老
18、王只交付了 1500 公斤小麦,但对于老王要求支付 1500 公斤小麦价款的请求,老张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老张应作出相应的履行,即支付 1500 公斤小麦的价款。如果老王要求老张支付 2000 公斤小麦的全款,老张可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在老王另行交付 500 公斤小麦之前,拒绝支付 500 公斤小麦的价款。【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
19、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如果先履行合同方有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在本题中,如果甲能够提供确切证据证明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可以援引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在乙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情况下,甲可以解除合同。甲因为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不履行合同债务,具有正当理由,其行为不构成违约,乙自然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有可能丧失
20、了债务履行能力,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交货。【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相负有对价关系的债务;当事人双方互相负有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确定,并非所有的先履行抗辩权都需要明示。【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17 【正确答案】 C【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知
21、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属于一时抗辩权,其效力的表现是,抗辩权的行使,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拒绝履行债务,而不是消灭履行的义务。但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必须履行其债务,【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2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顷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2、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案即是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履行方式是指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方法。一般由法律规定或由合同约定,或者是由合同的性质决定。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知识模块】 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