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2951-2003 Liquefied petroleum gases (LPG)《液化石油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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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液化石油氣 印行年月94年10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75.160.30;75.080 12951 K514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81年1月17日 92年7月29日 (共7頁) Liquefied petroleum gases (LPG)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家庭用、商業用、工業用以及引擎用燃料之液化石油氣。 備考:本標準( )中之單位係英制,數值為近似值。 2. 種類:液化石油氣依成分可分為下列六種。 (1) 丙烷具有高揮發性之碳氫化合物。 (2) 丁烷具有低揮發性之碳氫化合物。 (3) 混合丙丁

2、烷液化石油氣具有中揮發性之碳氫化合物。 (4) 特殊用丙烷主要由丙烷所組成較高純度之產品,對內燃機引擎具有較佳的抗震爆性能。 (5) 燃氣用丙烷主成分為丙烷供家庭燃氣用。 (6) 燃氣用丁烷主成分為丁烷供家庭燃氣用。 3. 品質:六種液化石油氣品質如表1。 備考:液化石油氣之各種用途詳見“參考“。 2 CNS 12951 , K 5141 表 1 液化石油氣品質 丙烷 丁烷混合丙丁烷液化石油氣 特殊用丙烷燃氣用丙烷 燃氣用丁烷 蒸氣壓, 37.8(100),最大值 kPa(psig) 1434(208)483 (70) (1) 1434(208)1434 (208) 483 (70) 揮發性

3、95%蒸發溫度,最大值, -38.3 2.2 2.2 -38.3 -38.3 2.2 () (-37) (36) (36) (-37) (-37) (36) 或 四碳烴及以上,最大值, vol% 5.0 - - 4.0 7.5 五碳烴及以上,最大值, vol% - 2.0 2.0 - 0.2 2.5 丙烯含量,最大值, vol% - - - 5.0 殘留物: 100mL 蒸發殘留,最大值, mL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油污觀察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相對密度,於 15.6/15.6 (60/60) (2)(3) (2)(3)(2)(3)- (

4、2)(3)(2)(3)銅片腐蝕性,最大值 No.1(4)No.1(4)No.1(4)No.1(4)No.1(4)No.1(4)含硫量, ppmw,最大值 185(5)140(5)140(5)123(5)185(5)140(5)硫化氫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含水量 合格 - - 合格 合格 游離水 - 無(6)無(6)- 無(6)無(6)1.3丁二烯,最大值, mol% 0.5 0.5 0.5 0.5 0.5 0.5 註 (1) 混合丙丁烷液化石油氣產品的可容許蒸氣壓必須不超過 1434kPa(208psig),同時也必須不超過下述由蒸氣壓觀測值與相對密度觀測值之間關係的計算值:

5、蒸氣壓 psig, max=1167 1180(15的密度 ) 或 1167 1180(60/60的相對密度 ) 或將蒸氣壓計算單位以 kPa 表示, 即蒸氣壓, kPa, max= 1167 1180(15的密度 ) 6.9 或 1167 1180(60/60的相對密度 ) 6.9 特定的混合丙丁烷液化石油氣將依在 37.8的蒸氣壓,以 kPa 指明。依其指明,此混合丙丁烷液化石油氣的蒸氣壓必須其指定蒸氣壓的+0 至 70kPa 之內。 項 目 種 類 3 CNS 12951 , K 5141 (2) 產品的蒸氣壓及密度,可由液化石油氣成分計算,但如有爭議時,則以 CNS 2748液化石油氣

6、蒸氣壓檢驗法及 CNS 12953輕質碳氫化合物密度試驗法為依據。 (3) 雖然並非特殊的要求,但為其他目的需要時應測定其相對密度並予記錄。此外,混合丙丁烷液化石油氣的相對密度需用以求取容許最大蒸氣壓值。 (4) 如果產品中含有腐蝕抑制劑或其他可以減低與銅片反應的化學藥劑時,此法也許就不能正確測出液化石油氣中活性物質 (例如 H2S,S)的存在。 (5) 本標準之含硫量規定包括臭劑用的硫化物。本標準所規定之液化石油氣除製造噴霧用劑、打火機用氣體以及其他工業用 (含燃料及原料 )外,皆應添加相當於乙硫醇 20ppmw 以上之臭劑,未添加臭劑之液化石油氣須於容器張貼或以紅字書寫未加臭劑,已添加臭劑

7、之液化石油氣須於容器張貼或以紅字書寫添加臭劑之標籤,其兩種盛裝容器不得混用。 (6) 以目視判定游離水的存在與否。 4. 取樣:液化石油氣的適當取樣法是極為重要的,取樣依 CNS 12952液化石油氣取樣法之規定。 5. 檢驗 5.1 蒸氣壓:依 CNS 2748液化石油氣蒸氣壓檢驗法。 5.2 揮發性:依 CNS 2751液化石油氣揮發性試驗法。 5.3 成分分析:依 CNS 3387 C2至 C5烴類之氣體層析法。 5.4 密度:依 CNS 12953輕質碳氫化合物密度試驗法或 CNS 14717由成分分析計算液化石油氣物理性質法。 5.5 銅片腐蝕性:依 CNS 2750液化石油氣銅片腐

8、蝕性試驗法。 5.6 含硫量:依 CNS 2749液化石油氣揮發性硫試驗法 (燃燈法 )或 CNS 14476石油氣中硫含量測定法 (氧化微庫侖法 )或其他同等功能以上之試驗方法。 5.7 殘留物、油污:依 CNS 3183液化石油氣殘留物試驗法。 5.8 硫化氫:依 CNS 14718液化石油氣硫化氫試驗法(醋酸鉛法)。 5.9 含水量、游離水:依 CNS14719丙烷乾度試驗法(閥凍結法)。 6. 試驗時應注意事項:因液化石油氣具有危險性,故應嚴守下列注意事項,以防止災害。 (1) 液化石油氣之處理與搬運,應遠離火源之場所進行之。 (2) 不得從試樣採取口以及試樣容器中,將氣體放出於空氣中

9、,應儘可能採取回收處理。倘須排放至大氣時,應在遠離火源之場所進行。 (3) 液化石油氣之處理與搬運,應特別注意靜電火花放電或由金屬製工具所發生之火花等。 (4) 為釋放處理試樣所產生之靜電,應將容器和機具接地。 (5) 由於急劇開啟容器等之閥,會產生靜電,故應緩慢地、徐徐地開閥。 再者,如將已裝試樣之容器急劇搖動時,也會產生靜電,故不得急劇搖動容器。 (6) 採取試樣作業,原則上不在夜間以及雷電等時進行。 4 CNS 12951 , K 5141 (7) 使用不產生火花危險之工具。 (8) 作業時應穿著保護手套及安全鞋等護具。 (9) 內裝試樣之容器,應避免受日光直射,並注意儘量不使溫度上昇。

10、 (10) 搬運以及進行其他處理作業時,不得將試樣容器掉落,更不得有粗暴處理行為。 (11) 若在高濕度時處理低溫試樣,須使用乾布或甲醇等設法避免容器閥外部結冰。 (12) 關於試驗所用機器類之處理,除本標準規定外,尚有法規等補充準則等注意事項之規定,均應一一遵守,注意處理為要。 7. 使用時應注意事項 (1) 必須使用液化石油氣專用之燃燒器具。 (2) 點燃燃燒器具時,必須確認是否著火。 (3) 要正確調節燃燒器具之空氣孔,使能完全燃燒。 (4) 在室內燃燒液化石油氣時,應使室內充分換氣,以避免不完全燃燒。 (5) 使用液化石油氣完畢後,應關閉容器閥及其他器具上所有之開關閥。 (6) 長期間

11、不使用時,應關閉容器上之開關閥。 (7) 所用之橡膠類配件,因氣體會使其膨潤而更易劣化,故要注意其裂紋現象,儘早加以更換。 (8) 液化石油氣中無法避免如五碳烴及丁二烯聚合物等重質成分,使用時必須注意經常清桶,以免重質成分之累積,而影響液化石油氣之燃燒性質。 (9) 液化石油氣漏出時,因比重較空氣重的緣故,會滯留在低處。此時,注意下列事項,進行換氣工作。 (a) 熄滅室內所有火源,不得用火及吸煙。 (b) 輕輕地將門窗打開,充分通氣,將氣體趕走。 (c) 不可插電插頭及碰電源開關,更不可開抽風機。 (10) 發生火災時,關閉液化石油氣容器上的開關閥,通知消防單位容器放置處所,請求作後續處理。

12、(11) 如地震發生時,將使用中的火全部熄滅,關閉容器上的開關閥。 8. 製品稱呼:依名稱與種類加以命名。 例如:丙烷液化石油氣 9. 標示:在已裝填液化石油氣之容器上,於明顯易見處,使用不易消失的方法標明下列各項。 (1) 名稱及種類 (2) 淨重 (3) 供應廠商 (或代號 ) (4) 製造年月日 (或裝填日期 ) (5) 特記事項標示 “添加臭劑 “或 “未加臭劑 “ 5 CNS 12951 , K 5141 參 考 液化石油氣的意義 X1 概述 X1.1 液化石油氣是在天然氣的處理過程中以及原油煉製過程中所產生的容易液化的碳氫化合物。液化石油氣的成分可能依其來源以及產品的處理方式而有所

13、不同。 X1.2 液化石油氣有很多用途。其重要用途計 (1)作為家庭用、商業用、工業用及引擎用燃料; (2)作為金屬處理工程中的碳源; (3)作為生產合成汽油的煉製原料和 (4)作為石油化學品的原料。依需要的性質指定要求的組成性能作不同的應用。由於所列舉的最後三項用途是屬於有特別要求的特殊用途,並不包括在此規定之內 X1.3 大體而言,液化石油氣的 CNS 標準是設計以正確訂出可接受的家庭、商業、引擎以及工業用產品。在許多場合中常發現符合規定的產品除了其所設計的用途之外也可以用於其他的應用。下述可以作為四種燃料更多一般應用的指導: X1.3.1 丙烷液化石油氣此種燃料適用於家庭、商業以及工業用

14、,尤其經常在地域性與季節性低溫,以及以均一燃料為重要考慮的地方。丙烷適用於輕度作業內燃機引擎的應用。 X1.3.2 混合丙丁烷液化石油氣此種燃料,因為混合氣的範圍包含很廣,准許煉製至特別的需要。各種不同混合氣在地域性的和在不常有的低溫時作為家庭、商業、引擎和工業燃料之用。 X1.3.3 丁烷液化石油氣此種燃料限於較溫暖氣候的地區作為家庭用燃料之用。它同樣地可以在無蒸發問題存在的地方作工業之用途。 X1.3.4 特殊用丙烷液化石油氣此種燃料是經特製的特殊液化石油氣產品,限用於中度至重度作業的內燃機之用。此種燃料產品比此規定中的其他產品較少有成分和燃燒性能方面的變化。 X2 意義與用途 X2.1

15、本規定說明由丙烷或丁烷或二者所組成的液化石油氣。因此,此類產品的重要性能可以用比較簡單的測定加以定義並控制。規定的試驗方法可給予所需結果。可適用到消費者問題的各種試驗方法之意義將扼要說明於下。 X2.1.1 蒸氣壓、揮發性和相對密度: (a) 蒸氣壓是在極低溫的條件下可以視之為開始發生蒸發的間接測定法。它可當作是產品中大部分蒸發性物質的量之半定量測定。它也可以用於作為預估在氣槽溫度時最大壓力的工具。因為蒸氣壓和揮發性相關,因此蒸氣壓就更為有意義。 (b) 揮發性以產品的 95%蒸發的溫度表示,測定產品中不易揮發成分的量。與蒸氣壓界限合起來,它提供丙烷和丁烷型燃料即是由單一成分所構成的保證。在混

16、合丙丁烷液化石油氣型燃料之情形時,揮發 6 CNS 12951 , K 5141 度和與重量相關的蒸氣壓界限合起來,保證這種燃料就是二成分的混合氣。如果與真正的蒸氣壓界限合起來,此測定值就可保證特殊用途丙烷產品是主要由丙烷和丙烯所組成而丙烷為其主要成分。 (c) 相對密度,其本身就有一些重要性。它與蒸氣壓和揮發性之間的關係上只是一個值而已。因為相對密度在運輸和倉儲上很重要,所有的液化石油氣產品都要測定它。 X2.1.2 其他產品性能由於液化石油氣產品的蒸發性和燃燒性能已以蒸氣壓、揮發性和相對密度做完整的用途說明,如 X2.1.1 節,有一些項目會影響或可能影響某些特殊應用上所獲得的結果。因此對

17、於殘留物含量、銅片腐蝕、硫含量、含水量以及游離水含量等都要說明限制,以保證產品在較極端情形使用時的可靠性。 (a) 殘留物是產品中可溶性碳氫化合物濃度的測定值,而此物本質上就比成為樣品的液化石油氣不易揮發。當燃料是以液體或蒸氣供給系統 (當燃料蒸氣是由液化石油氣儲槽的頂端引入時 )應用時殘留物含量的控制是很重要的。在兩種情形之下,疏於限制殘留物質的可容許濃度可能導致討厭的沉積或使調節器具污損,或兩者都發生。 (b) 銅片腐蝕性的限制是為了保證通常使用許多共同設備、儲槽以及運輸設備的銅和銅合金之管件和連接器等不致於破損。銅片腐蝕試驗的檢測具高度毒性的硫化氫之存在。銅片腐蝕性的限制也保證液化石油氣

18、,如果已知產品中不含腐蝕抑制劑或其他減低與銅片反應的化學藥品的話,沒有含那麼多的 H2S 量以致於對健康與安全有害。再者, CNS 3388氣體內硫化氫的測定法 (托氏法 )或 CNS 3386石油氣內硫化氫及硫醇測定法 (電位滴定法 ) 推薦一個實地試驗和加上防護以確證液化石油氣中不含可以被檢測到的硫化氫量。 (c) 含硫量限制對於液化石油氣產品提供更完整的定義,因為這些產品一般都比大多數的其他石油系燃料有較低的硫含量。含硫量的限制減低了硫氧化物排放量,並限制了燃燒液化石油氣排氣所引起的可能腐蝕。 (d) 水分含量是產品以水飽和的近似百分率之測定值。本項測定只要求於商業用和特殊用途丙烷型的液

19、化石油氣。水分含量控制的目的是為了提供保證減壓調整器以及類似器具能操作順利,而不會因產品中所溶解的水分離後凍結的困擾。 (e) 游離水含量項目對於混合丙丁烷液化石油氣和丁烷液化石油氣產品甚為重要。這兩種產品在正常條件下使用時應確認沒有游離水的存在。 7 CNS 12951 , K 5141 引用標準: CNS 2748 液化石油氣蒸氣壓檢驗法 CNS 2749 液化石油氣揮發性硫試驗法 (燃燈法 ) CNS 2750 液化石油氣銅片腐蝕性試驗法 CNS 2751 液化石油氣揮發性試驗法 CNS 3183 液化石油氣殘留物試驗法 CNS 3386 石油氣內硫化氫及硫醇測定法 (電位滴定法 ) CNS 3387 C2至 C5烴類之氣體層析法 CNS 3388 氣體內硫化氫的測定法 (托氏法 ) CNS 12952 液化石油氣取樣法 CNS 12953 輕質碳氫化合物密度試驗法 CNS 14476 石油氣中硫含量測定法 (氧化微庫侖法 ) CNS 14717 由成分分析計算液化石油氣物理性質法 CNS 14718 液化石油氣硫化氫試驗法 (醋酸鉛法 ) CNS 14719 丙烷乾度試驗法 (閥凍結法 )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 90 年 6 月 7 日 第二次修訂: 9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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