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月965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03.140.20 Z724013151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821月28日 965月2日 (共33頁)圖書館統計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International library statistics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旨在提供圖書館收集及提報統計資料之指引、確保圖書館統計數據的一致性,並符合國際標準、鼓勵圖書館及資訊服務機構在管理時能善於應用統計資料、規範圖書館績效評估所需的數據。 2. 用語釋義 2.1 圖書館 (Libraries)
2、 2.1.1 圖書館 (Library) 係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 ,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旨在建立及維護館藏,以滿足其資訊、研究、教育、文化或休閒的需求。 2.1.1.1 行政單位 (Administrative unit) 係指單一主管或或單一行政體系之下的獨立圖書館或圖書館系統。 2.1.1.2 總圖書館 (Central library/Main library) 係指行政單位之主要行政業務、重要館藏及服務的所在地。 2.1.1.3 分館 (Branch library) 係指分設在不同地點,以其使用者為主要服務對象,為行政單位的一部分。 2.1.1.4 行動圖書館 (Mob
3、ile library) 係指公共圖書館之一行政單位,利用特殊運輸設備,為不易親自到圖書館的使用者,在定點提供圖書資訊服務。 2.1.1.5 圖書巡迴車 (Book Mobile) 係指圖書館的特殊運輸設備,為不易親自到圖書館的使用者,在定點提供圖書資訊服務。 2.1.1.6 館外服務站 (External service point) 係指在圖書館外,定期提供使用者特定服務項目的據點;不包含圖書巡迴車及圖書館外的電腦連線場所。 2.1.2 圖書館類型 2.1.2.1 國家圖書館 (National library) 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以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及研究人士為主要服務對象,
4、徵集、整理及典藏全國圖書資訊,保存文化、弘揚學術,研究、推動及輔導全國各類圖書館發展之圖書館。 2.1.2.2 公共圖書館 (Public library) 2 CNS 13151, Z 7240 指由各級主管機關、鄉(鎮、市)公所、個人、法人或團體設立,以社會大眾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圖書資訊服務,推廣社會教育及辦理文化活動之圖書館。 2.1.2.2.1 公立公共圖書館 (Official public library) 係指由各級政府所設立,依政府組織層級區分為國立圖書館、直轄市立圖書館、縣(市)立圖書館及縣(市)文化局(中心)圖書館(簡稱縣市圖書館)、鄉(鎮、市)立圖書館(簡稱鄉鎮圖書館)
5、。 2.1.2.2.2 私立公共圖書館 (Private public library) 係指由個人、法人或團體成立,以社會大眾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圖書資訊服務,推廣社會教育及辦理文化活動之圖書館。 2.1.2.3 大專校院圖書館 (Library of an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指由大專校院所設立,以大專校院師生為主要服務對象,支援學術研究、教學、推廣服務,並適度開放社會大眾使用之圖書館。 2.1.2.4 專門圖書館 (Special library) 指由政府機關(構)、個人、法人或團體所設立,以所屬人員或特定人士為主要服務對象,蒐集特定主題或
6、類型圖書資訊,提供專門性資訊服務之圖書館。 2.1.2.4.1 政府機關(構)圖書館 (Government library) 係指以政府機關(構)、政府部門或各級民意機關所屬人員為主要對象的圖書館,包括國際、中央及地方政府組織。 2.1.2.4.2 醫學圖書館 (Health-service library medical library) 係指以醫院或醫療衛生專業人員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圖書館。 2.1.2.4.3 學 (協) 會圖書館 (Library of professional and learned institutions and associations) 係指以學 (協 )會之
7、會員及會務人員為主要服務對象之圖書館。 2.1.2.4.4 工商圖書館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library) 係指以工商企業所屬員工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圖書館。 2.1.2.4.5 大眾傳播圖書館 (Media library) 係指以傳播媒體及出版業從業人員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圖書館。 2.1.2.4.6 宗教圖書館 (Religious library) 係指以宗教團體成員及信眾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圖書館。 2.1.2.4.7 其他專門圖書館 (Other library) 係指任何不包含於以上類型之專門圖書館。 2.1.2.5 中小學圖書館 (School libr
8、ary) 指由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各級學校所設立,以中小學師生為主要服務對象,供應教學及學習媒體資源,並實施圖書館利用教育之圖書館。 2.2 館藏 (Collection) 3 CNS 13151, Z 7240 2.2.1 單行本 (Monograph) 係指印刷或非印刷形式,以單冊或若干冊出版之圖書。 2.2.2 叢書 (Monographic series) 係指以同一總集題名出版之多種單行本,每一單行本多自有單獨題名。 2.2.3 實體單位 (Physical unit) 係指圖書資料以分開之裝訂、包裝或其他可清楚區別之獨立單元的計算單位。 例:冊、張、捲、件等。 2.2.4 種 (Tit
9、le) 係指圖書資料以題名為區辨之計算單位,無論是以單個或多個實體單位出版。 2.2.5 冊 (Volume) 係指單本圖書的計量單位。 2.2.6 文獻 (Document) 係指記載資訊或資料的實體,在處理時視為一個實體單位者。 2.2.7 館藏量 (Stock) 係指各種圖書資料類型之總量。 例:圖書和連續性出版品、微縮 資料、電子資源等之數量,包括圖書館典藏及擁有使用權之館外資源。 2.2.8 館藏增加量 (Addition/Acquisition) 係指在統計提報期間內所增加的館藏。 2.2.9 館藏淘汰量 (Withdrawal) 係指統計提報期間,自館藏中淘汰的圖書資料及終止使用
10、權之電子資源。 2.2.10 圖書館館藏 (Library collection) 係指圖書館為使用者提供的所有資料 ,包含本館所擁有的圖書資料及已取得使用權的館外資源。 2.2.11 圖書 (Book) 係指由多頁資料所組成之獨立且非連續性之書本形式的印刷資料。 2.2.12 連續性出版品 (Serial) 係指有數字、卷期或年月等編號,分期且意欲持續發行之 任何媒體的出版品。 例:期刊、報紙、年刊(年報、年鑑)、學報、會議論文集及議事錄。 2.2.13 期刊 (Periodical) 係指具有固定名稱,採用定期或不定 期的方式連續刊行的出版品,每期載有卷期號或年月時序號,含電子期刊。 2.
11、2.14 報紙 (Newspaper) 係指以一定名稱,每日或每隔六日以 內的期間,按期發行的出版品,內容多以報導時事及評論為主,含電子報。 2.2.15 手稿 (Manuscript) 係指寫定未刊之著述。 例:名人手札、日記、打字稿等。 4 CNS 13151, Z 7240 2.2.16 微縮資料 (Microform) 係指文字、表格或圖書資料之照相縮 製品,須利用微縮閱讀機等設備放大後才能使用。 2.2.17 地圖資料 (Cartographic document) 係指依比例縮小,以通用方式所呈現在特定時空的實體或 抽象現象之資料。包括二維或三維空間的地圖、球 儀、平面圖、地形模型
12、、地圖模型、點字地圖及航照圖。但不包括地圖集 和書本、微縮、視聽、機讀等形式的地圖資料。 2.2.18 樂譜 (Printed music document) 係指主要內容是以音符呈現的音樂印刷文獻。包括總譜、分譜、 單張樂譜、歌唱本、讚美詩本等,但不包括歌劇劇本歌詞集等。 2.2.19 視聽資料 (Audiovisual document) 係指必須使用設備,由視覺投影或放 大,經由聲音放送,或結合二者來呈現之資料。包括聽覺資料 (參照例 1)、視覺資料 (參照例 2)以及視聽資料 (參照例 3)。 例 1:錄音帶、唱片、雷射唱片等。 例 2:幻燈片、投影片等。 例 3:電影片、錄影帶、影碟
13、等。 2.2.20 靜畫資料 (Graphic document) 係指不必藉由設備閱讀之不透明視覺 資料,包括平面藝術品原件,如:複製藝術品、明信片、海報、教學圖片 、工程圖、照片、圖表、提示卡、放射線照片等。但不包括書本、微縮、 視聽、機讀等形式資料中所包含的圖片及地圖資料。 例:書法、繪畫作品等。 2.2.21 專利 (Patent) 係指政府授予發明者獨占使用權或發明認證,包括專利說明書及其相關文件。 2.2.22 政府出版品 (Government document) 係指以政府經費印製或政府機關名義發行之公共文書、印刷品或資料,包括聯合國、歐盟、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國際機構之出版品
14、。 2.2.23 多媒體資料 (Multimedia document) 係指兼含文字、圖片、照片、影片、聲音等多種資訊媒體之資料,並以數位形式呈現者。 2.2.24 唯讀光碟 (Compact disc read-only memory/ CD-ROM) 係指運用雷射科技與電腦技術,兼具儲存功能的媒體。 2.2.25 電子化館藏 (Electronic collection) 係指所有電子形式館藏,可區分為資料庫、電子期刊及數位文獻等三類。 免費網際網路資源或資料庫經編目納入館藏者則另計,參見第 4.2.15節。 5 CNS 13151, Z 7240 2.2.26 資料庫 (Databas
15、e) 係指以電子化方式儲存的資料或紀錄(含數據、書目資料與本文),具使用者介面軟體,俾供讀取與處理資料。 2.2.27 全文資料庫 (Full-text database) 係指包含專書、報告、期刊論文等原始文本、樂譜、 地圖或圖片的資料庫。 2.2.28 索引及摘要資料庫 (Abstract and indexing database) 係指經持續分析彙整期刊或其他出版品之內容,編成索引或摘要,以資料庫形式呈現者。 2.2.29 其他資料庫 (Other database) 係指資料庫內容為描述性資訊或數據資料。 例:指南、百科全書、字典、統計圖表、及 /或科學公式。 2.2.30 電子期刊
16、 (Electronic periodical) 係指僅以電子化形式出版,或同時以電子及其他形式出版的期刊。 2.2.31 數位文獻 (Digital document) 係指由圖書館自製或取得特定內容並列為館藏之數位化資料,包括 電子書、電子化專利、網路視聽資料及其他數位圖書資料。不含資料庫及電子期刊。 2.2.32 電子書 (Electronic book/eBook) 係指類似紙本書籍形式之數位化文獻,其文本可以搜尋,包括電子化學位論文。 2.2.33 其他數位文獻 (Other digital document) 係指除電子書、網路視聽資料或電子化專利以外之數位圖書資料。 例:電子化報
17、告、預刊本 (或試刊本 )、地圖資料或樂譜等。 2.2.34 其他圖書館文獻 (Other library document) 係指圖書、連續性出版品、手稿、微縮資料、 地圖資料、樂譜、視聽資料、圖片資料、專利等以外的非電子化文獻。 例:實體模型、立體資料、遊戲用品、玩具等。惟點字書視為印刷文獻。 2.2.35 取用權 (Access rights) 係指連線取用或到館使用圖書館館藏的權利。就電子化館藏而言,係指圖書館透過法定程序,以確保使用者可以永久或短期使用的權利。 2.3 圖書館服務與資源使用 (Library use and users) 2.3.1 服務人口數 (Population
18、 to be served) 係指各類型圖書館之主要服務對象及有權使用圖書館的總人口數。 2.3.2 使用者 (User) 係指接受圖書館服務的個人或機關團體。 2.3.3 辦理登記之使用者 (Registered user) 係指為使用圖書館服務與館藏資源而辦理登記之個人或機關團體。 2.3.4 有效使用者 (Active user) 6 CNS 13151, Z 7240 係指統計提報期間,辦理登記且曾到館使用圖書館各項設備或服務之使用者。 2.3.5 有效借閱者 (Active borrower) 係指統計提報期間,辦理登記且有借閱紀錄之使用者。 2.3.6 借閱 (Loan) 係指圖書
19、館將圖書資料借給使用者使用之服務,含續借及館內借閱。 2.3.7 續借 (Renewal) 係指使用者提出延長資料借期的需求。 2.3.8 預約 (Reservation) 係指由使用者對於已由其他使用 者借出的圖書館館藏或處理中資料提出使用需求。 2.3.9 館內借閱 (On-site loan) 係指使用者至圖書館借閱限館內使用的資料。 2.3.10 館內使用 (In-house use) 係指使用者在館內自行取閱館藏資料。 2.3.11 資訊諮詢 (Information request) 係指館員以專業知識或利用各種資訊資 源(參照例 1),所從事的資訊服務(含介紹、釋義或指引資訊來源
20、的 使用)。不含指示性或行政類型的詢問 (參照例 2)。 例 1:印刷與非印刷資料、資料庫、圖書館及其他單位的目錄等。 例 2:指示圖書館工作人員、設備、特 定館藏資料的所在位置、開放時間或機器設備的操作等。 2.3.12 館際互借 (Interlibrary lending) 係指在不同行政體系下,圖書館間互 相提供的圖書資料借閱或影印服務。經由館員以電子化形式傳遞之文獻,應列入電子文獻傳遞。 備考:有關資料外借及傳遞服務方式,參見第 2.3.23 節表 1。 2.3.13 電子化服務 (Electronic service) 係指經由館內伺服器提供或透過網路 存取的服務,統稱為電子圖書館服
21、務(含線上公用目錄、圖書館網站、電 子化館藏、電子文獻傳遞、電子化參考服務、電子化服務之使用者訓練、 及透過圖書館提供的網際網路檢索服務),參見附錄 A 中圖 A.1。 2.3.14 線上公用目錄 (Online public access catalogue/OPAC) 係指可供使用者線上檢索之圖書館館藏書目資料庫。 2.3.15 網站 (Website) 係指在網際網路上有特定網域且包含 數位資料的電子化服務。但不包含電子化館藏,及從圖書館網站所連結的網路資源。 2.3.16 連線 (Session) 係指使用者成功的連結資料庫或線上 公用目錄,不包括連線到搜尋引擎或入口網站。 7 CNS
22、 13151, Z 7240 備考:連線到圖書館網站者,列入虛擬到館,參見第 2.3.26 節。 2.3.17 網際網路連線 (Internet session) 係指經由圖書館提供的工作站取用網際網路資源。 備考:網際網路連線僅統計經註冊或通過身分認證之網路資源取用。 2.3.18 連線時間 (Session time) 係指介於登入和登出資料庫或線上公用目錄所持續的時間。 2.3.19 連線被拒 (Rejected session/Turnaway) 係指資料庫或線上公用目錄,同時間使用人數超過上限而無法連線的情形。 2.3.20 檢索 /查詢 (Search / Query) 係指在資料
23、庫或線上公用目錄中進行查詢。 2.3.21 紀錄下載 (Record downloaded) 係指在連線時,完整顯示公用目錄的書目紀錄或資料庫款目。 2.3.22 文獻下載 (Document downloaded) 係指將電子化館藏之全文或部分資料傳送給使用者。 2.3.23 電子文獻傳遞 (Electronic document delivery, mediated) 係指經由圖書館工作人員,將圖書館 館藏文獻,以電子化形式傳遞給使用者或其他圖書館;傳真不包括在內。 表 1為資料外借與傳遞服務的方式。 表 1 資料外借及傳遞服務方式 供應者 圖書館 文獻供應者 接收者 使用者 其他圖書館
24、使用者 (透過圖書館) 原件資料 借閱 館際互借 由文獻供應者提供影印資料 借閱 館際互借 由文獻供應者提供傳遞形式 電子化資料 電子文獻傳遞 電子文獻傳遞 由文獻供應者提供2.3.24 供應商文獻供應 (External document supply) 係指供應商以計價付費方式,經由圖書館提供非本館館藏資料之服務。 備考:有關資料外借及傳遞服務方式,參見第 2.3.23 節表 1。 2.3.25 到館 (Visit) 係指使用者親自至圖書館。 2.3.26 虛擬到館 (Virtual visit) 係指使用者透過網路從圖書館外部連結至圖書館網站。 2.3.27 使用者訓練 (User tr
25、aining) 係指具有學習目標的課程,旨在達到圖書館服務利用的學習成效。 包含參觀圖書館及圖書館導覽、或提供網路學習。 2.4 資訊取用與空間設備 (Access and facilities) 8 CNS 13151, Z 7240 2.4.1 取用 (Access) 係指服務或設備的取得及利用。 2.4.2 網路 (Network) 係指相互連結的工作站,透過電腦伺服器分享資訊資源及服務。 2.4.3 開放時數 (Opening hours) 係指圖書館每週開放閱覽、館藏及提供使用者服務之時數。 2.4.3.1 使用者服務時數 (User service hours) 係指圖書館在一般運
26、作期間,每週開放館藏並設有專人提供使用者服務之時數。 例:參考諮詢及借書服務。 2.4.3.2 開放館藏時數 (On-site opening hours) 係指圖書館在一般運作期間,每週開放館藏給使用者使用之時數。 2.4.3.3 開放閱覽時數 (Library opening hours) 係指圖書館在一般運作期間,每週開放給使用者進館(含自習室)之時數。 2.4.4 閱覽席位 (Seats) 係指圖書館提供給使用者使用之 座位總席數,無論是否配備相關設備。但不含平常不開放給使用者的座位席數,如:會議室、演講廳、 簡報室。 2.4.5 空間 (Space) 係指圖書館各項機能所配置的區域。
27、 2.4.5.1 圖書館建築總面積 (Gross measured area of library buildings) 係指圖書館所有建築的樓地板總面積。 2.4.5.2 圖書館機能的實際使用面積 Net usable area for library functions 圖書館機能的實際使用面積,係包括使用者服務區、行政及業務處理區、資料儲存區、文教活動區。但不含門廳、大廳、川堂、警衛或置物保管服務區、洗手間、工作人員休息區、餐飲區、電梯與樓梯區、大樓迴廊、空調電機等設備空間。 總館與分館的實際使用面積可分開統計。 2.4.6 工作站 (Workstation) 係指可獨立操作或連結網路的
28、電腦或簡易型終端機。 2.5 經費 (Expenditure) 2.5.1 開辦費 (Capital expenditure) 係指圖書館購置或增添固定資產的費用,包括建築用地、新建築(含擴建館舍)、館藏、家具設備及電腦軟硬體系統等費用。 2.5.2 營運費 (Operating expenditure/ Ordinary expenditure) 係指圖書館維持營運的費用。包括人事費用、圖書資料費用、供應商文獻供應與館際互借費用、館藏維護費用、館舍租用、自動化費用、雜項費用等。 2.6 圖書館工作人員 (Library staff) 9 CNS 13151, Z 7240 2.6.1 圖書館
29、員工 (Library employee) 係指支領薪資的圖書館工作人員。 2.6.2 圖書資訊專業人員 (Professional staff) 係指任職於圖書館,受過圖書資訊專業教育訓練,擔任需要專業智能之職務的人員。 2.6.3 其他專業人員 (Qualified specialist staff) 係指任職於圖書館,受過圖書資訊專業以外之其他專業訓練的人員。 2.6.4 其他工作人員 (Other staff) 係指所有其他任職於圖書館,但未受圖書資訊專業或其他專業訓練的人員。 2.6.5 志工 (Volunteers) 係指未支領薪資的自願工作人員。 2.6.6 工讀生 (Page/
30、Student worker) 係指支援圖書館事務性工作的在學學生。 3. 統計資料之提報 3.1 通則 本標準中所提及的統計資料必須定 期製作。除非另有說明,其資料項目應與第2 節用語釋義相符,並應遵守本標準之建議,且每一個項目不得重複計算。 3.2 統計資料提報期間 統計資料提報期間必須明確陳述, 通常為一年。資料提報期間,應包含特定期間之統計數據,而非僅列出兩次連續調查統計的間隔,並明列總計。 例:除非另有明確說明,人員或館 藏資料的總計,通常是指統計提報期間截止時的數據。 3.3 以抽樣估算之資料 如採用抽樣調查,必須說明抽樣的方法,並將誤差的限度加以說明。 4. 統計資料之收集 4.
31、1 圖書館 4.1.1 行政單位及圖書館數統計 每個圖書館應依其主要功能,依第 2.1節之定義歸類。 行政單位總數,應將總館、分館及行動圖書館數量計算在內。 4.1.2 各類型圖書館數量統計 4.1.2.1 國家圖書館 統計分項: (1) 行政單位數; (2) 圖書館數: 總館數; 分館數; 行動圖書館數。 (3) 館外服務站數; 10 CNS 13151, Z 7240 (4) 圖書巡迴車數; (5) 全國人口數(以官方最新公布之人口統計資料為主)。 4.1.2.2 大專校院圖書館 統計分項: (1) 行政單位數; (2) 圖書館數: 總館數; 分館數; 行動圖書館數。 (3) 館外服務站數
32、; (4) 學生(大學部及研究生)、有權使用圖書館服務之教職員工及相關人士; (5) 學生(大學部及研究生)、有權使用圖書館服務之教職員工及相關人士全時等量總人數,參見第 4.6.1 節。 4.1.2.3 專門圖書館 統計分項: (1) 行政單位數: 依以下分類提報類型: 政府機關(構)圖書館; 醫學圖書館; 學(協)會圖書館; 工商圖書館; 大眾傳播圖書館; 宗教圖書館; 其他專門圖書館; (2) 圖書館數: 總館數; 分館數; 行動圖書館數。 (3) 館外服務站數; (4) 圖書巡迴車數; (5) 服務人口數 (有權使用圖書館之人員總數 )。 4.1.2.4 公共圖書館 統計分項: (1)
33、 行政單位數: 依轄區人口數分類提報: 3,000 人以內; 3,001 人到 5,000 人; 11 CNS 13151, Z 7240 5,001 人到 10,000 人; 10,001 人到 50,000 人; 50,001 人到 100,000 人; 100,001 人到 500,000 人; 500,001 人以上。 公立與私立公共圖書館,可予以區分。 (2) 圖書館數: 總館數; 分館數; 行動圖書館數。 (3) 館外服務站數; (4) 圖書巡迴車數; (5) 服務之轄區人口數(以官方最新公布公布的社區或地區人口總數之統計資料為主)。 4.1.2.5 中小學圖書館 統計分項: 行政
34、單位數: (1) 依以下服務之學生人數分類: 200 人以內; 201 人到 500 人; 501 人到 1,000 人; 1,001 人到 2,000 人; 2,001 人以上。 (2) 圖書館數: 總館數; 分館數; 行動圖書館數。 (3) 館外服務站數; (4) 學生及教師總數。 4.2 館藏 4.2.1 概述 第 4.2.2節至第 4.2.15節各類別之細分,參見附錄 B。 4.2.2 圖書和連續性出版品(印刷資料) 4.2.2.1 總館藏量 統計分項: (1) 總館藏的實體單位數; (2) 開架區館藏的實體單位數; (3) 總館藏的種數。 12 CNS 13151, Z 7240 如
35、果無法計算實體單位數時,可以測量館藏所占書架的長度替代之,參見第 4.4.4.3 節。 期刊及報紙合訂本以其實體單位計算,未裝訂的期刊及報紙不列入統計。一個活頁夾,以一個實體單位計算。 4.2.2.2 館藏增加量 統計分項: (1) 增加至總館藏量之實體單位數; 亦可計算增加館藏量之公尺數。 (2) 增加的種數。 4.2.2.3 館藏淘汰量 計算館藏淘汰的實體單位數; 亦可計算館藏淘汰量所占書架之公尺數。 4.2.3 手稿 4.2.3.1 總館藏量 統計分項: (1) 實體單位數; 裝訂成冊及其他單位(如不完整的散件、捲軸、手跡等) 可分別計算。 (2) 手稿館藏增加量所占書架長度之公尺數。
36、4.2.3.2 館藏增加量 統計分項: (1) 增加的實體單位數; (2) 手稿館藏增加量佔書架長度之公尺數。 4.2.3.3 館藏淘汰量 計算淘汰的實體單位數; 亦可計算館藏淘汰量所占書架之公尺數。 4.2.4 微縮資料 4.2.4.1 總館藏量 應分別計算微縮單片及捲片的數量: (1) 計算微縮單片實體單位數; (2) 計算捲片實體單位數。 4.2.4.2 館藏增加量 應分別計算增加的微縮單片及捲片的數量: (1) 計算增加的微縮單片實體單位數; (2) 計算增加的捲片實體單位數。 4.2.4.3 館藏淘汰量 應分別計算淘汰的微縮單片及捲片的數量: (1) 計算淘汰的微縮單片實體單位數;
37、13 CNS 13151, Z 7240 (2) 計算淘汰的捲片實體單位數。 4.2.5 地圖資料 4.2.5.1 總館藏量 計算實體單位數。 4.2.5.2 館藏增加量 計算增加的實體單位數。 4.2.5.3 館藏淘汰量 計算淘汰的實體單位數。 4.2.6 樂譜 4.2.6.1 總館藏量 統計分項: (1) 總館藏量之實體單位數; (2) 放置於開架區的實體單位數; (3) 總館藏的種數。 裝訂的音樂館藏,應計算其實體單位數,裝入封套之零散樂譜,則計算其套數,盒裝或夾裝之單元,應分別計算。 例:套裝之樂譜以套計算,計其各部,而非以分部計算。 4.2.6.2 館藏增加量 統計分項: (1) 增
38、加的實體單位數; (2) 增加的種數。 4.2.6.3 館藏淘汰量 計算淘汰之實體單位數。 4.2.7 視聽資料 4.2.7.1 總館藏量 統計分項: 類比(實體單位數); 數位(實體單位數); 網路使用或單機使用(種數)。 得再細分下列類型: 聽覺資料,音樂性; 聽覺資料,非音樂性; 視覺資料; 視聽資料。 若無法得到細分項目的數量,則不論其類型,計其總數量。 實體單位如 CD 盒、錄音帶盒、卡帶或錄影帶盒。 4.2.7.2 館藏增加量 統計分項: 14 CNS 13151, Z 7240 類比(實體單位數); 數位(實體單位數); 網路使用或單機使用(種數)。 得再細分下列類型: 聽覺資料
39、,音樂性; 聽覺資料,非音樂性; 視覺資料; 視聽資料。 若無法得到次單位的數量,則不論其類型,計其總數量。 4.2.7.3 館藏淘汰量 統計分項: 類比(實體單位數); 數位(實體單位數); 網路使用或單機使用(種數)。 得再細分下列類型: 聽覺資料,音樂性; 聽覺資料,非音樂性; 視覺資料; 視聽資料。 若無法得到次單位的數量,則不論其類型,計其總數量。 4.2.8 靜畫資料 4.2.8.1 總館藏量 計算實體單位數。 4.2.8.2 館藏增加量 計算新增之實體單位數。 4.2.8.3 館藏淘汰量 計算淘汰之實體單位數。 4.2.9 專利 4.2.9.1 總館藏量 依下列類型分別計算其實體
40、單位數: 紙本或微縮形式; 電子化形式。 4.2.9.2 館藏增加量 依下列類型分別計算其增加之實體單位數 紙本或微縮形式; 電子化形式。 4.2.9.3 館藏淘汰量 依下列類型分別計算其淘汰之實體單位數: 15 CNS 13151, Z 7240 紙本或微縮形式; 電子化形式。 4.2.10 其他圖書館文獻 4.2.10.1 總館藏量 計算實體單位總數。 依處理單位計算,如以套、盒、或單張形式典藏、發行及使用,依其單位計算。 例:郵票以單張、集郵簿等為處理計算單位;相片以相片簿為處理計算單位。 4.2.10.2 館藏增加量 計算增加之實體單位數。 4.2.10.3 館藏淘汰量 計算淘汰之實體
41、單位數。 4.2.11 電子書 4.2.11.1 總館藏量 統計分項: (1) 電子化館藏中電子書訂購數量; (2) 各種電子化館藏中電子書的種數。 4.2.11.2 館藏增加量 統計分項: (1) 電子化館藏中電子書增加的訂購數量; (2) 各種電子化館藏中的電子書增加的種數。 4.2.11.3 館藏淘汰量 統計分項: (1) 電子化館藏中訂購之電子書的淘汰數量; (2) 各種電子化館藏中電子書的淘汰種數。 4.2.12 其他數位文獻 4.2.12.1 總館藏量 統計分項: 實體單位數 (實際載體數 ); 網路使用或單機使用之種數。 備考:實際載體通常可提供外借,或可在圖書館內的電腦單機上使
42、用。 4.2.12.2 館藏增加量 統計分項: 實體單位數 (實際載體數 ); 網路使用或單機使用之種數。 4.2.12.3 館藏淘汰量 統計分項: 16 CNS 13151, Z 7240 實體單位數 (實際載體數 ); 網路使用或單機使用之種數。 4.2.13 資料庫 4.2.13.1 總館藏量 統計分項: 實體單位數 (實際載體數 ); 網路使用或單機使用之種數; 擁有使用權之其他伺服器上的資料庫種數。 4.2.13.2 館藏增加量 統計分項: 實體單位數 (實際載體數 ); 網路使用或單機使用之種數; 擁有使用權之其他伺服器上的資料庫種數。 4.2.13.3 館藏淘汰量 統計分項: 實
43、體單位數 (實際載體數 ); 網路使用或單機使用之種數; 擁有使用權之其他伺服器上的資料庫種數。 4.2.14 連續性出版品現刊數量(含紙本、微縮、電子等形式) 4.2.14.1 紙本或微縮形式 統計分項: (1) 現期期刊訂購份數; (2) 現期期刊訂購種數; (3) 現刊報紙訂購份數; (4) 現刊報紙訂購種數。 凡規則性及定期之會議論文集,得視為期刊。 4.2.14.2 電子期刊 包含在特定期間內取得使用權的館內或館外之電子化連續性出版品。 統計分項: (1) 置於本地伺服器,提供線上使用之現期期刊種數; (2) 置於遠端伺服器,提供線上使用之現期期刊種數; (3) 置於本地伺服器,提供
44、線上使用之現刊報紙種數; (4) 置於遠端伺服器,提供線上使用之現刊報紙種數。 備考:包括紙本形式所提供電子化版本使用權之種數。 4.2.14.3 連續性出版品總數 包括第 4.2.14.1 節至第 4.2.14.2 節之連續性出版品 統計分項: (1) 現期期刊份數(各種形式); 17 CNS 13151, Z 7240 (2) 現期期刊種數(各種形式); (3) 現刊報紙份數(各種形式); (4) 現刊報紙種數(各種形式)。 4.2.15 免費使用網路資源 免費使用之網路資源數量(含數位文獻、資料庫、電子期刊等),係指已編目在線上公用目錄或資料庫中可連線取用者。 4.3 圖書館服務與資源使
45、用 4.3.1 通則 電子圖書館使用之相關統計,參見附錄 A;惟電子文獻傳遞,參見第 4.3.12節,電子化參考服務,參見第 4.3.8 節。 4.3.2 使用者人數 統計分項: (使用者類型,參見附錄 B 第 2.2.1 節 ) (1) 在統計提報截止前辦理登記之使用者總人數; (2) 在統計提報期間,新辦理登記之使用者總人數; (3) 有效借閱者人數; (4) 有效使用者人數。其計算方式可在圖書館出入口處根據識別證計數、或以抽樣方式推估。 4.3.3 借閱量 統計分項: (1) 使用者外借的數量: 借閱量(不含館內借閱及續借); 續借量; 電子書借閱量(利用電子書閱讀器閱讀); 電子書借閱
46、量(線上閱讀)。 重製品借閱量另計。 (其他借閱量類別參見附錄 B 第 2.2.2 節 ) (2) 館內借閱量,需辦理借閱且限館內使用者。 4.3.4 借閱中的實體單位數 計算某一特定日期,館藏外借與館內借閱中的實體單位數。 採抽樣統計時,宜多次取樣,取其平均值。 4.3.5 館內使用量 計算使用者從書架取書後在館內 使用的數量。可依下列方法之一估算,並敘明使用方法: 歸架量; 觀察法; 問卷調查。 採抽樣統計時,宜多次取樣,以推估年度總計。 應扣除館內借閱量(避免與第 4.3.3 節重複計算)。 18 CNS 13151, Z 7240 4.3.6 館內使用中的實體單位數 計算某一特定日期,
47、在館內使用 館藏的實體單位數。採抽樣統計時,宜多次取樣,取其平均值。 4.3.7 預約量 計算使用者預約館藏的總量。 4.3.8 資訊諮詢量 (資訊諮詢的類別,參見附錄 B 第 2.2.3 節 ) 計算資訊諮詢的數量,亦可依諮詢管道,分別計算: (1) 使用者透 過網路機制 (如 e-mail、圖書館網頁或其他網路通訊方式 ),提出資訊諮詢的數量; (2) 使用者透過非網路機制,提出資訊諮詢的數量。 4.3.9 圖書資料重製量 4.3.9.1 由圖書館製作之影本及微縮資料 圖書館以重製品取代原件提供使用的數量(不含使用者自行影印及館際互借影印量)。 統計分項: (1) 影印張數; (2) 微縮
48、攝影的實體單位數; (3) 列印張數。 電子文獻傳遞量另計,參見第 4.3.12 節。 4.3.9.2 使用者複印量(不包括電子化資源) 統計分項: (1) 使用者自行在館內影印的張數; (2) 使用者自行在館內掃描的張數。 4.3.10 國內館際互借量 4.3.10.1 他館請求借出的數量 統計分項: (1) 他館請求借出的總件數; (2) 滿足他館請求借出的總件數,依形式可區分為: 提供原件的總件數; 提供重製原件的總件數。 若無法區分,則不論其形式,提供總數量。 4.3.10.2 向他館請求貸入的數量 統計分項: (1) 向他館請求貸入的總件數; (2) 向他館請求貸入而獲得滿足的總件數
49、,依形式可區分為: 獲得原件的總件數; 獲得重製原件的總件數。 19 CNS 13151, Z 7240 若無法區分,則不論其形式,提供總數量。 4.3.11 國際館際互借量 4.3.11.1 他國圖書館請求借出的數量 依下列情況分別計算: (1) 他國圖書館請求借出的總件數; (2) 滿足他國圖書館請求借出的總件數,依形式可區分為: 提供原件的總件數; 提供重製原件的總件數。 若無法區分,則不論其形式,提供總數量。 4.3.11.2 向他國圖書館請求貸入的數量 依下列情況分別計算: (1) 向他國圖書館請求貸入的總件數; (2) 向他國圖書館請求貸入而獲得滿足的總件數, 依形式可區分為: 獲得原件的總件數; 獲得重製原件的總件數。 若無法區分,則不論其形式,提供總數量。 4.3.12 電子文獻傳遞 計算由圖書館以電子化